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团圆/梦中楼 - (明清)李渔

一名《梦中楼》。戏曲。清李渔撰。三十三出。渔有《笠翁传奇十种》已著录。此乃十种之一,约于康熙七年(1668)成书。故事与作者所著小说《十二楼》中《生我楼》相同。写锦衣卫千户尹厚之子幼年被拐卖与汉阳布商姚家为子,名姚继。布商死,姚继孤身处世,常梦见自己出生地一小楼及床后幼时一玩具箱。梦中又得某老人告知,其祖传玉尺,与婚姻有关。其邻居姚器汝原在四川做官,因李自成起兵天下动乱而辞官隐居,改名曹玉宇。有女长成,欲招姚继为婿。姚继与曹女互以玉尺和诗帕定情。郧阳人尹小楼早年丢失幼儿,年老时欲寻一真心愿做继子的人,即插标“卖身为父”,被姚继买回,当作父亲供养。尹妻及曹女被李自成部下掳去,装于布囊中发卖,皆被姚继买回。尹小楼夫妻相逢,姚继与曹女结婚,一同至尹家。姚继见尹氏所居即自己梦中小楼,玩具箱亦在,始知尹小楼夫妻原是亲生父母。曹玉宁被朝廷起用,督师经过此地,与女儿女婿相见并同尹氏认了亲家。剧中写人情至性较亲切。

笠翁之著述愈出而愈奇,笠翁之心思愈变而愈巧。读至《巧团圆》一剧,而事之奇观止矣,文章之巧亦观止矣!笔笔性灵,言言精髓。吐人不能吐之句,用人不敢用之字;摹人欲摹而摹不出之情,绘人争绘而绘不工之态。然此非自笠翁始也。古来文章不贵因而贵创,自“六经”以至《南华》、《离骚》、《盲传》、《腐史.,无不由创而传,从前无是格也。若仅依样沿袭,陈陈相因,作者乏呕心雕肾之功,读者亦无惊目动魄之趣,覆瓿之外,乌所用之?今日诗文之病,坐是也。故生面忽开,即院本俳词,尽堪脍炙;臼窠再见,即高文典册,亦属唾余。知此,而后可读古人之书矣;知此,而后可读笠翁之传奇矣。

然世尽有好为新奇,无奈牛鬼蛇神,幻而不根;凿空羽化,妄而鲜实。自为捧心之妍,而徒令观者掩鼻。非不务创,以其有创之心,无创之具也。笠翁则诚有其具矣!锦心烂焉,绣口灿焉,生花之笔又复滋而蔓焉。不必陈言之务去,而鲜葩竞发,秀萼怒生,一切朽箨残苞,望而却走。是天固纵之使创,彼腐般迂倕,乌得而绳墨之?

是剧于伦常日用之间,忽现变化离奇之相。无后者鬻身为父,失慈者购妪作母,凿空至此,可谓牛鬼蛇神之至矣!及至看到收场,悉是至性使然,人情必有,初非奇幻,特饮食日用之波澜耳。

至观其结想摛词,段段出人意表,又语语仍在人意中。陈者出之而新,腐者经之而艳;平者遇之而险,板者触之而活。不独此也,事之真者能变之使伪,伪者又能反而使之即真;情之信者能耸之使疑,疑者又能使之帖然而归于信。神乎,神乎!文章三昧,遂至此乎!由烂漫以造恬雅,自炉锤而臻浑化,上搴元人之旗,下夺临川之席。吾不意天壤间,竟有此等异人著此等异书供人快读。今而后,吾不敢复以烟火文人目笠翁矣!

康熙戊申之上巳日,樗道人书于瑁湖僧舍

第一出 词源

第二出 梦讯

第三出 议赘

第四出 试艰

第五出 争继

第六出 书帕

第七出 闯氛

第八出 默订

第九出 悬标

第十出 解纷

第十一出 买父

第十二出 掠妪

第十三出 防辱

第十四出 言归

第十五出 全节

第十六出 途分

第十七出 剖私

第十八出 变饷

第十九出 惊燹

第二十出 追踪

第二十一出 闻诏

第二十二出 诧老

第二十三出 伤离

第二十四出 认母

第二十五出 争购

第二十六出 得妻

第二十七出 闻耗

第二十八出 途穷

第二十九出 叠骇

第三十出 拉引

第三十一出 巧聚

第三十二出 原梦

第三十三出 哗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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