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古代志怪小说鉴赏辞典 - 上海辞书出版社文学鉴赏辞典编纂中心 >
- 清 >
- 蒲松龄
博 兴 女
[清]蒲松龄
博兴
[1] 民王某,有女及笄。势豪某窥其姿,伺女出,掠去,无知者。至家逼淫,女号嘶撑拒,某缢杀之。门外故有深渊,遂以石系尸,沉其中。王觅女不得,计无所施。天忽雨,雷电绕豪家,霹雳一声,龙下攫豪首去。天晴,渊中女尸浮出,一手捉人头,审视,则豪头也。官知,鞠 [2] 其家人,始得其情。龙其女之所化与?不然,何以能尔也?奇哉!
——《聊斋志异》
【赏析】
本篇为《聊斋志异》中篇幅较短小的一篇,它生动地描述了天真无辜的博兴民家女惨遭某势豪欺凌杀害,后化为龙神报仇雪恨的故事。作者对博兴女无辜被杀深表同情,而对势豪的卑鄙残忍行为进行了鞭挞。清初,统治者曾注意过社会秩序的整顿,但是,这种整顿仍只不过是官样文章,皇帝就是最大的势豪,层层官吏无不仿照,至于豪绅横行乡里,官府爪牙恶霸鱼肉百姓,更是司空见惯。这个故事中的民家王某,女儿失踪后,竟无计可施,而势豪则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绑架一个民女而不受约束,当时社会的不安定和百姓所受的欺压,于此可见一斑。当然,蒲松龄为了给王家女儿雪冤,设计了一个让她化作天龙报仇的情节,同时以因果报应的道理作警诫,对横行乡里的势豪们发出警告:你们别以为作恶可以不受惩处,死者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本文仅百余字,故事情节却波澜起伏。势豪某绑架博兴女,这是一波。博兴女因抗拒污辱,势豪将其杀死,又是一折。然后是王某寻女不见,无计可施,而天雨龙现,攫去势豪首级,又起一波。天晴,王某女儿尸身浮起,并手拎势豪之首,官府拷问势豪家属,这才真相大白。全篇篇幅短小而情节曲折,不是大手笔,是难以写出这么好的小说的。
末尾议论“龙其女之所化与?不然,何以能尔也?奇哉!”表面上是对王女化龙作一种揣测,实际上是进一步归结了故事,使情节更完整。同时,也是清代社会渐渐萌发的一种市民意识的反映,那就是:下层人民受了冤屈时,应靠自身的力量进行反抗、报仇,而不能再乞援官府。
(陈云发 周美旭)
注 释
[1].博兴:元置博兴州,其地在今山东淄博一带。
[2].鞠: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