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中央宣传部对“希望工程”腐败案报道的干预
“希望工程”腐败内幕的披露,是2002年中国新闻界发生的一件一波三折、引人注目的大事。通过剖析中宣部在这一事件中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具体干预,可以对中宣部在中国新闻控制中扮演的角色有更直观的认识。
1、香港媒体对“希望工程”腐败的揭露与中宣部的第一次禁令
“希望工程”是“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以下简称“青基会”)的一个慈善公益项目,1989年开办,该基金会由中国共青团中央主管。这个项目的目的是通过各种渠道募集捐款,帮助中国的失学青少年读书。从该项目成立以来,因其帮助失学青少年而具有的道义感召力,以及政府方面的全力支持,一直得到中国社会各界的鼎力帮助。在慈善事业很不发达的中国,“希望工程”是个获得政府帮助从而成功的特例。据笔者亲身经历,在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中,政府甚至每年硬性将捐款数额摊派到各党政事业机关,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拿出工资的一部分捐助“希望工程”。在许多同时起步的慈善项目当中,只有这个被赋予很强道德色彩的项目能每年得到大量捐款。邓小平儿子邓朴方担任会长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虽然有时能通过政府下令摊派性捐款,但主要是依靠另一项特权,即发行福利彩票敛钱。
曾任团中央组织部长的徐永光从一开始就是“青基会”的法定代表人。1989年“青基会”刚刚成立时,团中央拨付了注册资金10万元,工作经费1万元。此后该基金会的各类款项,如“资金”、“基金”、“银行存款”、“外汇存款”、“银行利息”、“下拨款”、“待拨款”、“投资款”、“购房款”等名目繁多的款项,除另作说明外,均为“希望工程”募集的爱心捐款。徐永光贪污挪用的所有公款,均来自于社会的爱心捐款。
中国公众与社会舆论赋予这一项目极高的道德色彩,对该项基金的使用相当信任。一直到1994年1月香港《壹周刊》发表文章,称“希望工程”7,000万捐款“失踪”之前,“青基会”从未接受过任何财务审计。而针对那次《壹周刊》的报道,中宣部给中国所有媒体的指示是“不要相信海外媒体对‘希望工程’的抹黑”,并组织了一些相应的报道给予“希望工程”以极高的道德赞誉,作为“对海外媒体造谣的反击”。“希望工程”自己也曾出钱请一些学者为其唱赞歌,一些社会声誉较好的学者曾为之撰写“专著”。
2、《南方周末》流产的报道与中宣部第二次禁令
2002年3月,香港《明报》再次报道“希望工程”的腐败案,这次报道用了极为详实的资料,包括一些直接证据,指证“希望工程”存在惊人的腐败。
中国大陆著名媒体《南方周末》定于2002年3月21日用4个版的篇幅,刊登该报记者方进玉采写的调查报告:“违规投资玷污希望工程青基会负责人难辞其咎”,那篇文章所要揭露的,就是“希望工程”负责人徐永光的特大腐败案。但在3月20日晚上,《南方周末》报社忽然接到中宣部紧急通知:“各新闻单位对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一律不得报道”。《南方周末》的主管单位《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领导和《南方周末》主编不得不按照“党的新闻宣传纪律”办事,立即通知全国10余家印刷点停止印刷,撤换新版,报社因此蒙受30多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但还是有极少部分印刷好的报纸流入市场,这就是著名的《南方周末》当日有两种版本的原因。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方进玉作为记者,并非一开始就相信这些对“希望工程”腐败的指控。一是因为中国人在腐败蔓延的今天,太需要为自己找到一个不腐败的例证以安慰自己的心灵;二是“希望工程”一直被中国政府渲染成具有道德光环的世纪善举,中国人不希望这个政治道德泡沫破裂。方进玉本人回顾了自己出于“热爱希望工程”曾为其辩护一事:1994年1月,香港《壹周刊》报道“希望工程7,000万善款失踪”,徐永光认为该刊诬蔑了中国青基会,遂诉诸法律并拒绝庭外调解,坚持诉讼到底,结果,该案以《壹周刊》赔偿300多万元、徐永光大获全胜而告结束。1994年方进玉是新华社的主任记者,在《了望》周刊任专题部主任,当时曾撰写长篇报道,帮助徐永光“反击”香港《壹周刊》的“诬蔑”。
据熟悉徐永光的人讲,徐永光凡对有利于自己与“希望工程”的报道,从来就是主动配合,热情接待记者采访。2001年11月29日,四川宣汉的“希望工程”工作人员唐某挪用5,400元捐款,并伪造“学生感谢信”,此事被《南方周末》曝光,该报刊发了“千里追踪希望工程假信”的独家报道。文章发表后,徐永光迅即给《南方周末》发来感谢信,并盛情邀请该报派记者前往采访。该报驻京女记者访问徐永光后,其专访也在该报刊登。
但遇到揭露“希望工程”问题的采访,徐永光态度就完全相反。2002年2月28日,香港《明报》率先揭露徐永光涉嫌违规、违法的腐败行为。《南方周末》立即再派那位驻京女记者采访徐永光,未能成功。此后《南方周末》多次提出采访要求,均遭到徐永光的拒绝。2月28日“青基会”发表《严正声明》指出:“中国青基会在实施希望工程的过程中,既不能在捐款中列支行政管理经费,也没有得到政府的一分钱经费拨款”,但“希望工程创造了世界公益事业发展史上低成本高效率运行的奇迹”。
方进玉此时已经到《南方周末》报社工作,这时他看到了举报人原“青基会”财务部副主任柳杨与易晓(原工作人员,因被徐永光诬告而判刑13年)提供的材料,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使热爱“希望工程”的方进玉改变了看法,因此写了那篇流产的报道。方进玉声称:他所写的有关徐永光涉嫌腐败的报道,除极少数系口头证言、逻辑推理外,多数均有举报人提供的书面证据甚至原始证据。
3、中宣部的直接干预与新华社发表关于“希望工程”的通稿
与“青基会”利益休戚相关的团中央及其他政府主管部门在“希望工程”腐败问题上所持的暧昧态度,不是本书讨论重点,这里只提中宣部等新闻主管部门对此事的干预:
《南方周末》2002年3月21日的报道流产后,整个大陆全部“党的新闻工作者齐刷刷遵守中宣部紧急通知”,“对希望工程所谓问题一律不作报道”。然而就在批评、质疑徐永光与“希望工程”的声音遭到禁止的同时,“青基会”却在新浪网(sina)上发布了题为“希望工程遭受犯罪分子‘恐怖袭击’”的声明,第二天,新华社也向全国发出通稿称:徐永光“遭前工作人员诬陷敲诈”。从此在传媒上只能听到徐永光自我辩护、自我表扬的声音。
此后又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4月16日,“青基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居然敦请新华社从北京发出一则电讯称:第一,(徐永光)利用部分暂存资金进行投资增值活动以支付管理成本,没有违背国家的有关法规。第二,希望工程的个别投资项目确有亏损,(今后)须吸取教训。第三,为防范投资风险,(中国青基会)应按照《信托法》有关公益信托的规定,拟订资产托管办法。
如果了解新华社在中国传媒中的特殊地位,就不难猜想背后强大的政治背景:首先,新华社与《人民日报》从来并非纯粹的新闻单位,而是最大的“党的喉舌”,其作为“通稿”发布的消息在中国具有不许质疑的政治权威性;其次,其电传消息将为各媒体所采用。一旦发出,具有“统一舆论”之效。如果仅由徐永光出面,不可能有新华社通稿为其“背书”。为了拿着“希望工程”这块光辉灿烂的“牌子”让中国公众继续“献爱心”,捐善款,中宣部一次次运用权力对此案的报道进行强有力的干预。
然而,徐永光涉嫌贪污“希望工程”捐款一案借助互联网已经在中国的网民中开始传播。中国近年来官员的普遍贪污腐败已经是人所共知的秘密,“希望工程”腐败案曝光引起的严重后果正如方进玉所描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面临的‘残酷’问题是:如果调查之后证实徐永光确有腐败,那么希望工程就从‘源头’上被侵蚀、被玷污了。难题是,公开报道12年来千百万人献出爱心的最便捷、最著名、最辉煌的慈善之桥在‘桥墩’处存在严重腐败,后果会是什么?”“把徐永光连同‘希望工程’的光辉形象一同打碎了,……谁还会积极给贫困儿童、受灾农民献出爱心呢?”
方进玉顶着种种巨大压力,采写了揭露“希望工程”黑幕的报道。稿件写完后,《南方周末》的领导知道发表此稿关系重大,公开发表会让报社受到各种压力,于是要求曾在新华社工作过的方进玉找“关系”送给“内参”发表,认为这样做可以既提供真实情况,又不对社会公开。方进玉经过多方尝试,均未成功,因为没有任何人想淌这潭深不见底的“浑水”,给中央领导递交的匿名举报材料全都又被迅速地转回到被举报者徐永光手中。“一报两版”的事件发生后,方进玉也不得不放弃在国内发表该文的努力。
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中宣部却不容方进玉挑战政府权威,给希望工程“抹黑”,更何况第四代领导人胡锦涛原来出身于团中央,与团中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因素决定了方进玉此后的命运。
4、中宣部祭起“泄露国家机密罪”的法宝
下面是记者方进玉文章记载的一次他本人参加的中宣部的“通气会”情况--中共政府经常开这种情况通报会,有时亦叫做“吹风会”:
“2002年6月5日下午,中宣部召开通气会。台上是中宣部主管新闻的副部长和新闻局长,台下是各新闻单位的负责人,我也在台下听(我是南方报业集团驻北京负责人)。会上传达了一则最新消息,并重复了一则禁令:
“各单位不要报道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前一阶段,海外、国内的一些报纸,对希望工程所谓的违规投资问题进行了炒作,影响很坏。希望工程在海内外有很大影响,十几年来为希望工程捐过款的人,有千千万万,它的影响很大。现在,经有关部门调查、审计,证明希望工程没有问题。前一段的报道,主要是希望工程的原工作人员在煽风点火,都是诬告,都是不实之词。好在现在有了审计和调查结论,希望工程根本没有违规。今后,对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一律不报道。前段时间的报道,引起了轩然大波,其实,提供材料的人是刑事犯罪分子,媒体也不管,就这么往外捅?南方一家报纸,还写了好几版,幸亏没有发出去,被我们及时卡住了。如果发出去,那还了得。你拿了那么一点点材料,还是虚假的,就要往外捅,而且也不找中国青基会核实,那不行!”
“听到这些,我浑身热血沸腾,恨不能当场站起来反驳。
“记者得到的确切消息说,自《明报》2002年2月28日刊登‘徐永光挪用捐款、违规投资’的报道后,徐永光就‘拉著’团中央的领导往中宣部跑,目的就是恳请中宣部下达禁令,‘禁止各单位报道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但因为3月初北京召开‘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会议与全国政协会议),宣传报道的焦点集中在‘两会’上,中宣部有关领导没有答应徐永光的要求。
“3月15日,两会结束,徐永光加紧活动,3月20日,中宣部终于给广东省委宣传部下发了禁令。中宣部的禁令,只是电话通知,但广东省委宣传部按照工作程序,需要做出“电话记录”,这份书面记录,很快传达至广东各新闻单位,其全文如下:
“各新闻单位: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前不久,香港一家报纸报道了所谓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用希望工程款违规投资的问题,内地一家报纸也以《青基会遭遇信任危机》为题作了相应的报道。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希望工程的声誉。据了解,具体策划上述有关报道的原中国青基会职工柳杨(女)3月20日又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所谓"问题"作进一步炒作。请各新闻单位对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及柳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一律不得报道。
特此通知,请严格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新闻出版处
2000年3月20日
“据悉,这则禁令只是发给了广东,但因为《南方周末》撞在“枪口”上,损失惨重,而且损失的消息透过互联网散发出去,更把其他新闻单位“吓”住了。我知道,在《南方周末》之后,曾有几家新闻单位试图跟进报道,但因为《南方周末》的前车之覆,各新闻单位纷纷撤销了原定选题。《三联生活周刊》算一个例外,它对徐永光的报道,是在禁令下达之后发表的,我没有听到对它的批评,因为据说‘三联’的稿件是经过徐永光本人审阅的。不过,‘三联’采取的是春秋笔法(即很隐晦的明褒暗贬手法),对我帮助很大,这是后话,暂且搁下。
“中宣部禁令带来的结果,就是徐永光可以利用传媒,大肆撒谎、文过饰非、愚弄公众,但禁令却不许党内正直的、反腐败的新闻工作者提出任何质疑。
“我要向党中央报告、全国人民报告:通气会前,我已知道审计署刚刚进驻青基会。散会后,我立即打电话到审计署核对,他们惊讶反问:‘你从哪里听说审计已经结束?你怎么知道中宣部通知会上是这样说的?你的消息准确吗?难道你参加会议、亲耳听见了?’我说明自己参加了通气会,他们说:‘什么审计结束?纯粹胡说,我们刚刚进驻!’”
在此之后,检举者之一易晓被抓进牢房,另一位柳杨不知通过什么办法逃到了美国,以求安全。《南方周末》的文章虽然未被发表出来,而更大的厄运却在等着记者(以下是记者自述):
“2002年12月17日下午,中宣部再次召开通气会,有关领导在会上批评了《南方周末》,他说:‘还是南方的那家报业集团,这次是一家大报,11月21日,它刊登了长篇反恐报道,说我们国家建立了反恐领导小组,组成了反恐警察部队,配备了反恐警用直升机……,这是严重违反宣传纪律的,是严重泄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说过多少次了,有关反恐的问题,是国家的高级机密,美国911事件后,我们一再说,专门说,他们就是不听!我都不知道这家报纸的总编辑是怎么当的!’
……
“反复对照之后,我发现:《南方周末》‘反恐’报道被中宣部批评为‘严重泄密’的部分,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开发表的《‘东突’恐怖势力难逃罪责》及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时空连线》9月11日采访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何挺、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柳耀华的核心内容,是一致的,并无超范围“泄密”问题。
……
“唯一的区别是:何挺局长说反恐专业队伍“装备精良”,本报采用了专家的回答,有的部队配备了“警用直升机”。还要说明,鉴于此稿较为敏感,稿件的关键段落已事先念给被采访人听过。稿件刊发后,被采访人(起草政府相关文件的专家)也没有提出异议,《南方周末》怎么就成了‘严重泄密’呢?”
熟悉中共政府90年代以来如何对付“政治异议”人士与知识界的批评声音的人,都会知道下列事实,自80代初中国将取消“反革命罪”作为一项“仁政”推出后,中国的刑事罪多了三条:泄露国家机密罪、危害国家安全罪、阴谋颠覆政府罪。指控政治异议人士多采取后面两条罪名,而对付知识分子与新闻记者主要用“泄露国家机密罪”指控。中宣部用这条罪名指控方进玉采写的报道,再缺乏政治敏感的人也知道,面临中宣部如此指控意味着大祸临头。方进玉作为一位有年资的新闻记者,当然知道搬出这条罪名对他个人前途预示着什么。下面是方进玉自述:
“(2002年)12月17日,我仍在现场听传达。从领导说话的口气上听,他在批评《南方周末》时,明显比传达、批评其他单位更愤慨,而且极为罕见地“点”到我们的“总编辑”,对他的“任职能力”表示怀疑。面对这种情况,我,曾经报道徐永光涉嫌腐败的记者应该怎么办?
“‘冒死’公开这些文字,就是要‘一人做事一人当’。
“这一次,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可以真的凭借‘严重泄密’,下令对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了。”
其实方进玉公布了这些消息,只不过暂时延缓了厄运到来的步伐而已。只要他还呆在中国的领土之内,中国政府总能想到别的罪名对他进行惩治。
为了自保,也为了使两位检举者的遭遇不至于变得更悲惨,方进玉被迫将写好的稿子在网上散发,并表示放弃版权,所有媒体都可以转载。奇怪的是,这一本来应该在国内引起广泛注意的事件却只在国内很少几个网站的BBS上见到转载,沉默几乎成了吞没一切良知的无底大洞。
揭露“希望工程”腐败案的主要证人易晓至今仍在服刑,而另一位证人柳杨经历了多年颠沛流离、饱受惊吓的生活后,于2006年4月6日在贫病交加的折磨中黯然离世。这位腐败检举者所遭受的痛苦,竟使方进玉悲伤地承认死对于柳杨而言“是种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