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哲学
“理念论”的基本内涵
下面我先给大家讲柏拉图哲学。柏拉图(Plato,前427—前347)出身于雅典的一个显赫的贵族世家,其家族中既有雅典民主制的政治家,也有雅典寡头政治的参与者。柏拉图既是苏格拉底的嫡传弟子,也是亚里士多德的授业老师,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这师徒三人,通常被称为“希腊哲学三杰”,无可争议地代表着希腊哲学的最高水平。
柏拉图(前427—前347)
在苏格拉底生前,柏拉图一直形影不离地追随着他;当苏格拉底被雅典人处以死刑之后,柏拉图也像苏格拉底的其他追随者一样受到了雅典政权的迫害,不得不逃亡到外邦。他曾经周游了许多地方,曾先后三次来到西西里岛上的叙拉古王国,试图在这里实现他的理想国的政治蓝图。但是很不幸,叙拉古王国的统治者对他的政治理想不感兴趣。尤其是叙拉古的老国王,不仅没有接受他的哲学思想,还把他卖到奴隶市场,幸亏一位朋友在奴隶市场认出了他,用重金把他赎了回来,要不然这个世界上就会多了一个奴隶,少了一位杰出的哲学家。老国王死后,柏拉图又两次来到西西里岛,试图劝说叙拉古的新国王接受他的政治哲学思想,但是这位曾经受教于他的新国王仍然没有让他如愿以偿。万般无奈之下,柏拉图只好重新又回到雅典。
公元前387年,柏拉图在雅典城郊一个名叫阿加德米(Academy)的运动场附近开办了一所学园,收徒教学,讲授他自己的哲学思想,一直到去世为止。柏拉图死后,他的传人继续开办柏拉图学园,一直延续了900多年,直到公元529年(那个时候,基督教已经成为罗马的国教,西罗马帝国也已经灭亡了),东罗马帝国的皇帝才将这个学园解散。因为这个缘故,“Academy”一词在西方语言中就具有了“学园”“专科学校”的意思。
由于学园薪火相传,柏拉图哲学与同时代德谟克利特哲学的命运截然不同,再加上柏拉图哲学后来在罗马帝国中又被一批新柏拉图主义者继承和发扬,并且被早期的基督教教父们以一种变形的方式汇入基督教神学中,所以柏拉图的著作一直保存得比较完整,他一生中所写的三十多篇对话录基本上都保存了下来,柏拉图哲学在西方思想史上也因此而成为显学。但是他的哲学对手德谟克利特自从罗马帝国时期以来就一直遭到冷遇,在中世纪基督教社会更是无人问津,其著作也只剩下一些残篇,直到近代才被一些唯物主义者重新从历史的尘封之中发掘出来。柏拉图与德谟克利特,两人分别代表了希腊形而上学和自然哲学的最高成就(亚里士多德哲学则是对二者的总结),但是其历史命运却有着天壤之别,这确实是一件令人感叹的事情。
柏拉图的形而上学实在论的表现形态就是“理念论”。古希腊形而上学的基本特点就是要在现象世界背后寻找一种抽象的实在,或者用亚里士多德的概念来说,就是要寻找某种普遍性的“实体”。这种普遍性的“实体”被以往的思想家们命名为“数”、“逻各斯”或者“存在”,这种致力于寻找背后的实在者的形而上学传统构成了柏拉图理念论的重要思想来源。此外,柏拉图早年在投到苏格拉底门下之前,也曾拜过爱非斯学派的克拉底鲁为师,克拉底鲁关于“万物皆变,无物常驻”的思想对他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造成了他对现象世界的轻视。当然,除了这些人以外,对柏拉图影响最大的无疑是他的老师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寻找关于事物的一般定义、探讨事物“本身”的做法,成为柏拉图理念论的直接思想来源。
柏拉图在学园
(图片来源:Carl Johan Wahlbom,1879)
在柏拉图那里,事物“本身”或者一般定义就被叫作“理念”(idea或eidos)。在中文里,“idea”这个词到底应该译为什么?这个问题在中国的西方哲学界争论了很多年。一般的译法是“理念”或者“概念”,这种译法很容易使人把它看作一个主观的东西,但是在柏拉图那里,“idea”决不仅仅只是一个主观的思想,它更是一个客观的实体,所以也有人把这个词译为“理型”,“理型”当然更偏重于客观性一些。在中文里,“念”好像总是带有主观性,“型”则具有客观性,但是这种译法似乎又完全忽略了“idea”一词确实具有主观的含义。还有人按照中国哲学或佛教的概念把它翻译为“相”,这个“相”就更玄了,很难说它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目前在中国的西方哲学界,通用的译法还是用“理念”,这是一种约定俗成,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在柏拉图那里,“理念”决不是一个纯粹主观的东西。idea或eidos在希腊文里的原意是“看”,是一个动词,而这个动词的名词化就是指“看到的东西”或者“显相”。但是在柏拉图的语境中,这个“看到的东西”显然不是指我们肉眼看到的东西,而是指我们的精神看到的东西。肉眼看到的是当下呈现的东西,是现象,而精神看到的却是背后的东西,即本质或形式。因此,“理念”实际上就是指事物的本质或形式。从这种意义上说,“理念”与毕达哥拉斯的“数”、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巴门尼德的“存在”以及苏格拉底的事物“本身”在思想内涵方面是一脉相承的。
我们刚才说到柏拉图受苏格拉底的影响最大,但是他与苏格拉底之间也是有一些差别的。由于苏格拉底的思想都是在柏拉图的对话录中记载的,所以辨别二者之间的思想差别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我们才能看到柏拉图从苏格拉底那里到底发展了什么思想。他们之间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下面两个方面:第一,苏格拉底虽然致力于探讨事物“本身”,通过归纳推理来寻求事物的一般定义,但是他所探讨的美德、正义、善等事物都是主观精神世界的道德范畴,他并没有去探讨自然界和客观世界的事物“本身”;但是柏拉图却把这个“本身”由纯粹的主观精神世界的道德范畴推广到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每一种事物都有“本身”,都有作为其存在之根据的“理念”。这样一来,柏拉图就把对本质的追问从主观的道德领域拓展到整个世界,从而建构起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形而上学实在论。第二,苏格拉底虽然注重事物“本身”,但是他从来就没有说这个“本身”是可以脱离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实体,它只能寓于具体事物之中,例如图形“本身”就只能寓于长方形、圆形、三角形等具体图形之中。更加准确地说,苏格拉底在谈到善“本身”、美德“本身”的时候,认为它们只能存在于我们的抽象思想之中,他并没有说存在着一个客观的善“本身”或者什么东西“本身”;但是柏拉图却把事物的“理念”与具体事物完全割裂开来,“理念”获得了客观独立性,成为一种客观概念或者客观精神,它不仅独立于具体事物而存在,而且构成了后者存在的根据,甚至在知识论上还与后者相互对立(真理与意见的对立)。理念独立于并且先于具体事物以及我们的头脑而存在,具体事物是对它的一种摹仿和分有,而我们头脑中的理念则是由灵魂带入到身体中来的。这样一种观点,通常就被称为客观唯心主义。但是由于唯心主义这个概念是近代的哲学概念,所以我们毋宁用形而上学实在论来指称柏拉图的理念论。
柏拉图的理念论把精神性的东西“理念”当作唯一真实的存在或实体,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把他的哲学称为实在论哲学。对于柏拉图来说,真正实在的东西是客观独立存在的理念,而感性世界的具体事物却是对理念的分有和摹仿。也就是说,世界上首先有了万事万物的理念,然后才会有万事万物。这种观点可能不太好理解,那么我就以基督教的创世说为例来说明它,因为基督教的许多思想都受了柏拉图的影响。按照基督教的说法,上帝在六天内创造了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那么我们就要追问一个问题,上帝是根据什么来创造万事万物的?答案是:上帝是根据他头脑中的思想来创造万事万物的。《圣经》上写道: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上帝说要有日月星辰、山川河流、飞禽走兽,于是就有了这些东西。最后,上帝还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由此可见,整个世界就是上帝按照心中的观念或者理念创造出来的。在任何具体事物被创造出来之前,它们作为观念或理念已经存在于上帝的心中了,万事万物无非是对上帝心中观念的一种现实化、分有和摹仿罢了。柏拉图所讲的客观理念,就是上帝头脑中的那些思想,只不过上帝本人却是缺席的。大家去掉上帝但是却保留他头脑中的观念,这就是柏拉图所说的理念了。因此理念本身就是客观独立存在的实体,并不需要一个人格性的上帝来承担它们。
关于理念论的基本内容,柏拉图本人有过两段非常明确的表述,他这样说道:“一方面,我们说有多个东西存在,并且说这些东西是美的、是善的等……另一方面,我们又说有一个美本身、善本身等,相应于每一组这些多个的东西,我们都假定一个单一的理念,假定它是一个统一体而称它为真正的实在。”“一个东西之所以是美的,乃是因为美本身出现于它之上或者为它所‘分有’,不管它是怎样出现的或者是怎样被‘分有’的……美的东西是由美本身使它成为美的。”
从上面的这两段话中,我们既可以看到理念与具体事物之间的差异,又可以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一方面,理念作为客观存在的实体,是独立于具体事物之外的;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对理念的“分有”,具体事物才成为可能。举例来说,大家在生活中见过许多质料不同、形状不同的桌子,但是除了这些具体的桌子之外,还有一个桌子的理念,世上所有的桌子都是对这个桌子的理念进行分有或摹仿的结果。这种说法听起来很荒唐,但是大家可以想象,有一位木匠,是他打造了这些桌子。在制造这些桌子之前,他头脑中已经有一个桌子的理念,按照这个理念,他打造出各种各样的桌子。这些桌子的质料和形状各不相同,有的是木头做的,有的是石头做的,有的是圆形的,有的是方形的,但是它们都是桌子,没有人会把它们当成柜子或者床。这里有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这些桌子确实是根据木匠头脑中的桌子的理念而打造出来的,是对这个桌子理念的一种分有和摹仿。现在的问题就在于,不要这位木匠,却保留他头脑中的桌子的理念,这就是柏拉图的理念论了。
为什么柏拉图会认为具体的桌子是对桌子理念的一种分有和摹仿呢?他的理由是基于这样一种推理原则,那就是“结果不能大于原因”。这条推理原则虽然在中世纪才被明确提出来,但是在柏拉图时代它已经在潜在地发挥作用了。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我们面前的这张桌子和桌子的理念,何者更完美?柏拉图认为,显然是桌子的理念更完美。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面前的这张桌子有缺陷,比如它太窄了,它的木头不久以后就会腐烂等。不仅是我们面前的这张桌子,而且每一张具体的桌子都会有自己的缺陷——石头桌子太冰冷、塑料桌子不结实,世界上任何一张具体的桌子都难免有缺陷。但是只有一张桌子是完美的,那就是打引号的那张“桌子”,即桌子“本身”或桌子的理念。它既不会太窄也不会太宽,既不会腐烂也不会变质,它包含着一切具体的桌子(因为任何桌子都是“桌子”),但是却没有这些具体桌子的缺陷。因此,根据“结果不能大于原因”的推理原则,这个完美的桌子理念一定应该是那些并不完美的具体桌子的原因,而不是相反。具体的桌子是对桌子理念的一种分有,因此它们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缺陷,因为分有总是不完全的。摹仿也是如此,一个被摹仿的东西(原本)总是要先于和高于(或优于)摹仿的东西(模本)。比如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你要想摹仿它,必须是它已经存在在先了,而且无论你如何摹仿也不如它那样真实优美。“摹仿说”早在毕达哥拉斯那里就已经提出来了,毕达哥拉斯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对数的一种摹仿。但是,“分有说”却是柏拉图独创的。无论是“摹仿说”还是“分有说”,都是为了说明理念与具体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都表现了柏拉图把背后的东西、把抽象的概念当作唯一实在的实体的形而上学立场。
世界的层次
有人认为,柏拉图的“理念”就是摔成碎片的(巴门尼德的)“存在”。在巴门尼德那里,存在是唯一无二的,但是柏拉图的理念却有许多,有多少事物就有多少理念。柏拉图虽然深受巴门尼德思想的影响,但是他与巴门尼德之间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最重要的区别在于,柏拉图虽然认为理念是存在,但是他并没有像巴门尼德那样把处在流变之中的感性事物当作非存在,而是认为它们处于存在与非存在之间。在柏拉图那里,真正的非存在是指那些构成感性事物的质料因素——原始“物质”。很明显,被柏拉图当作非存在的原始“物质”,恰恰就是被他的哲学对手德谟克利特当作万物本原的“原子”。而且柏拉图也没有像巴门尼德那样在存在与非存在之间画下一条泾渭分明的质的分界线,而是通过一种量的层级逐渐实现从非存在到存在的过渡。在作为最低层的原始“物质”与作为最高层的“善”的理念之间,有着一个由感性事物和各种理念构成的实在性程度各不相同的量的层级。感性事物都是由原始“物质”(非存在)分有和摹仿各种理念(存在)而形成的,而所有的感性事物和理念又都以“善”的理念作为终极目的和根本动力。
在柏拉图的理念论中,一方面,理念通过把形式赋予原始“物质”,从而使感性事物的存在成为可能。就此而言,理念构成了感性事物的形式(原始“物质”则成为它的质料)。另一方面,理念因其自身的完善性,也成为分有和摹仿它的感性事物所趋向的目的;同时,正因为感性事物都极力趋向于作为目的的理念,所以理念也就成为感性事物运动的动力。可见,在柏拉图这里,就已经把形式的东西同时也当作目的和动力了,从而把能动性从物质方面剥夺了(由此我们也可以从相反的角度来理解,与柏拉图相对立的德谟克利特为什么一定要强调原子是自动的)。所以后来亚里士多德把形式因、目的因、动力因三者统一起来,显然是受了柏拉图理念论的影响。而再往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一直习惯于认为,物质是没有能动性的,必须由一个精神性的实体——最通俗的就是上帝——来说明物质运动的原因,这种成见无疑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理念论的推波助澜。
理念构成了感性事物的形式、目的和动力,但是理念本身却是多,它们构成了一个世界即理念世界,与感性世界相对立。在理念世界中,也有等级之分,柏拉图将理念世界由低到高分为六个等级。最低一级是自然物的理念,如日月星辰、山川河流等的理念。大家注意,这里说的不是自然物,而是自然物的理念,自然物都是对这些理念的摹仿。第二级是人造物的理念,比如桌子、椅子、床等的理念。第三级是数理理念,比如正方、长方这些数学理念。第四级是哲学范畴意义上的理念,如存在与非存在、静与动、一与多等。第五级是道德和审美的理念,像美、勇敢、正义、节制等理念。最高一级是“善”的理念,即善本身。这六个层级的理念,由低向高,下面的理念以上面的理念作为目的和动力,所有的理念又以“善”的理念作为终极目的和根本动力。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各种感性事物趋向于自己的理念,较低级的理念趋向于较高级的理念,所有的事物和理念都趋向于“善”的理念的井然有序的世界模型和本体论体系。
我们可以看到,在柏拉图那里,苏格拉底提出的“善”的理念已经由一个道德范畴扩展为整个世界的最高实体和终极根据。我们只需对这个形而上学的终极实在加以人格化的渲染,就是基督教的上帝了。而且在柏拉图那里,他也时常把“善”的理念与一位人格化的创造者德穆革(Demiurge)相混淆。在晚年所写的《蒂迈欧篇》中,柏拉图以一种哲学与神话相结合的方式,描绘了至善之神德穆革是如何以“善”的理念为指导、以理念世界为模型,将各种理念加诸到原始混沌的“物质”之上,从而创造出整个感性世界的过程。但是,柏拉图的创世论与基督教创世论的不同之处在于,基督教的上帝是从虚无中创造世界的,而柏拉图的“善”或者德穆革却是将理念加到原本就具有的原始“物质”之上,使它获得形式而成为具体的感性事物。因此,柏拉图的神与其说是一个造物主,不如说是一个建筑师或者巨匠。至于上帝从无中创造出万物的思想,那是罗马帝国时代基督教教父派的独创。
与处于世界最顶端的“善”的理念所具有的实在性和能动性相比,处于世界最低层的原始“物质”是一种没有任何形式规定、缺乏任何实在性的非存在,它只有通过对各种理念的分有和摹仿才能获得形式,成为某种现实的感性事物。而且按照柏拉图的观点,这种分有和摹仿的动力还不在于原始“物质”一边,而在于理念一边,因为理念构成了感性事物的形式、目的和动力。感性事物由于分有了理念,所以才具有了存在性;但是由于它们是由质料即原始“物质”构成的,所以它们同时也是非存在。我刚才已经说过,主张感性事物是介乎于存在与非存在之间的东西,这是柏拉图不同于巴门尼德的地方。柏拉图的这种观点不仅更加宽容,而且更加接近常识。从经验的角度看,我们确实不能睁着眼睛硬说感性事物是非存在,因为它们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但是辩证地看,许多感性事物都是过眼烟云,今天存在,明天可能就会消亡,真所谓朝生暮死、转瞬即逝。在这种意义上,与亘古不变的抽象理念相比,感性事物也可以说是非存在。柏拉图对于感性事物的这种观点,无非是要表明感觉世界远远比不上理念世界那么实在、那么真实。只要能够达到这个目的,在常识意义上承认感性事物的现实性也就无伤大雅了。
理念提供形式(以及目的和动力),原始“物质”提供质料,二者相结合而构成形形色色的感觉事物。这个思想是在柏拉图理念论中首先表述出来的,后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被总结为“四因说”理论。形式与质料的结合同时也代表着古希腊两种哲学潮流的合流,因为柏拉图所说的原始“物质”或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纯质料”,恰恰就是被希腊自然哲学当作万物本原的基本元素或物质微粒。但是,这种哲学合流显然是以形而上学作为主导的,尤其是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形而上学以一种扬弃的方式把自然哲学包含在自身之中。在柏拉图以及亚里士多德看来,一堆没有形式规定性的原始“物质”或纯质料就什么都不是,只有当它(从理念那里)获得了形式之后才成为现实的东西。亚里士多德曾经以苏格拉底的铜像为例,他认为在这个铜像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铜,而是苏格拉底的形式(形相)。这种在逻辑上把形式看作先于质料和高于质料的观点,导致了西方哲学史上的各种主张思维先于存在、精神决定物质的唯心主义哲学。
“回忆说”与辩证法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柏拉图的认识论。认识论和本体论是相对应的,它们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比如,我们在前面讲过,赫拉克利特在本体论上提出了感性事物(火和万物)与逻各斯之间的复线关系,因此在认识论上他就表现出一种注重主观逻各斯(即理性)而轻视感觉的倾向。德谟克利特用原子和虚空来解释世间万物,他在认识论上同样也表现了一种注重理性(因为看不见的原子只能通过理性才能把握)、轻视感觉的唯理论特点。在巴门尼德那里,更是把对存在的认识叫作真理,把对非存在的认识叫作意见。柏拉图在本体论上将理念世界、感觉世界和原始物质划分为三个不同层次,与此相应,在认识论上,对于理念世界的认识就被叫作真理,对于感觉世界的认识就被叫作意见;而对于原始物质,我们不可能有任何认识,因为它不具有任何可被认识的形式,所以关于原始物质,我们只有无知。相对于无知而言,真理和意见都可以纳入知识的范围,但是二者的可靠性程度却大相径庭。真理是真知灼见,而意见却是靠不住的大众常识。
我们所熟悉的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上是主张反映论的。按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我们的一切知识首先是从对具体事物的感性认识开始的,然后通过抽象思维的作用,从感觉、知觉、表象等感性认识上升到概念、判断、推理等理性认识,把握事物的本质,形成普遍性的知识。但是柏拉图的看法却与此相反,正如他在本体论上认为理念是独立于和优先于感性事物而存在的一样,他在认识论上也认为,关于理念世界的知识完全不依赖对感性事物的认识;而且从逻辑上和时间上来说,我们是先有关于理念的知识,然后才有关于感性事物的知识。那么你们可能就会问:这种关于理念的知识如果不是来自感性认识,它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柏拉图的回答非常明确,它是与生俱来的,是灵魂从外面带入到我们身体中来的,感觉经验充其量只是刺激它重新呈现出来的触媒而已。这种观点在哲学史上通常被叫作先验论,即认为我们的真理性知识是先于经验而存在于我们思想之中的。柏拉图可以称得上是古代先验论的开创者和重要代表,他的这种先验论也被叫作“回忆说”。
苏格拉底终生不渝地实践的那句名言就是“认识你自己!”。这句话除了道德哲学方面的含义之外,也具有认识论上的意义,即对于我们心中“善”的概念的认识。根据我们前面讲过的苏格拉底的那个“知识悖论”,关于“善”的概念的知识既不是已知的,也不是未知的,而是介乎于二者之间。柏拉图用“回忆说”很好地解释了这个“知识悖论”。柏拉图认为,灵魂在进入我们肉体之前曾经栖居在理念世界中,已经获得了关于各种理念的知识。但是当它进入我们的肉体时,却把这些知识遗忘了——从这种意义上说,肉体不仅在道德方面是诱惑我们堕落的原因,而且在认识方面是遮蔽我们真知的障碍——后来我们再通过学习,在感觉经验的刺激下,才逐渐把这些先验的知识回忆起来。柏拉图举了一个例子:苏格拉底与一个儿童谈话,这个儿童从来没有学过四则运算知识,但是苏格拉底却通过启发的方式让他具有了这种数学知识。柏拉图的结论是,这些知识本来就固有于这个儿童的灵魂之中,只是在他出生时被遗忘了,而苏格拉底的启发则帮助他重新回忆起了这些知识。所以,学习无非就是回忆,而感觉经验的作用仅仅只在于刺激我们回忆起那些与生俱来的知识。
关于柏拉图的“回忆说”,有几点需要加以说明:第一,柏拉图虽然认为知识的来源是灵魂中固有的理念,而不是感觉经验,但是他并不否认感觉经验是刺激我们回忆起知识的触媒或机缘。他举了一个例子:当我看见一位亡友的七弦琴时,我就想起了这位亡友。这并不是说我对亡友的知识是从这张七弦琴而来的,而是说这张七弦琴曾经被他使用过,所以看到这张琴我们就触景生情,回忆起他来了。由此可见,柏拉图对待感觉经验的态度显然要比巴门尼德温和、高明得多。第二,柏拉图所说的那种灵魂所固有、后来被遗忘、再后来又被回忆起来的知识,并不是关于具体事物的知识,而是关于理念的知识。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关于具体事物的知识根本不需要回忆,只需要通过感觉经验就可以获得,但是这些知识在柏拉图那里被叫作意见,它与关于理念的真理性知识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第三,柏拉图认为回忆本身也是一个不断上升的过程,我们不断地从无知到有知,再到更高的知识,最终实现对“善”的理念的知识。在这个不断上升的过程中,灵魂表现出一种能动的作用,正是这种能动性,使得理念知识逐渐从潜在状态转变为现实状态。借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这就是从潜能到现实的实现过程。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举了一个著名的“洞喻”来说明认识的不断上升过程。在一个山洞里,有一些生下来就被捆住手脚不能转身的囚犯面壁而坐,在他们身后有一团火焰在燃烧,火光把一些晃动的木偶的影子投射到石壁上。后来,有一个囚犯挣脱了枷锁,他回过头来,看到了身后晃动的那些木偶,才知道以前自己在石壁上看到的东西原来只是火光投射的木偶影子罢了。再后来,这个囚犯走出了洞口,他在洞外又看到了各种各样真实的人和物,于是他意识到刚才在洞中所看到的木偶也是假的,它们只不过是对真实的人和物的摹仿而已。最后,当他的眼睛能够适应太阳的光芒时,他终于发现,那些在大地上活动的人和物,都是通过阳光才得以显现出来的,太阳才是最真实的东西。这样,他就由影子到木偶,由木偶到实物,再由实物到太阳,逐渐上升到最高的知识。这个“洞喻”所展现的整个认识过程是:首先是对假象的假象(木偶的影子,比喻对感性事物的摹仿,如艺术品等)的认识,其次是对假象(木偶,比喻作为理念之摹本的感性事物)的认识,再次是对实物(真实的人和物,比喻理念)的认识,最后则是对照耀实物的万物之源(太阳,比喻“善”的理念)的认识。而这种知识的上升过程,恰恰是通过灵魂的不断“回头”、不断反思才得以实现的。
与这个“洞喻”相呼应,柏拉图又提出了一个“线喻”,他用一条线段来说明知识的不同阶段。一条线从中间分为两段,左边一段叫“意见”,右边一段叫“真理”。“意见”对应的是感觉世界,“真理”对应的是理念世界。当然还有一段没有画出来,那就是对应于原始物质的“无知”,它根本就不属于知识的范围。“意见”这一段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两段,一段叫作“想象”,另一段叫作“信念”;“真理”这一段也可以分成两段,一段叫作“理智”,另一段叫作“理性”。下面我们就对“线喻”中的这四段知识分别加以说明。
“想象”的对象就是指感性事物的摹仿物,例如感性事物在阳光下或水中的影子,艺术作品对感性事物的临摹和表现等,柏拉图将其视为“摹本的摹本”。因为感性事物本身就是理念的摹本,而对感性事物的摹仿当然就是“摹本的摹本”了。正因为艺术品属于“摹本的摹本”,是最低级、离真理最远的知识,所以柏拉图特别轻视艺术。他不仅在认识论上认为艺术混淆了我们的视听,而且在道德方面认为艺术是导致灵魂堕落的重要根源。在柏拉图学园里,是不允许艺术存在的;艺术家在理想国中的地位也非常低,基本上属于奴隶的行列(在这一点上,共和国时期的罗马人倒是深受柏拉图的影响,在罗马共和国里,艺术一般都是奴隶们从事的职业)。
“信念”的对象就是具体的感性事物,它们作为理念的摹本,在知识的可靠性上无法与真理相比,但是却比“想象”要可靠一些,而且它们也构成了刺激灵魂回忆起理念知识的触媒。上面这两类都属于“意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感性认识。
第三类知识是“理智”,它的对象是理念,但却是一些较低层次的理念,如自然物的理念、人造物的理念、数理理念等。这些理念虽然是抽象的,但是仍然与形体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还不能完全脱离形体。比如“图形”这个理念,仍然与三角形、正方形等几何形状联系在一起,一说起“图形”这个概念,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一些具体的几何形状。正因为“理智”还不能完全脱离形的影响,所以它的真理性程度还不是最高的。
最高的真理性知识是“理性”,它的对象是范畴,即纯粹的抽象概念。这些理念或概念已经完全脱离了有形的事物,纯粹就是在抽象思维中进行联系和转化,从一个理念推演出另一个理念,完全不需要任何感性事物的中介。而这种在抽象的理念或范畴之间进行纯粹的逻辑推演的理性知识,就被柏拉图叫作“辩证法”。
柏拉图的辩证法具有非常深奥的含义,它是指抽象概念之间的纯逻辑推演,这种辩证法被他看作整个知识体系的拱顶石,是最高的真理,以前的所有知识都是为它做准备的。这种概念之间的纯逻辑推演是非常抽象和烦琐的,在一般人看来完全是在玩概念游戏,然而实际上它却包含着一种黑格尔意义上的辩证法。由于时间关系和问题的深度所限,我们在这里只能对它稍加介绍。辩证法在柏拉图那里是以一种对立统一的形式展开的,柏拉图试图通过在对立概念之间寻求同一的方式,来超越以往的诡辩论。希腊诡辩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建立在相对主义基础之上的。诡辩论的特点就是片面地夸大事物的一个方面而否定另一个方面,比如克拉底鲁片面夸大连续性而否定间断性,芝诺则片面夸大间断性而否定连续性;而柏拉图的辩证法恰恰在于强调矛盾双方的同一性,它以一种全面的观点把诡辩论的两个片面真理都包含在内了。
我举一个例子。前面我们讲到,芝诺已经通过他的诡辩而否定了“多”,他认为“多”是一种假象,只有“一”才是真实存在的。但是柏拉图却指出,这个“一”本身也是靠不住的,他完全是从概念上进行分析,不涉及具体事物。柏拉图的分析是这样的:“存在”一词在希腊语里也可以翻译为“是”,因此说“一存在”就是说“一是”。那么,“一”是什么呢?我们当然只能说“一是一”(这就是后来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但是,当我们说“一是一”的时候,这里已经暗含着不是“一”的东西了,因为“一是一”就是说“一”和“一”是相同的,而相同的东西就是指两个东西之间的关系,就不是“一”而是“多”了。因此,当我们说“一是一”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内在地包含了“一不是一”或者“一是多”的含义。即使我们说“一存在”,矛盾同样不可避免,因为“一”与“存在”之间是有差别的,毕竟“一”是“一”,“存在”是“存在”。所以,“一存在”本身就已经在“一”之外加上了不是“一”的东西(即加上了“存在”),因而就不再是“一”,而是“多”了。
对于这一段抽象概念之间的纯逻辑推演,大家可能听得如坠五里雾中,这岂不是在玩概念游戏吗?但是这里面实际上包含着极深的道理,至少我们可以看到,柏拉图试图在对立的概念(如“一”和“多”)之间寻求同一性。如果说芝诺的诡辩论试图证明,“多”实际上就是“一”;那么柏拉图的辩证法则要表明,“一”实际上就是“多”,“一”与“多”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作为哲学范畴的对立面(如“一”与“多”、“动”与“静”、“存在”与“非存在”等)都是可以相互转化并被统一到一个更高的概念中的。这种在一个第三者中寻求对立面的统一的理论也被柏拉图叫作“通种论”,它与两千多年以后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脉相承的,即都是在一个第三者中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从而使概念运动呈现为一个不断地否定自身、超出自身和在更高水平上重返自身的辩证过程。当然,辩证法的这一套东西很晦涩、很难懂,它往往与神秘主义有着不解之缘,弄不好就会使人走火入魔。大家不是哲学专业的学生,所以我们就只能点到为止了。
理想国
最后,我们简单地讲一讲柏拉图的“理想国”,即他的政治理想。理想国是柏拉图终生不渝地追求的政治理想,虽然没有实现,但是这种理论对于后世却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柏拉图的理想国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斯巴达城邦作为楷模的,它实际上是斯巴达社会的等级制度与原始共产主义生活方式相混杂的一个产物。
柏拉图认为,国家就是一个放大了的个人,而个人则是一个缩小了的国家,所以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性质,一个国家也就具有什么样的性质。人的本性在于灵魂,而灵魂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它们分别是理性、意志和欲望。这三者又各有自身的美德,理性的美德就是“智慧”,意志的美德就是“勇敢”,而欲望的美德就是“节制”。如果灵魂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了相应的美德,那么作为整体的灵魂就具有了“正义”这种综合性的最高美德。同样地,国家也是由三个等级组成,第一等级是国家的统治者,第二等级是国家的保卫者或武士,第三等级则是劳动者或一般民众,这三个等级就分别相当于我们灵魂中的理性、意志和欲望。因此,统治者的美德就是智慧,保卫者的美德就是勇敢,而劳动者的美德就是节制。如果这三个等级的人都各自遵循自身的美德原则,统治者勤于治理国家,保卫者勇于保护国家,劳动者则恪守节制的美德,服从第一、二等级的统治,那么这个国家就是一个正义的国家,即“理想国”了。
在理想国中,统治者、保卫者和劳动者之间的等级界限是壁垒森严、不可逾越的,如果劳动者不服从统治,那就是僭越本分,就是不道德。为了进一步论证这种等级差别,柏拉图又制造了一种神话根据,他认为,神最初是运用不同材料来创造人的,统治者是用金、保卫者是用银、劳动者则是用铜和铁做成的,因此应该各从其类,各安其分。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提出的这四种美德,即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又被称为“古典四德”,它与后来基督教所倡导的三种基本道德,即信、望、爱,形成了不同的道德规范。
在理想国中,在第一、二等级中实行财产公有,人们像斯巴达人那样从小就开始过一种集体生活,大家在公共食堂就餐,婚姻和家庭也由国家按照优生学原则统一安排,抚养儿童也是国家的职责。而作为统治者的那部分人,则应该拥有智慧。那么,哪些人最有智慧呢?当然是哲学家!因此最好由哲学家来承担治理国家的职责,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理想国的政治宏图。柏拉图明确表示:“除非哲学家变成我们国家中的国王,或者我们叫作国王或统治者的那些人能够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去研究哲学,使得哲学和政治这两件事情能够结合起来,而把那些现在只搞政治而不研究哲学或者只研究哲学而不搞政治的人排斥出去,否则我们的国家就永远不会得到安宁,全人类也不会免于灾难。”
柏拉图的这个“哲学王”的政治理想曾经鼓舞了后世的许多哲学家,驱使他们试图在政治领域中大展宏图。但是,历史的经验却表明,哲学与政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哲学家与统治者总是各行其道,甚至背道而驰,这两种身份很难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在西方历史上,唯一把二者结合起来的人可能就是罗马帝国的皇帝马可·奥勒留。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位公元2世纪下半叶当政的罗马皇帝尽管位极至尊,在哲学上却是一个极其悲观的斯多葛主义者;而且正是这位哲学家皇帝在政治上结束了安东尼王朝“五贤帝”时代的辉煌,开启了罗马帝国衰落的引擎。我们真不知道到底是政治扭曲了他的哲学,还是哲学戕害了他的政治?但是,至少这位历史上唯一的哲学家皇帝并没有给柏拉图的“哲学王”理想提供强有力的正面证据,这一点却是确定无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