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孫應時解舉直錯諸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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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直錯諸枉,舉枉錯諸直。」孫季和全云:「餘姚燭湖先生孫應時,象山弟子。」謂:「舉直而加之枉之上,則民服,枉固服於直也;舉枉而加之直之上,則民不服,直固非枉之所能服也。」【原注】若諸家解,何用加二「諸」字。
【閻按】此尤與「舜有天下,選于衆,舉皋陶」,不言錯四凶引證合。
【集證】經義考:「孫應時論語説,今佚,僅存説『舉直錯諸枉』一條於困學紀聞。」
【元圻案】四庫全書總目别集類:「燭湖集二十卷,附編二卷,宋孫應時撰。應時,字季和,自號燭湖居士,餘姚人。登淳熙乙未進士,知常熟縣,移判邵武軍。考楊簡作應時壙志及張淏會稽續志,均稱其紹熙初嘗應蜀帥丘崈辟,預料吴曦逆謀,其言果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