(三)日记的史料价值
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史学界关注的都是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杜凤治只是个州县官,没有机会参与高层决策和全国性的大事,他宦粤期间又恰恰是近代中国没有特别“重大事件”发生的年代,因此,他的日记对研究太平天国、中法战争、戊戌维新、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等参考价值不大,日记涉及洋务运动的内容也很少,这很可能是日记收藏在中山大学历史系资料室多年却无人利用的重要原因。
时至今日,史学研究的对象更为广泛、更为多元,政治制度史、社会史、法制史等成为发展迅速的学术领域,在研究中,学者对历史的“细节”更加关注。在新的学术环境下,这部体量巨大、记载详尽、内容丰富的晚清日记自然会受到重视。而且,日记作者杜凤治作为州县官承上启下,上面接触督抚以下各级官员,下面要同绅民直接打交道,涉及面广,所以,日记的史料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本书全部内容,其实也是论证这部日记的史料价值。在这一目只做概括论述,除后文不会再提及的内容外,本目将尽量少引用日记的具体文字。
笔者认为,杜凤治日记最大的价值在研究清朝司法与清朝州县制度两个方面。清代州县官留下著作、日记者不少,近年出版的《清代稿钞本》等史料丛书,收录了若干种州县官日记,有些日记也写到公务,但像杜凤治日记这样连续十几年、几百万字、绝大部分写公务的,似乎没有第二种,在研究清代州县制度与司法方面,很难有其他日记可与杜凤治日记相比。
第一,这部日记是研究清朝法制的独特且难以替代的史料。
几十年来,中外学术界对清朝法制史做了相当全面深入的研究,成果极为丰硕,相关史料举不胜举。吴佩林在《清代县域民事纠纷与法律秩序考察》一书的学术史部分对1980年后30多年的清代法律史研究做了全面、深入、客观的述评,他的述评很重视从史料的角度写,尤其是档案史料。 [71] 遗憾的是,该书的参考文献中并没有列入杜凤治的日记。据笔者所见,除张研、徐忠明外,也鲜有学者在研究清朝法制时利用这部内容如此丰富的日记。
对于清朝法制史研究,刑部档案以及州县官们编撰的公牍、案例都是必须特别重视的史料;四川巴县、南部县以及台湾淡水、新竹等地的档案也常被引用。不过,全中国那么多州县,留下档案的却不多。例如广东清朝州县的档案就极难寻觅,巴县、南部、淡水、新竹的档案未必能反映广东的情况。而且,清朝多数司法文书是官吏按照法律、制度以及各种惯例加工整理出来的。州县官写的官箴类著作以及编撰成书的公牍,隐讳、加工的情况就更多了,作者对入选的公牍也必然做过选择。 [72] 这些档案、官箴书、公牍如何形成今人看到的最后版本,实际情况同档案、公牍所反映的有何差异,州县官审案时是怎么思考、判断、决定的,这些从档案、官箴书、公牍中都不容易看出。杜凤治日记则会详细记录案件审讯过程以及自己的观察、疑问、分析判断、做出判决的理由。清朝州县司法实践中一些完全违背法律、制度的做法,学者们不是没有注意和做过研究,但日记还是有很多前人没有注意到的内容(例如以“钉人架子”钉死捕获的盗匪而不上报)。当然,笔者完全知道档案等史料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并不是说杜凤治日记比档案更重要,但说这部尚未被研究者广泛注意的数百万字的日记,是研究清朝法制史相当独特、相当有用的史料,可对以往史料做重要补充,相信是可以成立的。
第二,这部日记对研究清朝州县制度有重要价值。
多年来,中外学者对清朝州县制度做了深入研究,成果之多难以详为列举。瞿同祖的《清代地方政府》可说是当代学术界研究该问题的奠基之作。 [73] 近些年,魏光奇的《有法与无法——清代的州县制度及其运作》是中国学界研究该问题的高水平成果。 [74] 瞿同祖、魏光奇两书所附的数以百计的参考文献,都是研究清朝州县制度的基本文献,其中有大量州县官写的官箴书、公案以及辑录的公牍等。这些文献中,似乎没有州县官的日记,更没有杜凤治这部日记。张研的《清代县级政权控制乡村的考察——以同治年间广宁知县杜凤治日记为中心》一书以及若干论文引用了这部日记,但她只是引用了杜凤治广宁任上的一小部分日记,而未引用其他部分更为丰富的内容。
杜凤治日记有助于进一步探讨清朝州县衙门的实际运作,官府对基层社会的管治,州县官行使权力时与律例、会典、则例的调适和差距。这部日记以记载公务为主,又很详尽,因此,有助于学者了解大多数文献没有记载的官员关系、机构运作、官场礼仪等方面的具体细节。
例如,清代的直隶州,学界一般认为“有着与府相等的地位”。 [75] 清人也是这样看的。杜凤治想正式题升同知,但方功惠不赞成,劝杜力求题升直隶州知州,方说:“目下之同知尚值钱乎?直牧何等体面,即捐知府亦得便宜几许。直牧分位与知府埒,且可署知府事,未闻同知能署知府也。” [76] 虽说“直牧分位与知府埒”,但直隶州知州毕竟品级低于知府(前者正五品,后者从四品)。从杜凤治署任罗定州的日记可知,二者差别不仅在品级上。杜凤治在罗定任上,必须下乡催粮、负责案件初审、主持州试(童生第一级考试,与县试同),这些知府都无须亲自做。知府对上司自称“卑府”,但杜凤治署理罗定州时对上司不是自称“卑州”,而是与散州知州、知县一样自称“卑职”。于此看来,直隶州知州的地位与权责又与一般州县有近似之处。日记记载了多位学官在非考试期间可以兼作局绅,又可以离开衙门到其他地方办自己的事,这恐怕也是一般研究者没有注意到的。
又如,州县官是如何征收钱粮的,有关资料、论著可以说浩如烟海,但这些资料、论著对细节的记载、叙述却不丰富。杜凤治十几年连续记载自己征收钱粮的经历,对催征钱粮过程中官员、书吏、差役、士绅、殷丁等人的言行有生动详细的记述,这是在其他史料中不易见到的。又如,有关明清科举考试的资料、论著不少,但主持考试与入闱参与考务的官员留下的记述并不多。杜凤治对每次县试的题目、录取情况以及出案名次的考虑都会详细记述。日记的第15本《乡试奉调入闱日记》,用了5万多字记载自己在同治九年广东庚午科乡试做外帘官的经历。我们对清朝乡试在关防严密的情况下竟会出现弊案难以理解,杜凤治虽然没有具体写到科场弊案,但他关于内帘、外帘操作细节的描述,可使我们想象出各种作弊的可能性。
早有学者注意到,尽管清朝对官员的职权、责任、奖惩、行为等,有很多《会典》《则例》等成文法予以规定,《大清律例》中也有不少条文是针对官员特别是州县官犯罪的,但“王法”既被官员标榜和遵守,却又随时随地被官员视为具文,大小官员心照不宣地集体做违反“王法”的事。魏光奇的书名《有法与无法——清代的州县制度及其运作》可视作对这种情况的概括。日记中大量记录的士绅参与征收钱粮甚至被责成催征,佐杂参与审案,州县官在拘押、用刑方面大量的“违法”行为,以“借盗销案”的办法消弭任内的缉捕责任,实际上已经制度化的士绅基层权力机构公局,等等,都不符合清朝成文的典章制度。杜凤治既按“王法”办事,但更多是遵循官场中实际存在的运作规则。杜凤治的言行和想法在当时州县官中具有代表性,这些将有助于我们对清朝地方政府机构的运作以及晚清政治制度改革面临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加深认识。
第三,这部日记是研究晚清社会生活史,特别是官员生活史的珍贵资料。
杜凤治从北京到广东赴任,宦粤十几年,然后辞官携眷回到浙江山阴故乡,无论居与行,他都把自己的经历和所见所闻详细记录。晚清民生的方方面面,如年成物价、衣食住行、风俗祭祀、演戏赛会等都会被记入日记,这就为我们了解晚清社会生活提供了大量细节资料。因为杜凤治是官员,因此,这部日记对了解晚清官员的生活更具价值。
这部日记以大量篇幅详细记载日常公务、各级官员之间的公私交往以及官员的衣食住行、家庭家族、阅读娱乐等事实,包括州县官的收支与日常生活。美国学者曾小萍(Madeleine Zelin)写了一本书《州县官的银两——18世经纪中国的合理化财政改革》 [77] ,这部著作从陋规、养廉等问题切入,对雍正年间的财政改革做了出色的研究,但我们如果想要知道清朝州县官具体的收支情况,在曾小萍这本书中难以找到答案。杜凤治日记为“州县官的银两”提供了一个可以连续考察的案例。杜凤治虽然极少将自己的“法外”收入写入日记,但还是留给我们不少了解真相的线索,甚至有若干直接记录。对于支出,杜凤治多数都详细记录。读完这部日记,我们可了解州县官在微薄的俸禄以及有限的养廉这两种“合法”收入以外,如何通过各种已成规则、惯例获取更多银两,以保证公务所需的额外支出、对各级上司“规范性”的贡奉以及维持家庭生活、接济亲属的开销。
笔者参与讨论近代历史题材文学、影视作品时,常会遇到诸如“官员之间如何见面、称谓”等问题,从这部日记中可以找到不少答案。有人听笔者介绍日记的一些内容后甚至说,这部日记中的一些情节完全可以作为电视连续剧的题材。
对官员与书吏、衙役、幕客、官亲、“家人”的关系,日记中也提供了很多以往我们难以获得或不会注意的细节。官员、幕客虽有不少著作提及上述人物,但多为冠冕堂皇的词语,真实情况未必会写出来。杜凤治日记则如实记下,有些叙述甚至会令我们觉得有点意外。
杜凤治对自己生病、治疗的记录相当详细,他对疾病症状及同医生的讨论、不同医生的处方、服药后的感觉与疗效等写得颇为细致,也可以作为研究清代医疗史的资料。
第四,为研究很多历史人物提供了补充资料。
尽管杜凤治是下级官员,但他接触了各种人物。例如,研究潘仕成、康有为家族,就可以利用这部日记。 [78] 日记里记载甚多的瑞麟、刘坤一、蒋益澧、郑绍忠、方耀等人,在晚清都相当重要,但迄今相关研究成果很少,今后如果有学者要研究上述人物,杜凤治这部日记是应该参考的资料。
第五,可为研究广东地方史提供不少资料。
日记中的很多记载是研究地方史踏破铁鞋难觅的资料。如多次记载了广州的观音山(越秀山)、白云山、南海神庙的风景,对其他地方的名胜如肇庆七星岩、南海西樵山等,都有颇为详细生动的记载。日记还记下了一些重要地标的变化沿革,如原位于卖麻街的旧两广总督署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毁于英法联军之手,原址后来还被法国人用以修建教堂(广州圣心堂,又称石室),日记同治五年十月初六日(1866年11月12日)条记下了当时督署迁到司后街(今越华路)新址。同治十年十月和同治十一年十一月的日记,分别写了自己跟随总督、巡抚祭祀南海神庙的情形。迄今学界对广东地方官府定期祭祀南海神庙的情况知之不多,日记的记载就很有参考价值。又如,日记多次记载辖境中有虎豹,同治十年正月的日记详细记述了自己购买猎户以洋枪猎获的老虎以及剖割老虎的情况, [79] 是探讨大型猫科动物在广东分布历史的一手资料。再如同治十一年十月、十二年五月,杜凤治两次到藩署办事,顺便游览了藩署的鹿园。藩署原来范围很大,但“洋人进城,东边园地房屋被法国占去为领事府”,杜凤治用了1000多字记录藩署围墙、署内道路、鹿园以及藩署杂乱无章的情况。 [80] 如果研究广州动物园、南越国宫署遗址的沿革,杜凤治日记的有关记载值得参考。 [81]
杜凤治在四会知县任上,“绘刊全省地图委员五品衔候补批验所大使潘名露移文咨送全省地图一大部,又肇属图三本”。 [82] 笔者请教过广东的图书馆专家,得知目前广东的图书馆藏有同治五年、光绪二十三年的广东舆地全图,前者或就是杜凤治收到的那种。但日记提到“绘刊全省地图委员”,可见其时有一个专门负责绘制、刊刻地图的机构(应该是临时的),并委派了一批官员做这件事。清朝官员懂得测量实地、绘制地图的应该没几个人,而鸦片战争后很多新变化要在地图上体现,究竟实际上完成地图、从事测量绘制的是什么人,地图是如何绘制、刊刻出来的,分派、管理有什么规定,等等,都是近代历史地理学、图书馆学等学科值得研究的问题。
杜凤治对每天天气都有记载,有时各个时辰的变化也会记下,还会提及天气对农业、居民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一些异常、灾变的天气也会详细记录。鉴于晚清连续的天气记录几乎无存,方志的记录又较粗疏,因此,这十几年日记不间断地记下的天气变化,对研究近代广东气象、天气的变化也很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