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译本 >
- 刀锋(毛姆) - 冯涛译 >
- 第六部
8
拉里已经沉默了好几分钟,我不愿催他,就静静地候着。过了不久,他冲我友善地微微一笑,仿佛突然间再次觉察到了我的在场。
“当我南下前往特拉凡哥尔时,发现根本就不需要打听甘尼沙大师的下落。人人都知道他。他有好多年都住在山上的一个山洞里,后来终于听从大家的劝说搬到了平原,由某位施主舍出一小块土地,为他建了座小小的土坯房。那里离首府特里凡得琅[47]有很长一段路,我先是乘火车,然后坐牛车,花了一整天时间才来到他的阿什拉玛。在小院子的门口站着一位年轻人,我就问他能否参见大师。我带了一篮水果,这是通常的觐见礼。一分钟后,那个年轻人出来将我领进一间四周都是窗户的长厅。在长厅的一角,甘尼沙大师趺坐在一个蒙着虎皮的小高台上,状似禅定。‘我正等你呢。’他道。我很惊讶,不过转念一想,或许我那位马杜赖的朋友跟他讲起过我。但是我提到那位朋友的名字时,他摇了摇头。我呈上我那篮水果,他吩咐那个年轻人把它拿走。这时就剩下了我们两个人,他默然无语地看着我。我不知道那沉默持续了多久。可能足有半个钟头。我已经跟你说过他的模样;可我没告诉你他周身上下焕发出的那种宁静,那种善良、平和、无我的光辉。长途奔波后我本来又累又热,可是渐渐地,我开始有了一种精力充沛的奇妙感觉。还没等他再说一个字,我就知道这就是我一直都在寻找的那个人了。”
“他讲英语吗?”我插嘴道。
“不。不过你知道,我学习语言的速度相当快,已经掌握了够用的泰米尔语,在南方可以跟当地人交流了。最后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你所为何来?’他问我。
“我开始跟他讲述我是如何来到印度,这三年又是怎么度过的;我如何慕名前去寻找一位又一位圣徒,想求得他们的智慧和圣贤,可是每次都失望而归。他打断了我的话。
“‘这些我都已知悉。无须再说。你到这里所为何来?’
“‘请您做我的古鲁[48]。’我回答。
“‘唯有梵才是古鲁。’他道。
“他继续以一种奇怪的热烈神情看着我,然后突然间,他的身体变得僵硬,目光像是转为内视,我看得出他已进入印度人称作‘等持[49]’的出神状态,在这种状况下物我两忘,你与绝对知识合而为一。我趺坐地上,面向他,心脏剧烈地怦怦直跳。经过不知多久的一段时间,他叹了口气,我知道他已经重新回复到正常的知觉状态。他满怀慈爱地望了我一眼。
“‘住下吧,’他道,‘他们会告诉你住宿的地方。’
“给我的住处就是甘尼沙大师刚来到平原时住的那间棚屋。现在他日夜常住的长厅是在门徒越聚越多、更多的人慕名前来参拜之后兴建的。为了不让自己显得惹眼,我改穿了舒服的印度服装,而且皮肤晒得黝黑,除非你特别注意到我,否则很可能会把我当作本地人。我读了很多书。我练习冥想。在甘尼沙大师愿意讲话时用心聆听;他话不多,不过总愿意回答你的问题,而听他讲话真是极其富有启发意义。就像是音乐在你耳边奏响。虽然他自己在年轻时持戒甚严,但并不要求自己的门徒也一定照做。他只是力图使他们戒绝自我、情欲和声色的束缚,告诉他们可以通过静心、忍耐、克己、恭顺,通过坚定不移、专心致志,通过对于自由的热烈渴望而最终获得解放。人们常从三四英里外的一个市镇赶来参拜他,那里有座著名的庙宇,每年都会有大批民众来赶庙会;人们也会从特里凡得琅,从遥远的地方赶来,向他倾诉自己的苦恼,向他求教,聆听他的教诲;每个人在离开时,都会变得灵魂坚定、平心静气。他的教诲非常简单。他教导说,我们全都比我们自知的要伟大,而智慧是解脱之道。他教导说,要脱离苦海并不一定要遁世出家,而只需弃绝自我。他教导说,行事不怀私心会使心地纯洁,责任为人们提供了抑制自己的小我、与宇宙的大我合而为一的机会。但是最了不起的并非他的这些教诲,而是他这个人,是他的大慈大悲,他灵魂的伟大,他的超凡入圣。他的在场就是一种赐福。同他在一起,我感觉非常幸福。我感觉,我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周接一周,一月接一月,日子不可思议地飞逝而过。我提出要么一直待到他圆寂——因为他告诉我们,他不打算在这具速朽的躯壳中停留得过久了,要么就是等我有朝一日大彻大悟——即终于冲破愚昧的束缚,确信不疑地知道自己已经与‘绝对’合而为一。”
“那么然后呢?”
“然后,如果他们所言非虚的话,就没有什么然后了。灵魂在尘世的旅程就此结束,而且永不会再来。”
“那么甘尼沙大师死了吗?”我问。
“据我所知还没有。”
他说这句话时明白了我那问题的用意,轻声一笑。踌躇了一会儿,方才继续说下去,不过讲述的方式让我一开始还以为他希望能回避回答我已话到嘴边的第二个问题,那个问题,当然就是,他是否已经大彻大悟。
“我并没有一直都住在阿什拉玛。我有幸结识了当地的一位林业官员,他的住处就在群山脚下的一个村子边上。他是甘尼沙大师的信徒,只要公务有暇,总会来跟我们一起住上两三天。他为人很好,我们有过几次长谈。他也喜欢跟我练习英语会话。我在跟他认识一段时间后,他告诉我他们林业部门在大山深处还有一所平房,我要是哪天想一个人去那儿待几天,他会把钥匙给我。我有时就去那儿住上几天。去那儿路上要走两天;首先你得坐大巴来到那位林业官员住的村庄,然后就只能步行了,不过到达之后,山间的那种庄严和岑寂实在是宏伟壮丽。我把能带的东西都装在一个背囊里,再雇个脚夫替我扛着食物,在山里一直待到粮食吃完。那只是个小木屋,后面带一间厨房,至于家具,只有一张支架床,上面可以铺张床席,还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山上很凉快,偶尔晚上生个火,感觉很惬意。知道方圆二十英里之内渺无人烟,真让人有种奇妙的兴奋感。夜里经常能听到虎啸或是象群强行穿越丛林的喧嚣。我常常在林间远距离地散步。有个地方是我非常喜欢的,因为坐在那里,能看到整个山岭铺展在我面前,还可以俯瞰下面的一汪湖水,黄昏时分,许多野生动物:鹿、猪、野牛、大象和花豹都来饮水。
“我在阿什拉玛住满两年后,又上山到我那个林中的隐居处去了一趟,原因说了你会觉得好笑:我想去那儿过我的生日。我在生日的前一天到达那里,第二天拂晓前就醒来,想去我刚刚跟你说的那个地方看日出。那地方我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我在一棵大树下坐下来,静静等候。四周仍笼罩在夜幕中,不过天际的星光已经黯淡,天很快就要亮了。我有一种奇怪的悬而未决的焦灼心情。晨光开始慢慢地渗入黑暗,几乎让人察觉不到,就仿佛一个神秘的身影悄悄地潜行于树木中间。我感觉心脏就像是危险迫近时那样狂跳起来。太阳升起来了。”
拉里略为沉吟,嘴角露出抱憾的微笑。
“我没有描写的才能,不知道该如何用语言来描绘一幅图画;我没办法告诉你,所以也无法使你看到那轮辉煌的太阳喷薄而出时,展现在我面前的景象是何等庄严伟大。那林莽遍布的群山,晓雾仍缭绕在树梢,还有悬崖之下那深不可测的湖水。阳光透过最高峰的一处裂隙射向湖面,照得那一汪湖水灿若烂银。我为世间的大美而醺然陶醉。我还从未有过这般的大欣喜、这般超然物外的大快乐。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阵酸麻从脚底直贯脑门,我感觉仿佛突然间从肉体中解脱了出来,作为纯粹的精神,享受着一种我从未体验过的愉悦。我感觉有一种超越了人类的知识掌控了我,于是,曾使我困惑的一切全都豁然开朗,曾使我迷惘的一切全都迎刃而解。我快乐到了痛苦的地步,我拼命想从这种状态中解脱出来,因为我感觉如果再持续一刻,我就会死去了;然而为了这种狂喜,我又宁肯死去也不愿将其放弃。我如何才能告诉你我的感受?没有任何言语能够形容我那天赐福佑的大欢喜。当我终于恢复到平常的自我时,我感觉心力交瘁,浑身颤抖不已。我沉沉睡去。
“醒来时已经到了正午时分。我走回平房,心情是如此轻快,简直就像是脚不沾地一样。我给自己做了点吃的,天哪,我可真饿,然后我点上了烟斗。”
此时的拉里也点上了烟斗。
“我简直不敢想象我已经得了道——在别人苦行苦修多年、孜孜以求却终不可得的情况下,我,伊利诺斯州马文镇的拉里·达雷尔,竟然已经修成正果。”
“你有什么理由不认为那只不过是一种催眠状态,是由你当时的心境加上孤身独处、破晓的神秘感,外带那汪烂银般闪亮的湖水所共同造成的催眠状态呢?”
“完全是因为我当时那超乎一切的真实感。说到底,这就是千百年来世界各地的神秘主义者所共同经历的那种经验:不论是印度的婆罗门,波斯的苏非派[50],还是西班牙的天主教徒,新英格兰的新教徒;而且只要他们想描述那种无法描述的境界,使用的语汇也全都相差无几。这一境界的存在是无可否认的,唯一的困难在于如何加以解释。到底是一时间与‘绝对’合而为一,抑或一种潜意识中人类所潜在共有的宇宙精神的亲和力的瞬间喷涌,我就不得而知了。”
拉里沉吟片刻,面带嘲弄地瞥了我一眼。
“顺便问一声,你能用大拇指触到你的小拇指吗?”他问道。
“当然可以。”我呵呵笑道,同时以实际行动当面予以证明。
“你可曾意识到,这是只有人类与灵长类动物才能做到的动作?正是因为大拇指能与其他手指两两相对,人手才成为如此灵活和理想的工具。是否有这种可能:这一可以跟其他手指两两相对的大拇指——当然是在其发展的雏形阶段——只在远古的人类祖先及大猩猩中的个别个体身上才得到了发展,然后经过无数世代的进化才成为共有的特征?既然如此,那么是否至少也有一线可能:这些如此不同的人们都曾有过的、与绝对真实合为一体的经验,会逐渐在人类的意识中发展出一种第六感,从而在遥远、遥远的将来,终于成为人类的一种共有的感觉,就像我们现在对于具体事物的认知那样直接感知‘绝对’呢?”
“那你觉得这会对人类有什么样的影响?”我问。
“正如第一个发现能用大拇指触到小拇指的生物无法告诉你这一微不足道的动作会连带产生何等无以穷尽的结果一样,对此我也无法预知。就我个人而言,我只能告诉你,在那个狂喜的时刻我所体验到的那种强烈的平和、欢欣与自信至今仍与我同在,那幅世界之美的图景仍历历在目,如同初见时令我目眩神迷一样地鲜明而又生动。”
“可是拉里,你对于‘绝对’的观念必定会逼使你相信这个世界及其美丽不过只是种幻觉——玛耶女神[51]的织物。”
“认为印度人将这个世界看作是一种幻觉,是错的;他们并不这么看;他们只不过声称,它的真实并不同于‘绝对’的真实。玛耶只不过是那些热心的思想家所提出的一种推论,用以解释‘无限’如何产生出‘有限’来。其中最为睿智的商羯罗[52]断言这根本就是个无法解决的谜。你瞧,其困难之处就在于解释‘梵’——既然它是存在,是福佑和智慧;它永恒不变;它一直而且永远保持静止不动;它什么也不缺,什么也不需要,所以它既不知道变异也不知道冲突;它完美无缺——为什么它还要创造这个世界。如果你提出这个问题的话,那么通常得到的答复就是:‘绝对’之所以创造这个世界纯粹是闹着玩,并无任何目的。可是当你想到洪水和饥馑,想到地震和飓风,以及肉体与生俱来的所有那些病痛的时候,你的道德感会因为所有这么多骇人听闻的苦痛折磨居然只是为了寻开心而被创造出来而怒不可遏。甘尼沙大师因心地慈悲而拒不相信此说;他将这个世界看作‘绝对’之体现,看作其完美之流溢。他教导说,神无法不创造,而这个世界就是神之本性的表现。当我诘问,如果这个世界是一种完满存在的本性之表现,那它为什么又是如此可恶,以至于人类能为自己所树立的唯一的合理目标就是从它的束缚中将自己解放出来呢?甘尼沙大师回答说,尘世间的满足都是暂时的,唯有‘无限’能给人以持久的幸福。但是无止境的持久并不会使美好变得更好,使白变得更白。如果玫瑰在中午就已经失去了它破晓时分的娇美,那它曾经具有的娇美也是真实的。尘世的一切没有一样是永恒不变的,所以当我们要求任何东西能够持久时,我们就是在犯傻,可是如果不能在拥有它时及时行乐,那就更是傻上加傻了。如果说存在的本质就是变异,那么我们也就只能认为唯一合理的做法就是以此作为我们人生哲学的大前提。我们谁都无法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但是河水继续流淌,我们踏入的另一条河流也同样清凉舒爽。
“当雅利安人[53]南下初到印度之际,就将我们所知的这个世界看作只不过是我们所不知的那个世界的表象;不过,他们仍旧因其窈窕多姿而欢迎它;只是在若干世纪之后,当四处征伐使其疲惫不堪,当酷热的气候使其元气大伤,他们反倒成为入侵部族的俎上鱼肉时,他们才开始只看到人生中的丑恶,从而渴望从其轮回中解脱出来。可是我们西方人,尤其是我们美国人,为什么会被衰落与死亡、饥与渴、疾病、年老、忧伤与欺罔所吓倒呢?我们的生命力还是旺盛的。当我坐在我那个小木屋里抽着烟斗时,我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活力。我感觉我自身有一种能量在喊叫着要求被释放出来。我应该做的不是弃绝这个世界去过隐居修道的生活,而是应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爱这个世界的万事万物,并非因为它们自身的缘故,而是为了寓于它们当中的‘无限’。如果我所经历的那些心醉神迷的时刻确实是与‘绝对’合为了一体,如果他们所言非虚,那么当我已经参透了我现世生命的虚幻之后,我也就超脱了轮回,不会再回到这个世上来了。这种想法反倒令我错愕沮丧。我想一遍又一遍地生活。我愿意接受每一种样式的生活,不管它有多么痛苦和难过;我感觉唯有一生接着一生、一世接着一世地生活下去,方能满足我的热望、我的活力和我的好奇。
“第二天一早我就动身下山,次日到达阿什拉玛。甘尼沙大师看到我换上了欧式服装感到有些惊讶。那是我上山时在那位护林官的平房里换上的,因为山上比较冷,后来也没想着要换下来。
“‘我是来向您道别的,大师,’我说,‘我要回到我自己的人民当中了。’
“他没有说话。跟平常一样,他趺坐于那虎皮平台之上。台前的火钵里点着一炷香,空气中氤氲着淡淡的香气。他和我初见他那天一样,一个人待着。他凝神看着我,我感觉他的目光直透入我生命的最隐秘的最深处。我知道他已经知道我身上发生了什么。
“‘善哉,’他道,‘你离家已经很久了。’
“我跪下来,他为我祝福。我起身时,眼中满含热泪。他是位品格高尚的圣人。我将永远以有幸认识他为荣。我向大师的各位信徒一一道别。有些已经跟随大师修道多年,也有些是在我之后才来的。我把仅有的几件衣物和书籍都留下了,心想也许会有人用得到它们。我背上背包,穿着我初来时的那身旧休闲裤和棕色外衣,头戴一顶破旧的遮阳帽,步履沉重地走回到镇上。一周后我在孟买登上一艘轮船,在马赛上了岸。”
我们各自追索着内心的思绪,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不过,尽管我已经很疲惫了,还是有个问题非常想问问他,最后是我打破了沉默。
“拉里,老弟,”我说,“你漫长的求索过程缘起于恶的问题。是恶的问题促使你上下求索的。可是谈了半天,你却对此只字不提,不知道你对此是否已经得出一个哪怕暂时性的解决方案。”
“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解决的方案,也许是我过于愚钝,所以遍寻不见。罗摩克里希纳将世界看作是神的一种游戏。‘它就像是一场游戏,’他说,‘在这场游戏中,有乐有忧,有德行也有恶习,有知识也有愚鲁,有善亦有恶。如果在创世之初就将罪恶和苦痛一举去除的话,那这个游戏也就没办法继续玩下去了。’我会尽我之所能反对这种说法。我至多只能这样解释:当‘绝对’在这个世界上彰显其自身时,恶与善是自然地相伴相生的。如果没有地壳那难以想象的恐怖灾变,我们也就绝不会看到喜马拉雅那惊世骇俗的绝美风光。中国的瓷器匠人所烧制的那种他们称为蛋壳薄胎瓷的花瓶,具有无比优美的造型,饰以美丽的图案,涂以迷人的色彩,呈现出完美的釉色,可是究其实,匠人做出来的只是一件脆弱无比的易碎品。你如果失手把它掉在地上,马上就会摔成无数的碎片。同样的道理,我们所珍视的这个世界上的德行是否也许只能跟邪恶相伴共生?”
“这是个颇有创见的观念,拉里。可我觉得它并不怎么尽如人意。”
“我有同感。”他微微一笑,“我们最多也只能说,当你已经断定某件事情是不可避免时,你所能做到的也只有尽力而为、随遇而安了。”
“现在你有什么打算?”
“我在这儿还有一份工作要完成,然后就回美国去。”
“去干吗?”
“生活。”
“怎么生活?”
他的回答很冷静,不过眼睛里顽皮地闪了一下,因为他很清楚这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
“平静、节制地生活,满怀慈悲,无私忘我并且禁欲克己。”
“标准真高,”我说,“可是为什么要禁欲克己呢?你是个年轻人;企图抑制就跟吃饭一样强烈的动物本能,明智吗?”
“比较幸运的是,纵欲对我来说一直都是种快感而非一种需要。我以个人的经验知道,印度的那些哲人主张极度的节欲可以大大增强精神的力量,这一观点真是再正确也没有了。”
“我还以为明智的做法是在肉体需要和精神需求之间保持一种平衡呢。”
“这正是印度人认为我们西方人所没有做到的。他们认为我们拥有了无数种发明创造,拥有了我们的那些工厂、机器以及所有那些产品,我们一直都是在物质中找寻幸福,可是幸福并不建立在它们身上,而是在于精神的追求。他们认为我们所选择的这条道路只能通往毁灭。”
“你觉得美国是实践你提到的那些特殊美德的合适地方吗?”
“我没觉得有什么不适合的。你们欧洲人对于美国可说是一无所知。就因为我们积聚了巨大的财富,你们就认为我们一门心思只关心金钱。我们其实一点都不在乎钱;我们一挣到钱就马上把它花掉,有时花得好,有时花得糟,不过总是要花掉。金钱对我们来说什么都不是;只是成功的标志。我们是这世界上最大的理想主义者;我只是觉得我们把理想放错了地方;我个人以为人类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这是个崇高的理想,拉里。”
“它不值得我们努力去实现吗?”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以你一己之力,对这么一个浮躁不安、忙忙碌碌、无法无天、极端个人主义的美国民族,能产生任何影响吗?你这无异于想要赤手空拳阻挡住密西西比河的奔流。”
“我可以试试。轮子就是由一个人发明的。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的也是一个人。没有任何一件事情不会产生影响。你把一粒石子投入池中,整个宇宙都不再完全是它之前的模样了。认为那些印度圣徒所过的生活无益于世是错误的。他们就是黑暗中那闪耀的光亮。他们代表了一种理想,这种理想对于他们的国民来说就是一种解毒剂;普通人也许永远都做不到,但他们尊重它,而且它始终都在影响着他们的人生。当一个人变得纯洁、完善之后,他的人格就会产生广泛的影响,那些寻求真理的人都会自然而然地被他吸引到身边。也许如果我真能像我为自己安排的那样生活,也可能会对别人产生影响;那影响也许并不比一粒石子在池子里激起的涟漪更大,但一圈涟漪可以引发第二圈,第二圈又会引发第三圈;很可能只有几个人能看出我的生活方式会带来幸福和平静,而他们也会转而将自己学到的东西教给别人。”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明白你所面对的到底是什么,拉里。你知道,市侩庸人过去是用肢刑架[54]和火刑柱来压制他们害怕的主张,现在是早已经弃置不用了;他们发现了一种远比这些刑具致命得多的毁灭武器——说风凉话。”
“我是个相当顽强的家伙。”拉里微笑道。
“好吧,我也只能说你还有点私人收入也真是走了狗屎运。”
“这一直都对我有很大的用处。要是没有这笔钱,我就没办法做到我已经做到的这些事了。可是,我的学徒期已经结束。从现在开始它就只能是我的一个包袱了。我要把它给扔掉。”
“这可是非常不智的做法。你计划要过的那种生活之所以可能,唯一的前提就是经济上的独立。”
“恰恰相反,经济上的独立将使我计划要去过的那种生活变得毫无意义。”
我忍不住做了个不耐烦的手势。
“在印度做个云游四方的托钵僧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他可以在树底下过夜,那些虔诚的人为了行善积德,都很愿意往他那行乞的钵盂里装满吃的。可是美国的气候却远不适宜露宿野外,而且我虽然并不自命有多么了解美国,我确实知道至少在一件事上,贵同胞们是全都毫无异议的,那就是要吃饭就得工作。我可怜的拉里,恐怕还没等你迈出游方的第一步,就会被当作无业游民送到教养所里强制劳动去了。”
他哈哈大笑。
“我知道。人得入乡随俗,我当然得工作。回到美国后,我将设法在汽车修理厂找份工作。我是个相当不错的机修工,我觉得这应该不难。”
“那你不就得把本可以更有效地用于其他方面的精力白白浪费掉了吗?”
“我喜欢体力劳动。不论什么时候,我一旦发现再也学不进新的东西了,就会从事一段时间的体力劳动,然后就会感觉精神重又焕发起来。我记得读过一本斯宾诺莎的传记,传记的作者将斯宾诺莎为了能勉强糊口而不得不打磨镜片看作是这位大哲的可怕磨难,我觉得这种想法可真是够蠢的。我确信这对斯宾诺莎的智力活动只会有好处,哪怕仅仅是因为能暂时把他的注意力从艰苦的哲学思考中转移开来。我在洗车或摆弄汽化器的时候,头脑是自由自在的,等工作做完后,我还会有一种完成一件事情的愉悦感。自然我也不想在一家汽修厂里无限期地待下去。我离开美国已经好多年了,得重新认识它。我要设法找个卡车司机的工作。这么一来,全国各地我就都能跑遍了。”
“你也许已经忘了,钱最大的用处就是可以节省时间。人生苦短,要做的事太多,你连一分钟的时间都浪费不起;就想想你都浪费了多少时间吧,比如说,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你不坐公交而是徒步走过去,或是不坐出租车而只能乘公交。”
拉里微微一笑。
“说得极是,我也确实没有想过这一点,不过我可以通过拥有自己的出租车来解决这个难题。”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终究是要在纽约定居下来的,别的且不说,首先就因为那里藏书丰富的图书馆;我生活所需的费用极少,不在乎睡在哪里,而且一天只要一顿饭就相当满足了;等我把美国所有想看的地方全都看遍以后,我积攒的工钱应该已经够买辆出租车了,那时候我就当个出租车司机。”
“真该把你给关起来,拉里。你真是疯得不轻。”
“一点都不疯。我非常明白事理而且脚踏实地。如果出租车是我的,我每天工作的时间只要赚够食宿和车辆的折旧费就行了。其余的时间我就可以致力于其他的工作,而且如果我有什么急事要赶到什么地方,我总能开着自己的出租车去。”
“可是,拉里,一辆出租车就跟政府公债一样,也是一笔财产,”我说,故意逗他,“作为一个自用车的司机,你也就是个资本家啦。”
他哈哈大笑。
“非也。我的出租车只不过是我的劳动工具,也就等于是游方的托钵僧的手杖和化缘的钵盂。”
善意的打趣话说完,我们的长谈也终于该结束了。我早就注意到,咖啡馆里的客人已经越来越多。一个身穿晚礼服的男人坐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叫了一客丰盛的早餐。他那既疲惫又满足的神情,说明他春宵一度的一夜回顾起来还颇为志得意满。有几位老先生因为上了年纪睡得少了,正一本正经地一边喝着他们的café au lait[55],一边透过厚厚的镜片读着晨报。年轻一些的,有的穿戴整齐,有的衣衫褴褛,匆匆进来吞下一个面包卷、灌下一杯咖啡,然后就赶往自己工作的店铺或写字间。一个干瘪的老丑婆抱着一沓晨报进店来四处兜售,在我看来像是一份都没有卖掉。透过巨大的平板玻璃窗望出去,但见已经天光大亮。一两分钟后,这家巨大餐厅的电灯就都熄灭了,只剩下后面背光的地方灯还亮着。我看了看手表。已经过了七点。
“来点儿早餐怎么样?”我道。
我们吃了几个羊角酥,新鲜出炉,又热又脆,还喝了café au lait。我疲惫不堪,无精打采,感觉自己肯定像遭了天谴般难看,可是拉里却跟平常一样神采奕奕。两眼熠熠生辉,光滑的脸上没有一丝皱纹,看上去绝不会超过二十五岁。一杯咖啡下肚,我恢复了点精神。
“容许我给你提个忠告吗,拉里?我可是不大给人乱提忠告的。”
“我也不大接受人家的忠告。”他咧嘴一笑。
“在你把你那点小小的财富处理掉之前,你能非常慎重地再考虑一下吗?一旦处理掉之后,可就永远都回不来了。说不定有那么一天,你会迫切需要钱用,或者是为了自己,或者是为了别人,到了那时你可就追悔莫及,只恨自己当初怎么会那么傻了。”
回答我时他眼睛里闪烁着揶揄的神情,不过并没有恶意。
“对于金钱,你看得远比我要重。”
“这我绝对相信,”我尖刻地回道,“你瞧,钱你一直都有,我可没有。钱给了我生命中几乎最为珍视的东西——独立。你想象不到,当我想到只要我高兴,就可以告诉这个世上的任何人滚他妈的蛋,我有多么称心如意。”
“可我并不想告诉这个世上的任何人滚他妈的蛋,而且要是我真想这么做的话,就算我在银行里没有一分钱的存款,也照样可以让他滚蛋。你瞧,金钱对你而言意味着自由;对我来说却是种束缚。”
“你真是个不可理喻的野蛮人,拉里。”
“我知道。我自己都控制不了。不过反正如果我愿意,还有大把的时间尽可以改变主意。我要到明年开春才回美国。奥古斯特·科泰,我那位画家朋友,把他在萨纳里的一座农舍借给了我,我打算去那儿过冬。”
萨纳里是里维埃拉一处不事张扬的海滨度假地,位于邦多勒和土伦之间,是那些对于圣特罗佩[56]过分俗艳的各种虚饰不甚关心的艺术家和作家们喜欢光顾的地方。
“如果你不介意那里一潭死水般的了无生气,你会喜欢那地方的。”
“我有工作要做。我已经收集了不少材料,预备写一本书。”
“写什么的?”
“写出来以后你就知道了。”他微笑道。
“写完后,如果你愿意交给我的话,我想我可以设法帮你出版的。”
“不须费心。我有几个美国朋友在巴黎开了个小小的出版社,我已经跟他们谈好,请他们替我把书印出来。”
“可你不能指望这么印出来的书有任何销路,而且也不会有人为你写书评的。”
“我不在乎有没有人写书评,也不期望书能卖出去。我只预备印上几本,够我送送印度的朋友和可能会对它有兴趣的法国的熟人就行了。它也并没什么了不起的重要意义。我写它只是为了把我这些年来准备下的材料都用上,而出版它是因为我觉得只有把它印出来,你才能看清楚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这两个理由我都能理解。”
这时我们已经吃完了早饭,我叫侍应过来结账。账单拿来后,我把它递给拉里。
“既然你打算把钱全都往阴沟里扔,那么我老实不客气,这顿早饭就由你来请了。”
他哈哈大笑,把钱给付了。坐了这么长时间,我整个身子都僵硬了,走出那家餐馆的时候,两肋都觉得疼。走进秋日清晨的清新空气中,感觉挺舒服的。天空蔚蓝,克利希大街在夜里是那么一条藏污纳垢的通衢大道,此刻却显得有些活泼泼的喜性,就像个涂脂抹粉、徐娘半老的憔悴女人迈起了年轻姑娘的轻快步伐,倒也并不令人讨厌。我叫住了一辆路过的出租车。
“要我送你一程吗?”我问拉里。
“不用了。我打算走到塞纳河边,找个泳池游一会儿泳,然后去一趟国家图书馆,我得在那儿做些研究。”
我们握了握手,我看着他那两条长腿迈着散漫的步伐大步穿过马路。我天性可没他那么坚忍不拔,就跨进出租车,返回了宾馆。我走进起居室的时候,注意到已经过了八点。
“一个上了年纪的绅士这个点才回家可真够不错的。”我带着颇不赞成的语气对着那位裸体女士说道,那位女士在一个玻璃罩子里,自打一八一三年起就一直横陈在那个座钟上,在我看来,那姿势甭提有多不舒服了。
她继续端详着她那照在一面镀金铜镜里的镀金铜脸,而那个座钟一味地只是在“滴答,滴答”。我放了一浴缸的热水,一直泡到水都不怎么热了,才擦干身体,吞下一片安眠药,把碰巧放在床头柜上的瓦莱里[57]的Le Cimetière marin[58]带上床,一直看到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