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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三
我偶然遇到了拉里。我曾经向伊莎贝尔问起他;她告诉我,从拉波勒回来之后,他们很少见到。她和格雷这时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子,都是他们的同龄人,所以经常聚会,比我们四个人时常在一起时的那些快乐时光忙得多。有一天晚上,我去法兰西剧院看《贝蕾尼丝》。这个剧本我倒是读过,但从未看过剧场版。这部剧很少上映,所以我很不愿意错过这个机会。这不是拉辛最出色的剧,因为题材太单薄了,撑不住五幕,但它很感人,其中有几段算得上是耳熟能详。故事是基于塔西佗[1]一段短短的文字:提图斯[2]热烈地爱上巴勒斯坦的女王蓓蕾尼丝,向她许诺了婚姻,这看起来是多么理所当然。但是,为了国家,他登基没几天就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和蓓蕾尼丝的意愿,将她送去了罗马。因为元老院和罗马的人民都反对自己的皇帝和一个国外异族女王结合。剧本写的是提图斯在爱情与义务之间的心理挣扎;在他举棋不定时,蓓蕾尼丝确定他爱自己,理解他的处境,认同他的出发点,永远地离开了他。
我想只有法国人才能充分消化吸收拉辛诗句的文笔之美与音韵之美,但是,即使是一个外国人,一旦习惯于诗句的那种故作矫情风格之后,也没法不被他的温柔可人和高尚的情操所打动。拉辛比大多数人都懂得人类的声音里包含多少戏剧性。对我来说,他那流畅的亚历山大体[3]诗句的作用足够可以代替情节,而且我发现剧中人的那些长篇言论,运用了独具匠心的技巧,把剧情推向预期的高潮,丝毫不亚于电影里的激动人心的冒险镜头,摄人心魄。
第三幕演完后有幕间休息,我出去在门厅处吸了一根烟。那里摆放着出自乌东[4]的一尊伏尔泰雕像,咧着嘴正讽刺地笑着,嘴里一颗牙都没有了。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我回过头去,或许还有些气恼,因为我想一个人回味那圆润低沉诗句给我带来的激荡感。没想到竟然是拉里。和平时一样,我见到他总是很高兴。我们一年多没见了,我提议剧场结束后一起喝上一杯。拉里说他饿了,还没吃晚饭,建议我们去蒙马特尔。剧终,我们又见了面,一起走出剧院。法兰西剧院有一种异样的腐霉味。这种味道又和那些数不清的一代代的女招待员的气味混合在一起。这些女招待员从不洗澡,永远板着脸,把观众带领到座位上,冷冰冰地等着观众付小费。这会让人有种走到外边,来好好透口气的感觉;晚上天色很好,因而我们便一路走了过去。歌剧院大街的弧形灯亮得极其耀眼;天上的星星都不屑于同它们争艳,将自己的光芒隐藏在无尽的黑夜里。我们边走边议论着刚才的戏。拉里感到失望。他原本指望演得更自然一些,读诗句就像平时说话一样,姿势也无须那样做作。我却不认同他的观点。这出戏本来就是讲究辞藻,而且是华丽的辞藻。我认为就应该感情饱满地吟诵。我喜欢遇到韵脚时那样顿一下,并且喜欢那些程式化的姿势,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传统,好像刚好适合这种偏重形式的艺术格调。我敢说拉辛当年也希望他的戏以这样的形式演出呢。我曾很佩服演员们,在有限的条件下,以充满激情和富有人情味的方式来表演。艺术能借鉴传统的方式,来达到自身的目的,这本身就是一种胜利。
我们到了克利希大街,走进布拉西里·格拉夫饭店。刚过午夜,饭店里挤满了人,但是,我们还是找到了一张桌子,点了鸡蛋火腿。我告诉拉里,我见到过了伊莎贝尔。
“格雷回到美国应该很高兴,”他说,“他在这里就像离开了水的鱼。除非他重新工作,否则他是不会快乐的。我敢说他肯定会发财的。”
“他如果赚到很多钱,那都托你的福。你不但治好他的头痛病,还医好了他的心病。你重建了他的信心。”
“这是雕虫小技。我只是教给了他如何自我救治的方法。”
“这‘雕虫小技’,你是怎样学会的呢?”
“纯属偶然。我在印度时,那时我正饱受失眠的折磨,刚好向一个我认识的老瑜伽师提及;他说立刻就给我治疗。他对我做的就是你看见我给格雷做的那样。结果,那天晚上,我睡得很好,几个月来都没有睡得这样好过。后来,肯定要一年以后了,当我和我的一个印度朋友爬喜马拉雅山时,他把脚踝扭伤了。当时根本找不到医生,而他又疼痛难忍。我想照着老瑜伽师的样子试试,竟然奏效了。信不信由你,总之他完全不痛了。”说到此处,拉里大笑起来,“我敢肯定,没有人比我更惊讶。这里面根本不存在什么神秘的东西;只不过就是把这种想法灌输到病人的意识里。”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在你没有意识的情况下,你的胳臂不由自主地从桌子上抬起来,你会吃惊吗?”
“非常吃惊。”
“情况就是如此。但我返回文明世界时,我的印度朋友把我为他治好脚踝扭伤的事告诉了别人,还带一些病人来。我讨厌这样做,因为我并不能完全理解这里面的来龙去脉,但他们却很坚持。不管如何,我为他们治好了病。我发现我不仅能治愈别人肉体的痛苦,还能帮助别人克服精神上的恐惧。很奇怪,很多人都受恐惧症折磨。我不是指那种恐惧被关起来或者怕站在高的地方,而是指对死亡的恐惧,更糟的是恐惧活着。通常这些人看上去健康状态良好,生活富足,也没什么烦心事,但他们就是被恐惧所折磨。有时候,我觉得,这是最令人困扰的一种心理,我怀疑这是一种植根于我们的动物本能,是人类从第一次感到生命战栗的原始生物那儿继承下来的。”
我满怀期待地听着拉里的讲述,因为他很少说这么多话,而且我观察到这一次他总算愿意跟我交流了,也许是我们刚看的那场戏减轻了某种内心的压抑,戏里的生动鲜明的抑扬顿挫的节奏,正如音乐所带来的影响一样,使他克服了他天性中的拘束。突然间,我觉得手里有点儿异样,对于拉里那个半开玩笑的问题我并没太在意,我现在觉得我的手不再搁在桌子上了,在我不自觉的情况下,抬高了一英寸。我吓了一跳,看着它,发现它在轻轻的颤抖。我感到手臂里的神经有一点儿发麻,微微颤动了一下,随后,我的手和胳膊就抬起来了。我听其自然,既不参与也不抗拒,它们离开桌子有好几英寸。最后,我的整个胳膊举过了头。
“这太奇怪了。”我说道。
拉里笑了。我稍微运用一点儿意志进行控制,手就落回到桌子上。
“雕虫小技,”他说,“不用大惊小怪。”
“这雕虫小技是不是你第一次从印度回来时那个老瑜伽师教给你的?”
“哦,不是他教的。他对这类事情很不耐烦。我不知道他是否相信自己拥有某些瑜伽师所自称的神力,但是,他肯定会认为如此这般炫夸是很幼稚的。”
鸡蛋火腿上来了。我们胃口大开地享用着,还喝着啤酒,我们都没有说话。拉里在想什么,我无法知道,而我却在琢磨拉里的事。吃完之后,我点了一支雪茄,拉里点上了烟斗。
“你去印度的首要目的是什么?”我突然问道。
“机缘吧,至少我当时是这样想的。现在我认为去印度是我在欧洲待了这么多年的必然结果。所有对我有重大影响的人,似乎只是偶然遇到的,然而,回过头来看,遇到他们是命中注定。仿佛他们在那里一直等着我,等着在必要的情况下,我与他们相遇。我去印度是为了休息,多年来,我沉浸学习,孜孜不倦,亟须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我登上了一艘环游世界的船只,找到一份甲板水手的工作,船驶向东方,并且要经巴拿马运河抵达纽约。我已经五年没回美国了,所以很想家,心情压抑。你知道多年前我们在芝加哥初次相遇时,我是多么无知。我在欧洲涉猎甚广,见识也增加了不少,但是,这与我孜孜以求的目标还是差之千里。”
我本想问问他所追求的是什么,可又觉得他会一笑置之,耸一耸肩,说这个问题无解。
“可是,你为什么要去当一名甲板水手呢?你又不缺钱。”我转而问道。
“我想体验一下。每当我精神上达到了饱和点,每当我读书不能全神贯注时,我就会去找份体力活来做,这样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可以相互补益。那年冬天,我和伊莎贝尔解除婚约之后,我就在朗斯附近的煤矿工作了半年。”
就在这时,他讲述了我在前面章节讲到的他那些遭遇。
“伊莎贝尔抛弃你时,你悲伤吗?”
回答以前,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那双眼睛出奇地黑,仿佛不是在看我,而是在窥探他自己的灵魂深处。
“是的。那时我太年轻了,决心要和她结婚,与她共度一生,并且规划好了我们的将来,期待美好的生活。”说到这里,他微微一笑,“但是,就像吵架一样,两个巴掌才能拍得响,婚姻亦是如此,要两情相悦才行。我绝对没有想到,我给伊莎贝尔提供的生活竟然使她郁闷万分。但凡我懂点人情世故,就不应该那样做。她太年轻,对生活又太热忱。我不会责备她,但我也没法子妥协。”
读者可能还记得,自从他和农场主守寡的儿媳有了那次荒唐的关系,逃出农场之后,他是计划去波恩的。我急于想听他下面的故事,但是,我知道要审慎一些,不能直截了当地问太多问题。
“我从来没有到过波恩,”我说,“我小时候在海德尔堡上过一段时间的学。我想那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光了。”
“我喜欢波恩,在那边待了一年。我在波恩大学一位教授的家里租了一间屋子;教授已经去世,他的孀妻招了两个房客,她的两个女儿都是人到中年,平时烹饪,做做家务。我发现另外一名租客是一个法国人,一开始我有点失望,因为我只想练德语,别国语言都不想讲;可是后来发现他是阿尔萨斯人[5],操一口德语,虽然没有他的法语那么流利,至少语音语调比他讲法语准确。他一副牧师打扮;几天之后,我才惊讶地发现他是个本笃会[6]修士。他是经修道院批准到大学图书馆来做一些研究的。他学富五车,但是看起来与我心中认为的修士又没有什么不同。他身材高大,浅茶色头发,炯炯有神的蓝眼睛,红红的圆脸。人很羞怯谨慎,看上去不大想跟我多费唇舌,可是,他礼数周全,在餐桌上谈话时始终彬彬有礼;我只在用餐时才能看见他。午饭一吃完,他就回图书馆工作;吃完晚饭,我待在客厅里跟寡妇的一个女儿练习德语(另外一个女儿去洗碗了),而他总是回自己的屋子。
“在我住过来一个月之后的一天下午,他问我愿不愿意同他一起散步,这令我很是诧异。他说他可以领我到一些我自己根本就不会发现的地方。我相当能够走路,可是他比我更能走。第一次散步,我们足足走了有十五英里远。他问我为什么来波恩,我说来学德文,并且想了解一下德国文学。他谈吐自如,说他愿意竭尽所能帮助我。从那以后,我们每星期总要出去散步两三次。我得知多年来他都教哲学。在巴黎时,我读过一些哲学家的书,比如斯宾诺莎的、柏拉图的、笛卡儿的,但是,没有读过德国大哲学家的著作,听他讲讲这些哲学家正合我意。有一天,我们到莱茵河对面去散步,当我们坐在一家酒庄喝啤酒时,他问我是不是新教徒。
“‘也算是吧,’我回答道。
“他瞥了我一眼,我看出他的眼神里有一丝笑意。他开始谈论起埃斯库罗斯[7]来。你知道,我学过希腊语的;他对那些古希腊伟大的悲剧家的了解程度,让我望尘莫及。听他谈古论今,如醍醐灌顶。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问我这个问题。我的监护人纳尔逊叔叔是一个不可知论者,但是,他经常去做做礼拜,因为他的病人期望他这样子;也同样因为这个,他送我上主日学校。我们家的女佣玛莎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浸礼会教徒;我小时候,她时常吓唬我,告诉我地狱有烈火,而有罪的人要永远在地狱受折磨。如果她和村里的一些人由于某种原因有了矛盾,她就会诅咒他们,并且惟妙惟肖地给我讲述他们在地狱里将会经受的各种苦难,从中获得满足。
“到了冬天,我和恩夏姆神父已经相当熟识。我觉得他是个相当了不起的人,我从来没有看见他烦恼过。他为人宽厚和善,豁达宽容远超我的想象。他学识渊博,我的那点本事他肯定了如指掌,但当他同我讲话时,就好像我和他同样学识渊博一样。他对我非常有耐心,仿佛他只想帮助我,不求回报。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我莫名地患上了腰痛,我的房东太太葛拉伯夫人,坚持要我睡觉时用热水袋保暖。恩夏姆神父听说我病倒了,晚饭后,来我的房间看我。虽然腰痛,但我整个人还好。你知道喜欢读书的人对书总是充满着好奇。在他进来之前我一直在看书,见他进来,我便放下书本。他就拿起了书,看了看书名。那是一本讲威斯特·艾克赫特的书,我在城里一家书店里淘到的。他问我为什么看这种书,我告诉他,我曾读过很多关于神秘主义的书,并且和他谈起了考斯第以及他是如何引起我对神秘主义的兴趣的。他用那蓝幽幽的眼睛审视着我,他的眼神我只能理解为慈爱。他一定觉得我很荒唐可笑,但是对我的钟爱并不因此而有所减少。反正我从来就不介意别人把我当成傻瓜。
“‘你在这种书里面想寻些什么呢?’他问我。
“‘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回答,‘就直接去寻它了。’
“‘你还记得我曾经问过你是不是新教徒吗?你说也算是吧。你是什么意思呢?’
“‘我从小就是被当作新教徒养育的。’我答道。
“‘你相信上帝吗?’他问。
“我不喜欢回答这样的私人问题,因而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不关他的事。可是,他面容非常和善,使我感到没法反驳他。我一筹莫展,不知道该说相信还是说不相信。后来,也许我正在经受的腰痛使然,也许因为他身上特有的某种东西感动了我。不管怎样,我开口向他讲了我的人生经历。”
讲到此处,拉里停顿了一下。当他继续讲时,我知道接下来的话他并不是对我说的,而是对那个本笃会修士讲的。他已经把我抛到了脑后。我不知道是时间或是地点原因让他一改自己的沉默性格,他在没有我催促的情况下就把他长时间以来都不愿提及的事情讲了出来。
“鲍勃·纳尔逊叔叔很民主,他送我进的是麻汶中学。只是因为路易莎·布雷德利伯母天天念叨,到了我十四岁时,他让我进了圣保罗中学。不管是文化课还是体育运动,我做得都不太好,只是马马虎虎而已。不过,我认为自己是个非常正常的男孩子。我痴迷于飞行。那时候,飞行还处于发展初期,鲍勃叔叔和我一样对飞行兴奋。他认识几个飞行员;当我说想要学飞行时,他就说他去想办法。在同龄人中,我年纪虽小,个子却长得高,十六岁就跟十八岁的男孩一样高了。鲍勃叔叔嘱咐我一定要守口如瓶,因为他明白如果邻里知道是他让我学飞行的,一定会以排山倒海之势谴责他。可是,事实上,是他帮助我偷偷跑到加拿大,并且给我写了一封介绍信去见他的一位熟人。结果,我十七岁时就已经在法国当飞行员了。
“当时我们驾驶的全是非常老旧的飞机;每次上天都是用生命做赌注。按照今天的标准,那时的飞行高度简直低得可怜,但是,我们完全不懂这些,还觉得扬扬得意。我真是酷爱飞行。飞行时心里的感受是无法形容的,只觉得自己又得意又快乐。高高地翱翔于天上,觉得自己是广袤无垠天空的一部分。我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到了两千英尺以上,我不再是一个孤零零的人,而是有了一种所属感。这话听上去也许傻里傻气的,但是,这确实就是我那时的真实感受。翱翔于高空,朵朵白云就像成群的绵羊似的在我脚下,我感觉自己已经和辽阔苍穹融为一体。”
拉里停了一下,用他深邃的目光盯着我,可是,我不知道他是在看我,还是在看别处。
“我知道有成千上万的人遭遇灾难而丧命,但是,我没有亲眼看见他们丧生,所以这就对我没有什么影响。后来我亲眼看见了一个死人。那瞬间我感到了羞耻。”
“羞耻?”我情不自禁地叫了出来。
“羞耻,是因为那个孩子年龄尚轻,只比我大三四岁,他非常精壮、勇敢,前一秒还活力四射,善良友好,下一秒就变成了血肉模糊的身躯,看起来好像他从未在世间存活过。”
我什么也没说。我读医科时曾见过死人,在战争中看见的死人更是成千上万。使我难过的是,人一旦死亡,就看上去非常渺小,毫无尊严,如同被弃之不用的木偶。
“那天晚上,我难以入眠。我哭了。我不是为自己担忧,而是觉得愤恨,战争的邪恶使我悲痛欲绝。战争结束后,我回到家乡。我一直喜欢机械。如果航空没有什么可做的话,我就去汽车厂工作。我曾经受过伤,只能休息一段时间。后来他们希望我工作。我无法做他们要我做的那种工作。这看起来很没劲。我曾经花了很多时间来思考。我不断问我自己生活到底意义何在。说到底,我能够在硝烟战火中存活下来就很幸运了,我想让自己的一生有所建树,但是,不知道应当做什么。我从来没有想过上帝这类问题,而现在我却在苦思冥想,我不理解为什么世界上会存在邪恶。我知道自己很肤浅,又寻不到追随的人。我渴望探究出答案,因而就把自己埋头于书卷中。
“当我同恩夏姆神父讲这些时,他问我:‘你已经读了四年书了吧?你有没有找到答案呢?’
“‘没有。’我回答道。
“他望着我,慈眉善目、光彩照人,这让我很疑惑。我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使他如此动容。他在桌上轻轻敲着指头,好像在思考一个什么计划。
“‘我们明智的教会认为,’他那时说道,‘倘若你像信教徒一样行事,你将会真的信教;倘若你心怀疑虑地去祷告,但怀有虔诚之心,你的疑虑将会消除;我们的礼拜仪式对人的精神影响甚远,人类长达数个世纪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你愿意参加这种仪式,上帝一定会使你内心安宁。我不久后会回修道院。你为何不同我一道去待上几周?你可以和我们的修士们一起去田间劳作,你也可以在我们图书馆看书。这种体验和你在煤矿或在德国农场做工一样有意义。’
“‘你为什么提议我这样做?’我问道。
“‘我已经观察你三个月了,’他说,‘我或许比你更了解你自己。你和你的信仰之间仅仅隔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
“我对此没有做任何回应。这让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有人在扣着我的心弦,使劲拨了一下。最后,我对他说,我考虑考虑。他就不再讨论这个话题了。在接下来神父恩夏姆待在波恩的日子里,我们不再说任何有关宗教的事情。但是他在离开时给了我修道院的地址,并告诉我,倘若我下定决心去那儿,只要给他写信,他就会为我安排住所。他离开后,我没想到我是如此想念他。光阴荏苒,又是仲夏了。在波恩度过夏天是很不错的。我读了很多著作,歌德的、席勒的、海涅的、荷尔德林[8]的和里尔克[9]的,但仍然找不到答案。在这期间,我时常思量着神父恩夏姆说的话。最终,我下定决心接受他的邀请。
“恩夏姆神父到车站来接我。修道院位于阿尔萨斯的乡间,景色优美。恩夏姆神父把我引荐给院长,然后带我到一个小房间,那个小房间是安排给我住的。房间里有一张狭窄的铁床,墙上则挂着一个耶稣殉难的十字架,摆设简陋,仅有一些生活必需品。午饭铃响时,我走向一间有着穹顶的大厅,那是食堂。院长带着两个修士等候在门口,一个修士端一盆水,另一个手里拿着一条毛巾,院长在客人手上沾上几滴水,算是洗手之意,接着用修士递给他的毛巾把客人的手擦干。除我之外,还有三个客人,另有两个路过的牧师,留下来吃午饭的;还有一个上了年纪、满腹牢骚的法国人,是来这里归隐的。
“院长和他的两个修士助手,就坐在餐厅的正座,各自占一张桌子;修士们在沿墙的两边坐,见习修士和勤杂人员以及客人们则坐在餐厅正中。完成了感恩祷告之后,大家开始吃起来。一个见习修士站在餐厅进口处,单调地读着道书。吃完饭,大家接着做感恩祷告。院长、恩夏姆、客人和招待客人的修士走进一个小房间,喝咖啡,谈了些杂七杂八的日常事务。后来,我就回到了自己的小房间。
“我在那里待了三个月,非常开心。那种生活很适合我。图书馆藏书很多,我读了许多书。没有一个修士会来影响我,但是他们都很高兴与我交谈。他们的博学、虔诚以及超尘脱俗的气质深深地影响了我。不要认为他们过着一种闲散的生活。他们时常一刻都不得闲。他们各自经营着自己的土地,亲自劳作。有了我的帮忙,他们感到很高兴。我喜欢礼拜仪式的壮丽场面,但我最喜欢的是晨祷。早上四点钟,坐在教堂里,周围一片漆黑,这令人非常心动。这时,修士们穿着晨祷服,头巾遮住头,用响亮的男声唱着调儿平平的礼拜圣歌。这种日常的活动很有规律,让人有一种安全感。尽管你活力十足,尽管你的思想从未停下,但你的内心深处却是心静如水。”
说到这里,拉里微微一笑,略带懊悔。
“我像罗拉一样,生不逢时,生得太晚了些,没有碰上属于自己的时代。我应该出生在中世纪,在那个年代信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那时我将清楚自己的前途,在教会谋个一官半职。现在让我信教很是困难。我渴望信仰上帝,但是我无计可施。因为上帝连一个一般上流人士都不及。修士们告诉我,上帝是为了得到彰显自己的荣耀才创造了世界。在我看来,那似乎并不是一件多么崇高的事情。难道贝多芬是为了得到赞颂才创造了交响乐吗?对此我是不相信的。我认为他是因为音乐在他灵魂中需要表达,才创造了交响乐。他做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尽自己的能力把音乐做到极致。
“我过去常常听修士们反复念餐前祷文。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天父提供给他们日常食物,还要他们一直苦苦祷告呢。难道尘世间的父亲给孩子们提供食物,还要孩子不断恳求吗?孩子们指望父亲供养,不会因此而对他感恩戴德,也不需要去这样做。对于一个有了孩子却没有能力或不想去抚养的父亲,我们对他只有责备。在我看来,一位万能的造物者如果无意为他的子民提供他们赖以生存的物质与精神食粮,那他还不如不把他们创造出来。”
“亲爱的拉里,”我说,“我觉得你幸好没有生在中世纪,否则你肯定会被处以火刑。”
他听了后,笑了笑。
“你取得了巨大成功,”他继续说道,“你想让别人当面称赞你吗?”
“这只会使我尴尬。”
“我若是你,也会这么想。我认为上帝也不需要人恭维。当初在空军部队里服役时,一个家伙靠阿谀奉承来取得美差,我们都鄙视他。我相信上帝也会看不起那种靠着阿谀谄媚,来获得拯救的人。我总认为,那些尽力而为积德行善之人才会获得上帝的恩典。
“但这并不是主要困扰我的,最令我困扰的是原罪问题,我无法苟同那种原罪的想法。据我所知,修士们头脑里多少都带有某种成见。在空军部队里我认识了许多人。当然他们一有机会就喝酒,有时间就去找女人,而且满嘴脏话。我们当中有一两个坏蛋:一个家伙因开空头支票被捕,判刑六个月;这不完全是他的错。之前他身无分文,而当他拿到的钱比他自己奢望得更多的时候,这让他冲昏了头脑。我在巴黎曾经碰到过坏人,回到芝加哥碰到的就更多了。但他们作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遗传,他们对此也是不由自主;或是由于环境的影响而去作恶,他们对此也无法选择:对于这些罪恶,我坚信社会对罪犯所负的责任要比罪犯本身所负的责任要多得多。倘若我是上帝,对于这些恶人,哪怕是罪孽深重的人我也不会是非不分地加以惩罚,把他们打入十八层地狱,永受沉沦之苦。神父恩夏姆,心胸阔达,他认为地狱就是失去了上帝保佑的地方,但是倘若这是一种无法忍受的惩罚,并称之为地狱的话,你认为仁慈的上帝会施加这种惩罚吗?他毕竟创造了人类。如果上帝创造的人类让他们能够犯罪,那他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有陌生人进入我家后院,我训练狗猛扑过去,咬了他的咽喉,那么我在它咬人后再去打它,这是不公平的。
“如果一个至善又全能的上帝创造了人类,那么他为什么要创造罪恶呢?修士们说,这是为了让人类克服自身邪恶的本性,抵制诱惑,将痛苦和忧患视为净化自己的必经之路,最终使自己能够接受上帝的恩赐。在我看来,这就像是派人去某地送信,你在必经之路上造了一个迷宫,让他很难通过,再挖一条壕沟,让他必须游过去,最后建造一道城墙,让他爬过去。我不相信全能的上帝连这点儿常识都没有,竟然做出这种蠢事。在我看来,与其信仰这样一个所谓的万能上帝,还不如信仰一个普通的上帝,这个上帝不迷恋于创造世界,而是致力于改变现状;与人类相比,他更加善良、聪明、伟大。人类在和不是由他创造的罪恶不断搏斗中,说不定能战胜罪恶,取得最终胜利。但换句话来说,我不明白为什么人类信仰现在的这个万恩上帝。
“对于这些令我困惑的问题,无论从理智还是情感而言,修士们也没能给出使我满意的答案。我与他们显然不是一路人。在我去与神父恩夏姆道别的时候,他和颜悦色地注视着我,他一定认为我在修道院收获颇多,因此也就没开口问及此事。”
“‘恩夏姆神父,我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说。
“‘不会的。’他回答道,‘你是一个有着极深宗教观念的人,虽然目前不相信上帝,上帝也会选中你,你还会回来的。至于是回到这里还是去别的修道院,只能遵从上帝的意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