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集卷
序
【原文】
夫《易·象》“一车”之言¹,近于怪也;《诗》人“南淇之奥”²,近乎戏也。固服缝掖者肆笔之余³,及怪及戏,无侵于儒。无若《诗》、《书》之味大羹⁴,史为折俎⁵,子为醯醢也⁶。炙鸮羞鳖⁷,岂容下箸乎?固役而不耻者,抑志怪小说之书也⁸。成式学落词曼⁹,未尝覃思¹⁰,无崔骃真龙之叹¹¹,有孔璋画虎之讥¹²。饱食之暇,偶录记忆,号《酉阳杂俎》,凡三十篇,为二十卷¹³,不以此间录味也¹⁴。
【注释】
¹《易》:本为古代卜筮之书,有《连山》、《归藏》、《周易》三种,今存《周易》,为儒家“五经”之一。《象》:《象传》,对《周易》的卦爻辞的解释。“一车”之言:《周易·睽卦》:“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李镜池《周易通义》解释说:“载着一车像鬼一样奇形怪状的人。‘鬼’是图腾打扮。每个氏族有自己的图腾,多以动物为标志。族外婚时,打扮自己的图腾,以示区别。”
²《诗》:即《诗经》,儒家“五经”之一。南淇之奥(yù):《诗经·淇奥》:“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善戏谑兮,不为虐兮。”郑玄解释说:“君子之德,有张有弛。故不常矜庄,而时戏谑。”
³服缝掖者:代指儒者。缝掖,也作“逢掖”。《礼记·儒行》记载孔子自己的话说:“丘少居鲁,衣逢掖之衣。”
⁴《书》:即《尚书》,儒家“五经”之一。大羹:祭祀时所用的肉羮。《左传·桓公二年》:“大羹不致。”杨伯峻注:“大羹,肉汁也。不致,不以酸、苦、辛、咸、甘五味为调和,唯煮之而已。祭祀用大羹。”
⁵折俎(zǔ):这里代指宴礼所设之肴烝。俎,祭祀或宴会时盛放牲肉的礼器。《左传·宣公十六年》:“王享有体荐,宴有折俎。”杨伯峻注:“折俎即肴烝,因折断其骨节而后置之俎上,故亦曰折俎。”
⁶醯醢(xī hǎi):肉酱。醯,醋。醢,鱼肉等制成的酱。
⁷炙鸮(xiāo)羞鳖(biē):指野味。与正味相对。炙鸮,语出《庄子·齐物论》:“见卵而求时夜,见弹而求鸮炙。”炙,烧烤。鸮,又名“鸟”,猫头鹰。羞鳖,语出《国语·鲁语》下:“公父文伯饮南宫敬叔酒,以露睹父为客。羞鳖焉,小。睹父怒,相延食鳖,辞曰:‘将使鳖长而后食之。’遂出。”羞,进献。
⁸抑:或者。志怪小说:记录神、仙、鬼、怪、妖、异之类的丛残琐记。先秦至西汉时有小说家一派,杂记各类街谈巷语及古事琐闻。《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
⁹落:通“络”,缠杂。曼:通“蔓”,枝蔓,没有条理。
¹⁰覃(tán)思:深思。
¹¹崔骃真龙之叹:据《后汉书·崔骃传》记载,崔骃作《四巡颂》以称颂汉德,文辞典美,汉章帝大为叹赏;侍中窦宪爱重班固而忽视崔骃,章帝谓窦宪此举为叶公好龙,言下之意,窦宪有眼不识崔骃这条真龙(真正的人才)。
¹²孔璋:即为陈琳(156—217),字孔璋,东汉末广陵射阳(今江苏宝应)人。“建安七子”之一。曹植在《与杨德祖书》一文中说,陈琳并不擅长辞赋,却经常自称与司马相如同一风致,曹植称陈琳此举为“画虎不成还为狗”,就写了封信嘲笑他,结果陈琳反而到处宣扬说曹植称赞他的文章。
¹³凡三十篇,为二十卷:这里所说的篇数和卷数,当指前集而言,并不包括后来的续集。篇数也和今本有出入。
¹⁴不以此间录味也:本句疑有文字脱漏。
【译文】
《周易·象传》“载鬼一车”的话,近于怪诞;《诗经》中的“南淇之奥”一诗,近于戏谑。儒士在著书立说之余,笔涉怪诞和戏谑,本就无损于儒道。本书不像《诗经》、《尚书》等经部之作那样味如大羮,不像史部味如肴烝,也不像子部味如肉酱。这部书就如炙鸮羞鳖之类的野味,达人君子岂肯动筷子?我之所以执着于此,不以为耻,或许因为这是独具特色的志怪小说之书吧。本人所学,杂乱无章,表达没有条理,也不曾深入思考,不像崔骃那样具有真才实学,只会如陈琳那样招致画虎类犬的嘲笑。饱食之余,偶尔抄录所记怪异之事,命名为《酉阳杂俎》,总共三十篇,编为二十卷,这本书里就不记录那些大羮、肴烝之类的正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