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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三 《工业七十条》的诞生
(三)条例的试行
《工业七十条(草案)》一直发到企业党委。中央要求全体国营工业企业要一字不漏地读给全体职工听,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选择不同行业和大、中、小不同类型的
例的规定整顿企业。
国家经委于1961年9,10两个月,分别邀集各中央局经委负责同志和国务院工
各部负责同志开会, 研究实施办法。根据中央指示,计划在两年内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主要是整顿试点企业,大中小各种类型的企业都有:面上的企业主要是向职工宣讲条例,进行学习和讨论,能改的马上改。第二批,集中整顿大中型企业。第三批,主要是整顿县级企业。那时,全国几十万个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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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 企业,重要的企业万把个。按照小平同志的要求,做“笨”工作,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整顿,估计两年时间就可以整顿好一大批。
各级领导对传达贯彻《工
切《工业七十条(草案)》十分重视。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都确定一位副部长主管企业管理工作,由一个办事机构综合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并派出63个工作组,会同地方一起帮助企业按条例要求进行整顿。国家经委也派出了6个工作组。在各部委派出的这批工作组中担任组长的有:邮电部部长朱学范、副部长王子纲,农机部副
副部长黎玉,煤炭部副部长徐达本,化工部副部长李超白,石油部副部长刘放,铁道部副部长钱应麟,地质部副部长旷伏兆,国家经委副主任叶林等。
《工业七十条(草案)》同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见面后,受到广泛的拥护。辽宁一个工业集中城市的市委书记说:“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感到企业问题很多,脑子很乱,千头万绪。《七十条》给我们理出头绪来了。”工厂厂长们反映:“过去工作抓多了怕犯一长制错误,抓少了又怕别人说不负责任。现在条
规定明确,工作好做了。”各地科技人员的反映是:“《七十条》给我们撑了腰,领导尊重科学,尊重我们的职权,我们要更好地工作。钻研技术不怕别人说是走白专道路了。”老工人反映:“条例规定得有条有理,都是我们心里想的。”青年工人感兴趣的是:《七十条》规定:定期进行技术考核,调整工资级别,今后可得好好学习技术。但也有许多人怀疑条例能否兑现。天津永利久大化工厂有的工人说:“《工业七十条》好是
好,就怕三天热气一阵风。”沈阳第一机床厂有的工人说:“几年来又是风,又是雨,一提规章制度不合理就立刻破,《七十条》能长久吗?!”安庆邮局有个工作人员说:“《七十条》能实行一半也是好的。”
一些企业党委书记则对条例草案提出批评。他们
上
说:“今后
不好当了”。他们担 心车间、工段不实行党委领导
,会削弱党 的领导。坚决反对这一条例的也不乏其人。有一个大城市的党委领导,就这样说过,起草人“好像刚从外国回来,不懂中国情况,没有经历过“大跃进”,总想恢复过去的一套老办法”。由此可见,经过“大跃进”的严重干扰,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统一思想很不容易。人的思党内要按照
想一下子就可以搞乱,端正过来却要花很大的气力。
1962年第一季度,国家经委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对《工业七十条(草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第一批试点的中央和地方工业企业近3000个,都在不同程度
整了企业内部的关系,管理工作有所改善,生产逐步好转,但“五定”工作进展缓慢。华东地区130个试点企业,制定出“五定”方案的仅40个,其中经审查落实的只有4个。试点的中央直属企业,没有一
户完成“五定”的。 究其原因,除了“五定”工作本身复杂,有许多实际困难以外,国民经济还处在调整过程中,又没有长期规划的指导,客观上也难以进行“五定”。鉴于这种情况,从1962年第二季度起,条例草案的贯彻试行,更加强调密切结合全国工业的调整与整顿工作。例如,结合工业调整和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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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关停并转,确定企业的产品方向,查定综合生产
进行填平补齐;结合压缩城市人口、精减职工,搞定员定额,加强劳动管理;结合清仓核资,相应建立和健全有关管理机构;结合清理拖欠贷款,查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健全必要的制度;结合全国性的扭亏增盈工作,整顿企业内部,健全党委领导下的以厂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种责任制。
1963年,在工业调整与企业整顿取得初步胜利的基
求用《工业七十 条(草案)》对照检查,克服生产与管理各个环
现象,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这次增产节约运动,实际上成为企业整顿工作的继续,巩固和发展了前两年企业整顿工作的成果。
由于工业调整与企业整顿双管齐下,使一些在“大跃进”中受到破坏的国营工业企业较快地恢复了元气,各项
进步。1965年5月16日,我在写给中央的一份报告里指出,几年来工业交通企业工作的进步,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克服了过去几年的一些片面性,例如只强调产品数量的发展,忽略产品质量、品种和成本;只强调扩建、改建,忽略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现有生产能力的合理利用;只强调破除迷信,忽略实事求L■联
众运动、大轰大嗡,忽略经常性的群众工作,等等。这样,企业工作就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另一方面,企业工作也增加了一些新内容,主要是学习人民解放军,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了比学赶帮的社会
主义竞赛活动。
企业工作的进步,促进了生产的稳步增长,产品质量大幅度提高,产品品种显著增加。据有关部门统计,仅1961和1962两年里,就增加了大约100个钢的新品种、1500个机械产品的新品种,多项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了历史最好水平。反映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状况的经济技术指标,也接近或超过了过去的水平。1963年到1965年,国营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每年增长23.1%,1965年达到8943元,比1960年提高53%,为历史最高水平;每百元产值占用的流动资金,1965年比1962年减少三分之一以上:1965年的资金利税率为29.8%,已经接近1957年34.8%的水平;工业部门亏损额由1961年的46.5亿元下降为6亿元,盈利额由1962年的76.3亿元增加到217亿元,增长了近两倍。
国家经委经中央书记处批准,在1965年对条例草案进行修订。为此,我从3月18日开始,在上海邀集大庆油田、齐齐哈尔车辆厂、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等8个大企业的负责同志,中央办公厅和北京市委工业部的有关同志,原条例草案的起草执笔人梅行、马洪同志,进行了近两个月的座谈,比较系统地摸了一下条例草案的试行情况和调整结束后企业面临的新问题。4月29日,座谈结束后,以我和马天水(时任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我们的修订条例草案调查组,临时吸收他为副组长—作者注)的名义,写了一份关于《工业七十条》的修订意见。5月28日,中央书记处听取了我的汇报。小平同志事先看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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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 们的修订意见,针对修订意见作了重要指示。这份修订意见由于是同马天水联名写的,写进去不少政治口号。小平同志指出:修订后的《七十条》,除总纲写些鼓足干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一类的话以外,各章的条文应尽可能写具体。条例就是要写具体,不然的话,发个指示就行,何必搞条例?
会后,国家经委按小平同志指示和上海座谈会的意见,对《七十条(草案)》作了修改。7月下旬至8月中旬,国家经委派人带着修改草稿,分赶西北、西南、中南、东北四个大区,分别召开了29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回来后,根据这些座谈会意见,作了再一次的修改。修改完毕后,于9月7日上报中央书记处。
我在上报修正草案初稿时写给小平同志的信中说:这次修改,强调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根据“四清”运动的经验,强调了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除政治思想工作有专章外,干部参加劳动,干部和工人的团结、民兵、支部建设等,也都单列了一章;另一方面,强调了技术工作,原《七十条(草案)》中有关技术管理的内容基本保留了。并说:“我们在起草过程中觉得,企业在突出政治的同时,要适当强调技术,以便我们有可能在技术上较快地赶上和超过先进国家。”我的信还说:“从开头到现在,地方、部门和企业的同志,大多数都主张参照解放军的办法,把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政治委员、厂长分工负责制。我们觉得这个问题比较大,没有把握,列了两种意见(修正草案初稿第1章第6条,列了继续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厂
长负责制和改为党委领导下的政治委员、厂长分工负责制两种意见—作者注),请中央考虑确定。”
此时,一场大规模的政治斗争正在酝酿中间,整个中国处于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时刻,中央书记处还未来得及组织讨论,“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了。1961年颁发的《工业七十条(草案)》,成为“文化大革命”批判的靶子,说它是一棵修正主义的大毒草。
1967年6月5日,当时被张春桥、姚文元等所控制的上海《解放日报》,发表了题为《发展社会主义,还是复辟资本主义?——评<工业七十条>》的长文。此后,该报又连续发表四篇批判文章。这些文章诬蔑《工业七十条》是“瓦解社会主义经济、复辟资本主义的黑纲领”。批判的观点,归纳起来有5条:一是说《七十条》强调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根本任务是生产,这是抹煞阶级斗争,强调生产第一、政治第二;二是说《七十条》强调厂长负责制,主张总工程师对企业的技术工作负全部责任,这是取消党的领导,推行“专家治厂”,实行资产阶级专政;三是说《七十条》强调实行按劳分配,反对平均主义,是鼓吹物质刺激,钞票挂帅;四是说《七十条》强调经济核算,增加企业赢利,是推行利润挂帅;五是说《七十条》要求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是大搞资产阶级管、卡、压,提倡崇洋媚外,推行“爬行哲学”。这些批判,尽管荒谬可笑,但它却从反面说明了《工业七十条》确实是一部有效的治乱文件。小平同志后来多次告诉我:毛主席直到临终时,还把《工业七十条》的文件摆在
三十三《工业七十条》的诞生
979 枕边,始终没有提出过批评。“四人帮”发动对《工业七十条》进行大肆攻击,显然是背着毛主席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