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告身綾軸錢罷復 劉岳上言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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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唐天成元年,吏部侍郎劉岳奏罷告身綾軸錢。本朝復納綾紙錢,淳熙元年始免。
【元圻案】通鑑後唐紀明宗天成元年:「舊制,吏部給告身,先責其人輸朱膠綾軸錢。喪亂以來,貧者但受敕牒,多不取告身。十一月甲戌,吏部侍郎劉岳上言:『告身有褒貶訓戒之辭,豈可使其人初不之覩!』敕文班丞、郎、給、諫,武班大將軍以上,宜賜告身。其後執政議以爲朱膠綾軸,厥費無多,朝廷受以官禄,何惜小費!乃奏:『凡除官者更不輸錢,皆賜告身。』」據此,劉岳但請給告身,而執政議罷納錢耳。五代史劉岳傳:「岳建言,以爲『制辭或任其材能,或褒其功行,或申以訓誡,而受官者既不給告身,皆不知受命之所以然,非王言所以告詔也。請一切賜之』。由是百官皆賜告身,自岳始也。」亦不載奏罷綾軸錢。厚齋之説,當别有所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