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司下属之间的礼仪、规矩与馈赠
关于各级官员的权责、公务活动以及祭祀、拜会等礼仪,会要、则例都有记载,一些在粤任职的封疆大吏如林则徐、张之洞、刘坤一等人的奏稿、书信、日记也写了他们在粤执行公务的情况。杜凤治日记则以一个中下级官员的视角记录了很多会要、则例所不载的上司下属关系的细节。
在各省,从督抚到佐杂形成各种上司与下属的关系。官场上下尊卑等级森严,各级衙署之间的上行、平行、下行公文有一套相当严密的制度,大量请示、汇报、指示都通过公文来处理。同时,督抚、司道、广府等高中级官员,通过堂期和临时召见的方式接见下属讨论公务。下级官员到任、离任、外出、回归等,都要向各级上司禀到、禀见、禀辞,在一些场合要为上司站班(下属按级别排列站立迎送上司)。官场平日的称谓也有很多讲究,以外官而论,下属称督、抚、司、道为“大人”,称知府为“大老爷”,后来同知、通判、知州也被称为“大老爷”,知县因通常有加衔,后来也称“大老爷”,佐杂一般被称为“老爷”。下属对上司的自称也有很细的规矩,藩、臬、运对督抚自称“司里”,道台对上司自称“职道”,知府对上司自称“卑府”,同知以下自称“卑职”。 [15] 平日各种公务活动甚至私人聚会都必须注重上下尊卑。杜凤治对宴会的座席常有详细记录,日记提及重大宴会有座位图,对赴宴者的官职、头衔有注明,座位严格按照官场的级别安排。对这套惯例官场上下都会自觉遵守,如果违反,尤其是下级官员违反,就会被鄙视,甚至影响仕途。
上级官员,特别是督抚、布政使,掌握下属官员的仕途命运,下属任免升降,基本要看上司的意志。当然,不同级别的上司、下属情况不尽一致。上司有对下属考核并出具考语的权责。督、抚与布政使对下属任免升降权力最大。遇到大计之年,督、抚都要把若干官员列入“六法”予以“甄别”,如被列入,仕途就从此黯淡无光甚至到此为止了。道、府对下属没有直接任免之权,但他们推荐、指控以及出具的考语,多数情况下会被督、抚、藩认可。州县官也要对属下的学官、佐杂进行考核,出具考语。例如,同治十年,杜凤治就对属下的南海教谕、训导、县丞、九江主簿、典史,金利司、神安司、三江司、黄鼎司、江浦司、五斗司巡检,河泊所大使等官出具八字考语秘密呈报广州知府。 [16]
在清代,官场的上下级关系还体现在下属对上司的银钱、礼物奉献方面。上司与下属形成的利益输送关系是有规矩的,不同缺分上送的节寿礼都有“向章”,少送了上司不满意,多送了开了先例后任为难,其他官员也会认为这是向上司献媚。杜凤治是州县官,也有学官、州判、县丞、典史、巡检等下属,日记记载下属送礼物的事不少,送银钱则没有提,但按常理不可能没有。逢年过节,以及上司本人、上司的父母、夫人生日,州县官都要送“干礼”(银两)和“水礼”(物品)。上司对下属所送的“干礼”会照单全收,但对“水礼”则都只收部分以表示客气。
尤其是府、道两级,他们与其他官员一样,靠俸禄、养廉不足以维持公务开支及本人和家族生活,但府、道不直接征收赋税,需要有其他收入来源。有些府、道有固定的特殊收入来源,如“广省道员以南韶为第一缺,为其管理太平关也。自蒋香泉中丞改章将羡余提公后大不如前,然犹较诸道之专靠节寿者尚为优也”。 [17] 又如肇庆府是广东第一府缺,主要是因为肇庆知府管辖下的黄江厘厂,“每五年一充厂役,公礼五六万元”,每年上解后尚可剩余五六七万两甚至十万两银。 [18] 广州知府获得额外收入的途径也多,如省城的都城隍庙以往奉送广州知府到任“规矩银”二万两,后来香火衰落,但送给知府的“公礼”仍有五千两。 [19] 而多数道、府没有那么阔气,如“肇罗道无节寿则署中不能举火矣”。 [20] 同治十一年,崇龄挂牌署理惠州府,杜凤治评论:“惠缺无甚肥美,全靠各州县节寿。” [21] 光绪三年,布政使杨庆麟问韶州府、雷州府的优苦,杜回答:“韶有七属,雷仅三属,此等府缺无他润泽,唯靠节寿耳。” [22] 而且,道、府两级同样也要向自己的上司送节寿礼以及向京官送炭敬、冰敬,因此,州县官对道、府的节寿礼必不可少。
日记中没有杜凤治送钱银给督、抚、藩、臬的记载,不排除送了而不记。但所送礼物也价值不菲。同治十一年,杜凤治给兼署巡抚的总督瑞麟送寿礼,“制台一边礼收大红碧髓朝珠、翡翠搬指、翎管及烛、面共四色;抚台一边带件二:一翠玉一碧髓,及绸匹、酒腿等四件,连门包在外约在三千金以外”。 [23] 后来调署收入少得多的罗定州,杜凤治想到自己受瑞麟知遇之恩,所以所送礼物远超罗定州的惯例,给督署的堂礼与门包也加倍。但瑞麟只收价值不高的几件礼物,杜凤治非常感激,认为瑞麟对自己“器重、体恤俱全”。 [24] 瑞麟根据亲疏、缺分肥瘠,对礼物全收或收部分或不收,以表达对下属不同的态度,适当收部分礼物,是为表示谦逊以及对某个属员的器重与体恤。
作为州县官,杜凤治处于官场偏下的位置,他经常以下级官员的视角观察、评判官场的上下关系。有一次,他看到两名候补州县官对布政使万分巴结,在日记中评论这两个人:“所希冀者无非盼得一美差、委一佳缺耳,非真心悦诚服,谓事上之礼宜如是也。予作第一缺虽不敢误差,然亦不能先意承旨若是也,然而不足奇也。我辈事司道,司道于督抚亦如我辈之于司道也。” [25]
杜凤治本人其实在巴结上司方面也颇为费心费力,认为对上司“先意承旨”是理所当然的,只是要注意分寸,司道对督抚也是如此。因为当下属不易,尤其是做南海知县要应付多个上司,杜在日记中也经常会为“作小官之难,作小官而权大任重之更难”叫苦。 [26] 因为上司虽有权,但意见往往不一致,未必有明确指示,更不愿意担责,一旦出了事就追究下属。
上司对下属虽处于主导地位,但也不可以对下属任性妄为。一个受到下属尊重的上司,要有掌控官场的能力,要注重官场规矩礼仪,要明白典章制度不切实际之处而不苛求下属,对下属利益有所体谅,对穷官、苦官予以体恤,等等。杜凤治佩服的上司有总督瑞麟、巡抚张兆栋、布政使王凯泰、广州知府冯端本等(但也不是没有看法),而对总督英翰、刘坤一,署理按察使蒋超伯、按察使张瀛、盐运使钟谦钧等上司就有不少负面评论。杜凤治刚走上仕途时,对各级上司是比较敬畏的,在广宁、四会任上,他对署理按察使蒋超伯的畏惧时时流露于笔端。等到后来当了几年南海知县,官场中有了较多历练,也积累了一定人脉,宦囊也充实了,于是胆气渐壮,对一些看不上眼的上司也敢于议论甚至顶撞。在清朝,承平时期上司只掌握下属仕途的命运,但要置下属于死地,或把下属送进监牢是很困难的。杜凤治宦粤十几年,日记没有记载过上司让下属文官吃官司的案例(武官则有“军法从事”的个别例子)。一个文官,即使级别很低,如果决心不当官了,有时上司也毫无办法。廉能正直、在官场威望极高的林则徐,晚年在云贵总督任上,也被降职的知县广和京控案搞得疲惫不堪,此事成为林则徐决心告病的原因之一。 [27] 杜凤治日记也记录了多起小官挑战上司的事例。
县丞伊齐斯欢与布政使成孚是同乡,且同为红带子,屡求成孚关照不遂,于是将成孚任内受贿委缺之官员、官职、涉案者与行贿数额写成文字,先呈送给成孚,意欲威胁,成孚不理。伊某便向巡抚、总督衙门呈递,声明做了这件事这辈子不再打算做官了,既经翻脸,不与我终身衣食费用断不干休,督抚如不理就到北京呈部。巡抚只好托粤海关监督俊启(星东)调处。杜凤治听说伊某因此勒索到万金。 [28]
曾任南海、电白知县的吴信臣(服斋),进士出身,任南海不及半年被撤,郑梦玉(云帆)接任。吴因在收入较多的季节前被撤,亏累巨万,怀疑按察使梅启照与郑同乡,上下其手,“与梅公大闹,甚至怀刃拼命,梅公助以万金,云帆亦认接数万始罢”。后吴以“浮躁”被弹劾。 [29] 杜所说细节与数额或有夸张,但吴信臣“大闹”之事应属实。有时下属甚至顶撞更高层的上司。琼山知县袁祖安(敦斋)被委署潮阳知县,拒绝接受,同总督瑞麟发生争拗。
伊力求免署潮阳,谓该处民情刁悍,费用浩烦[繁],才力实在不足,恐有误事,反辜中堂栽培。中堂言:“我正要一才力不足的去,非要能员去作潮阳也。”敦斋下跪叩头苦求。中堂生气言:“你不到潮阳去,我要送你回家去矣。”敦斋亦负气,大声言:“送卑职回去,亦是中堂恩典。”即站起坐下,大相龃龉。好容易梁山翁、方柳桥、诸领袖官为之再三婉求,并为弥缝饰卸,现算已说开,而琼山一时不能去矣。 [30]
然而,袁祖安没有因为这次顶撞被参劾和变“黑”,后来还被委任为首县番禺知县。大概是袁不仅认了错、纳了贿,而且有总督特别信任的人(如方功惠)疏通关说。而且,瑞麟位高权重,不计较一个小小知县的冒犯,反可博取宽容大度的名声。
日记中记下官场上下关系的常态和特殊事例,都可丰富我们对晚清官员上下关系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