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共条件遭到拒绝

张治中等人这时对和谈前景的估计无疑太乐观了。代表团出发前夕,蒋经国就已经放出话来,断言此次和谈绝不可能成功,因为中共并无诚意。将来做和平梦的人,到死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死的。捷克斯洛伐克外长自杀,就是他们将来的榜样。即令将来联合政府能够成立,国民党人也会成立第二个政府与之对抗。他们在军事上将以闽、浙为依据,万不得已时就到台湾去。就是失败,也知道自己是怎样死的。蒋介石这时对和谈尚未公开表示反对,但还在4月2日,他就密电在广州的国民党中央党部,提出必须把和谈的重心放到阻止中共渡江问题上来。他提出:“和谈必须先订停战协定”,“共匪何时渡江,则和谈何日停止”。[83]态度本来就十分强硬的国民党中央常委会据此通过决议,要求代表团坚持五点:(一)如中共在和谈期内渡江,则宣告和谈破裂;(二)既定之促进国际合作的外交政策应予维持;(三)中共应保证今后人民生活之自由,且需停止一切恐怖暴力的行为;(四)整军办法必须双方同意,各就原防自行改编;(五)只有在保证二、三、四条基础上才可同意组织联合政府。会上,CC派陈立夫等甚至连未来组织联合政府一项也坚决反对。何应钦虽反复力争,亦未能在条件中写明同意字样。因此,何应钦密电张治中,渡江问题必须坚决反对,因为不要说让解放军渡江,中常会连联合政府问题都争论得异常激烈。[84]

刚刚从中共这边争取到一些让步,何应钦的电报不能不在代表团内部引起一片哗然。与会者一致认为这是蒋介石在背后指使。张治中愤然道:“事情已进展到现在的阶段,这话如何说法,真是莫名其妙!”“什么自由、恐怖,这些话,我们还有脸去同人家说吗?上海现在成了恐怖世界,他妈的皮,真不知耻!”一向态度强硬的刘斐也忿忿然,表示他最痛恨蒋介石的军队。称他几次去故宫,遇到中共军队,四五次从队中穿过,战士们总是很和气,并无不悦之色。如果碰到中央军,早已张牙舞爪,甚至拳打脚踢了。即使不打,骂也将你骂死。至于保证人民生活自由一条,他建议复电南京:平津解放以后,北平八大胡同及舞场,生意仍好,并无人去干涉那里的游客;天津工业界也在中共大力扶助下干得起劲,苛杂废除,正税很轻,投资人没有任何顾虑。甚至此间对中统、军统的特务分子,也只是要求公开登记而已,并未逮捕或枪毙。

4月9—11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先后接见邵力子、章士钊、黄绍竑、刘斐、李蒸、卢郁文等。众代表谈话后均甚表满意,刘斐、黄绍竑等对毛泽东更是赞不绝口,交口称赞毛“极懂得谈话的艺术,轻松而又深入”,“他教训了人,但不使人感觉有教训人的味道。他与蒋先生之官腔,大不相同”,“蒋的领袖是自封的,而毛的领袖是人人衷心拥护的”。一时间,代表团内气氛大变,几乎人人称赞共产党有办法,并且感到和谈大有成功的希望。代表团相信,他们与中共已经在下述几点上达成妥协,即(1)战犯名单可以不提;(2)军队整编数额可由南京政府自定;(3)解放军可暂不过江;(4)南京政府仍可过渡,等待政协召开,联合政府成立;(5)联合政府可以组织一个七人军事委员会,中共四人,国民党三人。张治中甚至电告李宗仁称:毛对我总理孙先生仍甚推崇,并谓共党现所推行之政策,亦未超过三民主义之范围,对于与本党合作,颇为重视,并希望本党能实行革新,俾合作之政府发挥力量。关于和谈之协议,毛称对于蒋总裁元月廿一日引退声明所提,使领土主权克臻完整,历史文化与社会秩序不受摧残,人民生活与自由权利确有保障五项,可保证完全做到。“就今日谈话中观察,过去共方所实施抨击我方之各种宣传,系由于不了解我方谋和诚意所致,现经旬日来之交谈,对于我方政府及代表团,似已有相当了解,以后商谈困难或可减少。”[85]

这个时候南京的底牌已经十分清楚,无论中共方面条件如何,只要解放军决心过江,谈判就不可能成功。眼见长江即将进入涨水期,为阻止中共过江,由何应钦主持的南京政府和平特种委员会(即由前述指导委员会改名之组织)决定把9日的条件在形式上略为降低。据此,特种委员会决定复案五条:(一)战争责任问题可依据代表团所谈原则处理;(二)所邀南京参加签约各位,届时再做决定;(三)签约后驻军,第一期最好各驻原防地;(四)新政协及联合政府事,等中共将方案提出后再研究;(五)渡江问题应严加拒绝。[86]

李宗仁和白崇禧这时的态度也早就确定。他们虽然一心想取蒋而代之,但他们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与蒋系的矛盾,毕竟还远小于与共产党的矛盾。因为他们在蒋介石的统治下还可能生存,一旦和议成立,解放军渡江,南京政府将不复存在。那时不仅桂系军队将像傅作义的部队那样被改编,而不复归自己所指挥,就是自己的命运也未必好得过已经被排除在政治舞台之外的傅作义。因此,李、白这时虽然仍明显区别于蒋介石和CC派,其态度却与何应钦没有两样。

据刚刚回到北平的刘仲容说,李宗仁固然求和态度不变,但拒绝中共渡江的态度日趋明显,何应钦的电报实际上也正是李宗仁同意的。李的目的,就是想划江而治。按照李宗仁对他所说的来看,所谓执行中共的八项和平条款,都得由他们自己动手解决。同样,白崇禧到南京后,虽仍反蒋,但也不主张与中共局部和平,更反对投降式的解决办法。这也就难怪,注意到中共中央坚持解放军过江和取消南京政府地位,没有丝毫商量余地,李宗仁竟连接向蒋介石去电,声称决心辞职,请蒋准备出山。电称:“观夫共军节节进逼,陈兵江北及所提条件之苛刻,似非使我方作城下之盟不止。职处此境遇,心力交瘁,万一和谈一旦破裂,则实难肩此重任,故决心引咎告退以谢国人。务恳钧座预为筹划应付方案,以免贻误事机。”[87]惟蒋介石却坚持要李继续在前台“负责领导”[88]。

12日,张治中宣读了何应钦的电报,代表们一片埋怨之声。他们几乎都清楚地看出南京实际并不承认自己失败,仍旧一味地想要保住半壁江山。张治中等对此大为不满,明确讲:渡江问题是代表团同意了的,不能反悔。李蒸悲观地说:可以想象,中共大军不渡江是不可能的,签字后即行渡江,南京政府也就难以存在了。因此,实际上今天我们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彻底靠近中共,向主战派开火;另一条是因此而宣告破裂。邵力子则强调:事到今天,和谈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我们只有尽力争取中共缓渡江,因为缓渡江确对全面和平运动之推进有利。章士钊也赞成邵的意见,称:假李德邻以时日,使其政治力量继续增加而扩大,对李德邻、对中共、对人民均有利。而李俊龙却认为:即使缓渡三两个月,恐怕不能增强南京力量,相反地怕只是加强了溪口力量,为人民计,恐怕还是中共马上渡江的好。尽管意见不一,张治中最后还是请章士钊出面,设法向毛泽东通融,要求中共考虑在和平条约签定后能够暂缓渡江。

毛泽东从刘仲容那里得知李、白的态度之后,决定不再与南京代表团周旋。周恩来很快拿出已经拟好的《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于12日晚交给南京代表团。《草案》开篇即历数国民党背叛孙中山三民主义及三大政策,发动内战和实行各项反动政策的种种罪恶,指出南京政府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其内容更依照毛泽东的八项条件,详尽列出具体实施细则,只是在一些争议较大的条款上做了一些范围上的限定。如第一条“惩办战争罪犯”,不仅没有提到蒋介石等人的名字,而且还特别强调这种惩办只是“原则上必须”,“不问何人,如能认清是非,翻然悔悟,出于真心实意,确有事实表现,因而有利于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之推进,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者,准予取消战犯罪名,给以宽大待遇”。[89]

13日,南京代表团对《草案》进行了一整天的讨论。当卢郁文宣读《草案》时,代表们的情绪沮丧至极,据说张治中一下子好像老了许多。他们一致认为《草案》实为一纸降书,南京方面必不能接受,尤其是在联合政府建立前,南京政府必须听命于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一点,更加刺激。当然,在张治中的坚持下,他们还是尽其所能地对文件进行修改,删去那些在他们看来过于刺激的内容和文字。为避免引起南京方面的逆反心理,张治中在给李宗仁、何应钦的电报避重就轻,没有报告过于刺激的内容。电报称:“今晨一时周恩来面交彼方所拟具体方案,标题为《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内分八条廿四款。我代表团开会详加研究,其中关于整军及组织联合政府两点,认为距离甚远,无法同意。关于渡江问题,周昨夜复说明其态度理由,并表示态度,为先占两处桥头堡,即苏之江阴、扬中,及皖之至德、东流、贵地、青阳、铜陵、繁昌、南陵、石埭等县,暂时不动,以利将来和平条款之实施等语。我坚决表示不能同意,望其从长考虑。”[90]

13日晚,按照约定的程序,代表团被接到中南海。这是他们到北平后第一次与中共代表团进行正式谈判。周恩来和张治中都各自发表自己的看法,虽有不同意见,但气氛平和。双方分歧主要集中在渡江、整编军队和联合政府的问题上。会后,周恩来与张治中又单独交换意见。最后,张治中心情沉痛地表示说:我衷心地觉得国民党政府应该宣告自己的结束了,让中共来好好干。故中共所提条件应该接受。连日来大家所以争论不休,实因为有两个东西在束缚着我们,第一,我们是代表,一切须听命于政府,我们个人意见受政府权力的束缚;第二,我们是国民党员,国民党不行,集一切坏事之大成,但可惜我们未脱党,还要受国民党的束缚。[91]考虑再三之后,张最终还是决定将《草案》中难以接受的内容也都电告南京方面。

张电称:“文(12日)夜二时,周恩来将其所拟《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交职后,即发现中有数点为我方所不能接受者。例如改编军队条内系将我正式军队‘改隶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指挥统辖之下’,并云‘人民解放军向南京国民政府现时所在地区开进和接收和一切事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以命令定之,人民解放军开进时,南京国民政府所属武装部队不得抵抗’。又如我方军队之改编,虽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然皆北平式之改编办法,并云‘如有对改编计划抗不执行者,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有权命令南京国民政府协助人民解放军强制执行,以保证改编计划之彻底实施’。又如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一条内有云:‘在国内和平协定签字之后,民主联合政府未成立以前,南京国民政府及其府院部会等项机构,应暂予保留,向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领导。’此直将我中央政府置于彼方军事委员会节制之下。其他条文之一部甚具刺激性者亦多类招降文书,而非和平条款。当即坚决表示不能接受。昨(13日)夜,职与周恩来交谈颇久,今晨我各代表复与共方各代表分别交谈,均仍对不能接受各点,坚决表示。现我方对其所提草案经三度研议,逐条修改,将其所有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及指挥领导等字样概行删去。我军队改编办法亦按南京所定腹案及敬公最近指示原则提出对案。第一期为自行复员整理,第二期为两方合组整编委员会,执行整编。又凡条文之刺激性太重者,概行修改。至共军渡江问题,昨夜周恩来表示,应在和平协定签字后三日内过江,并谓彼之前方士气甚激昂,且转瞬江水上涨,迟恐增其渡江之困难,更有夜长梦多之虞。职当坚决表示,此绝办不到。而为避免国家与人民再受牺牲,防军应有充分准备。此在共方其他代表亦有表示有商量余地之意者,现惟有再行竭力与之切商折冲,期共方能大为让步,获致竣议。如至最后阶段不能竣议时,只好请示核夺。再此电两日来踌躇,不敢发者,深恐一时泄露,刺激人心,影响大局甚重。”[92]

15日晚,国共两党代表团举行第二次正式会谈。周恩来将最后修订的协定文本交给张治中。而在此之前,中共中央已将协定草案提交给各民主党派的负责人讨论。各负责人几乎一致认为中共已十分宽大,他们尤其对南京代表试图为国民党争得一对等地位极为反感。因此,中共中央的最后修订稿实际上容纳了至少三方面的意见。修订过的协定接受南京代表团的一些意见,取消了一些刺激性的字眼,但实质内容可以说毫无改变。[93]周当场声明,如果到4月20日为止还不能获得协议签字,解放军就只好渡江。张治中这时也想开了。他表示:“现在对于这个《国内和平协定》,如果还想字斟句酌地去辩论,等于白费,是不必要的;我们应该把眼光放大些,胸襟开阔些,重新合作,这才是国家民族之福!”刘斐在随后的讨论中感慨地表示:过去我们是南京政府的代表团,与中共交涉,今后我们是中共的代表团了,要去说服南京了。只怕是南京方面会把和平协定,看成是投降协定,心想打也是完,不打也是完,只好打到底了。倒是代表中唯一不是国民党员的章士钊乐观一些,说:“过去中共新华社发出八条的电报,内有十六个伪字,南京都答应了,今天一个伪字也没有,如果南京反不答应,那就是有精神病。”[94]

这时,南京政府的代表显然已经与国民党离心离德,准备向自己的谈判对手俯首称臣。张治中在给南京的电报中称:由中共方面改定的协定内容,已多所让步。如原将我方军队与中央政府置于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指挥统辖之下,已改易。又战争罪犯之首要重要字样均删去,其他刺激性文字之修改者亦多,计共改二十余处(我方原提修改者四十余处)。统观此文件之内容,仍充满降书及罚状之语气意味,但共方既用最后通牒之态度提出,我方已无争辩商量之余地。只有请求政府核示之一途。故推黄绍竑、屈武携同共方所提最后文件回京面陈核阅。[95]

与此同时,张治中还特别致信蒋介石,说明:“职到平以来,共方言论态度意在逼降,对于我方可谓极尽污蔑侮辱之能事。乃至喻吾人为‘软体动物’,且‘要求南京政府向人民投降’,甚至损及职个人人格。其言有曰:‘只有他方和蒋介石关系最密切,据说是因为长沙大火,感蒋不杀之恩,曾拜蒋为义父。所以他可以高谈和平,无所顾忌。当然,他是忠实于他的义父的。临来北平前,他还去奉化请示。由此可见’等语。其为难堪可想见。职对彼等此种无理之态度,随时均予严正之驳斥,僵持直历七日之久。至本月八日晨,毛泽东始邀职往其郊寓晤谈,达四小时许之久。毛之表示对此条已有让步态度,谓可不提钧座姓名及任何名单。但在条款上须有追究战争责任之明文(谓元凶巨恶必须如何如何)。职即表示不能接受,今后仍当竭力争持,以期终必取消此条也。”“虽然职态度之坚决具如上述,然而默察大局前途,审慎判断,深觉吾人自身之政治经济腐溃,至于此极,尤其军队本身之内腐内溃,军心不固,士气不振,纪律不严,可谓已濒于总崩溃之现象。同时,在平十日以来所闻所见,共方蓬勃气象之盛,新兴力量之厚,莫不异口同声,无可否认。假令共方别无顾虑之因素,则殊无与我谈和之必要,而具有充分力量,以彻底消灭我方。凡欲重振旗鼓为作最后之挣扎者,皆为缺乏自知不合现实之一种幻想。此非怯懦自卑之言,实由我方党政军内腐内溃之情形积渐所致,由来已久,大势所趋,大错铸成。尤其既失之民心,今已不可复得,纵以钧座英明,亦万难将此腐朽集团重新提振,有所作为也。倘吾人知彼知己,即以吾党北伐时期,北洋军阀腐溃失败之经过事实而益可证明。职是之故,惟有钧座及时痛下决心,放下一切,毅然决然,放下一切。能如是则腐朽集团经受剧变之深刻刺激,唤起淘汰作用,产生新机,将来尚有重新提起之一日,而不然者,将使失败之中,遭受更大更惨之失败,而无复再振再起之可言。”张明确提出:“钧座虽引退故乡,仍难避免造成混乱之责任”,“惟有断然暂时出国,摆脱一切牵挂,为最有利”。[96]

16日晨,黄绍竑、屈武根据代表团的决定,乘飞机返回南京说明一切。当晚,黄绍竑、屈武向李宗仁当面报告全部谈判情况和代表团集体意见。虽然李宗仁当初曾保证不管中共条件如何,代表团同意他就敢负责,这时却态度全变。白崇禧看到黄绍竑带回来的协定内容后,也气呼呼地表示反对。何应钦也没有了主张,只好将协定原文抄送溪口,并去函向蒋说明:“昨晚与德邻(李宗仁)、健生(白崇禧)、季宽(黄绍竑)、岳军(张群)诸兄详谈至晚,犹未作结论,拟今晨再与德邻兄恳谈,预定今日午后召开和谈特种委员会。此事关系极重,请钧座转知觉生(居正)、铁城(吴铁城)、骝先(朱家骅)三兄立即乘原机回京,参加会议,并恳将钧旨谕知,以便遵循。”[97]

19日,特种委员会全天讨论。黄绍竑报告和谈经过及中共提出的协定内容。面对与会者的质问,黄只能支吾其词。李宗仁首先表态,认为该协定无法接受,主张致电毛泽东,要求中共迁就事实,另定方案。何应钦等仍寄希望不使和谈破裂,因此不同意直接致电毛泽东表示拒绝。吴忠信则转达蒋介石的意见称:中共拿出叫国民党投降的协定,绝不能接受。“依第三国际看,共方不至渡江,且我们强硬些,共方还是能缓和的。”[98]当晚,受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控制的中央社没有征得李、何同意,就通过广播公开宣布,广州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已经发表声明,明白告诫任何人主和都不得超越元月一日蒋介石发布的文告及国民党中常委4月初的有关决定。至此,黄绍竑自知安全难保,决定先行远避香港。20日,他临行前专门打电话告诉代表团,他已被迫辞去代表职务,南京方面绝不会批准和平协定,和平谈判事实上已完全破裂。

4月20日,李宗仁、何应钦联名致电南京和谈代表团,明确拒绝中共的协定,称“其基本精神所在,不啻为征服者对被征服者之处置”。希望中共方面能够“确认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之原则,对此项协定之基本精神与内容,重新予以考虑”。广州国民党中央也发表声明,指责中共自抗战以来,违反1937年9月22日四项郑重承诺,运用武装夺取政权策略,损害民国,危害人民之种种,要求中共“切实提议,双方立即同时颁发命令,于和议期间停止战斗行为,以利和议之进行”。[99]李宗仁为了解释自己实系不得已而为之,随后单独致电章士钊等,说明:昨日立法院开秘密会议,何应钦宣读协定全文后,即使彻底主张和平之立委,亦噤若寒蝉,不敢有所主张。他自己即使同意也无济于事。[100]

国共和谈至此算是走到了尽头。


四、国共谈判南辕北辙六、国共斗争大局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