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韓康伯不受業於王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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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辭正義云:「韓氏親受業於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弼云以證成其義。」愚攷王弼終於魏正始十年,韓康伯,東晉簡文帝引爲談客。事見晉書韓伯傳。二人不同時,相去甚遠,謂之「親受業」,誤矣。
【何云】晁公武讀書志亦承正義之誤。
【又云】郭京亦爲此言。
【又云】晉書本傳不言其注繫辭,惟隋書經籍志及陸氏釋文載之。
【閻按】韓康伯,名伯,潁川長社人,殷浩之外甥也。官太常。晉書有傳。嘗謂唐李嘉祐詩「輔嗣外孫還解易,惠連群從總能詩」,王輔嗣年二十四卒,無子絶嗣,見三國志。晉張湛雖稱輔嗣女壻趙季子家有列子,未聞季子之子能明易以傳其學,此必殷浩外甥之誤記,蓋詩人多不契勘。或曰:安知其不别有所據?余笑而不敢答。
【元圻案】三國志王弼見魏鍾會傳注引何劭弼傳曰:「正始十年秋,遇癘疾,亡,年二十四,無子,絶嗣。」〇魏主芳正始十年己巳,晉簡文帝元年辛未,相去一百二十三年。〇世説新語三:殷中軍云:「康伯未得我牙後慧。」注:浩别傳曰:「浩善老、易,能清言。康伯,浩甥也,甚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