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阶级斗争
这十年,党中央、毛主席在处理阶级斗争问题上,有一些重要的经验,但更多的是教训。概括起来,这些经验与教训,主要有三点。
第一,坚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题。
我在本书第二十二篇讲过,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全面地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社会矛盾,提出了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矛盾的理论,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题;同时肯定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这是继《论十大关系》之后,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又一新的贡献,是毛主席对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新发展。根据这一论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着重点放在建设上来,1
是现代中国由革命时期转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迫切需要。这个理论的提出,为社会主义建设中许多重要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
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里,为坚持这一主题做了不少工作。例如:从建国十周年开始,分批特赦确已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和其他罪犯。这个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努力,不仅收到了分化、瓦解残余的敌人,推动罪犯改造工作的效果,而且也向国内外表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强大和巩固,表明我们党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劳动改造与思想改造相结合的政策的成功和正确。正如1957年5月2日《人民日报》撰写并经毛主席修改的社论所指出的:“所谓团结全体人民,所谓调动一切力量,将消极力量化为积极力量,无非就是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这十年,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虽有许多时候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主要是将人民内部矛盾错弄成了敌我矛盾,这是个严重的教训。但有些错误,一经认识到了,就得到了改正。1961年5,6月间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专门讨论了平反甄别问题,毛主席就1959年将“反右倾”斗争扩展到基层问题做了自我批评,决定在肯定庐山会议对所谓“反党集团”的处理的前提下,对从“反右倾”以来受批判、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甄别,凡是已经认识到完全搞错了的,就予以平反,恢复名誉,恢复职务;部分搞错了的,就改正这一部分结论。我在本书第三十四篇中讲到,仅据23个省、市、自治区到
1962年8月间的统计,这次甄别,共为695万人平了反,如果连同他们的家属在内,实际受益的在2000万人以上。为吸取1959年将“反右倾”斗争扩展到基层的教训,1961年召开的这次中央工作会议决定:今后在不脱产的干部和群众中,不再开展反右或反“左”的斗争,并不准再给他们戴政治帽子。这些举措,部分消除了过去几年间发生的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消极后果,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遗憾的是,对1957年反右派以来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错误认识得比较肤浅,已经认识到的类似错误,在八届十中全会以后又重犯,甚至变本加厉,更加有所发展。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许多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错误,才得以从根本上彻底纠正。
第二,对我国社会矛盾、阶级力量对比和阶级斗争规模的估量,一定要从我国已经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这个基本实际情况出发。
在1957年右派进攻之前,毛主席一再重申:“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过去搞的是阶级斗争,现在进入另一种战争,就是向自然界开战。这说明当时毛主席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问题的认识,在理论上是清醒的。但是,后来由于对极少数右派分子的进攻估计得过于严重,他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在第二十三篇中已经讲过,首先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对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论断的修改。这一修改不仅延缓了党和
1
国家的工作重点向经济建设转移,而且也导致了与修改后的主要矛盾理论相适应,而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脱离的一系列阶级斗争观点的提出或重新强调。
大家知道,“文化大革命”中,曾把一套“左”的阶级斗争理论概括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理论体系。这套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脱离的理论体系,是逐步形成的,其中重要的观点大都在“文化大革命”前十年就形成了,而且这类观点的形成与1957年对极少数右派的进攻估计过于严重直接有关。
1957年7月,在反击右派进攻时,毛主席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一文中,首次提出了“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概念。毛主席说:“单有一九五六年在经济战线上(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够的,并且是不巩固的。匈牙利事件就是证明。必须还有一个政治战线上和一个思想战线上的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这里讲的“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当然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学习或思想改造,而是包含着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那样的政治革命。1957年3月以前,毛主席曾经认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已经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观点的提出,标志着毛主席已改变了自己这一本来是正确的认识。在生产资料已经掌握在劳动人民手里、无产阶级早已领导国家政权的历史条件下,还要进行这样彻底的革命,当然是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
基础相背离的。
1958年成都会议和八大二次会议提出了两个剥削阶级的观点。根据八大二次会议文件的表述,“两个剥削阶级:一个是反对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右派、被打倒了的地主买办阶级和其他反动派;资产阶级右派实质上是帝国主义者,封建买办残余势力和蒋介石国民党的代理人。另一个是正在逐步地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它的知识分子,他们的大多数人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之间处在动摇的过渡状态。”这两个剥削阶级是根据政治态度划定的,而不是根据剥削关系划定的,因为知识分子和资产阶级右派并没有占有剥削他人的生产资料,地主,民族资产阶级也不再占有生产资料,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都已不是以一个完整的剥削阶级而存在。所以两个剥削阶级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是不合逻辑的。至于这段话对这些人的政治态度概括得是否都符合实际,今天人们一看也比较清楚,就不在这里讨论了。
武昌会议又提出了“政治思想上的阶级”的概念。1958年11月21日,毛主席在武昌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谈到消灭阶级问题时说:作为经济剥削的阶级容易消灭,现在我们可以说已经消灭了;另一种是政治思想上的阶级,不易消灭,这是去年整风才发现的。关于毛主席在这里提出的“政治思想上的阶级”的概念,康生后来在九大发言时解释说:“毛主席看阶级问题,他是结合起来看的,不仅从经济范畴来看,而且从政治范畴、思想
1
范畴来看。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阶级、阶级斗争,与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阶级、阶级斗争有本质的不同。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的存在,特别突出地表现在经济剥削关系上。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虽然也存在着经济方面的矛盾,但是表现在思想范畴、政治范畴方面。”同极左的“风派”人物康生的解释相反,我认为,阶级是个经济范畴,阶级差别的基本标志,就是人们在社会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不同,特别是对生产资料占有状况不同。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划分的这个基本原理是不能修改的。毛主席关于“政治上思想上的阶级”的概念,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发展,而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一种偏离。正是因为反右派斗争后就发生了这一偏离,八届十中全会以后,才会进一步得出“官僚主义者阶级”、“党内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就在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一系列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站不住的错误概念,结果导致了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内战”的混乱局面。
此外,我在本书第二十七篇中已经讲过,1958年毛主席在北戴河会议讲话,是对马克思关于资产阶级权利问题的误解。那次会议以后,毛主席曾多次谈过对资产阶级权利的忧虑,他担心资产阶级会从这里产生。所以,1974年冬天他在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中又说:“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把体现在等量劳动相交换中的平等权利看成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产生资产阶级的土壤,这是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脱离的不正确的
阶级斗争理论中又一重要观点。
以上所述,包括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政治思想上的阶级,两个新的剥削阶级,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过渡时期需要几十年、几百年,按劳分配中体现的资产阶级权利产生资产阶级,党内资产阶级,走资派,向走资派夺权等等,这一系列不正确的理论观点,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体系的基本构件。这一系列理论观点所以是不正确的,所以是错误的,就是因为它们都从根本上脱离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经济基础的主体已经是社会主义的。
第三,切实按照“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公式,处理党内不同意见的争论,坚决同国际共运和我党历史上多次发生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左”的错误方针划清界限。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我党高层领导,曾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阶级斗争的指导方针问题,发生过四次争论。这就是1958年关于反冒进问题的争论,1959年庐山会议的争论,1962年关于所谓“三风”(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问题的争论,1965、1966年关于“四清”指导方针问题的争论。四次争论的起因、焦点、过程和结论,我已在本书第二十四篇、第三十篇、第三十七篇和第三十八篇中,分别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现在需要总括起来,讲讲其中的教训。
1
“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的影响之深之广之剧烈,在历史上是罕见的。党的高层领导无论在运动的发动阶段、高潮阶段、运动过后的调整、整顿阶段,都会有不同的认识,这是正常的。如能按照延安整风时形成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等一系列原则,按照“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公式,来处理这些党内的争论,以达到比较符合实际的统一—的认识,那样,1958年以后的一系列错误,本来是可以避免,至少是可以减轻的。不幸的是:不仅没有遵照而是背离了这些原则和公式,在一定程度上,照搬了国际共运和我党历史上曾经多次发生过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那一套。除第一次争论没有直截了当地说成阶级斗争(但说过反冒进的同志离右派只50米了)以外,其余的三次争论都被看成是阶级斗争。与毛主席意见不同的一些同志,被看成资产阶级、富裕中农、官僚主义者阶级和被打倒的地主、官僚买办阶级在党内的代表,机会主义者,修正主义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等。一次又一次的党内争论被看成是阶级斗争,积累下来,就把国内政治局势估计得极为严重,以致认为一次又一次的斗争都没有解决问题,需要“找出一种形式,一种方式,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揭发我们的黑暗面”,从而爆发了“文化大革命”。因此,这个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曾如实地指出过,他们当时四十三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十年的经验与教训
1265 在国际工人协会或党内面临的一些斗争,是阶级斗争的反映,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说过,党内的矛盾和斗争,都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认为党内矛盾和斗争都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的观点,在斯大林执政时期的联共党内和第三国际内比较流行,并且是斯大林肃反扩大化和我们党内“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理论根源。斯大林本人的著作也从理论上论述这种观点。他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内部的矛盾所以是社会阶级矛盾的反映,根源有二:“第一、就是在阶级斗争的环境中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对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使用压力,无产阶级中最不坚定的阶层和无产阶级政党中最不坚定的分子往往受到这种压力的影响。”“第二、就是工人阶级的庞杂性,工人阶级内部存在着各种阶层。”(《斯大林全集》第9
第9卷第10、11页)毛主席在清算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的思想影响时,曾提出:“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共产党内的矛盾,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306、311页)这就从理论上同那种把党内的矛盾和斗争都看成阶级斗争的错误观点划清了界限,在政策上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方针划清了界限。如果说,在阶级社会,在民主革命两大对抗阶级的激烈搏斗时,都不能把党内的矛盾和斗争都看成阶级斗争,那么,在地主、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已被消灭之后,再把党内的矛盾和斗争,都看成阶级斗争,就更是没有根据、更是错误的了。从1959年庐山会议开始,几次处理
1
党内争论所发生的错误,都是同毛主席本人早年清算王明教条主义错误时所提出的正确理论和正确政策背道而驰的。
更加值得深思的是:在上述四次党内争论中,除第四次,关于“四清”指导思想之争是非比较复杂以外,其余三次被批判的同志的观点都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随意上阶级斗争之纲,不仅无法分清是非,而且把是非都颠倒了。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的党内斗争就经常使用“机会主义”、“路线错误”一类概念。1959年以后,又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常用的“修正主义”概念,引进我们的党内斗争。但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究竟什么是路线错误,什么是右倾机会主义,什么是修正主义,在党内并没有做过认真的深入的研究,也没有提出过科学的解释,因此运用起来,就很容易随心所欲,弄得十分混乱。早在1955年,毛主席就使用过“急机会主义”,“慢机会主义”一类概念,并把这个地方能办到而别的地方办不到的,也称为“右倾机会主义”(见本书上卷第395、396页)。1958年以后,就进一步用计划指标的高低来判断你是不是“右倾机会主义”了。八届十中全会又将“右倾机会主义”改名为“修正主义”。“文化大革命”中,又在“修正主义”之前,加“反革命的”定语。总之,这些用法,由于没有统一的客观依据和客观标准,都是不科学不确定的,主观随意性很大。1979年叶剑英同志代表中央在建国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说到以反修防修为目的
的“文化大革命”的起因时,指出是因为对“什么是修正主义没有作出准确的解释”。1981年6月小平同志建议以后不再用路线斗争的提法,党内斗争是什么性质就说是什么性质,犯了什么错误就说是什么错误,讲它的内容(见《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272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采纳小平、剑英、陈云等许多同志的建议,不仅为一切被错误地打成“右倾机会主义”、“修正主义”的同志平了反,而且一般地不再使用“路线斗争”、“右倾机会主义”、“修正主义”一类的概念。我认为,这样做,标志着我们党在认识和处理党内斗争的问题上更加成熟了,不仅重新恢复而且发展了实事求是的传统,同国际共运和我党历史上发生过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方针彻底划清了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