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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厢官】
382字 下载全书
(宋)宋代京城,为便于管理,以御街(天街)为轴,划分左、右厢;城外,则按南北东西方位,划分若干厢。左右、南北东西厢,又可细分左一、右一等厢。凡管勾(或主管)某厢公事者,通称厢官。厢官处理民事纠纷、斗讼等,凡杖六十以下之罪可断决。《宋史·职官志》六:“临安府城外内分南北左右厢,各置厢官。”《元丰官志》(不分卷)之《临安府》:“临安府先依开封府例,于城外南、北厢置主管公事,近又于城内左、右厢添置官二员,分理在京词讼。”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七之九:“熙宁四年七月,知开封府刘庠乞罢勾当左右厢公事官。”宋周淙《乾道临安志》卷二《历代沿革》:“城南北两厢绍兴十一年五月七日,郡守俞俟奏请:‘府城之外,南北相距三十里,人烟繁盛,各比一邑。乞于江涨桥、浙江,置城南左、右厢,差亲民资序京城官主管本厢公事。杖六十以下罪听决。’奉圣旨依。”宋王瓘《北道刊误志》:“计开封府八厢:左第一,城东;左第二,城西;右第一,城北;右第二,城南;辖坊一百二十。开封县四厢,京东第一、二、三厢,京南厢,辖坊六;祥符县五厢,计京西第一、二、三厢,京北第一、二厢,辖坊九。总一十七厢、一百三十五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