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州县官及属下的人员
在所有公务中,征收是同州县官仕途与宦囊关系最密切的一项。杜凤治在所有任职的州县都把催征作为最重要的公务,在征收的重要环节无不亲力亲为。除在四会任上,杜凤治在广宁、南海、罗定任上虽都派了代理人驻在各乡镇粮站,但自己仍要花很多时间亲自下乡催征。日记写:在广宁,“银米一项,非官自驻乡沿门亲催不肯完纳,故予任宁时一年实有半年在乡催征”,还说自己“官而亲作粮差”。 [85] 同治六年七月,宾坑粮站的“家人”梁升报告说:“该处粮站不好收,非老爷亲去不可。” [86] 可见广宁经常出现州县官不亲自下去,粮就征不上来的情况。
两任南海首县时因公务特别繁忙,南海粮米额也远多于其他州县,杜凤治不可能经常亲自下乡,为此他聘请了多位催征委员,然而,只要稍为抽得出时间,他仍会率队下乡催征,主要是督促和检查各委员各粮站征收情况。如光绪三年杜凤治亲自到南海各乡,发现“各堡均有短绌”,两个小委员邱某和娄骏(杜的亲戚)都不在粮站,“头役亦多不到”。大委员知道杜凤治亲到,才派人持函报告征收情况。 [87] 此外,杜凤治下乡时还会传见各地绅耆(尤其是局绅)协助完粮。
杜任罗定知州时,因罗定州有直接征收钱粮的辖境,且罗定其他公务不多,杜凤治就把大量时间用于下乡征收。他在上粮道之禀中说“此间情形必须交冬亲身下乡挨家严催方有起色”。 [88] 他又在回复上司讯问禀报罗定州概况时说:“(罗定)征粮极难,历来须官亲到,自九月下旬即赴乡,冬至前后旋署一转又行,逼除方归,一村不到,则皆以官尚未来为辞,观望不前,一冬劳劳奔走,新旧统核亦仅及八成已耳。” [89] 同治十三年九月杜凤治到罗定各粮站催征,行前拟定了一份《乡征照向章行辕驻扎先后日期》:“先到素龙约驻二日,罗平驻三日(提船步卯到比),罗镜驻十日(提太平卯到比),太平驻二日,船步驻十日(提罗平卯,并 塘), 塘驻二日,金鸡驻四日,平塘驻四日,围底驻六日,回衙。” [90] “照向章”,一次乡征就计划外出43天。这次催征由九月十三日到十月十七日共用了35天,提前回到州衙,但十一月十五日又再次下乡,直到十二月十八日才赶回州衙,因为十九日要封印,第二次又用了34天。同治十三年九月到十二月,杜凤治有一半以上时间离开州衙下乡征粮。作为知州大老爷,乡征期间杜凤治虽有很多人侍候,但所居住的地方往往不蔽风雨,经常是白天到各乡村催征,传见绅士软硬兼施要求他们完本族本村之粮,晚上比责粮差,做完后已经三更,还得处理州衙派人送来的公文,第二天早上又要到另一个地方催征。催征期间的劳累、怄气和无奈,自不待言。
州县官属下参与征粮者大体有三类。
1.州县官指派的代理人:委员、幕客、官亲、“家人”
本来,书吏、粮差也可以视为州县官的代理人,但委员、幕客、官亲、“家人”等则完全是州县官私人指派的代理,他们参与征粮、督促书吏和粮差,在法律、则例中都找不到任何依据。然而,州县官在乡镇设立粮站,本人不可能随时去,又很难放心地把征粮事务交给基本上是当地人的书吏、粮差,所以必须派出“自己人”常驻粮站。杜凤治首任广宁刚到任,就派出亲戚、征收师爷沈燮亭与“家人”梁升赴石狗墟粮站,另一位征收师爷娄焕章(也是远亲)偕“家人”李福、萧荣赴江屯墟粮站,“家人”马玉赴森洞铺粮站收粮。 [91] 在四会任上,也派官亲金十四爷和“家人”马玉、梁升、李福常驻塔塱等处粮站,而自己两个堂兄、两个儿子和四舅老爷则总管城乡各处粮站,随时抽身往查。 [92] 官亲、“家人”都不熟悉当地情形,也未必有征粮的能力和经验,但对州县官而言,他们要比书吏、粮差可信。
在南海县,杜凤治还委派了总催、分催征粮委员。南海钱粮数额巨大,故征粮委员要由布政使下札,但确定人选、支付报酬都是南海知县的事。甚至有同、通、州、县愿意当南海的征粮委员。杜凤治初任南海时就婉拒了两位愿就征粮委员的候缺州县官,禀请藩台下札聘请县丞班的叶振甫为总催委员,因其“有叶疯子之名,南海催粮老手,最出名,有起色,向肯认真办事”。 [93] 南海县各属又派了“分催”委员:五斗属王鏕(兼管捕属、城西堡旧粮),黄鼎属缪枝春,江浦属俞恩棠,九江属郑金源,金利、三江属韦庆清。他们均为候补、候缺之佐杂。 [94] 南海县有些地方,“粮差、完户有必待总催到方完纳者,历来如是,牢不可破”。 [95] 看来,催粮委员都是对南海县地方事务、催征业务比较熟悉和有一定能力的人。
2.书吏、粮差
前人研究清代赋税无不注意书吏、粮差,故笔者无须多写。按道光时香山举人林谦所说,香山的图差是由民壮雇来帮办的散役。 [96] 但是否各州县都如此,笔者无从判断。杜凤治在潮阳做催征委员时,赤寮有“粮厂督催总役姚美等三人,又有图差、粮差共十余人”。 [97] 可见粮差、图差两者并非等同。杜凤治在日记中甚少用“图差”一词(只用过25次),同治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后的日记中这个词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很可能是把“图差”笼统地包含在“粮差”之中了。杜凤治同其他州县官一样深知粮差靠不住,但又知道“广东粮差可打而不可革,可病而不可死”, [98] 征粮少不了他们。如南海县有两名粮差,外号“大王甘”“军师徐”,“凶恶无比而情形熟悉,催粮非二人不可”。 [99]
3.衙役、兵勇
州县官下乡催征通常随带很多衙役以便实行刑责、拘捕。如同治六年十月,杜凤治“带五十余名差役、吏户刑书吏、行杖皂班往附城各大家亲督催征,兼带图差令指引各家,不论男妇,如有延抗即行锁带回县押比追纳”。 [100] 光绪三年在南海下乡催征,所带“门、印、跟、茶、号、三小、轿夫、执式、差头、壮勇将二百人”。 [101]
各汛地弁兵不归州县官直接管辖,但州县官可以知会辖境内汛官的上司要求弁兵参与催征。在清乡、催粮同时进行时,兵威所及,征收会相对顺利。同治六年八月,杜凤治写信给在广宁石狗一带剿匪的安勇武弁:“如上水一路办匪,即请枉过各村,借熊虎之威,或知畏惧,庶银米少有起色,全仗大力玉成。” [102] 同年冬,广宁森洞粮站征收较往年旺,“为有安勇三十人在此,究竟顺手”。 [103] 为征粮,杜凤治自己又招募勇丁50人,连同衙役四五十人共百余人下乡催征,后留下30名壮勇随带催征,“各予号背心一件,上印‘广宁县正堂亲军’七字”。 [104] 但杜凤治此后在其他州县再没有组建类似的“亲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