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星期一拉她去“喜”字头的小旅馆,星期二“满”字头小旅馆,星期三“金”字头小旅馆,喜满金很好,金满喜也很好,在岛屿上留情,像在家里梦游,一点不危险。说书,说破她。文学多好!

那次思琪问她之于他是什么呢?他只回答了四个字:“千夫所指。”

问他是千夫所指也无所谓吗?记得老师回答:“本来有所谓,但是我很少非要什么东西不可,最后便无所谓了。”便第一次地在大街上牵起她的手,他自己也勇敢不已的样子。虽然是半夜,陋巷里,本来就不可能有人。抬头又是满月,她突然想到天地为证那一类的句子。走回小公寓,他趴在她身上,她只感觉到手背上给月光晒得辣辣的,有老师手的形状留在那里。想到千夫所指这个成语的俗滥,可以随意置换成千目所视,甚至千刀万剐,反正老师总是在照抄他脑子里的成语辞典。思琪很快乐。

李国华回高雄的期间,思琪夜夜发短信跟他道晚安。转背熄了灯,枕了头,房间黑漆漆的,手机屏幕的光打探在她脸上,刻画出眉骨、鼻翼、酒窝的阴影。酌量字句的时候,不自觉歪头,头发在枕上辗着,辗出流水金砂的声音。整个头愈陷愈深。发短信的口吻也还像从前中学时写作文那样。道了晚安也不敢睡着,怕做梦。看着被子里自己的手,不自觉握着他送的说能帮助入眠的夜明珠。夜明珠像摘下阴天枝头的满月,玉绿地放着光。可是满月太近了,那些坑坑疤疤看得太清楚了。

李国华最近回高雄老是带礼物给师母和晞晞,带最多的是古董店搜来的清朝龙袍。一涮开来,摊在地上,通经断纬的缂丝呈明黄色的大字人形,华丽得有虎皮地毯之意。晞晞一看就说:“爸爸自己想搜集东西,还把我跟妈咪当成借口。”而李师母一看就有一种伤感,觉得自己永远不会理解她的枕边人。死人的衣服!有的还给斩了首示了众!她总是苦笑着说:“这我看不懂,你自己拿回去研究吧。”师母不知道那是另外一种伤感─受伤的预感。李国华每每露出败阵而驯顺的模样,乖乖把龙袍收起来。下一次再送的时候他几乎相信师母是真的可能喜欢。皇后的明黄不喜欢,那妃的金黄呢?妃的金黄不喜欢,那嫔的香色呢?一件一件收回自己小公寓的贮藏间,最后几乎要生起气,气太太永远不满意他的礼物。又一转念,高贵地原谅太太。

每次收礼,李师母心中的恐惧都会以伤感的外貌出现。对师母而言,伤感至少健康,代表她还在恋爱着这人。他从十多岁就不善送礼,好容易两人第一次去海外,他在当地的小市集挑了在她看来根本等于破烂的小古董回家。这还是蜜月旅行。刚刚在补习班一炮而红那年,他有一天揣着一尊唐三彩回家,“三彩,主要是黄绿白,但当然三不只有三种颜色,三代表多数”,直到她跟着他念一次“黄,绿,白”,他才松手说:“这是送你的。”

这么多年,李师母唯一不可思议的是他宠晞晞到固执的地步,晞晞十多岁就买上万块的牛仔裤,上了中学便拿名牌包。她也不好生气,生气,她从此就变成两个人当中黑脸的那一个了。问他可不可以拜托同补习班的老师帮晞晞补习,他只说了两字:“不好。”她隐隐约约感觉他的意思是那些人不好,而不是这个主意不好。同衾时问了:“补习班那些人是不是不太好?”“怎么不好?跟我一样,都是普通人。”手伸过去抚摩她的头发,常年烫染的头发像稻壳一样。对她微笑:“我老了。”“如果你老了,那我也老了。”“你眼睛漂亮。”“老女人有什么漂亮。”李国华又微笑,心想她至少还有眼睛像晞晞。她的头发是稻壳是米糠,小女生的头发就是软香的熟米,是他的饭,他的主食。李师母只知道他不会买礼物是始终如一。思琪在台北愈是黏他他愈要回高雄送礼物,不是抵消罪恶感,他只是真的太快乐了。

思琪她们北上念书之后,伊纹的生活更苍白了。她开始陪一维出差。最喜欢陪一维飞日本,一维去工作,她就从他们在银座的公寓里走出来,闲晃大半天。日本真好,每个人脸上都写着待办事项四个字,每个人走路都急得像赶一场亲人的喜事,或是丧事。一个九十秒的绿灯日本人只要十秒就可以走完,伊纹可以慢慢地走,走整整九十秒,想到自己的心事被投进人潮之中变得稀释,想到她总是可以走整整九十秒的斑马线,黑,白,黑,白地走。她浪费了多少时间啊。她还有那么多的人生等着被浪费!

一维每次来日本都会找一个他以前在美国念书的好朋友,他们总讲英文,伊纹也跟着一维唤他吉米。每次请吉米上公寓,伊纹总要先从附近的寿司店订三盒寿司便当,日文夹缠在英文里,便当连着朱砂色漆器一齐送过来,上面有描金的松竹梅。松树虬蜷的姿势像一维的胸毛。竹子亭亭有节像一维的手指。一朵粘在歪枝上欲落未落的梅花像一维的笑容。

吉米是个矮瘦的男人,在日本住忒久也看得出他有一股洋腔洋调,也说不出为什么,也许是衬衫最上面两颗解开的扣子,也许是鞠躬时的腰身不软,也许是他都直接唤她伊纹。今天,一维跟伊纹说:“本来毕业了就想拉吉米到公司工作,但是他太聪明了,我不能想象他会甘愿待在我手下。”在日本,伊纹只要傻傻地当个好太太就好了,在日本的一维也确实让她甘心只做个太太。只是,这次一维回家的时候带了一瓶大吟酿,伊纹看见长形木盒的脸色,就像看着亲人的棺材。晚上,吉米下班就来访了,看见满桌的饭菜马上大声用英文说:“老兄,你怎么不多来日本啊?”一维笑得像枝头不知道自己是最后一朵的梅花。唤老兄,拍肩膀,击拳头,在伊纹看起来都好美,那是在异国看见异国。只有吃完饭一维叫她拿酒出来的时候她才像醒了一样。

一维上楼中楼,拿要给吉米的台湾伴手礼,伊纹说了声不好意思就离开座位,从饭厅走向厨房,木盒像个不可思议的瘦小婴孩的棺木。吉米坐在饭桌前。一维在楼上看见吉米盯着伊纹的背影看,伊纹蹲下来拆箱子的时候露出一截背跟臀连接的细白肉,可以隐约看见伊纹脊椎的末端一节两节凸出来,往下延展也隐约可以想见股沟的样子。他的地盘。这里是他的地盘,那里也是他的地盘。一维突然觉得阁楼的扶手像拐杖一样。若无其事走下楼,酒倒好了,小菜也齐了。从大学兄弟会谈到日本黑道,从寿司谈到二战时冲绳居民集体自杀。一维讲话愈来愈大声,干杯的时候伊纹每次都以为杯子会迸碎。

聊到深夜的时候,伊纹累了,说抱歉,趿着拖鞋进卧室找亮眼的眼药水。一维跟吉米招招手就跟进去。一维抱住伊纹,从背后伸手进去。伊纹小声地说:“不行,不行,一维,现在不行。”一维把手伸到别的地方。“不行,一维,那里不行,真的不行。”一维除了手掌,手指也动用了,除了嘴唇,舌头也出动了。“不可以,一维,不可以,现在不可以。”一维开始解开自己。“至少让我把卧室的门关起来,一维,拜托。”一维知道吉米全听见了。

吉米坐在饭厅听伊纹。懒散地把头靠在高椅背上。一个台湾人,中年了也夜深了还逗留在日本首都的黄金地段,十多坪的饭厅天花板上裸露出正年轻的美东夜空,听朋友的老婆。摇摇晃晃出了他们的公寓门,路边居酒屋写着汉字,看起来跟台湾的招牌一模一样。而橱窗里的人形模特应该是头的地方是一个个钩子状的问号。

一个季节刚刚过完,一维又得去日本。伊纹在旁边听一维跟吉米讲电话,眼前新闻在说什么突然都听不懂了。

有时候思琪从台北打电话回高雄给伊纹,思琪讲电话都跟白开水一样,哗啦哗啦讲了半小时,却听不出什么。那天房妈妈半嗔半笑说思琪从不打电话回家,伊纹在席上凝固了脸孔。下次思琪再打电话回来更不敢问她学校如何,同学如何,身体心情如何,太像老妈子了。她知道思琪不要人啰唆,可是她不知道思琪要什么。她每次哗啦啦讲电话,讲的无非是台北雨有多大,功课多么多,可是真要她形容雨或作业,她也说不上来,就像是她口中的台北学生生涯是从电视上看来的一样。伊纹隐约感觉思琪在掩盖某种惨伤,某种大到她自己也一眼望之不尽的烂疮。可是问不出来,一问她她就讲雨。只有那天思琪说了一句,今天雨大到“像有个天神在用盆地舀水洗身子”,伊纹才感觉思琪对这个梦幻中的创伤已经认命了。

怡婷倒是很少打给她,也不好意思问刘妈妈怡婷有没有音信。

伊纹不喜欢夏天,尽管从没有人问她,她总觉得满街满城的人对她的高领抱着疑问,她觉得那些爪状问号像钩子一样恨不得把她的高领钩下来。这次到了东京,伊纹照例向寿司店订了寿司。描金的朱色漆器看起来还是像一维,可是订了这么多次,盒器堆堆栈叠在楼中楼,斜阳下有一种惨淡之意。愈是工笔的事情重复起来愈显得无聊。伊纹幽幽地想,自己若是到了四十岁,一维就六十几岁了,那时他总不会再涎着脸来求欢了。可是说不准还是打她。单单只有被打好像比较好受。比下午被上晚上被打好受。想到这里就哭了,眼泪滴在地上,把地板上的灰尘溅开来。连灰尘也非常嫌弃的样子。

今天一维和吉米没有喝酒。光是谈马英九的连任就谈了一晚上。伊纹不知道,自己听见一维叫她,眼睛里露出惊吓的表情。吉米说谢谢伊纹的招待,问一维可以陪他走一段吗。一维笑说这好像送女生回宿舍门口。

吉米一踏出门,被风吹眯了眼睛,热风馁在马球衫上,吹出他瘦弱的腰身。一维亲热地钩着吉米的脖子,无意识地展示他物理上或任何方面都高人一等。吉米眯着眼睛看一维,用他们的英文开口了:“老兄,你打她了对吧?”一维的笑容一时收不起来:“你说什么?”“你打她了,对吧?”一维放开吉米的脖子,浅浅说一句:“飞一趟听你跟我说教。”吉米推一维一把,看着他簇新的衣领一时间竟幻想到伊纹拥抱着一团脏衣服跟洗衣机搏斗的样子,才没有把他推到墙上去。“哦,这真的一点都不酷,你搞不搞得清楚状况啊?”一维没有回推他,只是站得用力,让人不能动摇他半分,他说:“这不关你的事。”“靠,你真的是混蛋,你以为她像以前那些女孩子一样,拿一些钱就闭嘴走人?她是真的爱你!”一维停顿一下,像是在思考,又开口,微微笑说:“我看到你在看她。”“你说什么屁话?”“我说的屁话是,我看见你盯着我的老婆看。”一维继续说,“就像以前在学校你老是跟着我追同一个女人。”此时,吉米的脸看起来像家家户户的冷气滴下来的废水一样,一滴一滴的。滴,滴答,滴,滴答。吉米叹口气:“你比我想象的还糟。”说完就转身走了。一维这才发现满街都是人,太阳照在东方人的深色发上,每一个头颅都非常圆滑、好说话的样子。一转眼就找不到吉米的身影了。

伊纹第一次见到吉米是在婚礼后的派对上。婚礼是老人的,派对是我们的。伊纹喜欢一维说“我们”两个字,他说“我”字嘴唇嘟起来欲吻的样子,“们”字的尾巴像一个微笑。一维真可爱。

婚礼上有官,有媒体,那都算了;伊纹和一维去定制婚纱,伊纹喜滋滋地画了心目中婚纱的样子,简单的平口,很蓬很蓬的纱裙,背后有一排珍珠扣。“我不知道你会画画。”“你不知道的还很多。”手摸进她的腰:“那你什么时候让我知道呢?”“你很坏。”伊纹笑得手上的画笔都颤抖,纸上的纱裙皱纹愈来愈多。一维回家,老钱太太一看设计图就说不行:“她干脆把胸部捧出去给人看好了。”婚纱改成蕾丝高领长袖,鱼尾的款式。伊纹自我斗争一下就想:算了,婚礼只是一个日子,以后我爱怎么穿就怎么穿,在家里脱光光也可以。想到这里笑出声来,笑到睫毛像群起革命一样拥戴她的眼睛,大眼睛淹没在睫毛里。

婚礼之后包了饭店高楼层的露天餐厅,在泳池旁开了派对。请的都是一维的朋友,大家都讲英文。伊纹蜡在那儿给人拍打照相,对她而言,这只是穿上喜欢的衣服的日子。香槟、红白酒一瓶一瓶地开,有人喝到走进泳池里。那人从水里甩出头,第一句就骂了:“靠,我可以湿,手机不能湿。”大家都笑了。

一维在美国念书的时候参加了大学的兄弟会,入会资格只有两种:一是很有钱,二是很聪明。伊纹没有问过一维是靠哪一种进去的。一维喝起酒来闹得真凶。一维对麦克风大喊:“吉米,你在哪儿,给我到台上来。”“谁?”伊纹凑过去问。“我要介绍给你,我的兄弟。”

伊纹站在台上,看见人们一丛一丛聚在一起招呼了又分开,分分合合比干杯还快。一个人走过来,一个人走过去,像在打一种复杂的毛线,一个人穿过一个人,再一个人织进另一个人里面。脱下西装外套的来宾看起来跟打领结端小菜的侍者没有两样。吉米?谁?仿佛有一个矮小的男人朝这里走过来。又马上被一个胖大的身影遮住。胖大男人走了。每个人都是古埃及壁画似的侧面,只有那矮小的男人直面着他们走来。又有人把那矮小男人遮住。伊纹感觉自己的智力正在渐渐褪色。那个矮小男人终于近了,暴露出整个的自己,他走到台上,跟一维拥抱。在高大的一维怀里矮得像个小孩。“哦,这是吉米,全校最聪明的人,聪明到我不敢叫他来我们公司上班。”“吉米你好,叫我伊纹就好啰。”

闹到深夜,伊纹累得溜进室内,在饭店的长桌上就趴着睡着了。吉米去找厕所的时候,被这一幕迷住了:室内太暗了,满室金银像被废弃一样,两张六十人的长桌平行着,那么长,从这里望过去,桌的另一端小得像一个点,长到像绘画教学里的透视技法。小小的新娘子趴在这一头,粉色洋装外露出背部、肩颈、手臂,白得要化进白桌巾。外面的灯光透过格子窗投进来,光影在桌上拉出一个个菱形,像桌子长出异艳的鳞片。新娘子像睡在神话的巨兽身上,随时会被载走。

一维走进来了。“嘿。”“嘿。”他们一起看着这个画面。伊纹的背均匀地起伏。“老兄,要对她好,你知道我的意思吗?”吉米小声说完这一句,就插着口袋去厕所了。

一维用西装外套盖住伊纹。回到外头,他拿着麦克风,用英文说:“好了,大伙儿,睡觉时间到了。”兄弟会里最疯的泰德高举酒瓶,大声说:“哦,少来了,全世界都知道你急着想回家干吗。”一维笑了:“哦,泰德,Fuck you。”泰德手里的酒洒出来:“哦,你将要fuck的不是我。”一面做着猥亵的姿势。大家笑得更厉害了。而屋子里的伊纹只是静静地睡着,窗外灯光移动的时候,伊纹也长出了鳞片,像是她自己也随时可以起飞。

房思琪放学了总是被接回李国华的公寓。桌上总是摆了一排饮料,老师会露出异常憨厚的表情,说:“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只好全买了。”她说:“我喝什么都可以,买那么多好浪费。”他说:“没关系,你挑你喜欢的,剩下的我喝。”思琪觉得自己跳进去的这个语境柔软得很怪异。太像夫妻了。

思琪拿了咖啡起来喝,味道很奇怪。跟手冲咖啡比起来,便利商店的罐装咖啡就像是一种骗小孩子的咖啡─跟我的情况很搭。思琪想到这里,不小心笑出声来。“什么那么好笑?”“没事。”“没事笑什么?”“老师,你爱我吗?”“当然,我在世界上最爱的人就是你,从来没想到我这么老了竟然才找到了知音,比爱女儿还爱你,想到竟然都不觉得对女儿抱歉,都是你的错,你太美了。”

他从包里掏出一沓钞票,钞票有银行束带,思琪一望即知是十万元。他随意地把钞票放在饮料旁边,就好像钞票也排入了任君挑选的饮料的队伍。“给你的。”思琪的声音沸腾起来:“我不是妓女。”“你当然不是,但是我一个礼拜有半礼拜不能陪你,我心中有很多歉疚,我多想一直在你身边,照料你,打理你的生活,一点点钱,只是希望你吃好一点,买喜欢的东西的时候想起我,你懂吗?那不是钱,那只是我的爱具象化了。”思琪的眼睛在发烧,这人怎么这样蠢。她说:“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收的,妈妈给我的零用钱很够了。”

李国华问她:“今天没课,我们去逛街好不好?”“为什么?”“你不是欠一双鞋子吗?”“我可以先穿怡婷的。”“逛也不一定要买。”思琪没说话,跟着他上了出租车。思琪看着涮过去的大马路,心想,台北什么都没有,就是有很多百货公司。他们踏进以平底鞋闻名的专柜,思琪一向都穿这家的鞋子,也不好开口问他他怎么认得。思琪坐在李国华旁边试鞋子,店员殷勤到五官都有点脱序,思琪马上看出什么,觉得自己也像是漂漂亮亮浴着卤素灯被陈列在那里。李国华也看出来了,小小声说:“精品店最喜欢我这种带漂亮小姐的老头子。”思琪不可思议地看着他,马上说:“我们走吧。”他说:“不不不,拿了鞋,便结账。”思琪觉得心里有什么被打破了,碎碴刺得她心痛痛的。思琪隔天回到她和怡婷的家,才发现他直接把那沓钱塞进她的书包。马上想到,这人倒是很爱随便把东西塞到别人里面,还要别人表现得欢天喜地。她充满痛楚,快乐地笑了。

从百货公司回到小公寓,思琪还在赌气。老师问她:“别生气了好吗?干吗跟漂亮东西过不去?我说了,那不是钱,那也不是鞋子,那是我的爱。礼物不就是这样美丽的一件事吗?礼物不就是把抽象的爱捧在手上送给喜欢的人吗?”他半蹲半跪,做出捧奉的手势。思琪心想,就好像是古代跟着皇帝跳祈雨舞的小太监,更像在乞讨。讨什么?讨她吗?

他的小公寓在淡水河离了喧嚣的这岸。夏天太阳晚归,欲夕的时候从金色变成橘色。思琪被他压在玻璃窗上,眼前的风景被自己的喘息雾了又晴,晴了又雾。她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太阳像颗饱满的蛋黄,快要被刺破了,即将整个地流淌出来,烧伤整个城市。

她穿衣服的时候他又优哉地躺在床上,他问:“夕阳好看吗?”“很漂亮。”漂亮中有一种暴力,忍住没有说出口。他闲散地说:“漂亮,我不喜欢这个词,太俗气了。”思琪扣好最后一颗扣子,缓缓地转过去,看着他袒着身体自信到像个站在广场已有百年的雕像。她说:“是吗?那老师为什么老说我漂亮呢?”他没有回答这句话,只是扬起语气说:“要是能一个月不上课跟你厮混多好。”“那你会腻。”他招招手把她招到床边,牵起她的小手,在掌心上写了“是溺水的溺”。

大起胆子问他:“做的时候你最喜欢我什么?”他只答了四个字:“娇喘微微。”思琪很惊诧。知道是《红楼梦》里形容黛玉初登场的句子。她几乎要哭了,问他:“《红楼梦》对老师来说就是这样吗?”他毫不迟疑:“《红楼梦》《楚辞》《史记》《庄子》,一切对我来说都是这四个字。”

一刹那,她对这段关系的贪婪,嚷闹,亦生亦灭,亦垢亦净,梦幻与诅咒,就全部了然了。

不知不觉已经天黑了,从淡水河的这岸,望过去熙攘的那岸,关渡大桥随着视线由胖而瘦,像个穿着红色丝袜的轻艳女子从这里伸出整只腿,而脚趾轻轻蘸在那端市区的边际。入夜了,红色丝袜又织进金线。外面正下着大雨,像有个天神用盆地舀水洗身子。泼到了彼岸的黑夜画布上就成了丛丛灯花,灯花垂直着女子的红脚,沿着淡水河一路开花下去。真美,思琪心想,要是伊纹姐姐不知道会怎样形容这画面。又想到,也没办法在电话里跟伊纹姐姐分享。这美真孤独。美丽总之是孤独。在这爱里她找不到自己。她的孤独不是一个人的孤独,是根本没有人的孤独。

思琪在想,如果把我跟老师的故事拍成电影,导演也会为场景的单调愁破头。小公寓或是小旅馆,黑夜把五官压在窗上,压出失怙的表情,老师总是关灯直到只剩下小夜灯,关灯的一瞬间,黑夜立刻伸手游进来,填满了房间。黑夜蹲下来,双手围着小夜灯,像是欲扑灭而不能,也像是在烤暖。又不是色情片,从头到尾就一个男人在女孩身上进进出出,也根本无所谓情节。她存在而仅仅占了空间,活得像死。又想到老师最喜欢幻想拍电影,感觉到老师在她体内长得多深邃的根。

老师从来不会说爱她,只有讲电话到最后,他才会说“我爱你”。于那三个字有一种污烂的怅惘。她知道他说爱是为了挂电话。后来,思琪每次在她和怡婷的公寓的鞋柜上看到那双在百货公司买的白鞋,总觉得它们依旧是被四只脚褪在床沿的样子。

自从张太太她们那次之后,伊纹就没有来过毛毛先生的店里。毛毛先生每天在心里撕日历,像撕死皮一样,每一个见不到你的日子都只是从腌渍已久的罐子里再拿出一个,时间不新鲜了。整个蝉叫得像电钻螺丝钉的夏天,伊纹都没有出现。柠檬蛋糕还是永永远远的,毛毛先生也一样。

那天毛毛先生在店门口讲手机,突然伊纹从远处大马路斑马线上跳进他的眼眶,他马上把电话切断,小跑步起来。白上衣白长裤,一定是你,不是也要追追看。第一次觉得街道无止境地长。“钱太太!钱太太!”她像是听很久才听懂那名衔是在喊她,迟迟地转过来。这一幕像慢动作一样。“是你。”伊纹戴着漆黑的墨镜,不能确定是不是看着毛毛。他在伊纹面前停下来,喘了一下。“钱太太,好久不见。”“啊,毛先生,你好。”“钱太太怎么会路过这边呢?”“啊,咦,我忘记自己要干吗了。”伊纹笑了,皱出她那双可爱的小酒窝,可是此时酒窝却有一种待填补的表情。“我可以陪你走一段吗?”“啊?”“我可以开车载你,我车子就停在那边,”手长长指出去,“那个停车场。”“好吧。”两个人沉默地低头走路的时候,我很难不去看白长裤在你小小的膝盖上一皱一皱地,像潮汐一样。很难不去看你靠近我的这只手用力地握了起来,握出手背上一根一根骨头,像是怕我会情不自禁去牵你。我也无法不去想象你的墨镜下拳头的痕迹。

毛毛帮伊纹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好险天气已经凉了,否则车给太阳晒得。毛毛坐上驾驶座。“你要去哪儿呢?”“我真的忘记了。”伊纹抱歉地笑了一下之后,把下唇的唇蜜咬掉。两个人没有一个要先系上安全带。“钱太太。”“叫我许小姐,拜托。”“伊纹。”

毛毛念伊纹这两个字,就好像他从刚出生以来就有人反复教他这个词,刻骨铭心地。毛毛看见她的墨镜下流出了眼泪,伊纹马上摘了墨镜,别过头去擦眼泪。毛毛一瞬间看见她的眼睛不是给打的,只是哭肿了,但是那血脉的颜色仿佛比乌云颜色的瘀青看了更叫人心惊。

毛毛开始说话,仿佛是自言自语,又温柔得像新拆封的一包面纸,伊纹从没有听过他一次说那么多话。“伊纹,你已经忘记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情景,可是我没有忘记。有点蠢,三十几岁的人在这边讲一见钟情。我不是贪心的人,可是愈认识你我想知道的愈多,深夜回到家我会对自己背诵你说的话。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你的婚礼上,大概你那时也没有看见我。我回想起那天,交换誓词的时候,你看着─钱先生─的眼神,我真的愿意牺牲我拥有的一切去换取你用那样的表情看我一眼。”毛毛停顿一下,继续说,“有时候我会想,或许我真的就不是你喜欢的型,我身上没有那种昂贵的血液。”

伊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拿下墨镜,上唇的唇蜜也被她吃掉了。她沉默了很久很久,两个人都感觉这沉默像在一整本《辞海》里找一片小时候夹进去的小手掌枫叶,厚厚的沉默,翻来覆去的沉默,镶上金边的薄透圣经纸翻页的沉默。伊纹只说了一句话,不知道算不算是回答他,她抬起头,很用力地用红红的小白兔眼睛望进去毛毛的眼睛,她说:我怀孕了。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