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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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江苏金湖县的疫苗事件,当地给出的结论是“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监管失灵”。这个判断没错,但并不尽然。需要思考的是,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
先说“管理混乱”。从现在披露的信息看,黎城卫生院在疫苗管理上确实够混乱的。事实上,疫苗接种有严格的程序。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需“三查七对”,要对疫苗的信息严格核对,并需对接种儿童的信息进行核查。很显然,黎城卫生院没做到。
据当地政府的通报,县疾控中心2018年就经由两次督查发现,黎城卫生院存在单日接种量过大、疫苗管理混乱、实际使用批号与出入库账册批号不符等问题,并下发整改通报。但直到2018年12月15日,县疾控中心再次督查,上述问题仍未得到整改,而县疾控中心竟也无动于衷。
归根到底还是前述的体制不顺。疾控中心只有业务指导职能,并不能拿卫生院怎么样。
再说“工作失职”。此次疫苗事件是个典型的失职事件,这一点毋庸置疑。由此显现出的问题却并不“单纯”——在基层卫生院的接种人员几乎全是“边缘人”,待遇不高,也谈不上专业素养。
此次事发的第三个原因被判断为“监管失灵”。正常情况下,疫苗接种至少有两个外部监管力量。一是疾控中心的业务指导——它的监管失灵,前面已经说过。另一个监管力量是食药监部门,其负责过期药品的监管。但在实践中,基层食药监部门并不会对疫苗投入监管力量。久而久之,疫苗就成了基层食药监部门的监管盲区。
诸方面漏洞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