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自治与信赖
文/薛涌
自治这个理念,几乎与城市一样古老,而且是借城市的成长而发展起来的。自治保证了市民有权力决定自己的居住地的面目,是城市文化独立的根基。
城市的自治形态,在西方古典时代就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在希波战争中,希腊联盟一方的领袖是雅典,一个地道的城市国家。在那里,市民投票决定自己这个城邦的事务;大家要定时到露天剧场看戏;苏格拉底这样的哲人,不停地在街头与人论辩——由此形成了城市的公共精神。波斯则是一个农业帝国,对这样的城市公共精神缺乏基本的理解。波斯王听说希腊人跑到城市中心的神庙中一起宣誓互相信任、绝不欺骗,并且竟依靠这样的口头誓言彼此做起买卖来,还真以为别人不会骗自己。
在波斯王看来,这样的人老实得简直是愚不可及,很好糊弄,很好征服。但是,想不到这些看似头脑简单的希腊市民打起仗来竟以一当十,一举击败了人数多出十几倍的波斯远征大军。
在许多现代人的脑子里,城市是个赌场、冒险家的乐园。城市是个“背对背”的陌生人社会,人们容易彼此欺诈;乡下人则生活在“面对面”的熟人社会里,邻里几代知根知底,没有欺骗的空间,大家都淳朴诚实。但是,在古代和中世纪,城市常常代表着信赖。正是这种信赖,才使得远距离的贸易成为可能,使得世界走到一起。
在中世纪的西欧,分散着许多工商业都市。在这些城市中,贸易全被行会垄断。你不加入行会,就没有做生意的可能。这些行会有严格的规矩,约束自己的成员在生意场上的行为。比如,一个威尼斯的商人到亚洲和阿拉伯商人做生意。他如果欠钱不还,阿拉伯商人就会到威尼斯投诉。威尼斯的行会马上会逼着这个商人还钱,否则绝无再做生意的权利。如果威尼斯不采取行动,以后阿拉伯商人就不再和任何来自威尼斯的商人打交道,威尼斯的信誉就没有了,生路也就断了。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城市在中世纪的商业网络中,就是这个跑不了的庙。当时没有现代的国际法、商业法以及警察系统,通过什么履行商业契约?在一些东方社会靠家族网络,在西欧就靠城市的这种信誉。怪不得一些阿拉伯商人爱威尼斯胜过自己的家乡。
要维持这样的信誉,就得靠自治。中世纪各国的国王之所以给这些城市以自治权,不是因为自己没有能力去征服,而是必须靠这些城市激活贸易,使四面八方的物品流进自己的王国。对商人而言,城市比国王可靠。国王常常说话不算数,而且有兵有枪,他违约你也没有办法。城市则镶嵌在市场网络之中,不遵守规则,就等于把自己除名。一个自治的城市,从自身利益考虑,必须做到诚信无欺,必须自我约束,不能只求眼前利益,破坏了自己长期的信誉。威尼斯长期垄断东方贸易,特别是从阿拉伯人手里倒卖香料,买卖一做就是几个世纪,成为欧洲最富的城市。即使到葡萄牙发现了好望角、绕开威尼斯垄断的商路、直接到印度洋的香料产地进货、掠夺后,威尼斯基本还能够保证一半的贸易垄断。因为这种几个世纪建立起来的诚信,使他们和阿拉伯商业之间形成了牢固的纽带。
工业革命冲破了这一中世纪的城市景观。伦敦这样的百万人口的都市,成为喧闹、污浊、五方杂处的冒险家的乐园。城市的金融集团,控制了国家经济。美国的建国之父、“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托马斯·杰佛逊看到欧洲大城市的景观、看到贫富的分化、看到老百姓的生活被一些他们完全一无所知的财阀所控制,生出了对城市及其工商业集团的憎恶,尽管他自己对巴黎的文化如醉如痴。这也是代表自耕农利益的杰佛逊主义的一大来源。
然而,这一切并没有改变城市精神之精髓。英国经过光荣革命,建立了君主立宪的体制。君主立宪的一个根本,就是王室在财政上要听国会支配。王室想打仗可以听便。但打仗就得有军费;筹集军费就得征税;没有国会的批准,谁也无权征税。这就限制了国王的权力。可是,也正是因为国王的权力受到限制,才有了日不落的大英帝国。其他权大无边的国王,却只能坐视自己的王朝的没落。这里的奥秘,还是一个信誉的问题。
首先,英国的国会里,渗入了许多伦敦金融集团的势力。这些投资者一旦发现自己在帝国的财政上有发言权,国王不能为所欲为,就放心把钱投到英国来。更何况,这些金融势力和土地贵族合流,国王要征农业税,他们先起来反对,保护了英国的农业利益。而在其他国家,国王没有钱就征税,一征税农民就破产,国家就伤了元气。其实中国明清两代,也无不如此。一有军事危机,农民就倒霉。
英王无法随意征税,打仗怎么办?只有借贷。这就得靠城市的金融势力了。英国在18世纪中期赢得了“七年战争”,即历史上的第一个世界战争,压倒欧洲列强,北美、印度、非洲的经济利益全在其控制之下,并且从此确立了海上霸权,给英国的经济扩张大开方便之门。也正是看到这一点,并且知道自己的投进来的钱是有制度保障的,金融集团才敢于大量往英国投资,买政府的债券,哪怕看到王室债台高筑。17、18世纪欧洲列强争霸不休,战争连年不断,连在美洲发现了大量白银的西班牙帝国都破产了,唯有英国挺了下来,成为世界帝国。这里的理由之一,就是英国政府的信誉好,有人肯借钱,打得起持久战。
后来美国工业的崛起,同样靠的是这一点。大财阀摩根的历史功绩,就是把资本从伦敦吸引到纽约。他之所以做到这一点,就在于他能够事必躬亲地保证投资人的利益,绝不失信于人。没有这样的基本价值,当今的华尔街也就无从谈起。
应该说,中国的城市缺乏这样的传统和精神。过去的城市,如韦伯所说,是政府行政机构的所在地,是国家权力的中心。宋代以后,出现一些市镇,但远没有欧洲那样独立的行会,谈不上城市的公共品格。主宰这些市镇的,常常是一些外来的大商人,和当地有政治背景的地主、乡绅。普通居民几乎没有什么权利,也不靠自己居住地的牌子吃饭。市镇中,欺行霸市之徒横行,衙门也管不过来。如今,借经济改革之机,各种新兴市镇又纷纷兴起。但是,我们只听说过哪里卖假药、造假货出名的,却很少听说哪里以诚信无欺获得自己的声望。
以笔者看来,中国的城市需要自治。有了自治,才会有公共精神,才会有市民的责任,大家才会把居住地的声望当成自己的利益,一个城市才会有诚信。在中世纪的欧洲,你不会为从一个威尼斯商人手里买香料而感到不放心。人家的名声在那里摆着。如果中国的城市能够自治,小城镇会逐渐创出自己的信誉;即使像北京那样的大城市,也会有信誉街、信誉商城等等。地方的力量,在获得了治理自己的居住地的权利后,就会一起建立一个信赖共同体。
城市的发展,必须以公共精神为基础。而这种公共精神,必须根植于市民的权利。
【薛涌,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在《北京晚报》、社科院政治所工作,后赴美就读于耶鲁大学,获博士学位,现在美国任教。2013年,创立薛涌留美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