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乡土重建 - 费孝通
节约储蓄的保证
我在上篇里提出一种看法:如果我们能解决现有的土地问题,使占农业人口一半以上的贫雇农不必在租佃及雇佣方式中把农业生产总数四分之一供养这占人口10%的地主和富农,他们从他们生产劳力结果中获得了不饥不寒的小康生活后,还应当有一部分的剩余可以作为重建乡土的资本。
这里我应当提到一种和我不同的看法。这种看法认为现有的土地制度是有助于积聚资本,如果像我所说的把地主取消了,耕者有其田,土地的生产结果平均分配之后,在积聚资本上说,恐怕更难有希望了。换一句话说,如果我们承认中国经济重建的资本还得靠自己,我们的工业还得依赖农业的津贴和支持,如果我们也承认在乡土经济里还有储蓄的潜力,问题是:在积聚资本上说,维持现有土地制度为有效呢?还是改革现有土地制度为有效?在利用资本上说,由地主去投资为有效呢?由农业生产者自己去投资为有效?还是由政府去投资为有效?谁掌握这资本对于中国重建为最有效,对于中国人民生活改善的保障最大?我在本文将就这些问题申论一下。
·沙土上的金字塔
上述两种看法差别的关键是在对生产和分配相关性的认识不同。后一种看法认为分配不过是把已有的生产结果加以配别到各种生产要素上去,如果生产结果本来很贫乏,分来分去多不出什么来,还是贫乏。非但如此,如果一旦平均分配了,贫乏的程度固然可以拉平一些,但是连一个比较富裕的人都没有了。在公平原则上讲固然是“要穷大家穷”,但是在资本积累上说,这样一拉平,连仅有的一点积聚资本的能力都丧失了。贫穷也一直将贫穷下去。再进一步说,中国原来已经够贫乏了,要在贫乏的水准上积聚资本不能不压低人民生活程度,压低的结果是非常痛苦的,所以不能不出于强制。中国过去和现在许多地方的土地制度,地主征收了生产过半的地租,固然使农民生活很苦,但却是中国略具规模的一些工商业资本的来源。如果土地平均分配,耕者有其地,各个生产者把他所生产的都消费了,不是会影响到整个中国经济的资本积聚力了么?
我在上篇也承认中国自力更生的重建资本大概离不了依旧向这片已经育养了这民族几千年的土地的想法。我和上述的意见不同的是在我认为传统向土地积聚资本的方式效率太低,而且甚至可以说没有效果的。在传统的不平均分配方式中生活的农民固然被强迫减低了消费量,使他们生产的剩余增加了,但是集中到少数地主手里的财富却并不一定用在再生产的过程里,不一定成为资本。其中必然有一大部分被消耗于维持这一部分不事生产者的消费,而且是奢侈的消费。另一方面,农民生活水准降低到一个程度将无法维持生活,生活是必须维持的,于是不得不乞求于高利贷之门。这些放高利贷的却常常就是从地租里吸收财富的地主,他们经过了一道手续,又把积聚的一部分财富,送回去给农民去消费了。这一道手续却很严重。一个跌入高利贷手上的农民,很难翻身,中农变成贫农,贫农变成雇农,在农业梯阶上,一直跌下去,丧失他们生产的机会。在这机构中一般农民的生活程度往下跌,消费量逐渐减少,农家的经济不得不走上高度自给的路上。地主们即使有把他们奢侈消费后所剩余的财富用在生产事业中成为资本,生产品也流不回乡村,因为生活程度日落的农民没有购买力,所以这些资本只能促进地主阶层的挥霍。这一个现象在我们传统经济中看得很清楚。以往城镇里手艺品在品质上的成就很高,但是在数量上却被市场所限制;日用品的制造并没有机会发展成大工业。少数艺术珍品的手工业并不能吸收大量资本。在土地制度中流入地主手上的财富,经过他们消费之后所留下的,既不能吸收到工商业里去,不是窖藏起来,又得下乡去收买土地。土地权更集中,乡村无偿输出的数量也更多,乡土萧条得更快,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如果土地是吸不完的财源,如果农业生产者是不知饥寒的机械,上述的恶性循环可能一直维持下去。但是事实上土地是会损蚀贫乏的,生产者忍受饥寒的能力也是有限的,他们在受着报酬递减率控制下的土地上,辛苦工作的结果,所得到的除了痛苦之外别无其他时,他们会为了生活,揭竿而起。农业生产停顿还不够,这一股求生的力量溃决进入地主们用了城墙所保卫住的为他们制造奢侈品的城镇时,连他们所积聚的资本也会破坏无余。这里才暴露出用不平均分配的土地制度所形成的积聚资本机构内在的矛盾,不但效率低,而且会毫无结果的,成了一座沙土上的金字塔,最后终于没入沙土。
·对以政治力量强迫储蓄的过虑
我在上节里的说法基本的根据有二:一是把乡土经济里的剩余交给地主是靠不住的,靠不住的意思是其中有大部分会被消耗掉,即使有小部分用来作生产资本,贫乏的乡土不易沾这种工业的光。二是农民忍受痛苦的能力在看不到“光明的希望”的情形下是有限度的。限度一到,他们会反抗,不但破坏了那积聚财富的土地制度,连利用这财富所变成的资本也可能一把火烧光。这些话事实上已不是理论而是我们当前的经验,问题是我们能不能在这经验里获得教训。
我同意于汪馥荪先生,在一个资本贫乏的国家,在资本积蓄初期,人民必须准备承受痛苦。我不能和汪先生同意的是人民承受痛苦的能力是无限的。我在上篇说到过这生物性的限度,就是不饥不寒的小康水准。这个限度是无论什么经济计划所不应忽视的。当我在这乡土复员论中提出这标准后,曾有不少讥笑我这种见解的,认为我是保守、落伍,甚至反动。我实在不明白讥笑我的人的根据是什么,除了这几个字看上去不够“进步”,其实我提出这标准来有两层意思,一是这应当是每个人民的权利,任何政权必须保障这最低的限度,在这限度之下生活的人有一切理由要求生活的改善。二是这也应当是每个人民在这一两代中认为满意和正当的水准,超过这水准的生活是对国民经济的危害,因为在这一两代中,中国最基本的工作是创造现代化的经济基础,这基础需要大量资本,这资本要由每个人节约聚积而成。在不饥不寒的水准之下要求人民节约是对不起人民,在不饥不寒的水准之上生活是对不起国家。
假定我们能做到了我在上篇所说的情形,现存的土地问题解决了,农村中的财富平均分配了,在提高他们生活水准到不饥不寒的程度是可以做得到,但是怎样能使他们达到了这水准就开始节约,把所剩余的投资到生产事业里去呢?我们得承认人基本上是自私的,在达到了不饥不寒的水准之后,他们的欲望并不会就满足的,达到了这水准还有余力时,自然有一个趋势就是要增加享受。增加享受本来是不错的,但是为了长期打算,我们要征服贫穷,只能把当前的享受延迟下去。怎样使人能延迟他们的享受呢?其实只有两条路,一是强迫,一是自愿。
强迫储蓄原则上本来没有什么可以反对。譬如现在的英国征收高度的累积所得税,正是以政治权力强迫储蓄的好例子。换一句话说,以政府代替地主来把握这一笔从乡土经济中得到的剩余。政府可以用财政政策保护收入较低的农民,而把小康水准上的收入征归国库,然后依政府的计划发展工业。这本是极合理想的路径,不但资本积聚得快而且利用资本的效率也较高。值得我们考虑的是中国的情形是否有实行这种路径的客观环境。
把这个权力交给政府必须先保证这政府不会滥用这个权力,而且不会比地主们更腐化。能做这个保证的不是某某少数人或少数集团的良心,而是人民一般的政治警觉性。我并不是愿意低估我们农民的政治程度,但是比较现实地说,因为曾经有几千年专制政治的传统,一下子就希望他们担负现代国家公民的责任,去监督政府的行为,似乎是不近于事实的。在人民尚没有能力来控制政府的时代,把政府的权力扩大,必然会引诱获得权力的人,滥用他的权力。所以在我看来,如果中国有一天真正走上民主的道路,使一个政府能向人民负责,受人民控制,在早期,还得设法减轻这政府的事务,减弱这政府的权力。减轻事务和减弱权力并不是说社会上的事情停顿,而是说让出很多事务和权力来给各种非政府的,直接由地方人民经营的团体去做,去负责。这个广泛的基层民主才是民主政府不致变质的保证。
我提出这个看法因为我见到用政治力量来强迫储蓄的办法很容易有流弊。目前的情形值得我们时时引以为戒。现在的政府的权力是够大了,它可以用通货膨胀的手段,征集财富,老百姓的所得可以在几天之中打了个对折。但是人民并不能控制政府怎样去利用这笔钱。试问有多少是用到了生产事业里去的呢?就以那些国营工厂来说,究竟有多少可称作合理的投资。一个没有工业经验的国家,一上来就从国营入手是难于胜任的。
我固然相信我们中国总是会有个有效率而且民主的政府,我所希望的是我们得预防这种政府的一再变质,所以觉得不应加重这种政府的权职。
还有一点我们得考虑到的,如果人民看不到他们被政府所征收去的财富所做的事对于他们的利益,政府要强迫他们纳捐,就会发生阻力。中国在经济建设中如果利用政府收税的力量,积蓄了财富,投资于一时不易有生活上见效的重工业里,在相当长的时期中很可能遭遇类似苏联早年所碰着的困难。要广大的农民明了吃不得、穿不着、摸不到、看不见的重工业的重要性是一件极繁重的教育工作,不是轻时易举的。结果,为了要急速地工业化,要很快地得到所需的资本,不能不加强压力,在这情形中,民主的幼苗最易遏制。
一个工业落后的国家,政治程度较低的人民,很可能产生一个强有力的集权政府,用政治力量积聚资本,计划工业,等这经济基础安定之后,再讲从来没有享受的政治自由等一类在生活上比较了饥寒为次要的权利。如果这种国家能有这个机会不能不说是幸运,因为一个人民所不能控制的权力能为人民服务是一件奇迹。奇迹可以有,但不能视作当然,所以为了要保证一个权力不能不向人民服务,还得先由人民控制住这权力,这才是政治上的常轨。为了避免官僚资本和独裁政治的出现,所以我不能不对以政府来强迫人民储蓄,以政府负责经营工业的路线发生戒心。
·效率和储蓄的保证
我愿意偏重于自愿的储蓄。如果中国大多数的农民确已到了深具国家观念的程度,政府的“强迫”也可以成为“自愿”的。我是假定中国老百姓还是把家族看得比国家为重的事实,所以我怀疑以政府权力来推行国家经济不能不出于强迫一路。我想偏重自愿,就得把经济建设的重点放到老百姓认为是自己的家族范围之内。我并不说我们应当如此,我明白家族范围内的经济有着很大的限制,但是要老百姓宁愿忍受一些痛苦,就得就他们能看得到的“光明的希望”设法,他们所看得到的不是绕了大圈才回到自己利益的国家经济,而是比较切近他们的家族的前途。要他们储蓄就得使他们看得到所储蓄的确实增加了他们的收入,这些收入即使再用来投资,还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说到这里,我想可以提出分配对生产的积极作用了。把分配看成处理生产结果的方式是一种静态的看法,忽视了通过心理要素所发生对于生产的影响。动态的看法必须记住生产和消费是人的行为,人的行为是有动机的,也就包括汪先生所谓“光明的希望”。动机决定生产的效率和储蓄的速率。哈佛大学工业研究所曾于第一次世界大战起开始研究工作效率的问题,继续了二十多年,结果认为了解工作的意义是增加效率最基本的条件。所谓工作意义是工作者认为自己的工作是有价值的。什么才是有价值的呢?那就得依这社会的文化来决定。譬如在我们传统文化中“光耀门楣”是一种价值,那是在家族主义之下发生的。又好像美国的“比别人强”是一种价值,那是在竞争社会中发生的。这些价值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它是相配于一定的社会形态;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要鼓励一个人做一件事,就得把这件事和这社会的价值标准联系起来。
中国乡土社会中,一直到现在,最有力的动机是“创立家业”。在一个天灾人祸不断的生活中,安全是主要的企求。中国的农民是现实的,不轻易信任人的;他们把安全的基础筑在自己能力所及的家园。他们为了要得到一方比较可靠的土地,可以劳苦终身。经济剩余的微小,又奖励了他们世代间的累积,一个勤俭起家的农户经常是要几代不懈的努力。这被自己祖先血汗所浸透的土地,在他们自有着超出于经济打算的爱护。中国这片贫乏的大地上能有这样多的人,勤俭耕植,甚至已落到了值得利用的边际以下,不能不归功或归罪于这种深入人心的意识。
我们尽管可以客观地指出这种乡土意识有很多方面已不合于现代要求,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如果我们想自力更生积聚重建资本,要求广大人民抛弃享受的欲望,勤俭节约,我想我们还得通过这传统的意识,来完成这急迫的任务。
这就是说,把土地给渴望土地的人,把生活中节约下来的财富创立他们自己能支配,能保障他们生活的资本。土地里能吸收的资本是有限的,多余下来的,并不应像以往一般的在土地权的转手上叉麻将,而得开出一条广大的投资领域,那就是我在乡土复员论中一再提出的乡土工业。资本原是生产工具的价值,我们所谓积聚资本,并不是窖藏财富,而是增加生产者所以利用的动力和工具。如果农民不必每年把一半的收获贡献给地主,而可以由自己支配时,他们很容易看到去买一头牛,添一把镰刀比多喝半斤酒、吃二斤肉更为有“光明的希望”。这就是积聚资本的具体过程。由买牛买镰刀进而买织袜机、缝纫机,那就是由农业走上工业的正道。他们对于用自己血汗换来的牛和镰刀、织袜机和缝纫机的爱护必然是热烈的。他们绝不会像滇缅公路上的司机,关了油门下坡,宁愿损坏机器,牺牲旅客安全,而不肯多费几滴自己可以揩油的汽油。他们不会像许多国营工厂里的机器一般可以搁在灰尘里不加利用。那是因为“动机”不同。我们在这种分配方式中保障了工作效率,也保障了资本积聚的速率。
我并不主张我们将停留在这种家族生产之上,但是我觉得这是一个最可靠的起点,也是一个最可靠的基础。从这起点,有了这基础,我们才能通过家族合作的道路去兴办集体的生产事业。譬如各家有了缝纫机,他们就会了解联合批购原料,聘请技师,联合运销的合作社的利益。又譬如各家都有了土地,才会有集合去购买打水机的要求。集体性的生产和经营还得从每个人体悉了它的利益之后才能有基础。集体生产有了基础,乡土经济才能迈进一步。
只有在广大的农民开始有力量储蓄,开始在他们的生产事业中投资,我们才能希望有供给这些生产工具的大工业的兴起。在抗战后期我们从联总等一类机关运来了不少农业的机械,我们也在若干地方开设了制造生产工具的工厂,但是这些东西并没有有效地吸收到农村中去,那是由于计划者本末倒置的结果。一个无力投资的贫乏的乡土连送给他们的工具都使用不上的。这种教训应当使我们认清症结的所在了。
中国并不是贫乏到毫无积聚资本的能力,这能力还是在我们乡土的基层。我们可以自力更生,但是先得爱护和培植这力量,把传统损蚀这力量的土地制度改革了,更从传统勤俭的美德下手,在所得归所有者支配的奖励下,表现出这美德的实际利益。在乡土基层上着手开始积聚资本,充实生产,中国的经济现代化才有着落。这是本文所要说明的主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