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干部
这能怪村干部吗?
他们也冤枉,也身不由己。村里修路,资金本来就是个问题,况且占的又不是私人的地。不过,村里还是承诺了,会在祖屋修缮的时候争取项目作为补偿。
税费改革后,作为基层治理主体的乡村两级组织开始转型,其中根本的变化是失去了财政自主性,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运转。并且,上级政府通过乡财县管和村财乡管等制度设计,剥夺了乡村两级组织的财政权。
自此以后,基层组织逐步“悬浮”于乡村社会,治理行为具有鲜明的“眼光向上”的特征。简言之,基层治理者失去了自主性,成了单纯的政策执行者。
雪上加霜的是,基层组织不仅丧失了财政等治理资源,还在响应上级“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进一步弱化了治理职能。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很难再说自己是“治理者”,而是“服务者”。
结果就是,不仅是上级,群众对基层干部的要求也越来越多。这还是在基层自由裁量权逐渐弱化的情况下出现的。
另外,干部其实已经不知道怎么跟群众打交道了。熟悉基层的人都知道,群众工作是一项实践艺术,得长期身体力行才行。但客观上,当前已经失去了让干部真正下沉和群众打成一片的条件。
一方面,没什么事需要干部和群众打成一片了。过去,税费征收、计划生育,哪一件事不得跟群众打交道。而今,即便有了“硬杠杠”的行政任务,也无须和所有群众打交道。一旦这种“可选择性”出现,基层工作就会向讲策略、讲特殊等角度去考量。
比如,有上访户,那就想尽办法处理其特殊情况;有“钉子户”,那就想尽办法找“突破口”摆平;哪怕是对待贫困户,那也是一项个别的、阶段性的工作,犯不着建立长期关联。
另一方面,上级的各种要求实际上也增加了基层干部接触群众的难度。这些年基层行政的“规范化”过程,催生了大量的办公室业务,很多乡镇干部坦言“下不去了”。甚至于,很多地方连村干部也卷入其中。
比如,很多地方搞一个便民服务中心,让村干部坐班,以为这才是“服务”。殊不知,很多中西部地区的村干部反映,坐班以后反而和群众生分了——连群众都说:坐在那里,还真把自己当干部了,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