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杜凤治的宦囊
魏光奇指出,清代州县财政实际上实行州县官个人“大包干”制度,收支是公私不分的,各种钱粮解送、公务支出、上司馈赠后的剩余,才是州县官的净收入。 [227] 杜凤治的日记为“州县官的宦囊”提供了一个资料虽不系统完整但极为丰富生动的案例。
前面几目也写了杜凤治的收支,本目集中讨论杜凤治不同任上的宦囊收入。
杜凤治本是一介寒儒,赴粤前可说一钱不名,还背上了巨额债务。他抵达广东后,在省城等候赴任的一个月内就花费了1300两银,杜凤治慨叹:“生平何尝如此用钱!作官真可危也!” [228] 他赴任前后所借之债共8000余两,所借京债是到粤差不多两年后在四会任上才全部还清的。 [229]
广宁本是优缺,但杜凤治一上任就碰上对黄亚水二、谢单支手两团伙的剿捕,花费了不少饷银;尤其因广宁绅士上控浮收、闹考,杜凤治无法在钱粮旺收季节多下乡,还增加了上省城谒见上司、应酬委员等支出;与绅士关系恶劣,获得其他杂项收入的机会又必然减少,结果,他首任广宁“统共亏万零九十余金,除认解款另列二千百余金,实亏捐摊、部杂款七千二百余金”。 [230]
署任四会几个月后,日记记:“会邑窘瘠异常,为肇郡首屈一指,著名苦缺,真乃作一日赔一日,一年统计进项不及三千,而公私用项实计七竿。” [231] 四会卸任前,杜凤治计算收支,认为此任“赔垫无疑矣”。 [232] 不过,杜凤治运气稍好,刚好碰上书吏期满另充,可以抵消“地丁新旧正款两千多两”,余下的“部款如税羡有限,尚可弥缝,耗米赢余等款约计千数百金无着落”。也就是说,四会亏空为数不多,账面上只有一千几百两。但广宁的亏欠自然不可能用四会任上的收入来清理。 [233]
四会卸任后,日记记:“予作令三年,只增身累,未名一钱,仅得三年妻子儿女食用快活而已,家中待臣举火者虽无晏子之多,然亦有数家,只苦予一人而已。” [234] 他说此时尚无积蓄却有亏累当可信。
同治八年、九年杜凤治被委赴潮阳催征,委员薪水、夫价每月共“银七十五两二钱”。 [235] 即使催征时尚有其他收入,扣除本人所用,仍不够家庭在省城的开支,估计基本靠借新债应付。
杜凤治再任广宁前,筹措赴任费也不容易,省城的广裕银号原先应允借一千两,但后来反悔,杜通过新收的门上何贵同另一家银号商量,才张罗到一千两,答应到任后两个月即归还。 [236] 其时杜凤治已两手空空,但有把握到任后两个月就还清这笔千两的债务,可见他对补缺后可以得到较大宗收入是有信心的。果然,到任不足两个月,就得以应付各种开支,并归还大部分借债,还寄给家乡亲属310元。 [237] 其时尚未大举开征,杜凤治显然是靠到任礼等额外收入应付的。两个多月后,征收进入旺期,杜凤治除解送大宗钱粮上省外,把余下的私债清理完毕,又致送一批应酬银两,还给岳母陶老太太带了120元。 [238]
杜凤治再任广宁期间,大概从这个优缺中获得了“正常”收入,调署南海之前,日记记:“任广宁,移四会,正款毫无亏短,只广宁尚欠税羡千余金,而有养廉可抵;此外捐摊、杂款约及万金,清饷兑交三千金可了。” [239] 也就是说五年宦粤共亏3000金。但他此时手头未必空空如也,甚至会稍有节余。
接署(不久实补)广东甚至全国著名大缺、优缺南海县后,杜凤治手头银钱进出如流水,日记不断说自己亏累。接任后数月,日记记:“予作南海五十日已用去万八千金,零用需十二万金,正款需解十万,此缺尽收粮极旺可得十六万金,尚短三四万金,捐摊款尚不计在内,奈之何哉!” [240] 同治十一年十一月,杜凤治称自己不善征求,“实亏万八千金”,“倘征收短四五万,均是向西号贷款,如何了结?子子孙孙不得了矣!” [241] 日记中类似的话引不胜引。杜凤治的日记是写给自己看的,没有必要对自己说假话,可见他怕亏的焦虑。但他所说的亏未必是实情,因为收支都是动态的,未离任、会算前杜凤治也难以预知该任最终的盈亏。
日记一些记载则反映了南海任上收入的另一面。同治十三年四月,杜凤治将卸任南海赴罗定,日记记,交代仍亏短2万两(尚未会算),但在任南海知县的第二年就寄5000两回家乡买祭田百亩,清还了家族的各种债务,在绍兴投资钱铺等,两次寄回家乡17000两,“统计应酬、帮项、借贷,朋友累我者,此三年中二万元有多无少也,本家亦万元有余矣”,广宁、四会交代未清之款也在南海初任时清理完。 [242] 应酬、帮项等2万元,与本家1万元,以及寄回家乡之17000两,可能其中互有包含,不可就此相加,但这些作为宦囊收入,无论如何都相当可观。他又说过:“所得者昏天黑地用了三年,妻子媳女享了三年福,每人均有衣饰私储,亲戚宗族俱有沾光,凡此算叨南海光耳。” [243]
首次署理罗定应该所得无多,因罗定钱粮有限,属于瘠缺,最多只是平缺,但日记也没说首次署理罗定有亏累。
再任南海之日记记录收支不如首任时详细,其中仍不乏对亏累的担忧,再任南海日记也没写到卸任,但在光绪三年,杜凤治仅为孙子在家乡结婚、购置房屋就两次汇寄8000元回乡。 [244] 此后再任罗定,“河头船十五六号,护送扒船两号,此外尚有家人自带家眷船四五号,共船在二十号以外,晚间停泊竟成一村。初任罗定亦如此,南海余波岂不阔乎”。 [245] 上面两个细节,可反映出他再任南海也是有盈无亏的。
再任南海卸任后,杜凤治的仕途逐渐不顺利,署理佛冈同知小有赔累,再任罗定期间,办学政按临考差费去二千两,方濬师又“借”去2000两,可能收入也不多,日记说“罗牧大赔”。杜凤治任佛冈、再任罗定没带家属,家属在省城的公馆日用浩繁,加上其他支出,用去2万余两,儿子杜子榕在家乡又亏折了五六千元。 [246]
光绪三年再任罗定卸后,杜凤治希望能署理广粮通判、香山知县等缺弥补此前亏累,但希望落空,日记说“赔垫费用已耗去二三万金”。 [247] 日记不同地方所记亏去之金额不一定是实数,同样应有互相包含之处,不可相加。杜凤治对是否回任南海既有希冀也有忧虑,“两年来将太太积蓄用去二方”,曾想再回任南海弥补,又想到当官如同赌博,赌输了想再赌捞回,但未必不会输得更多,前思后想,杜凤治终于决定为保住既有宦囊不再冒险,引疾求退。 [248]
光绪八年春,其时杜凤治已68岁,回乡已一年几个月,他写了一份“分房另爨条款”,把财产分配给子孙。从条款可知,杜凤治宦粤后先后置买、赎回稻田240余亩;钱庄存本30000元;典居大屋一间,典费加修理费共6300千文;当铺本钱约9000元;油车(榨油作坊)本钱2100元;店屋基地四五亩;三间街屋,每年共可收租钱79千文多,应都是小房屋;此外还有从广东寄回、带回之银锡瓷木器皿、衣物、皮绵夹单纱、玉器等件。另外夫人陶氏尚有数千两、儿媳陈氏有千两私房。 [249]
“分房另爨条款”基本包括了杜凤治十几年宦囊的结余(还有大批藏书未列入,清代书价相当贵,这些藏书也是一宗财产,但如出售则价值大打折扣),即使他手头尚有若干机动使用的银两,估计也不会多,因为杜凤治始终维持自己在家庭、宗族中的权威,没有必要留私房钱,如未列入“分房另爨条款”的钱财太多,反会导致日后子孙的争端,有违他制定这个条款的本意。
我们就以“分房另爨条款”为基础估算杜凤治宦粤十几年的“纯收入”。把240余亩稻田姑且折价为6000两;按“九千元数核钱有一万串零”的比价, [250] 条款中的钱文可折约4000两;钱铺的30000元折合21600两,当铺、油车本钱合共可折约8000两;再加上夫人、儿媳的私房数千两,还有衣物、玉器、首饰、书籍等。以上各项相加,可以认为,杜凤治宦粤十几年,除了自己和家庭过着宽裕生活、还清债务、为子侄捐了好几个官、接济帮助了很多亲戚朋友之外,从广东带回家乡的财产至少值白银45000两。前文提到,杜凤治宦粤最后两三年用了两三万两,儿子杜子榕在家乡亏折了数千元,如果杜凤治及早辞官归里,杜子榕投资不失误,杜凤治带回家乡的财产总额可达70000两以上。
45000两是个怎样的概念,为让今人有更直观的了解,不妨以2020年7月初的银价、金价和粮价来折算一下。2020年7月初,广州银价约3.6元1克,金价(金条)约400元1克,中下白米约3元一斤。按1司码两37.3克算,45000两为1678500克。如按银价,45000两约值人民币604万元。同治年间广州金银价为十九换, [251] 45000两银可换黄金约88342克,按金价约值人民币3534万元。如按米价,同治年间广州府正常年景中下米每石价格约为一二两(省城会贵些),广东米粮很多从外地外洋输入,故本省、外省甚至外国的丰歉都会影响米价,姑且以每石中下米1.5两计算,其时1石约等于今日120斤,45000两银如按现在米价约值人民币1080万元。如果按美元折算,2020年7月初每盎司(31.1克)黄金1805美元上下,以黄金再折合美元计算,杜凤治的45000两银就相当于约513万美元。 [252]
杜凤治很为自己没有亏累、还可携资回乡深感庆幸:“唯宦粤十五年,屡膺繁剧,浮湛巨浸,任听升沉。粤中同僚凡任大邑者类皆空缺负累,予则刻意俭勤,不敢沾染宦途恶习,俸廉所入,稍积羡余。虽云囊资微薄,而无累归家,上宪同僚叹为绝无仅有。” [253] 他还说过:“目下儿孙子侄均得温饱,门庭显赫,锦天绣地,俱由广东得来,虽云天恩祖德亦不可忘,粤人之厚我为不浅也。” [254]
杜凤治所说“凡任大邑者类皆空缺负累”,“无累归家,上宪同僚叹为绝无仅有”并非虚言。笔者的高祖邱才颖(1791~1864)就是一个例子,他是福建举人,大挑知县,分发来粤后历任大埔、饶平、西宁、高明、新会、东莞、香山知县及佛山同知。 [255] 东莞的方志说他“以贪酷闻”,香山的方志则说他是深受绅民爱戴的好官。 [256] 有人撰文对两种县志截然相反的评价做过讨论,指出两种评价都各有其理由。 [257] 笔者长辈说先高祖没有留下多少财产,因此他不能归葬福建故乡,子孙都留在广东,既不能回福建应试,又无力在广东捐考棚入籍考试。多年后,先祖父成年后家境好转,才得以将先高祖遗骨归葬福建,并回原籍考中秀才。杜凤治的日记也为先高祖的子孙“清苦不堪”提供了零星的佐证。 [258]
其时北京、广东、绍兴都有人认为杜凤治当了五年多南海知县,宦囊至少有二三十万两银。 [259] 光绪九年,给事中邓承修参奏广东官员中“赃私最著者”,“请旨责令罚捐巨款”,列举了瑞麟以下多名官员,其中有杜凤治之名(其时杜凤治可能已去世),清廷乃谕令彭玉麟确查复奏。彭调查的结果是邓所参各官“或业经病故,或早经离任,既无丁书可讯,亦无专案可推,均难指其赃私确据”。 [260] 连刚直的彭玉麟都查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只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