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 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 - 龚延明 > 二画【十二清吏司】129字 纠错❲别点❳ 下载全书 平舌音(明)户部有十二清吏司,系洪武二十九年(1396)由户部十二部改名,至宣德十年(1435)定为十三清吏司。《明史·职官志》一《户部》:“(洪武)二十三年,又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二十九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永乐)十八年,举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阯三清吏司。宣德十年革交阯司,定为十三司。”【十郡中正】【十三司清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