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花旦与“女档子”
在官府、民间受到如此广泛欢迎的演戏活动,自然会形成行业并有相当数量的从业人员。戏剧演员虽然给官、绅、民带来很多欢乐,但他们本身,甚至戏剧行业组织的主持者社会地位都很低,演员(优伶)与娼妓、皂隶、狱卒、仆役等都被视为贱民。因此,在典籍中有关清代戏剧演员的记载不会很多。杜凤治的日记则记下了咸、同年间广东戏剧演员的一些有趣片段。有些演员因演技高超已颇有名气,如尧天乐班有三名旦角,“一名立新仔,一名立德仔,一名新英银,为班中翘楚,演唱揣摩出色”,在演出时赢得各官称赞。 [188] 但这三个演员是男是女、姓甚名谁杜凤治都没有记下,大概也不关心。
光绪三年,杜凤治审理了大绅伍子猷与翠山玉班头牌小旦(男伶)刘亚苏的一宗讼案。刘亚苏又名刘苏,自幼卖身伍家,是伍家蓄养的优伶。由于演技高超,每年戏班“工价”达2500元。伍家称:刘亚苏出名后沾染奢侈恶习,挥金如土,“工价”不足其挥霍,伍子猷“已为向班主蔡南记借银两次共五千五百元之多”。而刘亚苏则想脱离伍家“自立场面”。伍子猷一怒之下把刘亚苏捆送南海县丞衙门(南海县丞与知县不同衙),后又解送到南海县。杜凤治对“簪缨世族”的伍家“蓄养优伶”大不以为然,且估计刘亚苏原先的大部分“工价”其实是被伍家收取;但又不能不给伍家面子,只能采纳伍家为刘亚苏向班主借银的说辞,判决刘亚苏承担这宗巨额债务。但刘亚苏肯定拿不出,就责令刘亚苏继续在翠山玉班演出,每年“工价”的一半赡养母妻,另一半用于还债,逐年扣还。另外判罚刘亚苏3000元,作为离开伍家的身价(因顾及伍家身份和体面不便明言是身价)。但杜凤治的判决又说明,刘亚苏赎身后并非卖身给翠山玉班,还清债务后可以离开翠山玉班到“工价”更高的戏班演出。判决后,翠山玉班的司事立即代刘亚苏缴交“罚款”。因为刘亚苏在香港也“红极”,缺演一次就要罚一二百元,所以戏班要把刘亚苏保出让他尽快赴港演唱。 [189]
杜凤治的判决其实是对刘亚苏有利的:允许立即保释继续演出,又允许刘亚苏赎身,还允许刘日后可以选择“工价”较高的戏班,不排除有喜爱刘亚苏的官绅背后为他讲情。刘亚苏本是奴仆兼优伶,社会地位属于最底层,但因演技出众,受到广泛欢迎,每年“工价”竟远高于官府高级幕客的脩金,高于南海知县俸禄与养廉之和,也高于一些州县官的实际收入。
刘亚苏是男旦,但其时已经有不少女演员,有女演员的戏班称为档子班。不少官员还对档子班情有独钟。同治十一年正月,海关监督崇礼设宴演戏请客,客人以旗人为多,“亦演外江女档子班”。 [190] 几天以后,一干府县官员回请崇礼,由两首县操办,“各班女档均叫来,所演两班,一连喜班,一福升班,女档中以小环、连好、胜仔为翘楚”。 [191] 崇礼夫人和他本人分别于六月廿一、廿二生日,为庆双寿,“每年必演档子班请各官”。 [192] 就连“大有非礼勿言、非礼勿行之概”的刘坤一,光绪三年八月廿六日也“忽传男女档子班晋署演剧,至三更方罢”,此前刘“从未叫女档子进署”,曾问身边的门上、巡捕请档子班进署演出会不会让人闲话。 [193] 似乎瑞麟、崇礼等满族高官对档子班在衙署演戏比较不介意,刘坤一则有点担心影响其一省表率的形象,但最终还是屈服于档子班的吸引力。
杜凤治署理南海知县不久,同方功惠(柳桥)到前任南海知县陈善圻(京圃)家看戏,日记记下了一段有关女演员的细节:
班中男女皆有,即档子班,女孩子为多。有女妓安仔者,年长矣,向有微名,唱老生戏,京圃、柳桥诸君欲伊唱《辕门斩子》,安仔不肯。京圃唆予与言,且言南海杜大老爷昨封卫边街一大屋,你亦居卫边街,不怕得罪大老爷封屋乎?安仔遂无言,《琴挑》《山门》毕即演《辕门斩子》,果然名不虚传。 [194]
陈善圻曾任南海知县,与安仔地位悬殊,从日记描写的情景看,两人似乎熟悉,可以开点小玩笑,而且陈善圻还知道安仔的住处。安仔在陈善圻面前任性了一下,但对不那么熟的杜凤治还是有点怕,毕竟南海知县一句话就可以决定演员和戏班的命运。从“安仔”“胜仔”这类艺名,也可猜测女演员被社会广泛接受的时间不会太长,否则艺名不至于如此土气。
刘坤一这样的高官对请女档子进署演出还有点顾虑,而中下级官员就不仅看女演员演出,而且把她们作为猎艳的对象。督署前的华宁里有一趣宜馆,有女优陪酒,光顾者多为官员、幕客。清饷局委员张仲英迷于女优,闹得亏累不堪,致使其妻自杀。 [195] 知县彭翰孙(南坪)、曾海珊“有女档子癖”,据说知府刘溎年曾想纳一女档子为妾,瑞麟还向方功惠问起此事。 [196] 杜凤治在罗定州衙署看戏时,知道戏班女演员采莲的姐姐也是“档子”,被知县叶大同(穆如)买为妾,便特地询问采莲,在日记中用了七八十字写关于叶大同纳妾的事。 [197] 本来,《大清律例》对官员“娶乐人为妻妾”可予以“杖六十,并离异”, [198] 但此时官场已不以此为怪,还将其作为八卦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