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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七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一)在“大跃进”中萌发人民公社的构想
我在上一篇中已经讲到:1957年冬到1958年春,全国出动几千万到上亿的劳动力,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从而揭开了“大跃进”的序幕。正是因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群众运动的发展,促使毛主席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萌生出改变农村基层组织结构的思想火花。
由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求在大面积土地上统一规划,修建长达几公里、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的灌溉渠系,一些较大工程的建设需要大批的劳动力和资金,建成后的使用又要求做到大体与受益单位的投入(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相适应,这就不仅涉及农业生产合作社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而且还涉及村与村、乡与乡、区与区,甚至县与县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在当时的条件下,不可能也不允许根据商品经济的原则,按照各农业社投入的大小,与受益挂钩进行结算,只能从调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规模和调整行政区划方面打主意。
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规模,毛主席早在1955年主编《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时,就亮明了他的观点。他为《大社的优越性》一文写的按语指出:“现在办的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为了易于办成,为了使干部和群众迅速取得经验,二三十户的小社为多。但是小社人少地少资金少,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经营,不能使用机器。这种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有些地方可以一乡为一个社,少数地方可以几乡为一个社,当然会有很多地方一乡有几个社的。不但平原地区可以办大社,山区也可以办大社。”因此,1956年内一些地方办的高级社,规模比较大,例如安徽省有16个社规模在3500户以上,河南省千户以上的大社有495个。
1956年秋后,一些地方出现闹退社、分社风潮。后来查明某些社规模过大,难于管理,吃“大锅饭”严重,是酿成风潮的原因之一。有鉴于此,党中央在1957年9月14日发出《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和《关于做好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管理工作的指示》,指出:“大社、大队一般是不适合于当前生产条件的。”“除少数确实办好了的大社以外,现在规模仍然过大而又没有办好的社,均应根据社员要求,适当分小。”“生产队是合作社的基本生产单位,一般以二十户左右为宜。”“社和生产队的组织规模确定之后,应该宣布今后十年内不予变动。”但是,在经历了批评反冒进的曲折之后,现在遇到了因农田水利建设大规模开展带来的新问题,加之许多地区进行了撤区并乡工作,因此,毛主席就重新考虑合作社的规模问题了。1958年1月南宁会议上,听说广西出现并社现象时,毛主席就说:“可以搞联邦政府,社内有社。”后来正式提出并大社的主张。
有关部门根据毛主席的意见,起草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我国农业正在迅速地实现农田水利化,并将
在几年内逐步实现耕作机械化,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合作社如果规模过小,在生产的组织和发展方面势将发生许多不便。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合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意见》于3月20日在成都会议通过,4月8日经政治局会议批准,作为中央意见正式下达。4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以《联乡并社发展生产力》为题,报道了福建闽侯县在3月间,把城门、下洋、龙江3个乡合并为1个乡、把2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1个社的消息,并用《编辑的话》的形式,将《意见》中的主要观点公开发表。
这以后,各地迅速开始了小社并大社的工作。辽宁、广东两省最快。辽宁于5月下半月,即将9272个社合并为1461个社,基本是一乡一社,平均每社约2000户左右,最大的为18000多户。紧接着,河南、河北、江苏、浙江也相继完成并社。河南由38286个社合并为2700多个社,平均每社4000户左右;北京郊区农村,由原来的1680个社合并为218个社,平均每社1600户。
在1958年1月间的杭州会议、南宁会议上,毛主席提出地方工业的产值几年(3年、5年或10年)超过农业产值的问题。国家经委根据毛主席的意见,起草了《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第一次正式提出农业生产合作社办工业问题。《意见》于3月23日在成都会议通过,也于4月5日经政治局会议批准,作为中央意见正式下达。农业社办工业,就已突破了农业生产合作这个名称
二十七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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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限制,实际上就提出了给农村主要的合作经济组织另找名称的问题。
以大搞农田水利建设为中心的农业生产高潮的掀起,地方工业遍地开花,带来了
方为着尽可能地腾出劳动力用到工农业
农业生产上去,于是 出现了简易的公共食堂和托儿所。为了
为了让青年农民学习 农业技术,吉林延边、河南登封、湖南浏阳等地的农村办起了“农业大学”。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领导同志酝酿了新的农村基层组织结构问题。少奇同志1958年11月7日在第一次郑州会议的一段回忆和陆定一同志在八大二次会议的发言,介绍了中央领导同志最早关于这个问题的酝酿情况。
少奇同志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说:
公社这个名词,我记得,在这里(郑州火车站),跟吴芝圃(时任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同志谈过。在广州开会(少奇等同志去广州向毛主席汇报八大二次会议准备情况,时间估计可能是1958年4月底—作者注),在火车上,有我、恩来、定一(时任中央宣传部部长)、邓力群,我们四个人吹半工半读,吹教育如何普及,另外就吹公社,吹乌托邦,吹过渡到共产主义。说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时候就为共产主义准备条件,要使前一阶段为后一个阶段准备条件,我们搞革命就是这样的,开始搞前一步的时候,就想到下一步,为下一步创造条件。我们现在建设社会
主义,就要为共产主义创造一些顺利条件。还吹空想社会主义,还吹托儿所,集体化,生活集体化,还吹工厂办学校,学校办工厂,半工半读。要邓力群去编空想社会主义,要定一编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下了火车,在这个地方,大概有十几分钟,跟吴芝圃同志说,我们有这样一个想法,你们可以试验一下。他热情很高,采取的办法也很快(吴芝圃插话:那个时候,托儿所也有了,食堂也有了,大社也有了,还不叫公社),工农商学也有了,就是不叫公社。乡社合并是老早就有的。陆定一回去,马上就编了那本书。八大二次会议,我去讲了一个半工半读和生活集体化。后头要北京试验,要天津(泛指河北省,因为当时天津市属河北省,是河北的省会—作者注)试验。公社就是这样来的。事实上已经有了,他们叫大社。陆定一同志在八大
边讲了这个东西。 二次会议
陆定一同志在八大二次会议发言的日期,是5月19日,题目叫《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18日晚,他在推敲经大会秘书处已经铅印好的发言稿时,在结尾的部分,新加了这样一段话:
毛主席和少奇同志谈到几十年以后我国的情景时,曾经这样说,那时我国的乡村中将是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
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
持治安的民警等 和公共食堂,有
等。若干乡村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前人的
现,并将超过。我们的教育方针和业,也将朝这个目标发展
虽然陆定一同志这段话也包“吹”的那些内容,但主要是转
席在广州向他们四 位谈的内容。
政社合一是人民公社一个重要的特征。对此,
此,少奇 同志说:“乡社合并是老早就有的。”他究竟指的是些什么事?不清楚。就现在看到的材料,他的
的。在合作化
北有些地方曾出现村政府和合作社合署办公
两块牌子的现象。在浙江舟山群岛的蚂蚁岛,还正式出现
寸一个乡社合一的渔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初,民政部曾把这些做法作为“以社代
论”的错误倾向加以批评。当时主管民政工作的副总理陈毅同志于1955年4月14日在全
工作会议的讲话中,说民政部的批评是“文不对题”。中央同意陈毅同志意见,转发了陈毅同志讲话文。此外,195
达曾到福建莲塘乡搞乡村调查。1957年1月
就农村工作提出过许多章见,其中、涉及
权组织的意见有两条:一、“可以把乡(或村)和社合在一起,使合作社成为真正的基层;乡(或村)中的行政工作,
可以由一个合作社的副社长兼任,他不必脱离生产,也不拿专薪,或者只由政府
政府给些少补贴”;二、“可以考虑把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合并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农社的供销部和信用部。”中央批转了陈伯达的报告。虽在批语中指出:乡政权设在合作社一起和基层供销社、信用社并入农业社这两个问题,“因牵涉较广必须慎重考虑”,但并没有否定陈伯达的建议。另据胡乔木同志回忆:1958年2,3月间,毛主席和陈伯达谈过一次话,说乡社合一,将来就是共产主义的雏形,什么都管,工农商学兵。
来的大社,初期叫法多种多样。在河南省,有的叫集体农庄,有的叫农场,有的叫
会主义大家庭。别的省情况也差不多。例如辽宁省盖平县花园坨乡由7个社、18024户合并而成的一个大社称为“太阳升共产主义农场”。四川省成都市郊区第一批由24个农业社并起来的4个大社都称为“国营农场”。北京市顺义县400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而成的8个大分别叫“红旗”、“卫星”、“七一”、“火箭”、“东风”、“东社,分别
工”、“先锋”和“红星”合作农场。
6月14日,少奇同志同全国妇联党组谈话,提出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意见,要求在农村大办公共食堂,托儿所和敬老院。30日,同《北京日报》编辑谈话,提出三四十年即可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对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组织,现在就要开始试验。
6月间,一些地方出现了以“公社”命名的大社。浙
江省诸暨县城南乡6月中旬成立一个大社,叫
叫“红旗共产 主义公社”。成立过程大体是这样:6月13日,城南乡党委书记丁祖铭,参加全省三级干部会议,听到省委书记处书记林乎加在报告中讲到每个县可以搞个把共产主义雏形的乡、社。回来后,经乡党委讨论,同意试办公社,立即动员全乡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员写申请书,接着就制定规划,宣布公社正式成立。6月底,在辽宁省安东县的前阳地区出现了一个“前阳公社”。这个公社由原前阳、新安等5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而成,共有13000多户,72000多人。安东地委和安东县委在这里进行“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试点。
·公社这个名称,原出于欧洲中世纪,是当时西欧实行自治的城镇。大多数公社的特点是:其公民或市民宣誓互相保护或帮助。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成功后,雅各宾派中的一些派别,曾主张在法国恢复公社制度。伟大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和他的学生们,于1824年至1828年在美洲购置土地,进行未来理想社会的试验,就把他们理想社会的基层组织叫做公社。欧文的公社是由2000人到3000人组成的工、农、商、学相结合的生产和消费单位。在公社内部,纯粹个人日用品以外的一切东西都变为公有财产。产品按需分配,每个人可在公社仓库领取必需的物品。
克思、恩格斯的文献,也常把他们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组织称为公社。19世纪中叶,在欧洲其他一些派别的共产主义者也使用公社这个概念,因此,共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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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同顾 下卷
义也常称为公社主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1871年巴黎公社的革命者,把自己政权称为公社,并不是在共产主义的意义上,而只是在城市自治的传统意义上,使用公社这个概念的。因为巴黎公社革命者并不信仰共产主义,他们并没有接受马克思主义。十月革命后的苏俄,出现了三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组织:农业公社,农业劳动组合,共耕社。1919年12月3日到10日,俄共(布)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俄农业公社和农业劳动组合代表大会。4日列宁在代表大会讲话称:“农业公社是个很响亮的名称,是与共产主义这个概念有联系的。”(《列宁全集》第2版,第37卷第362页)
前已提到,陆定一同志在1958年4月底在去广州的火车上,接受编辑《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一书的任务后,回到北京即组织中央宣传部的同志全力突击,6月间初稿编成。收入初稿的第一条语录,就是恩格斯1845年2月8日《在爱北斐特的演说》中描绘共产主义社会概况的几段话。这条语录就有两个地方提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组织叫做公社。这部书的编出,对毛主席最后决定把新合并起来的大社叫做人民公社看来起了不小的促进作用。因此,在后来的北戴河会议上,毛主席向与会同志一再推荐这本书。
7月1日,《红旗》第3期出版。上面有陈伯达的短文:《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赞扬湖北省鄂城县旭光农业社“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
他借题发挥,透露了人民公社的名称。
后来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谈到人民公社的起源问题时,陈伯达也有一段回忆。他说:人民公社,我没有感性知识,主席要我们到天津(当时河北的省会)去,到天津后,跟安国、徐水、定县、正定几个县委的同志谈了一下。安国的同志说过这个问题:他们有5万亩洼地要搞成稻田。他们说,既然调了很多劳动力,大家协作,把洼地变成稻田,就不如搞一个大社。
6月底7月初,晋、冀、鲁、豫、陕五省和北京市在郑州召开农业协作会议。谭震林同志在结论中讲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变革问题,第一次把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卫星农业社称为“共产主义公社”。他说:“农业大丰收,在农村已开始了新的变革,在合作社组织上和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上、规模上开始了变革,它已经不能按照原来那些方法、那一套制度、那一套形式来发展了,需要有所改变了。”“象遂平县嵖岈山卫星社已经不是农业合作社,而是共产主义公社”。“华东有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的合作社需要过渡,由现在的状况过渡到更高级。办法是直接到国营农场,……有些地方搞公社,……大概是一万户左右。”会后,他把嵖岈山卫星农业社的干部找去郑州汇报,并向他们讲了一番办公社的道理。1961年3月19日,谭震林同志在广州中央工作会议上作自我批评,谈到上述在郑州的言行时说:当时“这些话,虽然讲是建议性的,实际上否定了高级社的一整套经营管理制度。万户大社的思想已经产生了”。
谭震林同志提到的嵖岈山卫星农业社,是1958年4月20日由嵖岈山附近2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而成的。共6566户,30113人。《红旗》杂志常任编辑李友九同志带着任务于当年7月17日到达这里时,已改名为卫星人民公社。据李友九8月8日给总编辑陈伯达的信称:“他们这里并大社,原来也只是为了并大一点,好搞建设。到郑州一汇报,谭震林同志和他们讲了一番'工、农、商、学、兵'办“公社”的道理,回来就叫成公社了。”“公社这个名词群众还不习惯,有写成“共社'的,有写成“工社”的。”李友九随信给陈伯达寄去《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第二次草稿)》一份,并说明这份简章是他和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史向生、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崔光华、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在这里“大汇合、大研究”之后写成的。陈伯达收到后,即将《简章》草稿的复制件和李友九的信转报毛主席。毛主席当即对《简章》作了修改,批示:“请各同志讨论,似可发各省、县参考。”1959年7月23日,毛主席在庐山会议讲话中说:“我在河南调查之后,叫河南同志跟红旗杂志合作,搞了一个卫星公社的章程,我得了那个东西,如获至宝。你说我小资产阶级狂热性,也有一点,不然我为什么如获至宝呢?”
7月16日出版的《红旗》第4期,刊载了陈伯达“七一”前夕在北京大学的讲演稿:《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文章讲到:“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织一个大公社,从而构
成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这里透露的内容,较之陆定一同志在八大二次会议上的发言、谭震林同志在6省市农业协作会议结论中透露的内容更具体更鲜明了。
最先得到关于人民公社信息的河南省,7月间,在并大社的基础上,迅速掀起了人民公社化热潮。据8月13日河南省委向中央的电话汇报,全省已建立公社1463个,占计划数的52.42%。新乡地委8月10日向中央和省委汇报,已办起354个人民公社,平均每社5345户,其中:7月18日成立的修武县人民公社是一县一社,共29193户。
8月4日、5日,毛主席视察徐水、安国。在徐水,称赞“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称赞农民上山炼铁,问粮食多了怎么办?可考虑让农民一天干半天活;另外半天搞文化,学科学,闹文化娱乐,办大学、中学。在安国提出:粮食多了,每人每年可吃六七百斤,土地实行轮作。这说明,此时毛主席的头脑里,已经在思考着粮食多了怎么办的问题。从安国回保定的汽车上,他问陪同视察的保定地委书记李悦农:是不是一乡一社,是不是搞万人公社?说在平原地区八千人搞一个公社不要紧,社里工农商学兵都有。要搞全民武装,给民兵发枪。还说,县也要并大一点,并到几十万人的大县。头少了好领导。还称赞河北省委提出的大地园田化的口号。毛主席走后,8月6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正人同志到达徐水,传达了中央关于在徐水搞共产主义试点的指示。几天之内,全县248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宣布转变
为人民公社。8月22日,徐水县制定了《关于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向共产主义迈进的规划(草案)》,规定1959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建设并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1963年进入共产主义社会。8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报道,宣称:“徐水的人民公社将会在不远的时期,把社员们带向人类历史上最高的仙境,这就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时光。”
8月6日下午4时20分,毛主席到达河南新乡县七里营公社。在公社办公室门口,看到公社牌子,点点头说:“人民公社名字好”。在视察公社棉田时,对陪同视察的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同志说:“吴书记,有希望啊!你们河南都像这样就好了。”“有这样一个社,就会有好多这样的社”。
9日,毛主席到达山东。当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裴孟飞同志在汇报中提到历城县北园乡准备办大农场时,毛主席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结合在一起,便于领导。”
毛主席视察三省的消息,特别是8月13日的报纸发表关于“还是办人民公社好”谈话的消息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办人民公社的热潮。
以上的回顾说明:在“大跃进”的声浪一阵高过一阵、“大跃进”的脚步步步进逼、“大跃进”的幻觉使人眼花缭乱的情况下,萌发人民公社的构想,确实事出有因,势有必至。后来说,人民公社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就某些方面(例如水利建设)的现象来说,也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