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虐政与“仁政”之下官民关系若干侧面
本目的“民”指没有功名职衔的庶民。日记写及官民关系之处甚多,本目只写一些令人感兴趣的事例。
清朝官府在省城与在外州县,处置官民关系的原则与手法不尽相同。在广宁、四会、罗定等州县,杜凤治一方面会做一些怜老惜贫、重视农事、体恤“良民”、疏河修路、催建义仓、禁溺女婴、设育女堂之事,另一方面又会对百姓采用极为严厉的手段。例如清查“盗匪”时,经常会烧毁“匪屋”;对被认为故意欠粮抗缴的绅民,动辄拘捕、烧屋、责打;与“匪”无关、并无欠粮的人也会无辜受牵累。同治十一年,杜凤治率差、勇到南海县伦表村查案,但很难找到人,因“广东风气,凡遇官到一村,老幼皆逃避去”。 [69] 为何无论绅民都要躲避?无非是因为官员下乡通常会对绅民责骂处罚,随从的书吏、差役、勇丁更会滋扰勒索。
在清朝官员心目中,自然不存在庶民生命财产合法权利之说。同治九年,候补知县朱用孚(尹伯)奉总督命带领兵勇、火轮船到潮阳县清乡并协助催征,在柳岗乡,勒令该乡绅民交出抗粮和横行乡里的恶绅陈同,否则开炮轰村,“玉石无分,良莠同毁”。然而,陈有势力、有武装,家里还收藏有火器,柳岗绅民根本没有能力“交出”陈同。正在该处催粮的杜凤治认为不可开炮轰村,朱用孚不听,还提醒杜凤治及早离开,以免轰村时误伤,表明他不是空言恐吓。 [70] 后来朱用孚虽然没有开炮,但于此足见在官员心目中普通民众人命之轻。在清乡以及处置民众大规模抗官抗粮行动时,官吏、兵差杀人、烧屋都是常事,日记中有不少记载。
有些官民关系紧张的地方,民间也会实力抗官。同治八年,杜凤治奉差委到潮阳催征。看到潮阳沿途“大村四围墙皆如城,亦用三和土筑,其坚固直过于石,名为备盗,实借此以拒父母官”,“村口栅门低小不容轿入,亦为拒官计”。 [71] 杜凤治认为必须拆毁这些坚固的村墙,但实际做到并不容易。杜凤治在罗定任上曾委托晋康司巡检刘嵩龄(玉峰)为一宗田土纠纷勘界,当地竟然“纠集男、妇多人,预储粪溺撒泼,器械火炮无不齐备”,把刘嵩龄搞得十分狼狈。杜凤治迅速拘捕了为首者,鞭责枷号,但没有治以更严重的罪名。 [72] 如果真有“器械火炮”,已严重违反王法。这个案例反映出民间抗官有时会有相当激烈的场景,但官员只要能控制局面,也不愿把事情闹大。
当时官府以“民之父母”自命,对百姓又有一些约定俗成的仁惠之政。例如,杜凤治审理山场界址纠纷时说过:“广东官山旷土,各处皆有小民勤力垦植,听其自便,收花入己,原为例所不禁。” [73] “山尽官荒,二百年来小民勤力开垦以资糊口,处处皆有,亦只听之。” [74] “官山原准民间造墓安葬。” [75] 官员这样做,一则是无法改变多年已形成的官山被民众大量开垦、营葬的客观情况,二则是希望官民相安无事,维护安靖局面。
在广州这样的大城市,民众容易聚众闹事,官府在“硬”的一手以外,也有怀柔的手段,设立了一些救助救济机构,还鼓励、支持绅商设立慈善机构。例如,南海县地界就有官绅联合创办的广东最大的积谷防灾机构——惠济仓。 [76] 在番禺县地界,也有官府设立的育婴堂、普济院、恤婺公局、麻风院、瞽目院以及大有仓。 [77] 官办的慈善救助机构由不同衙门管理,除南海、番禺两首县外,有时高级衙署也会直接管理慈善救助机构,如大东门外收养孤寡老妇的普济院,由广东督粮道管理,现仍存普济院建筑一间及光绪十二年署理督粮道李蕊有关普济院规则的告示碑。 [78] 官府也会对遇灾居民捐廉赈济,对残疾人定期发放一些救助钱米,日记就有多次“放瞽目”的记载,来领取的男女失明者各数千人,总督亲自过问,官府对发放安排、安全保障等也有颇为细致的考虑。 [79]
对居民某些违法行为,官府有时也会网开一面。本来,“例载,城垣下濠以内不准民间建屋”,但广州城壕内实际上建了不少房屋,归德门附近城墙外华德里(俗名黄婆阑)早已形成街巷,“铺小屋贫,所居皆手作人”。城内旗丁勒索不满所欲,竟然指使“无赖”放火掷石(似未造成严重后果),附近店户早痛恨旗丁,因此“群起纷拿,有众怒难犯之势”,手作人“摩拳擦掌,定要与旗人死不干休”。杜凤治极力劝阻,并允诺日后严禁、惩处肇事“无赖”,实际上是承认并允诺保护华德里贫民的“违章建筑”,总算平息了这场风波。 [80] 省城有一万寿宫旧址,衙役私将其地租与手工业者及小贩搭建住处,官府要求在内居住者迁走,对其中贫病交加的人,杜凤治酌量给予银两。 [81] 西关玉带河是广州的排水道,一些穷人在上面建造了浮屋。同治十二年,官绅决定疏浚玉带河,官府决定,对应拆之浮屋,住者“如实穷苦,给以数两屋值”。 [82]
前文已写过举办大规模巡游庆典的盛况。当日的城市,大规模的“官民同乐”庆典极少,在狭小的省城举办这类活动,组织工作和防火、防盗、防止践踏伤人事故等,难度相当大。但从日记看,杜凤治等官员颇为努力,巡游时官民关系显得少见的融洽。
有时官府演戏,百姓也可从旁窥看。同治十年七月,省城各官在内城大佛寺开戏祝贺瑞麟大拜(当月瑞麟授文渊阁大学士),“闲人”在附近屋上观看,兵役打算驱赶,杜凤治出来阻止,说“听其自然,我们散后戏止,自然去矣”,杜主要怕驱赶时引致民众闹事。 [83] 刘坤一也说过:“督抚两衙门演戏,有人闯入,你府县亦不能弹压,督抚亦说不出要府县弹压。何则?以非正务也。” [84]
在今人心目中,清朝的衙署应该是官威所在、任何人也不敢冒犯的,但从杜凤治日记看却不尽然,有些情况还颇为有趣。日记记载了在布政使署、督署有很多下层执事人员乱搭乱建的房屋。 [85] 还有一次,抚署巡捕称,在抚署后墙外居住的陈亚贵,因抚署后花园芭蕉叶有碍风水,竟爬墙入园内砍伐百余棵,要求杜凤治查究。陈亚贵闻风逃走,其寡媳梁氏则称入园只是摘叶并无砍伐。后陈亚贵到案,杜凤治查明只是梁氏嫌抚署芭蕉叶遮住窗口光线,砍去数片叶,与园丁发生争吵,所谓伐芭蕉事系园丁嫁祸。抚署花园久已荒废,“草长可隐人,满目荒芜”,园丁常收钱允许人进园采摘草药。按陈梁氏的口供,其家所住房屋竟以抚署围墙作屋墙,并朝抚署花园开窗。杜凤治把陈亚贵押到抚辕请示如何发落,巡抚得知案情后表示无意追究,传谕杜凤治责令陈亚贵“严束寡媳,毋再滋事”,“从宽施恩释令去”。杜凤治想到如果把陈亚贵押回衙署释放,陈难免要受书吏、差役勒索,于是就在抚署头门将陈训斥几句,“即令回家安业”。 [86]
督署、抚署、藩署是省城最重要的衙门,但对冒犯官署的下层执事、庶民等没有严惩,这也反映了清代省城官民关系的另一个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