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政府对媒体从业者的双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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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国家的媒体,其社会地位主要由其发行量、社会公信力与影响力等因素决定,而中国媒体的社会地位并不由这些因素决定,而是由政府给媒体规定的“行政级别”(即政治等级)决定。政府为什么要给媒体定“行政级别”?其原因当然是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媒体。
第二章讲述的控制手段主要是新闻控制的制度构架。但如果仅仅只有这些控制手段,中国政府对媒体的控制还是无法达到“铁桶”般状态。中国政府之所以能让媒体如此“听话”,还因为它对传媒从业人员实施政治经济双重控制手段:政治上,参照政府组织架构,将传媒纳入中国政府的“事业单位”系列,为传媒进行“行政定级”;同时将传媒从业人员纳入“准公务员”系列,按“干部标准”定级。经济上,由于干部级别与各种福利,如工资、医疗、住房、外出旅差费的报销等级,按“秘密”等级观看“内部文件”等“政治待遇”直接挂钩,因此极富诱惑力。中国政府多年以来的政治实践证明,这种与人的基本生存直接相关的双重控制特别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