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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七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五)对几个问题的初步探索
农村人民公社已为我国广大农民创造性的实践作出了应有的结论。从历史的长河看,它由成立到废止不过是存在一瞬之间,然而它带来的灾难是深重的,留下的教训是深刻的。为着便于吸取这个历史教训,我认为,需要进一步弄清楚几个问题。
一是当时为什么把实现共产主义的时间估计得那么短?
《公社决议》提出:“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这句话在决议原稿中就有,大家都同意。“不是遥远将来”,到底是什么时间呢?前引提交北戴河会议讨论的一个文件写的是第三个五年计划,即1967年以前,毛主席改活了一点,改成第三、第四个五年计划,即1967年或1972年以前。在1959年春召开的第二次郑州会议上,在批判急于过渡的情绪时,毛主席又把时间往后移了一点,说三四年或五六年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以后,再经过几个发展阶段,“在十五年、二十年或者更多一些的时间以后,社会主义的公社将发展成为共产主义的公社”。虽然后移了一点,但没有根本改变。现在估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要上百年,其成熟阶段尚未可预料。这是经历了几十年的实践取得正反两方
面的历史经验之后作出的合乎实际的估计。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就是建立在这个科学估计之上的。当年,把实现共产主义的时间估计得短而又短,我以为这是理论认识上导致人民公社化错误的根本原因。
读者记得,在1957年6月19日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主席曾反复阐明:依靠全体人民几十年艰苦奋斗,才能使我们国家逐步强盛起来。这讲得多好啊!如果这个认识能坚持,那就不会有1958年的公社运动化了。为什么时间才一年稍多一点,就把实现共产主义的时间缩得这么短?思想认识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我想可能有两个原因;
一是“大跃进”迷雾的影响。我在上篇中讲过,农业浮夸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导致了一系列战略决策的失误,这是“大跃进”最大的教训。估计共产主义到来为期不远,就同农业浮夸有密切关系。因为根据浮夸的估计,我国农业今后将不是以百分之几,而是以百分之几十的速度,年复一年地增长。用不了几年,“把地球上的人通通集中到中国来(粮食)也够用”。农业浮夸,逼得工业也搞浮夸,搞高指标。这样,就把马克思本来是说的革命时期“一天等于二十年”的概念,也搬到生产力发展速度的估量方面来了。当时中央宣传部编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一书的前言的第一句话就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处于“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大跃进形势下,人们都不能不关心着我国将如何由社会主义逐
步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问题。”这就是“大跃进”的迷雾导致了共产主义很快到来的错误估计,从而也导致了人民公社化的空想。
二是国际共运“接力棒”和当时赫鲁晓夫举措的影响。希望共产主义早日到来的急性病,并不是从毛主席开始的,可以说是共产主义运动代代相传的一种“接力棒”。1920年,列宁提出了共产主义等于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的著名口号。当时他估计,苏维埃政权通过电气化道路,有可能在“为期不下10年”或“10—20年”的时间里,使俄国走向共产主义。这年10月2日,他在俄国共青团第三次代表大会讲话,就说:“现在15岁的这一代人,就能够看到共产主义社会,也要亲手建设这个社会。”他还把15岁的人,说成是“10—20年就会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的这一代人”(《列宁金集》第2版,第39卷第311页)。大家知道,十月革命初期,苏维埃俄国实行军事共产主义,虽然主要是当时的形势所迫,但也与列宁当时的急于搞共产主义的想法是分不开的。列宁后来承认,他犯了错误,确实曾试图通过无产阶级国家法令,使一个小农国家直接向共产主义过渡。斯大林在1936年宣布苏联社会主义建成之后,在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的1938年就提出:在5年内,“完成无阶级的社会主义的建设并从社会主义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1952年又宣布,“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任务已经完成”,现在已处在“从社会主义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时期。矢志为一种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谁都希望这种理想能早日实现,这种常情是
容易理解的。革命的领袖们也有这种希望和心情,这也是容易理解的。但无论如何这种远离实际的企望是错误的。
1958年前后,赫鲁晓夫关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调子,唱得也很高。1957年11月,在庆祝十月革命大会上,赫鲁晓夫提出,在今后15年内苏联赶上和超过美国。与此同时,在内部确定,从1959年算起,在12年内达到共产主义。在1959年1月的苏共二十一大上,赫鲁晓夫就公开宣布苏联进入了“全面开展共产主义建设时期”。当时中国把自己看做是社会主义阵营中的一员。赫鲁晓夫的这个调子,作为一种国际气候,自然会对中国产生重要的影响。反过来,中国希望早一点实现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声音也会影响苏联。
二是毛主席为什么看中了人民公社的模式?
毛主席所以看中这种模式,并不是简单的“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并不是一时之偶兴,而是有着复杂的思想认识根源。
第一,有照搬马克思的概念并扩大了这些概念运用范围的问题。最典型的要算破除所谓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了。如前所述,毛主席把资产阶级法权理解为资产阶级性质的东西,从而把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说成是带资本主义色彩的分配原则,并把它的范围扩及到政治、思想、家庭关系等许多方面(如说工资不发给家长而发给个人就破除了资产阶级法权)。这是不恰当的,是理论上的一种失误,因为对马克思所讲的资产阶级法权概念的含义并
不能这样来理解。至于张春桥所谓的走路的快慢、抽烟的姿式等都有资产阶级法权问题,那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了,不仅是扩大了范围,而且简直是荒谬和无知。对资产阶级法权的误解,是形成供给制和吃饭不要钱等人民公社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因。
资产阶级法权,今译资产阶级权利,是马克思1875年在批判德国已去世的工人运动一个派别的头面人物拉萨尔的观点、阐述按劳分配原则时提出的一个概念。拉萨尔认为,未来社会的劳动者将取得“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每人有获得同等劳动产品的权利”。马克思说:这里确有平等的权利,但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这个权利同任何其他权利一样,仍然是以不平等为前提的。因为按照提供劳动量多少去分配消费品所通行的原则,仍然是调节商品交换的同一原则。劳动者的体力和智力有强有弱,在同一时间所能提供的劳动量有多有少。他们的家庭情况各不相同:有的结了婚,有的没有结婚;有的子女多,有的子女少,如此等等。你统一只按一个标准:提供劳动量多少去分配劳动成果,情况各不相同的劳动者的实际生活水平就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不可避免的,因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页)根据上述论述,我们大体可以得出两点认识:(1)马克思讲的资产阶级权利,其实质并不是资产阶级性质的东西,而只是体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曾经支配过一切的等价交换原则的平等权利。(2)
马克思提出
出资产阶级权利的问题,目的和重点在于说明,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由于
费品分配只能和必须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还不可能做到事实上的完全平等。
为着证实我对资产阶级权利的上述理解,这里再引证一点列宁的论述。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夕写的《国家与革命》一书的第5章中,讲到国家消亡的观点时说,在共主义第一阶段中,“国家还没有完全消亡,因为还要保产主义
卫那个确认事实上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列宁全集》第2版,第31卷第91页)列宁
列宁说要“保卫”,我们却说要“破除”,显然是有着差别的。1917年初,列
世写作《马克思主义论国家》一文时,作了大量的笔记,中关于资产阶级权利,他这样写道:这“也是一种强制的形式:“谁不劳动,谁就没有饭吃””;“和(半资产阶级)权利一起,(半资产阶级)国家也还不能完全消失。注意这
利定所谓 一点!!”(《列宁全集》第2版,第31卷第164页)
“半资产阶级国
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半资产阶级权利”就是按劳分配所体
所体现的平等权利。按劳分配所体现的平等权利的实质不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权利,也正像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质不是产阶级性质的国家一样。
第二,有不适当地沿用革命战争时期经验的问题。供给制和无偿调拨就属于这种情形。在长
在长期的革命战争 中实行的供给制,对于克服当时的物质条件的
件的困难,调动 士兵和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战争的胜利,确实起了很大的772
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题
作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实很少因
因实行供给制而 由于有这个成功的经验,毛主席
懒汉的道理。这一点,不仅毛
午多同志当时也不大相信,因此,也程度不同地对供给制
阶级法权表示拥护。直接平调农民的财
过去我们虽没有过,但大规模地调动农村的劳动力,在战争中却是经常的。
海战役、渡江战 是有大批农民参加支前工作吗?这在战争环境中
也是理解和支持的。那时派农民执行战勤任务一般是不给钱的。毛主席在北戴河会
办大公社,统一调配劳动力,搞大兵团作战,就
这种经验。历史条件变化了,党的任务不同了,继续采用这种
去,显然就不适当了。历史唯物主义要求我们,应在历史的联系中把握历史
变化的规 律,推动历史的前进。对于以往的优
良历史传统和基本
且要坚持结合新的 实践加以继承、运用和发展。所谓优良
谓优良历史传统和基本历史经验,是指那些有
些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各个时期的具
律性的东西,而不是指那些特殊条件下的特殊具体做法。后者只适用于一定的时期一定的范围,是不
主义的错误。这一点不可不经常注意。
第三,可能还有毛主席在青少年时代曾经受过的某些政治思想的影响问题。青少年时
时代的毛泽东,为了拯
主义之前,博览群书,曾接受过多二十七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773 种政治学说的影响,包括欧美和日本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新青年》等杂志常有介绍)和康有为的《大同书》的影响。1919年春夏,他曾与蔡和森、张昆弟、陈书农等青年一道,计议在长沙岳麓山进行建设“新村”的实验。1919年12月他发表在《湖南教育月刊
月刊》第一卷第二号上的《学生之工作》一文,不仅介绍了建设“新村”的理想,还详细描绘了“新村”的蓝图:“此新村以新家庭新学校及旁的新社会连成一块为根本理想”。“新学校中学生之各个,为创造新家庭之各员”。“合若干之新家庭,即可创造一种新社会。”“新社会之种类不可尽举,举其著者:公共育儿院,公共蒙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共工作
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公共剧院,公共病院,公园,博物馆,自治
等之新学校,新社会,而为一
“工作之事项,全然在农村的”,有种园、种田、种林、畜牧、种桑、养鸡鱼。现在,“俄罗斯之青年,为传播其社会主义,多入农村与农民杂处。日本之青年,近来盛行所谓'新村运动'。美国及其属地斐律宾,亦有'工读主义'之流行”。“今不敢言"模范国'、模范都、模范地方',若“模范村',则诚陈义不高,简而易
矣。”(见《毛 泽东早期文稿》,1990年湖南出版社,第449—456页)如果说,上一篇所说的1958年体制上的权力下放,可以依稀找到毛主席早年曾探索过的“虚君共和”思想的某些印痕,那么,同样可以说,从人民公社的模式中,也可以隐约看到他早年曾考虑过的“新村”计议的某些轨迹。
前引少奇同志在火车上的谈话,谈到农村并大社时,77
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
吹到空想社会主义,并布置编空想社会主义的书。陆定一同志在八大二次会议发言,讲到毛主
主席、少奇同志认 为,从前乌托邦的空想,我们要实现。毛主席1958年8月21日上午,在北戴河谈人民公社时,也讲过: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些理想,我们要实行。毛主席还赞扬唐朝惠能和尚
一切皆空的观点,说是“突出了主观能动性,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个大跃进”。更早几个月,3月22日,毛
上的讲话中谈到家庭将来的命运时,还讲到了康有为的《大同书》。他说:家庭是原始公社后期产生的,将来要消灭,有始有终。康有为的《
的《大同书》曾看 到此点。可见,在酝酿思考人民公社的
浮现过西方空想社会主义者曾经宣扬过的
模式和中国史籍中描述过的“大同”思想的,他的思想已经有些偏离历史唯物论了。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认为,空想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空想,主要不在于他们设想的这种或那种理想的社会模式(事实上他们关于社
公有制、按需分配、教育与劳动生产相结合等,后来都为经典作家所采纳,成为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组成部分),而在于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找到无产阶级这个实现社会主义的真正革命的社会力量,没有也不可能找到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这条通向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到1958年为止,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几十年的艰苦斗争,打垮了阶级敌人,建立
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
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大跃二十七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775 进”的形势下,人们更浮想联翩,许多从前办不到的事被认为能办到了。在这种条件和形势下,毛主席认为空想社会主义的某些理想和他早年曾一度设想过的“新村”有可能通过人民公社的形式,在今日的中国农村加以实现,这也是符合逻辑的。
第四,还可能有中国文化遗产中某些特殊材料的影响。1958年8月24日上午,毛主席在北戴河政治局大会议上第二次谈吃饭不要钱的问题时,就是联系东汉末年张陵的五斗米道而谈起来的,说张陵的道,出斗米就有饭吃。11月3日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再谈吃饭不要钱时,又讲了五斗米道的传人、张陵的孙子张鲁的故事。他说:“三国时候,汉中有个张鲁,曹操把他灭了。他也搞过吃饭不要钱。凡是过路的人,在饭铺里吃饭、吃肉都不要钱,尽肚子吃。这不是吃饭不要
在整个 社会上都搞,而是在饭铺里
他统治三十年,人们都高兴那个制度。
1958年12月10日,毛主席批印了《三国志·魏志》中的《张鲁传》,发给即将召开的武昌会议的与会各同志。毛主席写了一篇很长的批语,说五斗米道与黄巾农民起义的太平道,是一条路线的运动。“我国从汉末到今一千多年,情况如天地悬隔。但是从某几点来看起来,例如,贫农、下中农的一穷二白,还有某些相似。”批语对五斗米道的某些纲领作了
通俗的解释,对“义舍”解释说:“大路上的公共宿舍”,“吃饭不要钱(目的似乎是为招来关中区域的流民)”;对“不置长吏,皆以祭酒为治”解释说:“近乎政社合一,劳武结合,但以小农经济为基
础”。12月7日写的另一条批语还指出:《张鲁传》中“所说的群众性医疗运动,有点象我们人民公社免费医疗的味道”。“道路上饭铺里吃饭不要钱,最有意思,开了我们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的先河。”在对我国历史上众多的农民革命战争作了评述之后,批语指出:“现在的人民公社运动,是有我国的历史来源的。”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长达五千年,拥有着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与匹敌的浩瀚的古代文化典籍。50年代中期,我听他说过,他在读二十四史,并信心十足,不信二十四史读不完。在古籍这个海洋里,他涉猎广泛,功底深厚,知识渊博,而记忆力又特别强。他从古籍里吸取了大量的材料,以丰富自己的思想,吸取治理国家和社会的一些有关的启示和借鉴。运用起来,常似信手拈来,得心应手,脱口成章。他的著作、演说所以能豁人耳目,沁人心脾,同他具有渊博的历史知识而又巧妙地运用这些知识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当他的思想一旦脱离实际、陷入某些空想的时候,中国史籍中类似五斗米道这种带有农民平均主义色彩的特殊材料,就起了不好的作用了。
三是为什么不切实试点?
“一切通过试验”,是我们党推行社会改革和新的工作的一项成功的基本经验,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在任何时候任何领域都是应该倡导并坚持实行的。1958年初的《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曾肯定了这一经验。毛主席在北戴河会议上谈建立人民公社问题时,也提过:“要试,一个县要有一两个试点,不要一哄而起”。但是,实际上却
没有切实进行试点,就一哄而起了。现在回顾起来,从指导思想来检查,我分析可能有两点原因:
第一,对公社化引起的社会震动估计不足。毛主席在北戴河会议的讲话,既谈到要试点,也谈到“搞公社这个东西,没有初级社那么多的危险。关键是初级社,由私有变公有。在合作社基础上搞公社没有那么多困难”。既然“没有那么多困难”,此话又是从毛主席口中说出来的,在当时的情况下就很容易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引起一种错觉,似乎就没有必要搞那么些试点了。实际上,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无论从利益关系、农民对生产生活的自主权、生产队或小队一级干部的责任方面来看,还是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的影响来看,其变动之深度和广度,都比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剧烈得多。
第二,不正确地接受了农业合作化中层层下达控制指标的教训。毛主席在北戴河会议的同一次讲话,既提到要试点,也提到“群众要搞就不能压。压就要犯错误。从前犯过这种错误。”这里所说的“从前犯过这种错误”,主要指的是邓子恢等同志1955年控制农业合作化进度时采取的方法。我在本书上卷第十五篇中讲到:邓子恢等同志主张农业生产合作社要稳步发展,总的意见是正确的,但是,那时采用层层下达控制指标的方法,办社要经过领导批准,实在办得不好的合作社也要经过领导批准才能解散。以致有些地方群众要求办社,领导就压。这种方法没有切实遵守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确实
不好。由于那次对邓子恢同志采用层层下达指标控制合作社盲目发展的方法进行大规模的群众性的批判,并且扣上了几顶大帽子,因而在广大干部中造成一种严重的“恐右症”。在“大跃进”基础上搞人民公社化运动,曲调之高昂(如人民公社是进入共产主义天堂的金桥等),声势之浩大,淹没了不同意见,也把大批持怀疑观望态度的人卷了进来。因此,只要一人振臂一呼,即有百人群起而诺。在这种形势下,想要试点,也不允许你试了。自然,再重提1955年压的“错误”,就更不会有人甘冒压制群众的风险而先去搞试点了。
总之,北戴河会议在布置建立人民公社时,提到了试点,这是事实。但是,在接下来的两次“但书”中,又冲淡以至抹掉了试点的要求,所以,基本上没有经过试点,就一哄而起了。
中国共产党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自己的世界观,与空想论格格不入。毛主席更以崇尚实际,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的崇高的务实精神和政治品格为全党所景仰,为世界所公认。在民主革命时期和建国之初的实践中,对于重大的决策,他是三思九虑,集纳群言,慎而又慎,是非常之强调实事求是的;他对于主观主义、空谈空想,更是痛切批判,深以为戒的。然而,严酷的历史事实却是:以毛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在1958年内,在5亿多农村人口中,没有经过切实的试点,就搞了一场虽震惊世界却严重损害自己元气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其教训是非常之深刻的。我在这里提
出三个“为什么”的问题,意欲何为呢?目的是希望能借以引起读者的思考,进一步探索形成这一不寻常失误的社会历史根源和思想根源,从而更有利于让代代相继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吸取应有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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