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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 道的性质
第二章 相对论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语译】
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丑的观念就跟着产生;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不善的观念也就产生了。没有“有”就没有“无”,“有无”是相待而生的;没有“难”就没有“易”,“难易”是相待而成的;没有“长”就没有“短”,“长短”是相待而显的;没有“高”就没有“下”,“高下”是相待而倾倚的;没有“音”就没有“声”,“音声”是相待而产生和谐的;没有“前”就没有“后”,“前后”是相待而形成顺序的。因此圣人做事,能体合天道,顺应自然,崇高无为,实行不言的教诲。任万物自然生长,而因应无为,不加干预;生长万物,并不据为己有,化育万事,并不自恃其能;成就万物,亦不自居其功。就因为不自居其功,所以他的功绩反而永远不会泯没。
至于相对论、循环论及宇宙变化的原则,请参看第四十章老庄哲学的基本思想与实际的学说,老子所有的反面论都起源于此。
相对论:万物均归为一《庄子》之《齐物论》
言语和起风时发出的声音不同;风吹是自然无心的声音,而说话,必定先有了意念才能发言。言语有了偏见,听者也就无法断定孰是孰非。无法断定是非,说了等于没说,那么那些言论究竟是“话”呢?还是“不是句话”?就好像初生小鸟的叫声一样,到底它们是有分别呢?还是没有分别?
道,因为有所蒙蔽,才有真假的区别;言语,因为有所蒙蔽,所以才有是非的争辩。道本没有真假,所以无所不在;言语本没有是非的分别[3],所以能无所不言。道之所以蒙蔽,是因为有了偏见;言之所以蒙蔽,是因为好慕浮辩之辞,不知“至理之言”所致。
所以儒墨[4]争辩,不外在使对方为难;对方以为“非”,我就以为“是”;对方以为“是”,我就以为“非”。如果要纠正二家的是非之辩,只有使他们明白大道,大道既无分别,他们也自无是非的争论了。
世间一切的事物都是相对的,所以彼此才有分别。看别人都觉得“非”,看自己便认为“是”,因为只去察考对方的是非,反而忽略了自己的缺点;如果能常反省自身,一切也就明白了。
只看到别人的“非”,没有看见自己的“非”,所以总以为自己“是”,别人“非”,这种自己是、别人非的观念乃是对立的。所以是非之论随生随灭,变化无定。
有人说“某事可”,随即有人说“某事不可”,有人说“这个非”,就有人说“那个是”。只有圣人能超脱是非之论,而明了自然的大道,并且深知“是非”是相应相生,“彼此”是相对却又没有分别的。
“此”就是“彼”,“彼”就是“此”。彼此都以对方为“非”,自己为“是”,所以彼此各有一“是”,各有一“非”。那么“彼”、“此”的区别究竟存不存在呢?如果能体会“彼此”是相应又虚幻的,便已得到道的关键。
明白大道,就可以了解一切是非的言论,皆属虚幻,这就好像环子中间的空洞一般,是非由此循环不已,变化无穷。因此,要停止是非之争,人我之见,莫若明白大道。
用我的指头去比别人的指头,对我来说别人的指头似乎有什么不对;若用别人的指头来比我的指头,对别人来说我的指头又有些不对了。用这匹马做标准去比那匹马,自然这匹马为“是”,那匹马为“非”;若用那匹马做标准来比这匹马,那匹马又为“是”,这匹马又为“非”[5]。像这样以己为是,以彼为非的观念,其实并无多大差异。
明白天下没有一定的是非,指头和指头,马和马又有何是非之分?指头乃是天地中的一体,马乃是万物中的一物。以此类推:用天地比做一个指头,把万物比做一匹马,那么天地万物又有何是非?
自以为可就说可,自以为不可,就说不可;因为有了人行走,才有了道路;因为有人的称呼,所以才有名字,而所谓对与不对的观念,还不都是人为的?
万物开始时,固然有对有不对,有可有不可,但在万物形成后,人为的“是非”观念,便构成了许多不正的名称,而其名称的变更,本无一定,所以说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
譬如细小的草茎和巨大的屋柱,丑陋的女人和美丽的西施,以及各式各样诡幻怪异的现象,从道的观点看起来,都是通而为一,没有分别。分开一物,始可成就数物,创造一物,必须毁坏数物。所谓成就是毁,毁就是成。万物本就无成也无毁,而是通达为一的。
只有达道的人才能了解这通而为一的道理,因此他们不用辩论,仅把智慧寄托在平凡的道理上。事实上,平凡无用之理却有莫大的用处,其用就在通,通就是得。这种无心追求而得到的道理,和大道已相差无几。
虽然近于道,却又不知所以然而然。因此未曾有心于道,一任自然的发展,方才是道的本体。
本体论:依赖主观
《庄子》之《秋水》
河伯说:“如何区别物体外部和内部的贵贱和大小呢?”
北海若说:“从道的立场来看,万物没有贵贱之分;从物的立场来看,物类都是贵己而贱人;从世俗的立场来看,贵贱起自外物而不由自己;从差别的眼光看,万物自以为大的,便是大,自以为小的,就是小,那么万物便无所谓大小之别。如果知道天地像一粒稊米,毫末像一座山丘,万物的差别也就不难区分了。”
“从功用方面来看,依照万物自认其有无存在为标准,大凡和他们相对的万物,其功用也是相对的,譬如箭因为有用处,盾牌也就有了用处。再者,我们知道东、西方向是相反的,但是如果没有东方,就不能定出西方在哪里。由此可知其区分乃是相对,而非绝对。”
“由众人的趣向来看,如果依随别人所说的对错为标准,别人说对就是对,别人说错就是错,也就是没有对错的区分。以尧和桀自以为是而视对方为非这点看来,人心的倾向便已明显地表露出来……”
“所以有人说:‘为什么不取法对的,摒弃错的,取法德治,摒弃纷乱呢?’这乃是不明白天地万物之情的话啊!就像只取法天,不效法地,只取法阴不效法阳一般,显而易见,这是行不通的。可是大家仍不停地说着这句话,如果不是愚蠢没有知识,就是故意瞎说了。”
河伯:“那么,我以天地为大,以毫末为小,可以吗?”
北海若回答道:“不可以。因为万物没有穷尽,时间没有止期,得失没有一定,终始也无处可寻。所以有大智慧的人观察事物由远及近,不会只偏看一处的。”
“他们知道万物没有穷尽,所以不以小为少,不以大为多,知道时间没有止境,所以不因未看到遥远的事物而烦闷,不因与现代接近而强求分外的事;知道得失没有一定,所以虽有得并不欢喜,虽有失也不忧愁;知道终始无处可寻,所以不把生当做快乐,也不以死为祸患,因为他们明白生死是人所共行的平坦大道。”
言之无益:论不言以教
《庄子》之《齐物论》
假定有一些言论,和我所说的言论比较,是一类也罢,不是一类也罢,不管是不是同类,既然都是言论,也就是同类了。那么这些言论和我所说的言论便没什么区别。
大道本难用言语形容,但是,如今于无可说中,姑且还是说说吧!
凡物各有开端;有的尚未开始,有的虽开始却未曾显露,有的连“导致开始”的事理都不曾具有;有的说言语是实有的,有的说它是虚无的,有的不曾说出“言语有无”的争论,有的连“言语是实有或虚无”的念头都不曾起过。但是,突然间产生了“言语是实有或虚无”的观念,这有言和无言二者,究竟是孰有孰无呢?
我既反对言语,现在又不免言语,实在是我所说的话,全无成见和机心,所以虽然有言,又何尝不是无言?
以形体而论,物有大小之分,若以性质而论,便无所谓大小之别,那么秋天兽毛的尖端都要比泰山大了。再以彭祖为例,由形体来说,命有长短的区别,但若以精神而言,便没有长短的区别了,那么早夭的幼子都会比彭祖长寿。
若以泰山为小,天下便没有了大,若以秋天的兽毛为大,天下便没有小了,若以短命为长寿,天下便无所谓短命,那么若视彭祖为短命,天下又何来长寿之人?
既然没有形体大小、寿命的长短,天地之寿再长,也不过和我同生吧!万物种类虽多,我也能和他们和平共处,且合为一体。万物既能通为一体,又何须言论为助?但是既然我说它“合而为一”,不是又有了言论?
道是浑然一体,没有名称,倘使称它“浑然一体”就等于给了它一个名称,这个名称和道的本体加起来,便形成了两个数目,有了一个名称,又产生了相对的名称,这两个名称和道的本体加起来,就形成了三个数目[6]。由此类推下去,即使精于数学的人都无法分清这些数目,何况是普通的人?
言语本无心机,一旦有了心机,便已生出三个是非的名称,至此想再加详辩就不容易了。所以不如除去心机和是非的念头,顺随自然以定行止,要知大道是无处不有的。
道本无界限,言论本无是非。但是一有了“是非”之见后,言语就被划分出界限,那是因为是非没有一定的准则,言论才会有这么多不同的种类。到底分为哪几类呢?有赞成左方的,有赞成右方的,有直述的,有批评的,有解释的,有辩驳的,有二人争辩的,有多人争论的。都因为各持己见,所以才有这八类的分别。
圣人就不是这样,超出天地以外的理,非言语所能形容,便搁下不谈;至于天地以内的事理,也只是随机陈说,不加评判;有关记载先王事迹的史书,他也仅给以评议而不争辩。所谓以“不分”来分清事物,以“不辩”来辨明事物,就是这个道理。
圣人认清了事物,只是存在心里,众人却固执己见,和别人争辩以显耀自己。所以说:“辩论的发生,乃是不曾见到大道的缘故。”
大道是不可以名称的;雄辩者不会用是非之论去使人屈服,“至人之人”的仁爱是无心而发的[7];“清廉之士”的“廉洁”毫无形迹可寻,所以其外表反而没有谦让的表示[8],“大勇之人”不尚血气之勇,也无伤人之心。
因为道可以称述就不是真道,辩可以言论就不是大辩,仁要是固守一处就不成其为仁,廉要是有了形迹就不是真廉,勇要是用于争斗就不成其为勇。这五者本是浑然圆通的,若一被形迹所拘,就背离了大道。
所以人如果能止于自己所知的范围内,固守本分,便是达到知的极点。但是有谁知道这不用言语的辩论,和不可称述的大道呢?若是能够知道,就已进入了天府[9]。
庄子所说“言之无益”和“实知理论”等思想,关系极为密切。“夫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故圣人行不言之教。”(《庄子》之《知北游》)请参看第五十六章。
下文谈论的是庄子时代的名家,特别指“别墨”的代表人物惠施和公孙龙。
辩之无益
《庄子》之《齐物论》
譬如我和你辩论,如果你胜了我,并不表示你所说的就对,我所说的就不对;要是我胜了你,也并不表示我一定对,你一定错。那么你我到底谁对谁不对呢?是两方面都对?还是两方面都错?如果你我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旁人都给闹糊涂了,还有谁能为我们评判?
若请和你见解相同的人来评判,他必偏向你,我自然不会心服;若请和我见解相同的人来评判,他定偏向我,当然你也不会心服;如果请和两方见解都不相同的人来评判,两方全不信服;若请和两方见解都相同的人,必无一定的言论为主;你、我和第三者既然都不能互相了解,那么该请谁来评判呢?
辩论的言辞是相对的,既然无法解决是非的争论,倒不如彼此丢下“相对”的观念,安守自然的本分,以享天赋的寿命。
什么叫做安守自然的本分呢?要知是、非、然、否,全是虚妄的,所谓“是”未必是“是”,所谓“然”,也未必是“然”。假若“是”果真是“是”,是非就有了区别;同样的,若“然”果真是“然”,然否也有了区别。既然有不同,又何须争辩?
看破生死,所以能忘却年岁的长短;看透是非,所以能忘掉是非的名义,由此方能遨游于无穷的空间,寄托心灵于无穷的境界。
有关无为的学说,请参看第三章。
讨论无名、无私、无誉等观念,请参看第五十一章。至于“无为”的思想,在第十、三十四、五十一、七十七章内,均有说明。此教乃是来自对“道”之大、静、无及复归为一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