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士绅与赋税征收
在史学研究者以外的人群心目中,可能会以为清朝官吏主要逼迫农民(庶民)纳粮,但实际上清朝是向田土的业主征粮,而不管业主的身份。虽然很难找到有关清代庶民、士绅分别占有土地比例的史料,但就常理而言,士绅一般会比庶民拥有更多土地,尤其是在广东(捐纳门槛低,有钱的庶民不难捐个虚衔)。清朝对士绅并无钱粮豁免的优待,因此,州县官征粮的对象也包括士绅。在杜凤治笔下,州县官催征对象甚至主要为士绅,而且士绅还经常被责成汇征一族、一村的钱粮。
按清朝法律,揽纳他人税粮属于违法行为,但又规定“其小户畸(残田)零(零丁不足以成一户)米麦,因便凑数(于本里)纳粮人户附纳者,勿论”。 [132] 清末,广东官府仍认为不可委托士绅征收,因士绅“平时武断乡曲,其行为与书差即无分别,若付以征收之权,势必恣意鱼肉,而挪移侵匿之弊且无所不至”。 [133] 然而,士绅早就参与了征收,从前文提到过的林谦留下的札记、书信,可知香山里长(士绅充任)早有轮流承担“督催”本图本甲钱粮之责,而粮胥、书总、图差在征收过程中还对里长敲诈勒索。 [134] 片山刚研究清代珠江三角洲图甲制的论文,分析了宗族组织在钱粮征收中的作用,并指出:“换言之,珠江三角洲的图甲制,是以这种同族组织对族人的控制为基础施行的。” [135] 片山刚并未特别关注士绅,但晚清广东士绅众多,尤其是南海这样的州县,能控制宗族的基本上是族绅而不是庶民族老。
士绅与庶民花户一样,对钱粮征收既有延抗的动机,也不乏延抗的事例。晚清一些地方的抗粮事件,甚至由士绅带头。在杜凤治笔下,各地士绅乐输的罕见,延抗的则不少。如“广宁读书有功名人,往往藉以抗粮”,廪生樊树仪十余年从未交过粮。 [136] 杜凤治为征粮采取的缉拿、羁押、威胁甚至烧屋等手段,也往往以欠钱粮的士绅作为对象。江屯绅士江献图欠粮300余两,年底尚未完纳。杜凤治大怒,派“家人”李福带30名壮勇前往,杜交代说,如不将粮全迄,就把江献图带回,“如无钱并无人,过年不必归县,即在江献图家度岁可也”。 [137]
杜凤治拿押欠户有所选择,如果拿押贫穷欠户,押不胜押,且威慑效果不大;如果拿押有地位、有影响的士绅则有可能惹来麻烦,所以,强制手段的对象主要是下层士绅。广宁生员樊树仪、樊树仁欠粮躲避,杜凤治悬赏捉拿:“无论绅民、差勇,有能拿得一名交案者,立时赏洋银二十大元,将二名全行拿交者,赏洋银四十大元,人到即付不误。” [138] 悬赏数额不低的花红,是为了威胁其他欠户,尤其是欠粮的士绅。再任广宁时,杜凤治的侄儿杜子楢(师侄)与绅士冯寿山商量后对杜凤治说:“附城各村各姓钱粮最为紧要,亦最疲玩,年内不严催,出年无有矣。必须将不上不下之欠户严办一二,方共知畏,可望起色。” [139] 于是杜凤治“令师侄带家人、书差亲往督催,拿到欠户叶思华、叶亦香二名,一经拿到,粮即清讫,可见家中有钱,有心抗匿,情殊可恶,虽经完纳,仍然提讯交押,治以有钱不完粮之罪”。 [140] 在南海时,杜凤治也谕令粮差:“完户疲玩,准锁拿押追。” [141] 押追的对象包括士绅。上文提及催征时的革功名、封祠堂、锁木主的做法主要也是对付绅士的。
杜凤治在自己任官的所有州县,都会谕令、逼迫士绅协助征粮。他首次任广宁到任不足一月,传见绅士陈天宠、严凤山等人,“谕以曲水铺新旧银米着落该绅等往催,必须新旧全讫。予捐廉办公非为己私,钱粮上司催解甚急,予以寒士作令,不能为汝等赔垫”。 [142] 杜凤治有生以来第一次以州县官身份下乡催征,就把钱粮的着落压在刚认识的士绅身上,还说了一番坦率的话,这说明谕令士绅催征是广东州县官的惯常做法。在石狗,杜凤治又谕令局绅严凤山“代为催粮,并令酌保一二公正绅耆各处帮催”。 [143] 到附城一带催征时,杜凤治在各村先后召见杨、陈、林、周、冯等姓士绅,对秀才杨宝珊、杨作骧说“予今将大雾寨一村银米均交二公身上”,限10天完纳;廪生周宜绳等4人担保“合族完纳不迟”。 [144]
杜凤治着重要求族绅、局绅、大绅协助催征。南海九江著名大绅明之纲深受杜凤治敬重,杜“时与通信,托伊帮催钱粮”。 [145] 杜凤治也曾亲自写信给佛山大绅梁植荣、李应材,托其协助催征。梁、李复信说明两家全讫外,会向各亲友致意促其完粮。 [146] 南海“银米大半出于大家,往往宗祠中公业为多”, [147] 收粮更要依靠士绅,特别是掌管尝产的族绅。
士绅协助催征是不可推卸的,不管本人是否欠粮,往往被责成催完合族、全村之粮,否则就会被惩罚。如广宁永泰卢姓欠粮者多,杜凤治就将卢姓一族之粮责成卢姓族绅兼永泰公局局绅、监生卢庆韶三日内全清,另一位局绅岑鹏飞为卢庆韶做担保。卢庆韶不可能清楚本族各花户欠粮情况,只能依据书、差所说去催,也并没有强制全族清缴的本事,他禀报“本家人多,粮亦零星,人心非一,不肯听从”应是实情。杜凤治就决定亲自带人再到永泰催征,烧欠抗者之屋,要求卢庆韶在场指引。但杜再到永泰时卢庆韶、岑鹏飞均躲避,只有局绅岑鹏翀(监生)、岑钟奇(州同衔)来迎接。杜凤治大为生气,就命将岑鹏翀、岑钟奇羁押,要等卢庆韶与岑鹏飞出来、“粮有起色”时才将二岑释放。 [148] 卢庆韶被责成催全族之粮,并被要求引领烧抗粮族人之屋;岑鹏飞因担保卢庆韶被追责,岑鹏翀、岑钟奇不欠粮,又非卢姓,只是因为也是局绅,且为岑鹏飞族人,也被无辜羁押。从此事可见催粮时对士绅责成之泛、株连之广。
在罗定时,杜凤治为催征陈姓粮召见陈姓绅士陈彝德、陈彝教,对他们说了一番话,大意是“陈姓人多,官安能人人与言”,只能向有功名之人要粮,我是给你们面子,换了别的厉害州官,把你们收押,到时你们仍不得不清讫。 [149] 一个多月后杜凤治再见到陈彝教,陈解释说欠粮多的陈永春户“系五服外之本家”。杜凤治对他说:“我亦不管,既非你兄弟,你将此户的丁交出,我自押追他。” [150] 在榃白村,因陈悦来户旧欠甚多,就要人转谕例贡生陈鼎晋等完缴,陈回复说不是自己欠,是族中贫户所欠,杜凤治就说:“予安知伊贫户姓名?”陈鼎晋等人既不肯管,就发朱单拘传。无法逐一同花户打交道,所以就要责成族内有功名之人清缴,士绅收不到或不愿意承担就予以惩罚,这是州县官的逻辑,且不容分说。
在催征中,士绅为何在多数情况下仍与州县官合作?杜凤治在潮阳催征时曾召集南阳郭姓绅耆训饬,说道:“读书人岂不知古什一之制乎?则是夏商周以来亦有完粮之事,历朝以来谁敢不遵?尔等人非化外,所耕皆国家之土,所居皆国家之屋,而竟以抗官为故常,抗官即抗皇上也,是情同叛逆也。” [151] 这些大道理士绅不能不认同。而不合作的士绅真的会受到惩处,仅在首任罗定时,杜凤治就以抗粮的罪名详革三名文生员、两名武生员。 [152] 而且,还有上文所写的种种逼迫手段。相对于缉捕、司法,征收是官、绅更容易产生矛盾的领域。
士绅协助州县官征粮,是否也有回报?应该说还是有的。例如,杜凤治对催征、缉捕事务上合作的士绅都会更给面子,在讼事上更相信他们的意见,他们出面保释疑犯时会爽快应允,在县试出图排名时适当照顾他们的子侄,等等。因为包括征粮在内的几项重要公务需要获得士绅的合作,州县官对士绅在乡村地区的权势就必须予以支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默许某些强势士绅武断乡曲。在催征这一具体事项中,士绅承担了责任,也有可能因此获得快意恩仇、优亲厚友的特权,甚至趁机索贿;有些有办法的士绅还会利用汇纳钱粮的机会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