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就在马夫人将要归寝之际,曹震来了,他也是惦念着曹雪芹去看了曹以后的情形,急于想知道结果,而锦儿这天不回家,所以自己赶了来听消息。
在梦陶轩的书房里,等曹雪芹细谈了经过,曹震深为满意,“你很行!”他竖着拇指,夸赞曹雪芹,“我没有想到,你还真有点手段。”
曹雪芹不作声,而且面无得色,只向锦儿深深看了一眼。
“凡事想透彻了,话就比较好说。”锦儿看着她丈夫问,“你知道不知道,雪芹的话,为什么能让四叔听得进去?”
“这,”曹震问道,“莫非另有说法?”
“不错,另有说法。”锦儿紧接着说,“我们三个商量过了,这出戏,四叔只唱前半段,后半段是咱们两家的事。有了这么一个打算,雪芹说话,不必瞻前顾后,只跟四叔讲利害,话当然就说得圆了。”
“这话不错。”曹震问说,“不过,你们所说的后半出是什么?”
锦儿将跟曹雪芹说的话,复述了一遍:“四叔一个人把这副担子挑起来,以后的事,就得咱们接,照看姨娘跟棠官,官司上的一切花费,将来想法子把他弄回来,都是咱们两家的事。”不过,她又加了一句,“更是你的事。”
“也不必分彼此。”秋澄接口说道,“别的都好办,只有想法子把四叔弄回来,恐怕不容易。”
曹震默然,停了一会才说:“反正不怕破家,就有办法。”
“这话怎么说?”
“完赃减罪!”曹震问曹雪芹,“这四个字,你总听说过吧?”
“听说过。”
“这个‘完’字,就倾家荡产有余。”刹那间,曹震脸上已很明显地笼罩着一层抑郁愁惨之色。
秋澄暗暗吃惊,因为锦儿所说的话,原是她最先提出来的主张,不想曹震看得如此严重。她不能不疑惑自己,是不是在无意中闯了大祸。但她实在也很困惑,不知道错在何处。
锦儿就更不解了,“怎么叫‘完赃减罪’?又怎么会倾家荡产有余?”她提高了声音说,“锣不打不响,话不说不明,你倒是说清楚呀!”
“说不清楚。反正——”曹震突然停住,然后摇摇头,不愿再说下去。
锦儿性子急,已是一脸不悦,曹雪芹急忙插进去安抚锦儿:“你别急!等我跟震二哥好好儿琢磨一下,事情还不至于那么坏!”接着又说,“你们俩找杏香去聊聊。”
“好!”秋澄拉着锦儿说,“这律例上的事,咱们不懂,看他们哥俩商量了再说。”
等她们一走,曹震气急败坏地说:“四叔是老实人,不懂避重就轻的诀窍,如果老老实实都招供了,也承认了,就得赔出二三十万银子,才能保得住命。”
一听这话,曹雪芹也愣住了,“怎么?”他问,“还有死罪?”
“怎么不是?这赃罪,大清律跟大明律是一样的,就算‘不枉法赃’好了,得赃一百二十两以上,就是‘绞监候’,不是死罪是什么?”
原来律例规定,赃罪共分六款,最重的枉法贪赃,其次是贪赃而非枉法,就是所谓“不枉法赃”。此外四款是“窃盗赃”“监守自盗赃”“常人盗赃”“坐赃”。赃又分两种,一种叫作“入官者”,一种叫作“给主者”。如因事行贿,则贿款没收,属于“入官者”;倘或索贿而事主不愿,以强迫手段勒索财物,则事发之后,赃款发还原主,便是“给主者”。
曹与曹震经手承办、验收的工程,所受包商的贿款,皆属“入官赃”,还了赃款,贪赃的银数减少,罪名便可减轻。曹震谈到这些律例刑名上的奥妙,曹雪芹不甚了然,但语气之间听得出来,他的意思是,三家虽说休戚相关,荣辱与共,但毕竟还是量力而为,现在对曹做了承诺,就变成自己的事了。而曹震又认为,曹雪芹虽然这多年来常受接济,但与公家无关,因此,曹替他顶了罪,则一切善后事宜,他应该一肩担承,到他倾家荡产,犹不足以了事时,才轮到曹雪芹来相助。
“可是,话已经说出去了,该怎么办呢?”
“说了话,当然不能不算。”曹震将双手一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听天由命了。”
“船到桥门自会直。”曹雪芹说,“到时候真个不了,反正我陪你倾家荡产就是。”
这话略略有些负气的意味在内,曹震怕再说下去,会起误会,只好隐忍不言,而内心有苦难言的抑郁,自然也就更甚。
“震二哥,”曹雪芹问说,“你认为我们三个人商量好的办法,是不是正办?”
“当然是正办。不过,”曹震迟疑地说,“似乎话说早了一点儿。”
“咦!不是你催我去的吗?”
“不错,我是说后半段。”
原来他是说对曹所做的承诺太早了些,心里不免反感,“当时是四叔问起来,我才不能不说。如果,”他停了一下说,“四叔有后顾之忧,他怎么肯放心大胆地一肩承担。”
曹震语塞,摇摇头叹口气,然后挺一挺腰说:“好吧!是祸躲不过,到时候再说吧。”
“这才是。”曹雪芹又问,“这件事,你不会怪锦儿姊吧?”
“不会。我怪我自己,怪她干什么?不过,我得跟她算算账。”
“算账?”曹雪芹诧异地问。
“我跟四叔合办的事不少,还有些事,是他出名我经手。年深月久,哪件事有多少好处,我怕一时记不得了,她的记性好,我得问问她。”
原来是算这些账,曹雪芹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