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镇的士绅
关于清朝士绅,学者们关注的多为“乡绅”,谢放早些年提出应该也关注“城绅”——在城市的士绅。 [56] “城绅”并非严格的或约定俗成的概念,士绅应该比多数庶民更容易在城乡之间流动,不少士绅在城、乡都有居所,乡居士绅可能在城内有职务、职业或产业、商业,居住在大中城镇的士绅也有可能到乡下的公局当局绅,因此,要将某个具体的人确定为“城绅”或“乡绅”并不容易。一般来说,晚清大中城镇的“绅商”多为“城绅”,在省城、府城、州县城长期居住的绅士,也可以视为“城绅”。
杜凤治的日记增加了我们对晚清广东的“城绅”的认识。
在广东省城,官绅关系明显不同于乡村地区,也不同于一般州县所在的城镇。如前所述,在广东,州县以下的乡村基本上建立了士绅控制的权力机构——公局,省城郊区也是如此。例如,位于省河以南的番禺属的南洲书院,就是邻近30余乡的公局所在地。 [57]
官府在乡村地区,不通过士绅机构就很难进行有效管治。但在省城则大不相同,城里文武衙署林立,官员的数量较多,且驻有绿营、旗营官兵,衙署有各种差役,还有数目更多的候补官员可担任各种维持治安的差事。省城的治安由官府、武营直接管理,并无绅士主持的具有司法、缉捕等权力且拥有武装的机构(省城的安良局、保甲局有官有绅,但由官员主持,也没有直接掌握的武力)。西关文澜书院虽被称为省城绅士的“公局”,但很大程度只是省城士绅议事之所,与乡村的公局很不相同。与城区接壤的近郊公局,也往往被认为没有必要存在。杜凤治以西关外的丛桂局局绅吕元勋“喜管事渔利”,下谕撤之,“并令缴戳”(“局戳”是公局行使权力的印章),“其地与西关保甲甚近,可以兼顾,办理该局绅士俱撤之矣”。 [58] 乡村地区的局绅“喜管事渔利”者亦不少,但都没有全局被撤,但因为丛桂局所管地域与西关城区已连成一片,官府可对这个地段按照城市的方式管治,就不必像乡间那样继续维持士绅掌控的公局。
在省城虽也有聚族而居的家族,但远不如乡村地区普遍,官府也有意识在大城市限制宗族势力。大城市士绅流动的情况普遍,且地位高的大绅多,这就使士绅中不容易产生有威望的领袖人物。例如,同治十一年十月,因西关发生严重劫案,安良局奉督抚之命邀集官、绅商议各街保卫之法,但西关士绅领袖、文澜书院大绅梁纶枢(盐运使衔、二品衔)、伍崇晖(道衔、三品衔)、马仪清(翰林、在籍道台)都不肯出头管事,理由是“说亦人不听”。 [59]
杜凤治下乡执行公务或巡视,一般会首先召见局绅。他在外州县任职,到任后一两天就会拜会该州县地位较高的绅士。但他首任南海知县时,几十天后才搞清楚西关士绅领袖、文澜书院大绅梁纶枢、伍崇晖、马仪清三人的姓名,并首次拜会他们。 [60] 因为杜凤治处理公务,可随时就近请示城内的各级上司,无须过多顾及士绅意见。他任南海知县时的两任总督瑞麟、刘坤一,都曾面谕他不必害怕士绅。
在省城的西关,官绅关系与在老城区相比又有微妙的差别。
如前所述,清朝时期广州的政治中心在城墙内的老城区(包括内城、新城),但商业中心则在西关。如果按照今天“城市”的概念,西关自然属于广州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清朝,尽管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西关也属于省城,但它却完全处在城墙以外。西关本由乡村发展而来,始终没有建筑城墙,繁华的商业区与乡村之间没有明显的边界。在明末清初,西关尚属郊区,“逾龙津桥而西,烟水二十余里”,到了清朝中期,西关才逐渐发展成繁华的商业区,著名的十三行就在西关。到同治、光绪之际,“绅富初辟新宝华坊等街,已极西关以西”,光绪以后西关继续向西拓展。 [61]
在内城,城市治安基本由官府直接负责,但在西关,只有南海县丞、西关千总两名级别不高的文武官员常驻,故西关有普遍开办团练之惯例,主其事者是西关的绅商。在老城区,大绅士更多在文教、公益等方面发挥作用。越华、越秀、应元、菊坡等“课士、讲学、习艺”的大书院设立在老城区,山长都是著名大绅,督、抚等高官会定期到这些大书院巡视、监考,对山长都予以很高的礼遇。同治十二年,瑞麟65岁大寿宴请官绅,卸任在籍的原广西布政使康国器、原江南道台(曾署理布政使)梁佐中的座位都排在四大山长之后。 [62] 广东最大的义仓惠济仓,由应元书院山长史澄、菊坡精舍山长陈澧总理,但“西关绅富言:义仓之款,溯厥由来,还不是我们西关人捐的”, [63] 所以,西关绅商对义仓的管理也有很大的发言权。
广州的城市布局,一定程度上造成士绅势力集中在西关。因为官绅之间需要合作,但也有矛盾与冲突,官府势力相对薄弱之处,就会留给士绅更大的权力空间。所以,很多在籍大绅不住在内城而住在西关,省城绅商的议事中心和“公同办事”的公局也设在西关的文澜书院。文澜书院是嘉庆年间以十三行为主的绅商捐建的,开始时也有讲学、习文的功能,但到了同治、光绪年间,只是省城绅商集议和办事的处所了。文澜书院大绅梁纶枢、伍崇晖、马仪清均来自十三行家族。此外,一些外地士绅也侨居在西关,如顺德人、探花、在籍翰林院侍读学士李文田和高要人、原河道总督苏廷魁等。李、苏与十三行家族士绅有矛盾,苏廷魁就曾向总督刘坤一表示,对梁肇煌(在籍顺天府尹,梁纶枢侄)“目中无人”非常不满。 [64]
同治、光绪之际是广东绅商世代交替的时期,由于丝业的初步发展带动了广东商业格局的变化,一批新的绅商逐渐初露头角,省城九大善堂之首的爱育善堂在同治末年建立,商界的“集成行会”七十二行也在这个时期开始成为全城商界的代表。 [65] 西关新兴绅商便与居住于西关的外地大绅交结,对抗原来十三行家族的绅商。日记称,梁肇煌以李文田非西关土著排挤他,李则与爱育善堂绅董交好,官府如果信任梁而不信任李,爱育善堂就不踊跃捐款。 [66] 因为刘坤一曾任江西巡抚,其间李文田任学政,两人共事过,刘坤一很支持李文田出来办省城之事。日记还提到,西关绅士多不睦,同一家族士绅亦各具一心。 [67]
广州是富庶的大城市,其中有大量可供权势者谋取的利益,官绅在广州也常出现“争利”的情况。光绪三年四月,北江石角围决口,威胁省城的安全,省城的各级官员和大绅一再开会讨论修堤之事。丁忧在籍之顺天府尹梁肇煌主张立即开局办理维修石角围之事。总督刘坤一开头不赞成,因为他担心士绅借此向居民收捐。杜凤治报告说,西关绅士想抽房捐、铺捐已非一朝一夕,总督刘坤一和知府冯端本都指示杜凤治要设法防止西关士绅宣称奉总督谕征收铺捐。 [68]
佛山位于南海县境,晚清时是广东人口仅次于省城的大城镇,有佛山同知、五斗司巡检、都司、千总四个文武衙署。在清中叶以后,佛山士绅控制的大魁堂主管了佛山祖庙尝款以及公益事业的开支,并议决乡事。同治年间,大魁堂管事的有王福康(候选道,按察使衔)、李应棠(在籍知府)等人。 [69] 杜凤治作为南海知县,有时也要同佛山士绅打交道。
城镇街道有街正、街副,州县城也如此。杜凤治在四会任上的日记写到街正较多,下面以四会为例做些分析。
四会县城不大,全县城就只设立街正一人、街副一人。原先四会县城十七街街正是“六品顶戴蓝翎附贡生徐名诰号麟堂”。 [70] 但徐诰年已80岁,“且钱一入手即不忍拿出,口中尚说赔垫,以故众心不服”,各店递禀公请廪生李方鉎做街正。 [71] 杜凤治认为李“人品尚端谨,众所悦服,可以接办。予因此决意退徐用李,谕签押明日即将徐诰及东门各铺呈禀批出。”与此同时,“徐诰递呈退街正”。 [72] 徐诰、李方鉎都是正途出身的绅士(徐的贡生是捐的,附生则是考的),两人的进退都经由县城及近郊铺户递禀,知县决定后再批准辞职或接任。
新街正李方鉎接任后来见杜凤治,讨论了县城查夜问题。李还表示,他将与徐诰不同,“只办街中公事,不经理银钱,银钱另有人经手”。 [73] 稍后,因需铺户凑钱建一棚厂供驻守之安勇驻扎,李方鉎表示纠集搭棚厂的钱有困难,杜凤治托人传话:“扎勇亦为保护街坊各店居民,非我们私事,为街正而不能纠钱,安事此街正为?” [74] 因桥东地保李绍泰被窃,杜“批交捕厅协街正李方鉎详查密察,为之调处息事”。 [75] 又有一次,一间杂果店发生纠纷互控,杜“判令街正李方鉎会同街副将伊等帐目清厘,应着落何人,迅速禀复再行核断”。 [76]
从日记的记载看,杜凤治把街正李方鉎、街副李显廷(监生)都视为四会的重要绅士,予以相当礼遇。但委派他们所办事项似乎不及乡村地区局绅所办的重要。
在南海知县任上,可能因为其他公务繁忙,日记对省城街正副的记载很少。同治十年,南海县署附近的马鞍街发生劫案,街众拿获案犯一名,是汉军旗人,送到安良局,安良局知道是旗人便不肯收受。旗营官员请求街众将疑犯交由旗营自行处置,街正、街副均不允,乃将案犯解送南海县衙。 [77] 从此案可见,省城街正副拥有一定权力。其时旗人特权地位虽仍存在,但官、绅、民都已经不甚惧怕,反倒是旗营官员不得不低声下气求街绅和街众高抬贵手。同治十一年冬,巡抚命清查各街祠堂、书院、旅店、烟馆,按察使与杜凤治商议,待街正、街副选定后再全城“挨查”。 [78] 两人也是考虑到没有街绅的配合,“挨查”是很难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