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社会到公民社会
今天和大家交流的是从传统社会到公民社会的过渡。为什么要谈这个题目?先介绍一下背景。改革开放到现在30多年了,在经济层面上,改革的收益能看到的基本上都看到了,再往下走,碰到了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不改革就解决不了的问题,而过去的这十年间没有推出什么像样的改革措施。一方面是经济上的改革红利逐渐耗尽,另一方面,社会问题又冒了出来,经济、政治和社会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已经不是经济学家所能解决的了,根子几乎都在政治体制上,而政治体制的改革比经济上更为滞后。社会问题大家都看得到:收入分配不公、腐败盛行、道德沦丧、价值观缺失,虽然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幸福感却在下降。按理说,30年经济高速增长,大多数国民是改革的受益者,但为什么在富裕起来之后,这么多人反而满肚子的怨言?连改革的受益者都在抱怨,更不要说受损者和受益相对较少的群体,例如低收入阶层和农民工了。
问题出在哪里?抱怨是否反映了更为深刻的社会和经济矛盾?如果不及时解决,我们的国家和经济发展下去会是什么样子?最近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知识界越来越关注政治体制改革,几乎每一个认真的讨论会上,都离不开这个话题。问题和解决方案都超出了经济领域,经济学者不得不相应地将研究拓展到了社会、政治、法律,甚至历史和文化。
如何看待当前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问题?我认为不能就事论事,要在大的历史背景下考察和研究。这就像一条河流,蜿蜒曲折,穿过山谷、森林,只有沿着这条河流走得足够长,才能看清水流的方向。如果只走一段,以为它是向西的,其实过了两公里之后,它又掉头流向东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在一个更长的历史时段上考察当前的中国社会,眼光仅仅局限在这几十年就不够了。中华文明在世界上是相当独特的,如此悠久而持续的历史,世界上很难再找到第二个。和我们同时期的文明消失了,古希腊、古罗马、古印度、两河流域的文明都消失了,只有中华文明延续至今。如果不问来龙去脉,不沿着这条路走得足够长,我们就看不清它的方向。只有在几千年文明的背景下,我们才知道当前的社会处于什么阶段,社会上的问题是从哪里来的,以及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所以今天我会讲一些历史,从大跨度的历史上看社会的转型。
我们处在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我认为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二个剧烈而深刻变化的时代,第二个大转型的时代。第一个大转型出现在什么时候?大家都知道,那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用孔子的话讲,春秋战国是“礼崩乐坏”,我们今天同样处于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为什么孔子讲春秋战国是“礼崩乐坏”?为什么我们民族的先圣先哲们在那时纷纷建立自己的学派,形成文化、思想大繁荣的局面,也就是我们熟知的诸子百家?那一时期对中华民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今天,我们思想和文化遗产的源头仍要追溯到那个时代,仍然是言必称诸子百家。
然而自春秋战国以后,两千多年间,我们似乎再也没有什么创造,这是中华文明另一个非常独特的地方,和其他文明特别是西欧文明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拿哲学来说,诸子百家之后,最多讲讲宋明理学,而宋明理学不过是儒家的发展,以孔孟为宗师。西方的哲学却没有止步于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它在不断地发展,即使进入中世纪,也有基督教所代表的哲学,到了近代更是流派纷呈,大师辈出。我们的文明虽然经久不衰,但没有进步。为什么从诸子百家到今天,我们找不到什么大师?为什么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只有循环而没有进步,特别是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我们暂时不作深入探讨,稍后再回到这个问题上来。
春秋战国是孔子讲的“礼崩乐坏”时期,已有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崩溃了,而新的制度和新的秩序又建立不起来。孔子讲的“礼”就是西周封建秩序的书面表达,“乐”就是西周封建秩序的艺术表达,“礼”和“乐”指的是西周的那一套典章制度。西周是封建社会,武王灭商之后,分封诸侯,在全国建立起了以周天子为中心的封建制。这个封建制运行了几百年,情况良好,但是到了春秋和孔子的时代,维持不下去了,破坏封建秩序的就是作为封臣的诸侯和大夫。
在这里需要纠正一个中国历史研究上最大的冤假错案,那就是把从秦始皇到满清的中国社会定性为封建社会。其实这一段的二千年根本不是封建社会,封建社会仅存于西周一朝,到东周就发生了变化。周之前的商殷是不是封建社会?由于史料的匮乏,现在不能做出明确的回答,但是西周毫无疑问是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的实质是什么?不严格地、通俗地讲,就是管理权、治理权、政权的逐级承包。周天子把一块土地赐给诸侯,在这块土地上,诸侯拥有相对完整的主权,包括财政税收权、行政权、司法权和军权。每一个诸侯又是低一等级的周天子,他管不过来的再向下承包,包给大夫,形成从天子、诸侯到大夫的三级承包。西欧封建制是国王、封臣、骑士的三级,日本是幕府将军、大名、武士,各国历史上的封建制基本上都是三级承包。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封建制下封君和封臣的关系不是一般想象中的君臣关系,和秦始皇及历代皇朝的君臣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秦以后的专制社会中,臣下没有任何权利,“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绝对的服从,连生存权都没有。在封建等级制下,封臣和封君之间是契约关系,契约意味着权利和义务的对等,用契约的形式确定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周天子赐给诸侯一片土地,诸侯有治理这片土地的权利;作为交换,诸侯要对天子承担义务,最重要的义务有两个,进贡和提供军事服务。诸侯必须向周天子进贡,由诸侯本人亲自带到天子所居之地称作朝觐。进贡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税收,周天子不可能靠进贡活着,他有自己的财源,就是周天子自己的领地,以今天的西安和洛阳为中心的王畿之地。诸侯的进贡对天子来说只有象征性的意义,而不是实质性的纳税。诸侯以不断进贡的方式向周天子表明,他在信守合同,在履行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封建契约。这有点像太太过生日的时候,老公买礼物一样,表明他仍然在信守婚姻合同,太太不会靠生日礼物过日子,她有自己的和家庭的收入。诸侯对天子承担第二个也是最重要的义务就是在战争期间,向天子提供军队。周朝的制度是“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子号令一下,要讨伐西戎、北狄,诸侯有义务带兵参加,而且周天子不发军饷,兵都是诸侯、大夫自己养的。电视片《烽火戏诸侯》,讲的是周幽王为讨美人一笑,点起了烽火,看到烽火烧起来,诸侯带着兵马就来了,说明诸侯有义务向周天子提供军事服务。
在封臣和封君的契约关系中存在着一个问题,尽管寓军于民减轻了周天子的财政负担,但军事力量分包给诸侯,诸侯再分包给大夫,结果是诸侯尾大不掉,凭借自己手中的武力反过来欺负天子,像唐朝末年的藩镇割据一样。到东周时期,诸侯国相互攻伐,把周天子撂在一边,不当回事儿。不仅诸侯坐大,下一层的封臣——大夫也犯上作乱,军事力量强大的,可以吃掉诸侯。战国七雄中,赵、魏、韩三家原本是晋侯的大夫,壮大起来后,三家分晋,灭掉晋侯,自己变成了诸侯。到战国时期,诸侯开始称王,与天子平起平坐,周武王建立起来的封建秩序完全维持不住了,礼崩乐坏,天下大乱。
面对这样的形势,孔子忧心忡忡,他是一个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古代知识分子,思考着如何重建社会秩序。礼、乐所代表的这一套西周的制度现在崩坏了,怎么办?孔子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这就是儒家学说。当然,提出重建的系统方案的不只儒家一门,有诸子百家。孔子认为西周的典章制度在历史上曾经是很有效的,没有必要标新立异,恢复西周的制度就可以了。所以他的口号是“克己复礼”,“吾从周”,遵循周朝的这一套就行了。周朝的制度不是没有问题,没有问题的话就不至于礼崩乐坏了,孔子认为,问题在于这些诸侯、大夫的道德修养太差了,私欲膨胀,想非分之想,做非分之事,大夫犯上,诸侯僭越。孔子并不是简单地提倡回归到西周,简单地恢复西周的典章制度是不够的,要想让制度发挥作用,需要注入新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这个道德规范的核心就是中国人非常熟悉的“仁”。
什么是“仁”?“仁”就是仁者爱人。古汉语的“仁”字是两个“人”字拼在一起,左边是人字旁,右边两横实际上也是一个人,“仁”是用来处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孔子的“仁者爱人”有着朴素的人本主义思想:要爱别人,要恭敬谦让,人人皆有恻隐之心,也就是同情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每一个人都克制谦让,遵守儒家的道德规范,可以利用西周的礼乐制度,重建社会秩序。换句话讲,之所以出现“礼崩乐坏”,并不是因为制度不好,而是因为没有仁,没有爱人的思想,私欲无限扩张,没有道德去约束,不能克己谦让,再好的制度也没用。
和儒家不同,墨家认为周朝的礼乐太烦琐了,在实践中很难执行。墨家认为最重要的是人和人之间平等相爱,也就是“兼爱”,爱天下人,不仅你自己的家人,你自己的君王,你要爱天下所有的人。儒家的仁爱由近及远,从父子、夫妻到君臣,墨家兼爱的范围要宽泛得多,而且不问社会和家庭地位,一视同仁。“兼爱”和“非攻”是墨家的主张,非攻就是不能用暴力手段解决人和人之间的紧张与摩擦,不能用暴力手段解决利益冲突。一方面要有爱,另一方面是禁止暴力,我们可以把墨家看成是古典版的甘地,印度的甘地是和平主义者。
和儒家针锋相对,法家主张人性本恶。所谓“恶”就是人永远是趋利避害的,追求自己的利益,回避对自己有害的事情。君王就应该利用人性的弱点,制定出一套法律和规则,用“胡萝卜加大棒”统治国家,相当于古代版的马基雅维里。胡萝卜就是用恩惠、利益诱导人们去实现君王的目标,比如奖励农战,以实现富国强兵,杀多少敌军士兵的人头给一个爵位;另一方面,用大棒震慑臣民,严法酷刑,令他们不敢做有损于君王的事。法家的法和现代的法不同,它规定了帝王的神圣不可侵犯,是帝王用来处罚臣民的;而现代法律的核心是保护民众的权利,并在保护民众权利的前提下,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不管什么样的主张,在历史的大背景下考察,诸子百家都要解决如何重建社会秩序的问题,在西周封建制崩溃以后,寻找替代的社会价值认同和替代的社会制度。
在诸子百家的竞争中,法家胜出了。法家的胜出有它的必然性,儒家告诫君王要克制,谁愿意听?法家教君王统治术,如何以法治人;如何耍“术”的手腕,控制和驾驭臣下;如何造成泰山压顶之势,令臣下不敢仰视,不敢有二心。“法”、“术”、“势”都是独裁者喜欢听的,于是秦孝公启用商鞅变法,秦国迅速富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把法家的观念和制度体系推广到了全国。然而法家思想的实践最后还是失败了,而且是彻底的失败,它的标志就是秦朝的灭亡。秦朝到底亡在什么地方?以法为治,以吏为师,依靠官僚体系来维护社会秩序,用严刑酷法统治民众,很快就走向了反面。以皇帝为首的官僚机构垄断了暴力手段,没有人能制约它,结果就是权力的滥用,苛政猛于虎,老百姓不堪其苦,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强大的秦王朝在很短的时间里就灰飞烟灭。
代之而起的汉朝吸取了秦朝的教训。汉初有一个很知名的知识分子官员贾谊,写了一篇《过秦论》,收在《古文观止》里,这篇文章分析和总结了强秦在短时间里倾覆的教训,文章的最后一句话说“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意思是秦朝不讲仁义,迷信暴力,弱肉强食,赤裸裸的强权文化,这是它灭亡的根本原因。到了汉武帝时期,董仲舒迎合当时统治阶层的需要,对儒家学说进行了重大的修改,把修改后的儒家学说呈献给皇帝,得到了赞赏。汉武帝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确立了儒家作为正统意识形态的地位,统治中国长达两千余年。
当我们说“独尊儒术”时,需要特别注意,两千年间尊崇的“儒术”不是早期儒家,不是孔子、孟子的儒家,而是董仲舒修改过的儒家,或者后期儒家,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差别。为了得到统治者的赏识,董仲舒对儒家学说动了大手术,正如美国华人学者余英时所指出的,董仲舒将儒家法家化了。两千年独尊的实际上并不是儒术,而是被称为“儒表法里”的一套制度,表面上是儒家,核心内容和根子上仍然是法家。对于这一点,汉宣帝讲得再清楚不过了:“汉家自有制度,本以王霸道杂之”。他说我汉家的制度不是王道,你们搞错了,是王道兼有霸道。王道就是讲仁义道德的儒家,霸道就是讲实力、讲法、术、势的法家。一手有儒家的道德规范和笔杆子,一手有法家的实力政策和枪杆子,双管齐下才是我汉朝的制度。儒家为表、法家为里的这一套延用了两千多年,汉承秦制,清袭明律,思想体系和制度体系没有发生过根本的变化。
到了现代社会,儒表法里守不住了。今天跟80后、90后谈仁义道德,人家听你的吗?不听就用强制性手段硬压?好像也不管用。强拆、强迁的后果是什么?老百姓以自杀、自焚的方式反抗,所以霸道也行不通了。把当前的社会放在历史的长河中看,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根子在哪里。从传统社会沿袭下来的一套思想观念、一套政法制度,到今天,特别是经过30年市场经济的实践后,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社会了,和孔子的时代相类似,“礼崩乐坏”了。
不要说传统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正统的官方意识形态,又有几个人听得进去呢?在座的有几位深信将来共产主义一定会实现?也许有,估计是少数。谁还愿意大公无私,把国家和集体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正统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不灵了,“儒表”也罢,官方说教也罢,都不灵了。“法里”也不灵了,用强制性手段规范人的行为、解决社会矛盾的阻力也越来越大。儒表法里不管用了,靠什么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呢?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现在是民族发展历史上的第二个大转型期、大变革期,除了春秋战国,没有任何一个时期能和今天相比。我们应该为生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运,有幸目睹这个大转型和大变革。这是孔子的时代,应该产生新的诸子百家。能否出现新诸子百家,要看我们的政策,孔子那时之所以有诸子百家,因为没有大一统的集权政府,没有文化专制主义。
不仅孔子的时代,我们民族历史上的三个文化繁荣期都出现在弱势政府和宽松的思想环境中,这三个时期分别是春秋战国、魏晋南北朝和清末民初。魏晋南北时期思想文化的繁荣与佛教的冲击有关,本土文化应对和吸收佛教,形成了新的观念和风格。魏晋南北朝和春秋战国一样,是弱势政府时期。清末民初也是弱势政府,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五四”新文化运动从批判传统入手,创造了第三个文化繁荣期。后来由于内忧外患,新文化运动未能进行下去,救亡图存取代了文化层面上的探索,如何找到新的民族认同,如何在认同的基础上构建新的秩序,这些问题的解答就一直拖延了下去,但不可能永远拖下去,因为我们民族必须对西方文化做出正面的回应。儒表法里的体系具有足够的弹性和韧性。抗住了佛教的冲击,但近代西方文化的冲击力要强得多,它不仅有严密完整的逻辑,而且产生了巨大的物质力量,坚船利炮的背后是农耕经济根本无法匹敌的工业和商业效率,经济效率最终压垮和击碎了儒表法里的传统体制。
1840年的鸦片战争标志着传统体制全面危机的到来,也是我们应对西方冲击、寻找新的价值体系的开始,从这里开始了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一百多年了,这一探索仍未结束,而且也不会很快结束,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规范的重建是个漫长的过程,从孔子的“礼崩乐坏”时代到董仲舒儒表法里正统的确立,三四百年过去了,西欧的社会转型若从文艺复兴算起,到工业革命,至少也有三四百年。
如果儒表法里的这一套制度不能适应现代社会,怎样重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从传统有无可能过渡到现代?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回顾历史,早期儒家其实不乏现代观念的因子,只不过后来被董仲舒抛弃了,儒家被法家化了。如同余英时所指出的,董仲舒抄袭了法家的君尊臣卑,用它来置换早期儒家中君臣权力和义务的对等关系,这是董仲舒最重要的修改。在早期儒家中,可以看到民贵君轻的思想,平等权利的思想,特别是孟子。先哲先贤们留下珍贵的思想文化遗产,今天可以继续发挥作用,儒家的、墨家的观念可以和今天的平等、人权、民主、自由相对应,我们说的是对应,而不是完全的等同。这些观念在两千年的儒表法里的社会中被埋没和湮灭了,没有成为构建社会秩序的意识基础,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将它们重新发掘出来。
孟子认为民贵君轻,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在社会阶层的排序中,老百姓是最珍贵、最重要的,社会秩序和政治制度居第二位,君王排在末尾,权重最轻。孟子还有着非常可贵的契约精神,而契约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可能是因为孟子离西周的封建社会比较近,看到了封建社会中的契约关系,比我们当代人对契约的理解更为准确。孟子虽然也讲君臣、父子,但他那里的君臣、父子是权力和义务对等的契约缔结方,而不是绝对的服从,这是孟子和董仲舒的本质区别,也是早期儒家和晚期儒家的根本区别所在。人和人之间是平等的,不同的仅仅是权利和义务,用现代的话来讲,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董仲舒讲的君臣是不平等的,就像历代统治者所宣扬的,“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一方是绝对的权威,另一方是绝对的服从。孟子到齐国,齐宣王问他,你总讲君臣父子,但怎么解释汤商放桀、武王伐纣呢?你一方面歌颂武王的功业一方面又主张臣下不得冒犯君王,这不是互相矛盾吗?武王作为臣子,怎么可以去讨伐纣王呢?这不是犯上作乱吗?孟子回答说:“贼仁者谓之贼”,如果一个人没有仁的思想,他就是一个贼。第一个“贼”是动词,意思是破坏,第二个“贼”是名词,纣王不仁,他就是一个贼。“贼义者谓之残”,破坏“义”的社会规范的就是残废,或者当下流行的“脑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不仁不义就是一个独夫。“闻诛一夫纣矣”,只听说武王杀了一个独夫民贼,“未闻弑君也”,没听说臣下犯上啊。换句话说,如果君王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以仁义对待臣民,臣民有权造反,这样的造反是正义的。缔约双方的权利对等,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惩罚他。孟子的这个思想非常可贵,谁说中国没有契约精神?孟子的政治哲学中就有契约精神。
孟子又说,“君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雔”,如果君王对待臣下像草芥一般,那么臣下就可以视君王为仇敌,就可以造反,这是多么可贵的思想!这也是为什么历代帝王喜欢孔子、不喜欢孟子的原因。孔子说话往往模棱两可,怎么解释都行;孟子旗帜鲜明,他的有些话统治者不愿意听。例如朱元璋当了皇帝后,命令儒士整理中国古代典籍,整理到《孟子》的时候,听到了这一段,朱元璋不禁勃然大怒,说这哪像是臣子讲的话?要把孟子的牌位从庙里撤了。办事的大臣还真有点骨气,他说:皇上你要撤孟子,请先撤我。当面顶撞皇上,当代知识分子都不敢。朱元璋想了想,这位大臣是秉公办事,就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算是还有一点肚量。
到了董仲舒,早期儒家的“民本位”就被改成“君本位”,“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余英时说这“三纲”实际上是从法家的韩非那儿抄来的,不是儒家原来的主张,韩非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三纲五常不是孔孟的主张,而是董仲舒的,是法家化的儒家教条。
做这样的对比之后,我们可以看到,古人留下的思想和智慧没有过时,在新的时代和新的环境中,需要阐发原意,古为今用,作为形成新的社会价值观的原料。不要把我们的民族文化扔掉,认为我们的传统就是两千年的专制文化,全都是糟粕,我本人不能赞同这样的态度。诸子百家有很多精彩的论述,民族文化包含了很多优秀的思想,直到今天也没有过时。当然,民族文化不会是新价值观的唯一原料,还有什么其他的原料?我们还需要再研究。
两千年儒表法里体系的问题在哪里?在于持久而无进步,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文明能在持续性上和中华文明相比,但我们的文明没有进步。“文化大革命”中,我作为一个知识青年下乡了,实际上是被下乡,到了陕北的一个小山村里。第一次进村,看到村头摆着一张耕地的犁,我呆住了,犁头是用铁做的,和我在历史博物馆里看到的战国时代的犁一模一样。战国时期农民用的犁,两千年之后,陕北的农民还在用,生产技术没有任何进步。
在这两千多年中,社会没有进步只有循环,一个三段式的循环。第一阶段,新皇朝建立。由于开国的一两个皇帝目睹了前朝的覆亡,总结了教训,能够有限地约束自己,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社会生产得到恢复,例如汉初的文景之治、唐初的贞观之治、清朝的康熙雍正盛世。这时皇帝实行仁政,指导思想是道家的清净无为。等到社会生产力恢复、国库充实之后,就会出现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国富兵强,文治武功达到顶峰,但往往也是盛极而衰的转折点,汉武帝,唐玄宗,清朝是乾隆帝,将前朝的积蓄消耗殆尽。第三个阶段官逼民反,农民大起义,专制皇朝土崩瓦解。两千多年间,社会生产力没有进步,政治制度基本上是秦始皇定下来的那一套,法律更不用说,改变的只是皇帝的姓氏,其他没什么变化。如果不是鸦片战争的炮火轰开了天朝帝国的大门,我们今天还在皇朝的更替中循环,还像清朝、明朝人那样过日子,还像清朝、明朝人那样地思考问题。资本主义兴起,西方列强入侵,中国不可能关起门来再过桃花源式的生活了,大门一旦打开就关不上了,中国不可逆转地融入了世界。
中华文明的第二个问题是表面的超稳定和大灾难的交替出现,百年盛世之后,一定是大规模的战乱和人口的锐减。中国历史上最长的盛世是清代的康雍乾三朝,总共持续了130多年;汉朝从文景之治到武帝一朝不到100年;唐贞观之治到玄宗时期的安史之乱,差不多也是130年。汉唐盛世给我们带来了民族自豪感,我们称自己为汉人,海外华人聚居的地方有唐人街,没有听说自称宋人或者晋人的,嫌这两个朝代窝囊。百年盛世之后就是战乱和社会大动荡,以及生产力的极大破坏,民众生命财产损失之大,不禁使人们怀疑,用如此代价换来的文明持久是否值得?
秦统一中国时,全国人口约3000万,经秦末农民战争、楚汉争霸,到西汉王朝建立初期,只剩下1500万到1800万,秦末的战争消灭了40%到50%的人口。西汉末年全国人口6000万,绿林、赤眉起义,汉光武帝刘秀削平群雄,建立东汉王朝时,剩下3500万。东汉后期,人口突破了6000万,黄巾军大起义,到三国鼎立时,仅存2300万,人口损失了60%。后面的数字我不用再念了,基本上是一个王朝循环,死人一半左右。历史上最后一次农民革命是太平天国起义,尽管洪秀全未能推翻清王朝,清政府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维持了原有秩序,这次战争在江南还是消灭了1亿人口,最保守的估计也有五六千万。战争破坏了中国最富庶省份的经济,以至于到了1912年,清朝被推翻后的第二年,全国人口还没有恢复到1850年的水平,也就是道光时期最高峰的4.3亿。中国历史上农民战争规模之大、杀戮之惨烈,世界罕见,几乎是独此一家。
欧洲历史上曾经爆发过宗教战争,历史学家形容为“血流漂杵”,死亡人数不过二三十万人,和我们相比,根本就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文化大革命”时期,一个外国代表团访问中国,问毛泽东主席:中国现在同时抗击苏、美两个超级大国,难道就不怕打核战争吗?毛主席说我们不怕,原子战争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原子弹还不如关云长的大刀。事实的确如此。美国人在广岛扔了一颗原子弹,炸死20万人,关云长的大刀一挥,死了3000多万人,尽管大多数人并非死于关公刀下,而是战乱引起的饥荒。
后人对汉唐盛世津津乐道,不愿提文治武功的代价。伴随着王朝循环的,是周期性的社会秩序与经济的崩溃,是民众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这样的循环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说明它不是偶然的,而是儒表法里的集权体制的必然结果。
为什么要思考这个问题?社会秩序和社会制度的建立不能重蹈前人的覆辙,中国不能再闹革命了。我们反对革命,提倡改良和渐进式的改革,提倡建设性。中国历史上这么多的农民革命,只破坏,不建设。破坏以解心头之恨,打、砸、抢、烧、杀,没有任何建设性,一股流寇。运气好的成功了,也没有建设性,洪秀全带领一帮农民杀进南京,自己称王称帝,还是老一套,三宫六院、官僚等级制,没有任何新的建树。朱元璋出身赤贫,当了皇帝后,搞的还是儒表法里,没有任何新意,他的后裔崇祯帝于是也就合乎逻辑地死在了和他类似的人物——李自成的手中。
陈胜、吴广、李自成、洪秀全对谁都没好处。经济学上讲帕累托改进,就是“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革命是有人受损而无人受益,不是帕累托改进。明朝的崇祯帝和清朝江南的老百姓都是受损者,在这四位农民领袖中,也只有洪秀全得到了点好处,很短暂,最后还是不得不自杀。朱元璋是受益者,但他的子孙后代被斩尽杀绝。崇祯在上吊之前,流着眼泪用剑刺杀他最钟爱的女儿,说你为什么要生在帝王家,但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有人受损而无人受益的事为什么要干呢?解决方案是演进(Evolution)和渐进式的改革,而不是革命(Revolution)。
没有进步和代价惨重,这两个问题是儒表法里体系必然的逻辑结果。在儒表法里的社会中,人们获取利益不是靠法律保障的权利,而是靠政治权力进行财富的重新分配,例如《红楼梦》中的贾、王、薛、史四大家族,都是官僚兼地主,利用政治权力致富。很不幸,“权利”和“权力”的汉语发音完全一样,口语表达很麻烦。靠权力分配财富,形成了寄生性的社会激励机制,这个机制不鼓励人们创造财富,而是刺激人们去争夺政治权力,有了政治权力就可以占据财富再分配的制高点,就可以合法或非法地偷盗和掠夺他人创造的财富。人们的聪明才智、时间和精力被导向政治,能当皇帝的夺天下,当不了皇帝的考科举,在官场上一步一步地往上爬。把时间、精力和资源都用在政治上,这样的社会怎么可能有创新?怎么可能有进步?推陈出新的不是技术,不是生产方式,而是政治斗争的手法。“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大谈政变,把古往今来的宫廷阴谋和政变系统地整理、总结了一遍。毛泽东看到这个讲话,不寒而栗,由此产生了警惕之心。林的目的是取代毛泽东,自己当老大。陈胜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刘邦说“彼可取而代之”。社会的这些优秀分子不是去寻求价值的创造,而是要从别人手中夺取政治权力,利用政治权力重新分配已有的财富。政治权力越大,分配财富就越有优势。皇帝处于官僚体系金字塔的顶尖,富有四海,整个天下都是他的,所以人人拼命争当皇上,怎么能有心思去琢磨发明、创新?这样的社会怎么可能有进步?
如果以权利为基础构建社会秩序,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他的权利、我的权利都得到有效的保护,你想赚钱,想出人头地,就不能靠明抢和暗抢了。传统社会中,梁山泊一百单八将是非法的明抢,皇上是合法的暗抢。现代社会中,政治权力为经济利益服务,而不是凌驾于个人权利之上。这时你想发财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自己去创造财富,因为你抢不到、偷不到了。权利和权力的区别就在这里,“利”和“力”的一字之差,社会激励的方向完全不同。把握了这个关键的差别,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两千年的文明持久而无进步,就能理解为什么我们只有发明而没有创新。
发明是技术上突破,创新则是新技术的大规模商业运用。我们历史上有发明而无创新,发明得不到足够的商业回报,永远是社会精英鄙视的“奇技淫巧”。我们发明了火药,用它放炮仗,这是鲁迅讲的;洋人用火药做枪、做炮,世界由此从冷兵器时代进入热兵器时代,战争的技术、手段和规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发明了指南针,拿来看风水,这也是鲁迅讲的;洋人用指南针导航远洋,虽然郑和下西洋时也用指南针,但他和哥伦布在历史上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郑和的远洋航行对中华民族的发展没有产生什么影响,而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揭开了西欧历史新的一页。欧洲殖民者跑到美洲,拉回来的是黄金白银;郑和航行到非洲的马达加斯加,拉回来两头长颈鹿。长颈鹿看上去像麒麟,麒麟是瑞兽,瑞兽只有在明君盛世时才会出现。郑和下西洋是为明成祖朱棣歌功颂德,为使天朝声威远播,也有人说是为了搜寻建文帝,朱棣夺了侄子的皇位,要斩草除根。无论哪一说,都是政治挂帅,和贸易、商业、技术无关。
儒表法里体系的第二个特征就是周期性的社会大破坏,这也是由这个体系的内在逻辑决定的。由于靠官吏来维护社会秩序,以皇上为首的官僚体系拥有几乎是一切的权力,权力没有任何制约,没有任何束缚和监督。这样的权力必然走向极端,走向压制和剥夺民众权利的极端,结果就是老百姓造反,周期性的繁荣和大破坏交替出现。
儒表法里体系的第三个问题是现代的而不是古代的,现代的个人有着发展自我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强烈冲动,而儒表法里的体系无法满足这个需求。“三纲五常”固化了人的社会等级和社会位置,你想突破,就要受到谴责和压制,个人只能是一部机器上的小小螺丝钉。僵硬的体制和个人发展的愿望相冲突,这是儒表法里遇到的现代危机。
由于存在这三个问题,传统社会无法再维持下去了,“礼崩乐坏”。但是到哪里去寻找新的社会价值观?哪里可以找到新的精神寄托?什么是善?什么是正义?没有这些最基本的认同,社会就要乱,没法维持秩序。再往下走怎么办?世界上其他的民族已经走过了几百年的演进道路,从传统社会走向公民社会,我们民族也不例外,也要走向公民社会。只有公民社会能够解决传统社会的三个基本矛盾,能够带来创新与进步,能够满足个人发展的需要,并且能够避免周期性的破坏与震荡。
公民社会和传统社会的区别是什么?公民社会以个人为基础;传统社会以事先预设的权威为基础。公民社会承认和保护个人的权利,为每一个人创造自我发展的同等条件和同等机会;传统社会尊崇和保护权威,要求个人服从权威。公民社会中的人是平等的,在权利和机会面前的平等;传统社会以人的不平等为前提,君、臣不平等,父、子不平等,夫、妻也不平等。
公民社会中的平等意味着每一个人有着同等的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每一个人有着同等的发展条件和发展机会。平等并不是人人生来在所有方面平等,生来平等的是一个误导性概念,生来不可能平等。姚明打篮球一年赚上亿的钱,你有姚明的身材和体格吗?你怎么可能和姚明平等,怎么可能赚那么多钱?身体和智力上的秉赋在经济学中叫做人力资本,我们必须承认,人力资本的拥有量是不相等的,而且人力资本不能转移,姚明的篮球技能转移不到我身上。不同的人力资本所产生的收益也不同,所以公民社会的平等不是收入的平等。“人生来平等”、“均贫富”是激荡群众情绪的口号,它经不起理性的推敲。
不平等体现在机会和权利上,而不是收入上。凭什么中石化、中石油垄断了石油行业?你、我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下埋藏的自然资源也有我一份,凭什么只能由你来开采,而不许我经营?你有的权利和机会我没有,这才是真正的不平等,公民社会中要铲除的就是这样的不平等。移动通讯也是这样啊,凭什么只能由这三大运营商来经营?为什么我不能进入移动通讯业呢?你要说出理由来,除了你、我之间的不平等,还能说出什么来吗?政府垄断违背了公民社会的平等原则,人为制造了权利和机会的不平等。
公民社会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每一个人都是上帝。我是在读研究生时接触到这个概念的,放假时约了几个同学,骑自行车到山西五台山。进到庙里,碰见一个和尚,我问他凡人能否成佛,他给了我一个肯定的回答。“那么怎样才能成佛呢?”我又问。和尚答:“视人人如佛,你即是佛”。这话和现代社会的公民精神相吻合,每一个人都是佛,都应受到尊重,他的权利不可侵犯,没有一个人可以用任何名义替他做出决定,他是他自己的主人,他是他自己的上帝。这就是公民的含义。
如果人人是佛,13亿民众13亿佛,马上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如何建立社会秩序?社会秩序要求服从某种形式的权威,权威要有强制性手段作为后盾,而强制是不是就反了公民社会的原则?在个人权利至上的社会中,如何建立权威,从而建立社会秩序,这是公民社会必须解决的问题。实际上答案已经有了,这就是社会契约论。公民社会中的权威只有一个来源,就是全体公民的授予。政府拥有权威,并不是因为政府天然拥有权威,仅仅因为全体公民一致同意,授予政府垄断和运用强制性手段的权力。这样的思想被表达为社会契约论,它的近代版本始于霍布斯的《利维坦》(Leviathan),讲得最好的是约翰·洛克的《政府论》(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社会契约的集中体现就是《宪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政府的产生程序和职责,以及政府和公民的关系。
不仅政府,法律的权威也来自全体公民的一致授予,注意,是“全体”而不是“多数”。法律本身不过是白纸上写的黑字,全体公民的认可使它有了权威。一项法律的判决即使对你不利,你也必须服从,这不是暴政而是法治。法治和暴政的区别是什么?法律是包括被制裁者在内的所有公民同意的,尽管法庭判我有罪,对我不利,我也必须接受判决,因为法律是我事先同意的,是包括我在内的全体公民事先约定的游戏规则。暴政没有经公民同意,它用暴力强迫民众服从。根据社会契约论,政府和公民不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契约双方。公民同意由政府垄断和运用强制性手段,公民服从法律和政府,并不因为它们天然具有权威,而是因为公民给了它们权威。从社会契约论出发,我们立即得出一个推论:政府必须依法行政,超出了法律许可的范围,超出了事先的约定,政府就侵犯了公民权利,违反了公民社会的基本原则。
我们所说的强制性手段有行政体系、警察、法庭、监狱、军队等等,公民允许政府掌握和动用这些公器,前提是政府必须承诺两点:第一,刚才讲过了,这些强制性手段的运用必须依照公民事先设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第二,这些强制性手段只能用于保护和促进公民的利益。这两条缺一不可,一个叫做依法行政,另一个叫做执政为民。实际上“执政为民”的表达不很准确,更为准确地讲是“为民执政”。只讲执政为民,不讲为民执政,就把政府放在了一个超然的地位上,居高临下地施舍、恩赐,而不是平等的契约缔结方,这样的思维是有问题的。社会契约论在自愿的基础上解决了平等、自由和权威的矛盾,规定了行使权威的正当程序,为建立和维持公民社会的秩序奠定了基础。
在契约缔结之后,还要解决委托一代理问题。在公民社会的契约中,公民是委托方,政府是代理方,由于委托方和代理方的利益不一致,而且委托和代理方的信息不对称,也就是民众并不十分清楚政府每天都在干什么,引起了很棘手的契约执行问题。我把强制性手段交给了政府,政府如果不守约,利用这些强制性手段谋他自己的而不是我的利益,甚至伤害我的利益,怎么办?仅仅签个合同、仅有《宪法》是不够的,还要研究执行合同的机制,要有更多的制度安排,确保政府按照《宪法》规定的职责和程序,为公民的利益服务。
依法行政是契约执行机制中的重要一条,政府履行它的职责,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对于民众来说,法律没规定的都可以做;对政府而言,正好相反,法律没规定的都不能做。最近我写了一篇文章,叫做《这还是宏观调控吗?》。近期的政府政策已经不是宏观调控了,已超出了法律许可的范围。“宏观”指的是总量、全局,绿豆和大蒜是宏观吗?土豆和苹果是宏观吗?怎么连这些商品的价格都管?哪条法律给了政府打压房价的权利?找不出法律依据就是违法的。《价格法》规定,政府在管制价格的时候,首先要制定价格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政府制定房地产行业的价格目录了吗?《价格法》还讲,在制定目录之前,政府要做成本和价格的调查,征求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意见。这些事都没做吧?政府可能有楼市的心理价位,但秘而不宣,从不向社会公布。你说它哪一条合法?房屋“限购令”也不合法,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发粮票,凭什么我只能买一套房子?有钱想买东西,这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凭什么你限制他?哪条法律给了你这个权力?文章写了也没有用,政府违法,你拿它没办法,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光说不行,要有惩罚机制,这就是选举制。如果发现官员假公济私、贪污受贿,违规违法,民众要能撤换他。社会上有个误解,以为选举制是挑选社会贤能,选廉洁、能干的人。不是的,选举制的主要作用不是选出最优秀、最称职的公务人员,台湾的陈水扁是选出来的,结果是个贪污犯,小布什是选出来的,内政外交搞得一塌糊涂。选举制是一个有效的惩罚机制,当政府没有履行职责、当它违约时,民众可以换人。选举制就像核武器,主要作用是威慑、阻吓,有了撤职这把剑悬在头上,政府的违约概率就大大降低。
保证契约执行的第三个措施是媒体监督,民众如果没有信息,不知道政府在干什么,怎么可能监督政府?我们的财政收入每年几万亿,钱是怎么花的,纳税人知道吗?财政部长年年在人大做报告,只给几个财政的数字,搞不清钱都花在哪儿了,花钱的效益更是无从了解。美国政府的财政报告厚厚一本书,附件一大堆,给国会议员去查、去挑刺和质询。用纳税人的钱,怎么也得有个像样的交待吧?知情权是百姓的基本权利。媒体自由、新闻自由的重要性就是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克服信息不对称,具体而言就是委托人(民众)和代理人(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人说放开媒体,“三俗”就出来了。“三俗”有什么好怕的呢?老百姓喜闻乐见,电视台迎合一下,媚媚俗有什么不好啊?赵本山说个段子,大家笑笑,为什么你看着就难受呢?我实在不能理解。诺贝尔经济学获奖者阿玛蒂亚·森有一个观点,平等的基础是信息平等,契约双方拥有同样的信息,当然完全相同不可能,应尽量减少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最后小结一下,从传统社会到公民社会的过渡过程是漫长的,充满了偶然性,我们只能看到大致的方向,而不可能准确地预见未来。对于社会转型,存在着两种极端的态度,一个是靠智者、圣人的策划和指导,发起一场运动,明天就可以进入公民社会;另一个是没希望,既得利益太强大,谁也动不了。刚才我已经讲过,转型不是一场革命就能实现的,但也不必因此对前途感到悲观。两千年的集权专制传统、亿万人的传统观念,都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看看世界上主要的公民社会国家,都经历过长期的演变,欧洲14、15世纪的文艺复兴,15、16世纪的宗教改革,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到19甚至20世纪才进入公民社会,长达四五百年的过渡期。除了英国向公民社会的转型较早,大约在19世纪就完成了,其他欧洲国家的社会转型一直延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其间经过多少战争、血腥的冲突和动荡,思想观念和制度的惯性太大,再加上既得利益的阻碍,转过来不那么容易。看看我们自己的历史,从周朝的封建制过渡到秦始皇的郡县制、儒表法里的专制体系也经过了三四百年的时间。
转型的过程充满了偶然因素,我们只知道一个大概的方向,不可能预测转型的路径。我们总是有一种计划经济的思维,想设计和控制转型的路径与方式,历史已经证明,这种思维不仅没有加快转型,反而延长了转型的时间,增加了转型的困难和痛苦。
我们现在能做什么?要让民众很好地理解公民社会,培养公民意识,这就需要启蒙。我想强调的是,启蒙不是教授给学生上课,不是文化精英对大众的启蒙,而是我们一起参与的启蒙。我们一起思考,一起讨论,在启蒙的过程中建立公民意识,而公民意识是公民社会最重要的基础。
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根据作者于2010年11月6日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16周年校庆仪式上的演讲整理。2011年1月2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