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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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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集英殿修撰、右文殿修撰之省称。为贴职。集英殿修撰高于右文殿修撰。由集英即可升为待制。宋蔡絛《铁围山丛谈》卷四:“又有田殿撰升之登者,名家,亦贤者也,绵历中外。”《宋史·职官志》二《集英殿修撰》:“国初(按:此指北宋元符间),有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直秘阁三等。政和六年,始置集英殿修撰、右文殿修撰、秘阁修撰。旧制,贴职无杂压,至是因增置,乃定为杂压。” (清)(1)翰林院修撰别称。清朝状元授此职。掌撰著记载。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京官各官职》:“翰林院修撰称殿撰。”《清朝通志》卷六四《职官略》一《翰林院》:“修撰无定员,状元授职。”(2)状元别称。清吴震方《读书质疑》:“官名之属,务称古号。如称给事为给谏,状元为殿撰。”(转引自清梁章钜《称谓录》卷一二《师傅保·宫保》条)。《清史稿·戴衢亨传》:“乾隆四十三年,成一甲一名进士,授翰林修撰。”《清史·选举志》三:“一甲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