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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二 《农村六十条》的制定
(一)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第一个硕果
由于农业大幅度减产,“共产风”一度有所收敛后又重新刮了起来,1960年夏,中央和地方一些负责同志就去基层作过调查。1960年11月15日,毛主席为党中央起草的《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就明确提出:“省委自己全面彻底调查一个公社(错误严重的)使自己心中有数的方法是一个好方法”,“省委不明了情况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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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问题 下卷
危险的。只要情况明了,事情就好办了”。在1960年12月24日至1961年1月13日召开的北京工作会议和随后4 天召开的党的八届九中全会上,毛主席表扬湖北省委对沔阳县通海口公社纠正“共产风”的调查,中央农村工作部对河北省宝坻县(今属天津市)江石窝生产队的调查,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1961年成为实事求是年、调查研究年。
八届九中全会闭幕后,毛主席率先身体力行。他告诉田家英、胡乔木、陈伯达,各带一个调查组,分赴浙江、湖南、广东农村调查,10天至 15天为期,各调查一个最坏的生产队和一个最好的生产队,然后到广州会合。这三个调查组出发时,每组7人,共21人,除组长3人外,组员有邓力群、许立群、王力、张超、梅行、王录、杨波、胡绩伟、逢先知、吴介民等。后来,有关中央局和省委也有一些同志参加,如参加浙江组的有华东局农委副主任董家邦,浙江省委副秘书长薛驹等。
三个调查组于1961年1月21日离京赴农村。1月26 日晚,毛主席也带着急于了解农村真实情况的紧迫心情,乘火车离开北京,经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南昌、长沙,于2 月 24日到达广州。在这将近 1 个月的时间里,他沿途听取了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和广东 7 个省委和田家英、胡乔木、陈伯达三个调查组组长的汇报,还同一些县委书记谈了话,作了一路的调查研究工作和调查研究的动员工作。
这一时期,有些省、市、自治区党委也做了一些调查
三十二《农村六十条的制定
903 研究工作。
3月10日,毛主席主持的“三南”(中南、华东、西南)会议在广州开幕;与此同时,由少奇、恩来、陈云、小平同志主持的“三北”(华北、东北、西北)会议,在北京开幕。两个会的主要议题,都是讨论农村工作。11日,毛主席把当时刚刚找到的、他1930年春写的《关于调查工作》(即《反对本本主义》)一文,加上批语,印发给“三南”会议各同志。
毛主席刚到广州时,就看到中央广东调查组2月19日报送给他的《调查纪要》。《纪要》提到:“公社各级的关系,在解决了自下而上的“共产风”问题后,似乎应当注意更适当地解决队与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在分配上的某些平均主义。”关于队与队的平均主义,《纪要》举例说:新兴县里洞公社蒙坑大队,是由原来的两个高级社合并起来的。一个在山上,副业门路多,收入高,原来一个劳动日1.2元;另一个在平地,副业门路少,收入低,一个劳动日0.7元。合并后,收入都降低了,而且降成一样,都是0.4元,两个大队的社员都有意见,收入降低多的社员意见更大。关于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纪要》认为:主要表现在供给与工资的比例、公共食堂的某些制度上。大沥公社平均每月共发工资500元,可是按人口平均供应的粮食、菜、油、盐、柴,合计每月2600元,按劳分配的工资部分还占不到总分配数的20%,而按人口平均分配的供给部分却占了总分配数的80%多。公社干部认为,“劳动力强的和弱的都一样地吃,能挑百斤泥
的人没有劲了,劳动力弱的也不积极,有些人就走自发',谁也瞧不起工分了。”据典型调查,农村里劳动力多、人口少的家庭和人口多、劳动力少的家庭,大体都占农户总数的40%左右。人民公社要分配合理,重点就是处理好这两类户之间的矛盾。《纪要》提供的这些情况和所做的分析,受到毛主席的重视。他察觉到:1960年11月3日,中央发出的《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中规定的12条,只解决“调”的问题,没有解决“平”,即平均主义的问题。
3月13日上午8时,毛主席给少奇、恩来、陈云、小平、彭真并“三北”会议各同志写了一封信。指出:“大队内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生产队(过去小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是两个极端严重的大问题”,“不亲身调查是不会懂得的,是不能解决这两个重大问题的(别的重大问题也一样),是不能真正地全部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的。”“我看你们对于上述两个平均主义问题,至今还是不甚了了。”“省、地、县、社的第一书记大都也是如此,总之是不甚了了,一知半解。其原因是忙于事务工作,不作亲身的典型调查,满足于在会议上听地、县两级的报告,满足于看地、县两级的书面报告,或者满足于走马看花的调查。这些毛病,中央同志一般也是同样犯了的。我希望同志们从此改正。我自己的毛病当然要坚决改正。”毛主席的信还指出:《关于调查工作》一文“提出的问题是作系统地亲身出马的调查,而不是老爷式的调查,因此建议同志们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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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 信写完后,当天上午,毛主席在“三南”会议讲话,反复阐明要搞清两个平均主义问题,就要深入调查研究的道理。他要求各级党委第一书记亲自做调查研究工作,其他书记的调查研究工作由第一书记抓。毛主席说,医生看病叫诊病,先诊,中医叫望、闻、问、切,先搞清病情,然后开处方。我们打仗,首先要搞侦察,侦察敌情、地形,判断情况,下决心,然后布置队伍、后勤等。历来打败仗都是情况不明。过去几年,我们犯错误,首先就是因为情况不明。
毛主席原决定派陶铸同志去北京,向“三北”会议通报“三南”会议的情况,并带去他写给少奇等同志的信和《关于调查工作》一文。信写完后,他改变了主意:陶铸不去了,请“三北”会议各同志移师广州,合开中央工作会议。
广州工作会议于3月15日开幕。大家对毛主席的信和《关于调查工作》一文反映强烈。党中央随即将毛主席的信发给省、市、自治区党委常委,中央各部部长,中央国家机关党组成员学习。根据党中央意见,由胡乔木同志执笔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进行调查工作给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一封信》。这封指示信,于3月23日在工作会议上通过后发出。将《关于调查工作》一文作为附件,下发到县、团级党委,指示信要求“联系最近几年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深入地讨论”。并指出:“中央要求从现在起,县级以上党委的领导人员,首先是第一书记,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
法,把深入基层(包括农村和城市),蹲下来,亲身进行有系统的典型调查,每年一定要有几次,当作领导工作的首要任务,并且定出制度,造成风气。”“在调查的时候,不要怕听言之有物的不同意见,更不要怕实际检验推翻已经作出的判断和决定。中央相信,只要全党坚持这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作风,我们目前所遇到的问题就一定能够比较顺利地得到解决,我们的各方面的工作就一定能够得到迅速的进步。”
在大会讨论这封指示信时,田家英同志边念信稿,毛主席穿插边作解释。信稿不过800字,而毛主席的解释记录却有上万字。毛主席坦诚地说明:“最近几年吃情况不明的亏很大,付出的代价很大。”“情况不明,政策就不对,决心就不大,方法也就不对头。”“为补课起见,我现在提倡调查研究。”“第一书记亲身调查很重要,足以影响全局。”他还说,听李雪峰同志(时任华北局第一书记)讲,河北省原有152个县,现在并为63个县,没有一个县委书记做过典型调查。这种现象很值得注意。正像鲁迅说创造社(当年上海左翼文化团体)的人有一股“创造气”一样,我们共产党人这几年有一股“共产气”。“共产气”要放在心上,不要挂在脸上,尤其不能天天挂着。勤于调查研究,就是很好的“共产气”。
3月广州工作会议结束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人纷纷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进行比较扎实的典型调查。少奇同志在湖南长沙县广福公社的天华大队和宁乡县花明楼公社炭子冲大队做了44天的调查。他轻装简从,走
三十二《农村六十条》的制定
907 家串户,找干部群众谈话,召开大小座谈会,查看山林、水塘、屋场、食堂、医院、集市、水库、社队企业。既不扰民,又深入群众。在天华大队,他住的房子就是大队原先的养猪场。周总理在广州工作会议后到河北省武安县伯延公社做调查。朱德同志到四川、河南等省农村做调查。陈云同志6月下旬、7月上旬到上海市青浦县小蒸公社做调查。邓小平、彭真同志利用日常工作的间隙,直接组织5个调查组,在北京市顺义县、怀柔县进行调查。毛主席直接领导的3个调查组返回原地调查。与此同时,中央新派出了大批的调查组,仅农村调查方面,就有杨尚昆同志领导的徐水、安国调查组,习仲勋同志领导的河南长葛调查组,胡耀邦同志领导的辽宁海城调查组,钱瑛同志领导的甘肃天水调查组,王从吾同志领导的黑龙江双城调查组,平杰三同志领导的山东泰安调查组,陈正人同志领导的四川简阳调查组,谢富治领导的河北邯郸调查组,廖鲁言同志领导的山西长治调查组等。
5月6日到29日,毛主席先后批发了陈正人,周恩来、胡乔木、李井泉、邓小平和彭真、张平化、阎红彦、胡耀邦等同志的调查报告。5月6日,毛主席收到陈正人同志关于四川简阳平泉公社调查报告后写了回信。回信中,除鼓励陈正人同志回简阳农村,再做两个星期的调查外,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写了一段话:“请你们在这半个月内,下苦功去农村认真做一回调查研究工作,并和我随时通信。信随便写,不拘形迹。”“如果你们发善心,给我写信,我准给你们写回信。”5月
14日,就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同志的调查报告,写了一条批语:“各级党委,不许不作调查研究工作。绝对禁止党委少数人不作调查,不同群众商量,关在房子里,作出害死人的主观主义的所谓政策。”5月30日,毛主席批发了田家英向他推荐的戚本禹写的《关于“调查研究”的调查》材料,批语要求所有从事调查研究的同志,不要采用“官僚主义的老爷式的使人厌恶得透顶的那种调查法”。“死官僚不听话的,党委有权把他们轰走”。
5月21日到6月12日,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讨论调查研究、群众路线、退赔、平反四大问题。毛主席在最后一天的大会讲话中,介绍了少奇同志在湖南的调查研究,并表示,他要向少奇同志学习,亲自去做调查。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中央在6月15日发出的指示中指出:“中央重申毛泽东同志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的规定,中央、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区两级党委的委员,除了生病和年老的以外,每年一定要有四个月的时间轮流离开办公室,到下面去调查研究。地、县两级的领导人员也应该这样办。”
北京工作会议结束后,更多的领导同志深入城乡基层单位进行典型调查。
大批领导同志响应毛主席的号召,深入基层,进行典型调查,使这次调查研究新风有了鲜明的特色。它不仅成为我党60年代前期转变工作作风、重新掌握工作主动权的思想先导,而且直接结出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农村六十条》就是第一个硕果。因为《农村六十条》的酝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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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农村六十条的制定
草和修改的全过程,都是同这股调查研究新风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调查研究的“十月怀胎”,就不会有制定《六十条》的“一朝分娩”。
这里,我想对毛主席的调查研究思想,谈点自己的认识和感受。他在早年投身革命之时,就很重视社会调查工作。新民学会期间,他多次下乡做调查。最有名的,是大革命时期对湖南农民运动的考察。井冈山时期,他在同党内“左”倾错误的斗争中,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指出“左”倾教条主义、冒险主义的根源和致命伤,就在于不懂得做调查研究,不了解中国的国情,只会主观主义地搬“本本”,搞教条。他还亲自做过兴国调查、长冈乡调查、才溪乡调查等等。到了延安时期,继续在党内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坚持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他把他过去调查的材料,编印成《农村调查》——书,并写了序言与跋,让大家学习。直到三年困难时期,在他的号召和亲自带领下,又一次在广大干部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总之,毛主席不仅在我们党内开了调查研究工作的先声,而且是调查研究最积极的倡导者,对党的调查研究的理论和优良传统的形成与发展做出了最大的贡献。
综观我们党的历史,可以这样说,什么时候全党都重视调查研究,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处处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我们的决策就比较正确,工作就比较顺利,或者即使发生了严重的缺点和失误,也比较容易纠正,重又继续前进;什么时候调查研究不被重视甚至偃旗息鼓了,工作中的问题就
多起来了,以至出现主观主义、“本本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左”的或右的错误倾向。这些东西都是违背客观实际、违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的,它们在党内和干部中的滋长和泛滥,必然导致工作中发生失误和曲折。所以,调查研究是保证党的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防止或减少工作失误的一个法宝,也是帮助我们迅速纠正失误、渡过难关的一个法宝,切不可低估了它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意义,任何时候都不能忽略,更不能丢掉。我们这些跟随毛主席走过来的人,对于这一点可能感受更深一些,因为既尝过正面经验之欢乐,也受过反面教训之痛苦。
在毛主席的调查研究思想中,我觉得有三个思想是尤为突出的,也是他经常加以强调的,因而也是特别值得我们学习和躬行实践的。一是强调领导干部亲自做调查研究的思想。毛主席对一些重大问题,就是坚持亲自做调查的。为什么他要强调这一点呢?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我的体会是,别人的调查研究,你看了固然也可以从中了解一些实际情况、实际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经验,但仍然代替不了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亲自做调查。由于所处的岗位不同、经历不同、知识面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以及实践经验、政治智慧、分析判断能力不同等等,因此即使是在同一个地点、同一个问题、向同样的调查对象做调查,而了解情况和问题的广度深度,以及得到的感受和认识,都往往会有差别的。一般说来,看了别人的调查研究材料,主要领导同志再亲自下去加以
二《农村六十条》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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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使情况弄得更明白,才能帮助自
下决心,提出解 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来。二是强调领导干部做系统的调查研究的思想。所谓系统调查,也就是全面的周密的调查,对一个问题、一件事情、一种现象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系列调查,而不是“走马观花”、东鳞西爪式的调查。只有坚持系统调查,才能弄清问题和事情的全面貌,弄清来龙去脉,弄清产生的原因、经过和后果,这样才可能发现带规律性的东西,有利于找到正确解决的措施和方法。不调查,主观主义地解决问题,固然会害死人,会闹大笑话;而不做系统调查,道听途说,情况还不明,问题还没有弄清,就要去解决,也肯定是解决不好的,会闹诊脉不准就乱下药方一类的不切实际的笑话的。三是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对一段时间内带普遍性的突出问题,上下一齐动手做调查研究的思想。毛主席的这个思想,在1960、1961年解决人民公社和“大跃进”的问题
中,得到 了最充分的体现。这从以上的叙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为了解决人民公社暴露的弊病,起草《六十
省、市、自治区领导同志组织了那么多调查组,分头下去,广泛调查。这种围绕突出问题,上下结合,一齐动手的共同调查研究的办法,好处甚多。一可以迅速地摸清各地的实际情况,二可以提出各种分析、
析、意见和建议,有利于中央集思广益,迅速做出符合群众要求的正确决断。三
突出问题迅速统一认 识、统一思想、统一解决的步调。如果有的调查,有的不
,就很难达到这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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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重
决策与事件的回顾 下卷
我所以不惜篇幅,讲了这么一大段调查研究的问题,发了一番议论,是因为从我几
一年的工作经历中,感到这个问题确实太重要了,感到毛主席的调查研究思想确实有许多宝贵之处。调查研究作为我们党的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一个重要的优良传统,应该代代相传,不断发扬光大下去。在今天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的伟大实践中,不但更有需要,而且也更有条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它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
个方面都提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上去。
现在回过头来,再讲《六十条》的问题。《农村六十条(草案)》的前身是邓子恢同志主持起草的《农村人民公社内务条例(修改稿)》。1960年夏,受少奇同
恢同志带领中央农村工作部工作组,到山西汾阳、江苏无锡等地进行调查。在汾阳县的万年青公社,他选了两个调查点:一个是工作比较先进的贾家庄管理区,一个是工作比较落后
的金井村管理区。调查回京途中,在石家庄停留,又在石家庄市郊区钢冶人民公社南钢冶大队做了调查。调查工作结束后,他当面向毛主席和周总理做过汇报。在向周总理汇报时,他提出需要搞一个条例,得到周总理支持,回来后就主持起草了《农村人民公社内务条例》。所谓《内务条例》,是说条例的内容只涉及人民公社的内部关系,不包括公社与上级党和政府的关系、公社和公社的关系等。《内务条例(修改稿)》共14章、66条,1960年12月23日用中央农村工作部的便函报送毛主席。1961年3月23日,在起草《农村六十条》的广州工
三十二《农村六十条》的制定
913 作会议上,毛主席对邓子恢同志经过调查研究、提出起草条例的创议予以表扬。毛主席说:邓子恢同志去年到山西、石家庄、苏南做了一次调查,做得很好。他的观点很正确。这几年农村工作的错误,没有他的份。他的很多意见是正确的。他同我谈过,我介绍他去跟总理谈。总理请他起草一个文件,叫做人民公社的章程,首先创议的是总理(周总理插话:是他给我说的)。“啊!首先创议的是邓老,然后总理支持。”邓子恢同志主持起草的《农村人民公社内务条例(修正稿)》,后来成为起草《农村六十条(草案)》的重要参考材料。协助邓子恢同志起草《内务条例》的中央农村工作部二处处长王录同志,后来又参加了毛主席直接领导的调查组(在广东组)和《农村六十条》的起草工作。我国于1955年和1956年,曾先后颁发过《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1959年4月在上海召开的政治局会议通过会议纪要—《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中的最后一个问题,就是要求在全民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人民公社示范章程。鉴于公社体制在不断调整变动,毛主席认为章程搞不出来。1960年底,他听说邓子恢同志搞了一个文件,以为是人民公社示范章程,所以不感兴趣。1961年2月6日,田家英同志在杭州向他汇报时提出:章程搞不出来,可以搞一个条例。他同意了。2月6日到12日期间,他先后在杭州和长沙,向浙江和湖南两个调查组提出:“各同志分头去调查研究,将来在广州搞出一个条例来”;“三个省(浙江、湖南、广东)共九个人,加我一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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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顺 下卷
成十人小组,认真研究,解决一些问题”;“要搞一个人民公社章程恐怕困难,准备一个工作条例,把公社各级组织的职能、权利、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规定好。规定好了,就好办事了。”
3月13日,毛主席在“三
南”会议讲话,谈到为什么要搞条例时说:高级合作社的章程(即1956年6月30日首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作者注),已经作废了。几年来,没有一个完整的条例。当然有些规定,比如195
戴河会议关于建 立人民公社的决议,1959年3月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4月上海会议的十八条,我写给生产队长、小队长的六条(即毛主席1959年4月29日关于农业方面六个问题的党内通信
通信-作者注) 等。这许多文件,在一类队灵,在二类队一部分灵、一部分不灵,在三类队基本不灵。
可能搞个条例也不灵,但总得搞一个”。由于一般文件不灵,于是想到搞一个条例,这是毛主席看了山东、河南、甘肃、贵州等省某些地区发生严重情况的报告,又听了三个调查组汇报之后形成的认识。因为山东、河南、甘肃、贵州等省的报告已经说明,中央纠正“五风”的规定,在某些地区根本没有同群众见面,后来查明,有的还被当成“反面材料”加以扣留。中央三个调查组,按照原来的要求,都调查了一个落后队,调查材料也同样证明,中央有些政策,在这些落后队确实没有执行。因
行。因此可以说,毛主席关于搞条例的决定,也是在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的。
《农村六十条》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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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中央和地方党委的初步调查,“三南”、“三北”和广州工作会议的讨论,中央
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分配上,无论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或者社员与社员之
之间.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平均主义现象;公社和生产大队(当时的基本核算单位,有些地方称管理区)的规模在许多地方偏大;公社对生产大队,大队对生产队(当时称小队),一般管得太多太死;公社各级的民主制度不
健全:党委包办各级行政事务的现象相当严重。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概括出来的这些问题,就成为制定农村人
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政策目标。
广州工作会议之后,中央和地方党委大规模调查研究工作的开展和深
民和基层干部克服困难、搞好农村生产和工
《农村六十条》的修正提供了基本依据;更重要的是:在大量的事实面前,改变了高层领导对一些问题的认识,逐步统一了全党的思
想,使制定的条例能够真正解决所提出的问题。本篇以下几节,将向读者具体介绍调查研究在《农村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