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李泌傳言辭學士加大 崔圓相肅宗在李泌前 學士爲大學士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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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泌傳:「加集賢殿、崇文館大學士。泌建言:『學士加大,始中宗時,及張説爲之,固辭,乃以學士知院事。』至崔圓復爲大學士,亦引泌爲辭而止。」愚按:崔圓相肅宗在泌前。會要:「貞元四年五月,泌奏張説懇辭『大』字,衆稱達禮。至德二年,崔圓爲相,加集賢大學士,因循成例。望削去『大』字。」此乃泌引圓爲辭,傳誤矣。
【方樸山云】此事洪容齋已言之。
【元圻案】唐會要六十四:「開元十三年,改集仙殿麗正書院爲集賢院,以張説爲大學士,辭曰:『學士本無「大」稱,中宗欲以崇寵大臣,景龍中修文館有「大學士」之名,如臣豈敢以「大」爲稱。』上從之。」又:「貞元四年,李泌奏:『伏蒙以臣爲集賢殿大學士,竊尋故事,中書令張説中朝元老,碩德鴻儒,懇辭「大」字,衆稱達禮。其後至德二載,崔圓爲相,加集賢殿大學士,其後因循,遂成恒例。望削去「大」字,崇文館大學士亦准此。』敕依。」〇宋吴縝新唐書糾繆三:「案李泌傳云云,明皇帝及肅宗本紀:天寶十五載丙申六月,劍南節度使崔圓爲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至乾元元年戊戌五月罷。而崔圓本傳亦與紀同。其傳末云『大曆中卒』,案大曆止於十四年己未,而李泌以貞元三年丁卯方爲宰相,設若崔圓以大曆十四年卒,至李泌爲相之年,崔圓之卒亦已九年矣,何云至崔圓復爲大學士,亦引泌爲讓而止乎?且又此乃李泌議學士不可加『大』而固辭朝命之詞,既而殊不言朝廷之聽否,乃遽述崔圓爲相之事。疑此句顛倒錯亂,其間脱字必多,全不可考。」〇容齋三筆亦云:「崔圓乃肅宗朝宰相,泌之相也,相去三十年。」〇唐書宰相表:「崔圓以肅宗至德元載六月相,較之本紀則遲一年,會要則早一年。李泌以德宗貞元三年六月相,與本紀合,較之會要則早一年,未知孰是。」〇猗覺寮雜記亦云「崔圓爲大學士,引李泌爲讓而止」,蓋承唐書之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