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宽严之间见章程
让中国人感到羞辱的还不仅是对讨论民主自由等政治话题的禁制,而是政府那种“允许民众放纵堕落,不允许讨论民主”的意识形态战略。
笔者曾在自己电脑的防毒软件的“禁止登陆网站设置”中选择了若干项目,其中一项是“性”,但笔者很快就发现这一设置很不现实,因为有了这一设置,笔者无法登陆中国许多网站,甚至不少中共省级党报的网站都在此列。
2003年11月中国的互联网上猛炒一位网络色情女作家“木子美”的《遗情书》,因其在性行为方面有非常具体的描写,她的文章成为网络热点,并流布海外所有的中文网站,香港、台湾与日本都有不少介绍。笔者读了一下有关介绍与“木子美”文章的一些章节,不由得感叹:中国政府现在真是“宽容大度”,大开色情纵欲之门,一向尽职的网路警察们此时也完全忘记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禁止条文,正在有滋有味地阅读木子美小姐的“惊世之作”,与网客同享意淫之乐。
但另一串赫然在目的长长名单,即那些因在网上讨论民主政治而被抓的人士之众,却又让笔者更深地喟叹:中国政府何以严苛如斯?几个草民不过谈谈民主政治,竟有的被判刑,有的被关押,如上海律师郑恩宠身蒙国家诬陷还不算,更被上海所有的官方媒体泼了一身脏水。
但宽严之间见章程。从这一宽一严之间,可以看出中国政府自90年代以来的意识形态战略重点:在严格控制西方自由民主思想及本土民主意识的传播的同时,却放纵人们追求物质享受乃至色情纵欲。尽管在2002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这一煌煌法规文件当中,中国政府规定了下列内容属于违法(限于篇幅,本文不讨论这规定是否完全合乎现代民主政治标准)--为了让读者了解中国政府如何“执法”,笔者还是不厌其烦地将其列在下面: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
上述这几条中国当局执行得非常坚定果断,只要涉及批评政府或有关西藏、新疆、台独与法轮功的言论,“破案”速度之快,让人惊叹“金盾工程”之神效与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效率之高。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这一条在SARS期间已经用过了,并且成了一条“万金油”条款,随用随抹,凡政府不喜欢的言论,均可列入谣言之列,予以抓捕。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互联网出版内容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木子美的《遗情书》至少符合上述三条被禁标准:宣扬淫秽;危害社会公德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而且此文章的读者有不少就是十一、二岁的未成年人,但中国政府却对这种文章在互联网上广泛流传装聋作哑。
从这里又一次可以领略“中国特色”的政治:禁止在非成人的公共传播系统传播色情内容为世界文明国家的惯例,中国政府虽立法禁止但却网开一面,故意让此规定流于虚文;政治自由是世界文明国家的普遍社会原则,中国却坚持将政治自由与言论自由视为“犯罪”--从这类政府行为中可以得出如此推论:借助经济改革缓解了“文革”引起的严重政治危机之后,中国政府对自由、民主、人权等人类社会基本原则更加理直气壮地予以藐视。
中国公众在生存需要这第一层次的基本需要之外,还需要参与社会交流,既然政治、民主、自由、人权等一切在中国都成了禁谈题目,于是大家就只好涌往政府不禁之区域,纵欲享乐,满足感官需要。而这种丧失是非分辨能力的民众正好是中国政府意识形态战略刻意制造出来的--由此可见1989年“六四”事件之后中国政府统治方略之成功。
至于“木子美”行为的所谓“道德”,笔者已经不想多讨论。因为第一,“木子美”的成长期正逢中国政府奉行萨达姆·侯赛因(SadamHussein)式的治国方略之时。这一治国方略的意识形态战略是:只要你不反对党与政府(包括敬畏权力,尊重权力所有者即所有的现任官员),你干什么都可以。实施这一治国方略的结果是,中国社会经历了从有信仰到无信仰、从无信仰到耍赖、从耍赖到黑社会化这一过程,“有肉的卖肉,有灵魂的卖灵魂”成了从官场到民间普遍奉行的原则,“木子美”们只是社会的产物而已。第二,我始终记住法国文豪雨果(VictorHugo)在《悲惨世界》里说过的话:“当一个人内心充满黑暗的时候,犯罪的不是犯罪的人,而是制造黑暗的人”。第三,中国男人早在多少年前就享有文字意淫之权利而不受谴责,并被吹捧为“文学先锋”,不少人还藉此发了财。只是在男性意淫文字充斥文坛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之后,一些勇敢的女性才步男性后尘,用身体写作。既然男人可以因这类文字受到欢呼,谴责几个小女子也实在算不得公平之举。更何况对价值系统的颠覆并不始于“木子美”,中国政府早已经对“人权、民主、自由”等有确定内涵的普适概念进行了价值颠覆,木子美只是颠覆了“淫荡”这个小小的词汇又算得什么大罪?“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这句话实是千古不易之理。
中国古语谓:“宽严之间见章程”,意谓政府会用法规及制度作为手段,鼓励人民做政府想要人民做的事,惩罚那些从事政府意欲禁绝的活动的人。从中共政府严厉禁止讨论政治,却对色欲与赤裸裸的性描写网开一面的网路控制方法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对中国的未来毫无责任感的政府。
天安门事件已经过了12年,政治反动力量在中国依然当道--至少目前仍然是如此。中国依然扮演着这场现代版的阴阳角力。中国的国家体制兀自努力要找出新兴自由市场力量的平衡点。美国既是大恶棍,可是年轻而民族情绪强的学子又把它当成圣地麦加。中国力倡不干涉其他国家内政,可是它和邻国迭有战事的纪录又斑斑可考。而且,国内一旦有事,中国就责备外国,即使领导人心知肚明问题的根源在国内,也会抹黑美国和日本。美国成了它转移注意力的代罪羔羊。
前美国驻中国大使JamesLilleyi(2001年)
要按照中央精神报导我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事件,不得超出新华社的口径。但是各报要在标题上多下功夫,不要照抄新华社与人民日报的标题。如果标题都一字不改,容易误导国际社会认为我们统一舆论。
--1999年5月10日中宣部给各地宣传部的电话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