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城市的秘密
文/陈冠中
普通建筑才是一个城市的主菜、城市的母体
不同年龄的普通建筑能聚在一起
复杂多元的用途功能才有可能真的混合
也表示了不同阶层、族群、职业和
消费倾向的人能生活在共同空间并做出互补和分享
是有利社会资本和阶层凝聚的
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在她1961年的经典著作《美国伟大城市的死与生》里,扼要地列出一个好的生机蓬勃的城市在形态上的四个要点,就是:用途要混杂,街区要小、路网要密,不同年龄建筑物要并存,密度要够高。
一、用途要混杂:城市生活有很多需求,要交叉混杂在同一地区,才能优化效应、才能每天大部分时间有人气。用途管制最初是为了把不能兼容的活动如污染工业搬出市区,后来许多规划者误以为土地用途的界定代表了科学的现代化城市规划,病变出一种近似洁癖的做法,认为总体城市生活不单可以而且应该以功能来分区,如分纯写字楼区、纯住宅区和商业区,结果扼杀了城市活力、制造了生活不便,出现了各市中心晚间成为死城甚至犯罪黑点,并因分区而制造了无法解决的交通拥挤。现在,规划师大都理解了过度用途分隔所造成的后遗症,只是政府和市民不见得有这样的认知,易为好大喜功的主政者和为谋求利益极大化的发展商影响而做出大盘的功能分区的决定。
二、街区小,街道自然就比较密,就是说一条纵向的路很快就碰到横向的巷或十字路口,如果两旁都是混合用途的建筑,人行道的使用率就比较高,商店就会存活下去,不容易出现雅各布斯所说的沉闷地带或其他学者说的模糊地带和失落空间。街区小,街道路网密,给汽车用的马路就可以相应较窄,鼓励了步行,如果配以公共交通工具,就更进一步成就了城市生活。
三、不同年龄建筑物要并存,包括标志性建筑,包括有历史或美学价值的建筑,更包括所谓普通建筑——普通建筑是我这里要强调的。为什么呢?因为商业和政府行为自然会偏重标志性建筑,较聪明的市政府也知道保护历史美学上有价值的建筑,可是对居民来说,他们工作居住的普通建筑也是值得珍惜的。以我为例,我现在每次回香港,就住在小时候住过的一个地方,是一幢外貌很丑很不“现代”的普通大厦,有四十多年历史,我不单对它有感情,还坚信如果拆掉这样的大厦将是香港的损失。比我年轻的人则可能对只有三十、二十或十年的建筑有感情。可是,把构成一个城市特色的不同年龄的建筑物整片地拆掉,变成全新,往往正是商业利益所在,往往正是城市理念被误导的政府所为——往往还用上市区更新和美化的名义。
我不是说城市建筑不许变,其实城市是要变的,我们不能要求一个城市成为活博物馆仅供外人欣赏,除了不可替代的建筑应尽力资助保留外,旧建筑要不断维修和局部更新,我们甚至应该欢迎新建筑的出现,但都应是逐一渐变而不是大规模突变,不要因为是所谓普通建筑而滥拆。我称之为附加法,新的附加在旧的之间,如有机耕种般讲究不同的植物混杂的精耕,关爱的对象不光是历史文物式建筑,也包括五十年、四十年、三十年、二十年、十年的那些不起眼但与所在地居民共同成长和他们感情所归属沉淀的普通建筑。
普通建筑才是一个城市的主菜、城市的母体。
不同年龄的普通建筑能聚在一起,复杂多元的用途功能才有可能真的混合,也表示了不同阶层、族群、职业和消费倾向的人能生活在共同空间并做出互补和分享,是有利社会资本和阶层凝聚的。
四、高密度不等于过分拥挤,后者是贫民窟特点,很多人挤住一个小空间,没有隐私,这是叫过分拥挤,但如果是一种单层的简屋,地区密度可以很低。
20世纪好一阵子城市规划者误把高密度老城看作贫民窟,不思逐步改进老区条件,念念不忘大规模拆迁,以便让光亮明日之城的一步到位地突起,并以把低收入者集中到公费补贴高楼和把中产者搬去郊野低密度住宅区为己任,成功地一举谋杀了不少大城市和郊区。
城市密度一低,行人稀落,街上商店难以为继,出现一种市区内的“亚市区”现象——地区用途分隔、公共交通工具失去经济效益而无以为继、私人汽车代步、高速路割裂市区、卧室睡眠小区住着同质性很高的居民、商店归总在大型商场、模糊地带失落空间蔓延。这样,比较复杂多元的城市生活就为较单调寡头的亚市区(郊区)生活所代替。
现代主义城市观的误区
因为喜欢城市生活,并在1976年办了一本城市杂志,对有关城市的论述也就比较注意,加上生活的体验,慢慢察觉自己以前的现代化城市想象,有很大的误区,可追溯至19世纪末的乌托邦主义和20世纪的现代主义城市规划,包括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 Howard)反大城市的“明日花园城”(田园城),法兰克·洛伊·莱特(Frank Llyod Wright)的每户一顷“广顷城”,和其中最邪恶的勒·柯布西耶(Le Corbusier)——建筑师可以是很糟糕的城市设计师。
勒·柯布西耶以进步和未来为名的“光亮城”(光辉城),是霍华德花园城和莱特广顷城的高楼版,崇尚机器化的想象,把城市当成“制造交通的工厂”,主张在互相隔离的绿地中伫立独幢的现代主义钢筋玻璃巨型高楼,只是霍华德推崇步行和公共交通,勒·柯布西耶和菜特则要消灭行人,以车代步,如勒·柯布西耶说的“我们一定要杀死街道”,代之以纯供汽车使用的高速宽路。不论是霍华德和勒·柯布西耶的集中主义,或莱特的分散主义,口头上皆说是反亚市区的,可是他们的主张无可避免助长了亚市区的想象,如勒·柯布西耶自鸣得意说的“我将住在我办公室30英里外的一个方向,在一棵松树下;我的秘书将住在它30英里外的另一个方向,在另一棵松树下。我们俩都有自己的汽车”。勒·柯布西耶在1925年曾狂妄提议拆掉巴黎市中心区以实现他个人的狂想,幸好不得逞。今天如还有人介绍“大师”勒·柯布西耶的现代主义城市谬论而不加批判,就如推介斯大林式计划经济而不提它的人道代价。
这些“现代-光亮-花园-美化-明日之城”的论调影响了20世纪不少城市规划者和决策者,遗害包括不必要的大片破坏老城区以实现所谓市区更新、大面积功能分区使珍贵市区地段在晚上和周末变成没救的死城、功能区之间出现模糊地段、市区的亚市区化、大型公共或炫耀性建筑分隔独处而四周是中看不中用的景观化无人无用地带、城市街道两旁建筑与马路等距所形成的连绵性“街墙”被破坏、内向型同质居民小区把城市分割、消灭行人也即赶绝面向马路的商店亦即城市生活的终结、私人汽车主导了交通系统从而进一步割裂城市布局并后患无穷、人口分散主义的蛙跃式区域规划、没有就业安排也没有高速公共轨道交通连接的卫星城、只有汽车才能到而四周是停车场的独伫商场或办公园区、沥青边缘城市和低密度亚市区无限蔓延侵占切碎了郊区、真正公共郊野和农地消失等等。
20世纪受害最深的是美国,然而全球不少城市曾经、甚至仍在步其后尘。现在部分城市规划者、市政府和市民已有所反省,包括老建筑保护、并由关注个别建筑进展到整片街区甚至整个城市核心区的保育、城市边界限制以增加市区紧凑密度和保护郊野、城市与都会周边区域整体协调、可持续聪明增长、重点考虑公共交通和善用密路网而不是让高速路和私人汽车在城市布局中有绝对优先权、精耕式分区管制如局部地区建筑限高、奖励式重新利用失落空间、尊重本地文化特色、市区内停止整片重建和大盘批地给发展商、给低收入者的公费住房分散融入市区其他住宅群内以减歧视、渐进的老区改善和“士绅化”(或更理想而且是可为的、是维修改善老区同时保持原来的居民阶层组合,如巴黎古老的马海区,甚至仿效阿姆斯特丹的结合公费住屋与老建筑保护),以至于“新市区主义”(New Urbanism)——虽然后者往往反讽地只是把新的亚市区小区建成小镇模样而无力改变亚市区蔓延的大局。
中国以至于全世界更多人口要转为城市人口,对大多数人来说除高密度城市外别无选择。发展低密度亚市区(大陆媒体一般误称之为郊区)将是中国大地的灾难。
柏兰芝(台大城乡所、柏克莱,现任教北大)曾撰文指出北京这样的城市发展“郊区”(亚市区)低密度住宅的问题:
“高增长的中国将沿着(幻想中的)美国的道路前进……在新镇或卫星城的建立过程中,就业机会的分散始终不及居住的分散,而道路建设的速度又不及私人汽车增长的速度,如此延伸的是通勤距离的拉长,城市向郊区无边无际的蔓延。低密度的郊区化发展鲸吞蚕食了都会区周边的青山绿水以及肥沃的农田——想象一下今日江南的陷落可以作为对比。”
高密度的城市是唯一选择,一方面要优化现存核心城市范围内的失落空间,另一方面要建环绕核心城市的高密度卫星城,或叫新城。然而,不管叫卫星城或新城,虽然都尽量想做到有相对的就地就业配套,但事实上不可能自给自足,必然是要依赖核心城市的,故此,两者之间的地面高速集体运输系统是关键性的必需配备,重要性在公路的增加和扩宽之上,否则,卫星城的持续景气以及都会区交通将出现大问题。至于市区内,也是以公共交通为优先,包括地下和地面的轨道交通工具,以及各种功能的公共汽车和货运车。中国城市与都会区域的规划不应优先考虑私人汽车——这也是世界先进做法,可参考伦敦、阿姆斯特丹、新加坡和香港。
【陈冠中,香港学者、作家,知名出版人。生于上海,长于香港,曾在台湾居住,现居北京。先后就读于香港大学与美国波士顿大学。《号外》杂志创办人,著有《我们这一代香港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