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过网路监控抓捕“异议人士”
为加强对上网人员的控制,中国政府实行在网吧上网用IC卡认证用户身份的制度。据报道,江西省最早实行这一制度,该省网吧的电脑都连著一个IC卡阅读器;当用户要上网时,需要把其IC卡插入,IC卡的信息送到省国安部门的电脑认证后,由国安部门控制的互联网网管为这个用户开通一个IP通道,用户才可以访问互联网。从2001年9月1日以后,江西省公安部门规定,全省网吧不准接待无“江西省网吧实名上网卡”的人员上网。通过这一手段,中国政府不仅可以监控上网人员的言论,而且可以随时识别网上发言者的真实身份xxxix。到2003年上半年,中国全国基本上已经实行用身份证登记才能上网的制度,任何人只要在网吧一上网,网警就能够及时追踪监控上网者的所有信息,并对政府认定的任何所谓“违法行为”(大多数情况下其实只是批评政府的言论)进行重罚。
这种处罚其实在建立上网登记制度之前就开始了,早在2001年1月,新华社就宣布,任何人士利用计算机网路或其它方法参与“间谍活动”,如“盗窃、揭露、购买或者公开国家机密”,都有可能被判死刑或是监禁10年至无期徒刑。
因在网路上发表言论被抓的人有下列人士:
1998年3月3日,软件企业家林海因“煽动他人颠覆国家”罪被判入狱两年。他的“罪行”是提供了3万个中国的电子邮件地址给《大参考》等海外异议人士办的刊物,这些刊物向这批电邮地址发送了一些新闻和异议人士的文章。林海于1999年9月在非常保密的情况下获得假释,他避免谈及他个人的处境,使人联想到当局提前释放他的条件是要他保持沉默。林海自称是"首名中国互联网路囚犯"。
2000年6月3日,四川《天网》(www.6-4tianwang.com)的创办人黄琦被逮捕并被控以“阴谋颠覆政府罪”。当局指控黄琦的“犯罪事实”是:《天网》有一个论坛,而网站服务器设置于美国;该网站上发表了一封“六四事件”中被杀害学生母亲的联名公开信,呼唤再次复兴1989年的民主运动。黄琦的电脑以及在他办公室和家中的所有文件均被没收。
2000年8月,警察查问了蒋世华,他是中国西南部四川省的一名计算机教授。蒋世华被控“煽动他人颠覆政府罪”。他曾在位于南充市的网吧“硅谷网际网路咖啡”发表文章批评当局,并在一个互联网新闻组发表了支持民主的文章。
綦彦臣是网上刊物《参照》的编辑,2000年9月被控犯有“阴谋颠覆政府罪”与“在互联网上发布反政府消息”,判入狱四年。公安局指控他用笔名在香港《开放》月刊和美国的《大参考》写文章。他曾出版了《中国的崩溃》一书的摘录,书中提倡政治改革。警察没收了他的计算机、传真机和笔记。
2000年5月13日,中国政府命令《财经消息》网站关闭二个星期,并且命令网站负责人交罚金15,000人民币,因为该刊物曾发表一篇有关一名官员腐败的文章,于是被中国政府指为“散播损害政府形像的谣言”。
2000年8月3日,国家安全部官员将www.xinwenming.com切断并取缔,理由是该网站散播“反革命消息”并吸引了“大批中国异见社群”。警察对负责这个网站的5名异议人士发出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内追捕他们。创建于2000年4月29日的www.xinwenming.com,是第一个公开呼吁“国家和谐和民主”的中国国内网站xl。
2002年8月25日,中国的民间关心爱滋病团体“北京爱知行动项目”协调人万延海因在网上发送了一份河南省卫生厅上报河南省委的题为“关于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汇报”的报告,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拘捕,拘捕时间长达27天xli。
2002年以来,中国人对中共“十六大”充满幻想,并希望中共新一代领导人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但中国政府的回应是加紧对互联网的管制,并通过网路监控技术抓捕更多的“异议人士”。其实,中国政府眼中的“异议人士”,未必真有明确的政治主张和政治活动,其中许多人只不过是在网上发表了一些批评中国政府的言论。2002年11月7日(中共十六大召开前一天),中国政府抓捕了一位网名叫做“不锈钢老鼠”的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四年级学生刘荻,从而引发了一场网上签名声援刘荻的活动xlii。互联网网刊“民主与自由”的版主李毅斌,由于经常以“阳春”和“阳春白雪”的笔名发表各种探讨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文章,也于2002年11月中旬与刘荻同时被捕xliii,与他们同案的还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吴一然。
根据刘荻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朋友说,刘荻可能与一位来自东北、在网站上聊天认识的“工运人士”吃过饭,因此被警方抓走的。平时刘荻只是一个爱读书、爱思考、爱写作的年轻女孩而已,她喜欢把自己的思想写出来,与任何感兴趣的人分享,并未参与任何政治活动。北京警方拘留刘荻30天后,以“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式宣布将这名女大学生逮捕。在国际社会持续一年多的呼吁援救下,2003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二检察院正式通知刘荻、吴一然及李毅斌,根据刑事诉讼法142条第2款,因他们罪行轻微而不予起诉xliv。吴一然对此判决表示不服,认为他们根本没有罪。
但另外一些被捕者却没有刘荻幸运。2005年中国记者师涛被当局以泄漏国家机密判刑十年,而为中国警方提供师涛“犯罪纪录”的,就是雅虎公司。而据记者无疆界披露,雅虎与中国警方这类合作已经不是第一次,此前雅虎亦曾向中国官方提供有关四川省达州市前任财政局官员李智的上网纪录,导致李智于2003年12月遭当局以颠覆罪起诉,判刑8年xlv。
在中国,即便是未成年人在网上发表言论,也未能逃脱网警的抓捕。2003年7月,河南一位15岁的王姓少年在网上发布帖子,列举了50条“某组织”或“某些人”的行为不如妓女。该帖子确实反映了中国民众对中国共产党的腐败统治发自内心的痛恨,这里摘录他写的一段话:
“妓女凭信用赢得顾客,而不像有些人靠谎言维持权力;妓女的价目表是真的,而许多制定的法律是废纸;妓女不立牌坊为自己宣传,而不像有些人控制媒体是为自己抹粉;妓女多挣钱要靠取悦顾客,不像有些人掌大权靠欺压老百姓;妓女知道自己寿命有限,而有的组织觉得自己万岁万万岁;妓女允许别人反对她,而有的组织对反对者予以逮捕;妓女会自愿洗手从良,而有的组织却永远不会自己认错下台;妓女不敢代表他人利益,不像有些组织声称代表所有人的利益;妓女你不喜欢可以躲开,不像有些组织你不喜欢也躲不开;……”该文贴到网站上后立即被网警删除,该少年很快被网警逮捕xlvi。
这个名单正在延长。据中国人权(HumanRightsinChina)的统计,截至2003年10月份,因为在网上写文章或者传递信息而遭到拘留或关押的中国记者和异见人士至少有69人,他们大多数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泄漏国家机密”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名判刑。这些逮捕和重判的目的就是要阻吓其他在网上撰文的异见人士xlvii。此后因为在互联网上发表观点和看法而被关押或判刑的又有杜导斌、师涛、罗永忠、张林、郑贻春、许万平、李志等人xlviii。2006年,中国被关押的记者还有32人之多。xlix
在专制极权体制下,由于对政治的讨论完全被禁止,各种对政治的冷嘲就流行开来。2006年,中国网路上流行各种对当局用作政治宣传品的红色经典电影的“恶搞”。有人制作了一些网页页面上传这种经过编纂处理的“恶搞”作品,一时间很受欢迎。但此举很快引起了中国当局的警惕,最开始由中宣部下令禁止对红色经典“恶搞”,继而由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网络电视台”有关情况的通报》,声称要“严查非法网路电视台,并追究刑事责任”,该通报还强调,广电系统内各机构不得与“非法网络电视台”进行业务合作,不得邀请它们参加各项活动,包括研讨会、论坛、展览、庆典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刊物不得对非法网络电视台的业务活动进行报道以及为其提供信息发布平台。l
只要中国目前的政治制度还存在下去,每一个爱好自由的中国人都可能会成为这个制度吞噬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