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修辞讲话 - 吕叔湘、朱德熙
中国青年出版社
1952年12月第1版
1979年8月第2版
引言
这个讲话共分六讲:(1)语法的基本知识,(2)词汇,(3)虚字,(4)结构,(5)表达,(6)标点。第一讲是个序论,以后几讲分几个方面进一步讨论。第一讲专为初学者说,已经有点语法知识的读者可以不看。可是也不妨看看,因为里面用的术语以及它们的意义也许跟他原来所了解的有点不同。并不是我们故意要立异,只是因为语法学者中间还缺少一个“共同纲领”,我们不得不在这里头有所取舍。这个讲话的大纲是经过几度修改的。最初打算只讲语法。后来感觉目前写作中的许多问题都是修辞上的问题,决定在语法之后附带讲点修辞。等到安排材料的时候,又发现这样一个次序,先后难易之间不很妥当,才决定把这两部分参合起来,定为六讲,如上面所记目次。但是修辞部分只限于句子范围,并且以消极方面为主。这当然不够全面,但是和语法放在一块儿讲,恐怕以有这样一个界限为宜。
要让这个讲话联系实际,就免不了有所批评,有所批评就得有个标准。可是活的语言总是经常在变动之中的,书面语言变动得快一点,多一点;口语变动得慢一点,少一点。因此显得很分歧,很不容易定出一个标准。一般地说,我们应该拿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律做基础,适当地吸取外国语的语法规律,用来增加我们语言的严密性。文言成分,在用汉字写文章的今天,不仅还不容易完全避免,而且有时对于现代语的表现力也还有点贡献。但是这里也是很容易出偏差的;除了应用文言本身的规律来批评,还要考虑它跟整个语句调和不调和。我们的评论竭力求其不偏不倚,不武断;甚至有些地方只是提出问题,不下断语,让大伙儿来讨论,来解决。即使这样,恐怕还是难符合每个人的意思:也许有人以为太苛刻,也许有人以为还不够严格。我们欢迎读者指教。
因为这个讲话侧重在应用方面,所引的例子,错误的或有问题的要比正确的多得多,竟可以说是不成比例。这是因为表达一个意思,正确的格式屈指可数,而错误可以“百出”。比如说,一般句子都有主语,主语都和谓语配合,这是几句话就能说完,几个例子就能证明的,可是在这上头出毛病的很多,就不能不多举些例子。但是这样一来,很容易使初学的人畏首畏尾,提起笔来不敢写下去。这是不必的。只要写的时候留意一点,写了之后再检查一下,自然能减少错误。久而久之,成了习惯,也就不觉得拘束了。
还可能有一种和这个正相反的反应。看了我们的讲话之后,发现有些名家的文章里偶然也有类似这里所指摘的情形,于是就认为这些规律都是庸人自扰,没有理会的必要。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古今中外的名作家,文章里有小毛病的,不乏其例。他们能够成为名作家总有可以叫人佩服的东西,有了这个东西,小小失于检点是不必太计较的,这就是古人所说“不以一眚掩大德”。我们要学习的是他们的“大德”,不是他们的“一眚”。初学的人是不能拿名家的败笔来做自己的借口的。
我们的例句的来源,有一般书籍,有教科书,有报纸,有期刊,有文件,有文稿,有通信,有大、中学生的习作,我们没有详细注明出处。所以采取这样的办法,一方面固然是为了省点篇幅,更重要的还是因为出版的书刊无穷,我们的见闻有限,要是注出书刊的名称,可能造成一种错误的印象,以为只有这些书刊的毛病最多,而实际上这些书刊也许还是水准较高的。这是指错误和有问题的方面。正确的例句,有些是从现成的文章里引来的,都只注作者,不记篇名。有些是极普通的格式,没有引证的必要,就自己拟一句,不注什么。
引来的文句,凡是不太长的,都引全句。但为篇幅所限,也为了不分散读者的注意力,有时候不得不删去或前或后的一部分;除非有必要,都没用删节号。现在的文章里,句子都很长,往往可以分成好几句,我们节取的多半是可以独立的。其次,一个句子往往同时有几个地方有问题,我们不得不挑出一个来归在某一类问题里讨论,可是也许会使读者误会这个句子的其它部分没有问题。我们的办法是:书刊里的例句一般加括号作附带说明;布的就略过不提,我们相信读者是会发现并且改正的。至于文稿和习作的例句就把无关紧要的错误改正,留主要的一个讨论。
最后,说几句可以说是题外也可以算是题内的话。说话和写文章是互相影响的。现在听人在集会里讲话,许多遣词造句欠妥的地方好象都跟时下文章相同,甚至变本加厉。听惯了这种话,写文章的时候也会不知不觉的在笔下流露。这真是“耳濡”和“目染”交相为用了。因此,我们想,写文章的人多推敲推敲,会减少许多人说话的毛病;而说话的人稍为留心一点,对于学着写文章的人也会有点好处。
这是第一篇第一讲语法的基本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