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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书云“致知之说,春间再承诲益[一],已颇知用力,觉得比旧尤为简易。但鄙心则谓,与初学言之,还须带‘格物’意思,使之知下手处。本来致知格物一并下,但在初学,未知下手用功,还说与‘格物’,方晓得‘致知’”云云。
格物是致知工夫,知得致知,便已知得格物。若是未知格物,则是致知工夫亦未尝知也。近有一书与友人论此颇悉[二],今往一通,细观之,当自见矣。
【注释】
[一]所谓“春间再承诲益”,疑即《阳明先生年谱》“嘉靖三年甲申正月”条所记载周衝等访学阳明事。
[二]近有一书与友人论此颇悉,所指阳明哪一封书信,学界说法颇不相同。我们认为,阳明《答顾东桥书》作于其《答周道通书》之前,职是之故,此所谓“近有一书与友人论此颇悉”,恐指《答顾东桥书》。
【翻译】
来信说“关于致知的学说,今年春间再次得到先生您的教诲,已经颇为知道如何用力,觉得比以往尤为简易。只是我心里觉得,与初学者谈论的时候,还是应当带有‘格物’的意思,使他知道下手的地方。本来致知、格物功夫应当一起下手,只是在初学者,由于尚未知道如何下手用功,所以还是要先说‘格物’,才能晓得‘致知’”云云。
格物就是致知的工夫,知得致知,就已经是知得格物。如果不知格物,则是致知的工夫也还不曾知道。我最近有一封书信与友人论述这个问题颇为详悉,现在给你抄录一份寄去,你仔细看看,应当自己就能够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