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 - 龚延明 >
- 十三画
【詹事】
(汉)皇后、皇太子、皇太后宫皆置詹事,各以其所在冠以皇后詹事、太子詹事、长信詹事。通称詹事。掌给事宫中。秩二千石。《汉书·郑当时传》:“贬秩为詹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长信詹事掌皇太后宫。”颜师古注:“皇后、太子各置詹事,随其所在以名官。” (唐)詹事府太子詹事省称。东宫实际事务主管官,品位与太子宾客等,皆正三品。《新唐书·苏世长附弁传》:“改太子詹事。旧制,詹事位在太常、宗正卿下。”《新唐书·百官志》四上《东宫官》:“詹事府太子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掌统三寺(家令寺、率更寺、仆寺)、十率府(东宫卫官)之政。” (宋)太子詹事省称。东宫官。太子詹事,在唐朝时为统领东宫总务的最高事务官。宋代东宫机构若有若无,极为苟简,太子詹事与太子宾客,通为调护之职,不常置。多为兼官。宋王应麟《玉海》卷一二九,乾道七年二月:“光宗升储,三月,王十朋、陈良翰詹事。”《宋史·王十朋传》:“东宫建,除太子詹事。”《宋史·陈良翰传》:“召为太子詹事,既见,上属以调护之资。”宋黎靖德《朱子语录》卷一一二《论官》:“或问东宫官属。曰:‘《唐六典》载东宫官制甚详,如一小朝廷。置詹事以统众务,则犹朝廷之尚书省也。……今之东宫官属极苟简。’”(明)詹事府詹事省称。为詹事府长官,正三品。名分上职统本府、春坊、司经局之政事,实际上仅为翰林官迁转官阶。明余庭璧《事物异名》卷上《君臣·詹事》:“詹事,称之储端。”《明史·金忠传》:“以兵部尚书兼詹事府詹事。六年,命兼辅皇太孙。”《明史·职官志》二《詹事府》:“詹事府詹事一人,正三品……按詹事府系由他官兼掌。……本府坊局仅为翰林官迁转之阶。” (清)詹事府詹事省称。备翰林官迁转之阶。清法式善《清秘述闻》卷九《学政类》一:“安徽省姚三辰,字舜扬,浙江仁和人,雍正十年以詹事任。”《清史稿·高士奇传》:“特授詹事府詹事。”《清史稿·职官》二:“詹事府詹事,正三品。……本府坊局止备词臣迁转之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