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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二
伊莎贝尔突发奇想,想去一些治安很差的低档娱乐场所看看,因为我在那儿有些熟人,所以她请我当她的向导。我不是很赞成这个想法,在巴黎,这一类地方很显然并不欢迎外人进去参观,而且他们对此毫不掩饰,搞得人很不开心。但是伊莎贝尔坚持要去。我提前给她打了预防针,告诉她那里非常无聊,而且恳求她穿得朴素些。我们很晚才吃过晚餐,饭后在女神游乐厅[3]看了一小时的杂耍,然后就出发了。我先带他们去了圣母院旁边的一个地下室,这个地下室是流氓和他们的情妇频繁光顾的场所,我认识这儿的老板,他找了一个长桌子,为我们腾出了位置,这个长桌子旁围坐的都是些不堪入目的人,但是我为他们所有人都点了酒,相互干杯。那里乌烟瘴气,又热又脏。后来,我又带他们去了斯芬克斯舞厅,那里的女人穿着时髦而俗气的晚礼服,袒胸露乳。她们成排坐在两个面对面的长椅上,当乐队奏起音乐时,她们就百无聊赖地跳起舞,眼睛寻觅着舞厅周围坐在大理石桌边的男人们。我们要了一瓶未冰镇的香槟酒。有些女人在我们面前经过时,会向伊莎贝尔抛个媚眼,我不知道伊莎贝尔是否明白其中的含义。
随后,我们又去了拉普街。那是一个又黑又脏、路面狭窄的街道。甚至你刚踏入,就会产生一种肮脏兽欲印象。我们走进一家咖啡厅,只见一个面色苍白、浪荡成性的年轻人在弹钢琴,另一位疲惫不堪的老头儿在拉小提琴,还有一个吹萨克斯管的,吹出的音符混杂无序。咖啡厅异常拥挤,看似没有一张空桌子,但是,老板看出我们是肯花钱的主儿,便粗暴地把一对男女赶到另外一个已经坐了人的桌子那边去,然后安排我们坐下。被推搡着离开的两位客人心里很不舒服,说了一些我们的坏话。许多人都在跳舞,有帽子系有红色绒球的水手,还有不三不四的男人(他们大都戴着帽子,脖子上戴有方巾),有半老徐娘,也有青春少女,一个个都化着眼妆(她们头上都没戴配饰),穿着短裙和花罩衫。舞伴的搭配也杂乱无章——有大男人和微胖的小男孩结对跳舞,小男孩化着浓艳的眼妆;还有相貌丑陋又枯瘦的女人和染了头发的胖女人结对跳舞。封闭的房间里弥漫着烟酒味和汗臭味。音乐没完没了,满是臭汗的乌合之众也跳个不停,汗水在他们的脸上闪烁着,表情严肃、紧张,令人不悦。男客中有几个大块头的粗暴的人,其余都身材矮小,营养不良。我看着正在演奏的三个人。他们的弹奏是如此机械,可称得上是机器人了。我问自己是否可能有那么一刻,在刚刚开始时,他们曾经心怀梦想,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音乐家,吸引人们从很远的地方专程赶过来,为他们鼓掌。即使小提琴拉得不好,也要不断地学习、练习啊。难道那位小提琴手费尽心思,只为在这样肮脏糟糕的环境中,为人们演奏狐步舞曲,一直到次日凌晨吗?后来,音乐停止了,弹奏钢琴的人用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擦了擦脸。舞者们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或无精打采,或歪歪斜斜,或羞愧难当。突然我们听到了一声叫喊,是美语:
“我的老天爷!”
只见房间的另一端一个女人从桌子旁站了起来。和她坐在一起的男人想拦住她,却被她推到一边,然后,她就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她近乎喝醉了,走到我们的桌子旁边,站在我们面前,身体有点晃,咧着嘴傻笑。她似乎发现我们这几个人很好笑似的。我看了看我的同伴们。伊莎贝尔茫然地看着她;格雷皱着眉,面露愠色;拉里诧异地盯着她,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般。
“你们好。”那女子说道。
“原来是索菲。”伊莎贝尔说。
“你他妈的把我当成谁了?”索菲咯咯地笑道。她一把抓住身边经过的侍者。“文森特,去给我拿把椅子来。”
“你自己去拿。”侍者挣脱开她的手,说道。
“脏畜生[4]。”她叫道,朝他啐了一口。
“别担心[5],索菲,这有一把椅子。”一个油头粉面的大胖子说道,那家伙就坐在我们旁边,只穿着一件衬衫。
“绝对没有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们,”她说,脚下仍旧站立不稳,“你好,拉里!你好,格雷!”她打着招呼,那个刚刚说话的家伙把椅子放在她后面,她跌坐在椅子上。“来,我们一起干一杯。老板[6]!”她尖叫着。
我注意到老板一直在看着我们,此时闻声走了过来。
“索菲,你认识这些人吗?”他问道,用亲昵的第二人称单数称呼着她。
“闭上你的狗嘴[7],”她醉醺醺地笑着说,“他们都是我儿时的玩伴。我要为他们买一瓶香槟酒。你可不要把马尿给我们拿来。拿酒来,那种不让我们作呕的酒。”
“你喝醉了,我可怜的索菲。”他说。
“去你的。”
老板走了,非常高兴卖出了一瓶香槟酒——我们为了安全考虑,一直在喝白兰地酒和苏打水——索菲盯着我呆呆地看了一会儿。
“怎么不把你的朋友介绍给我,伊莎贝尔?”
伊莎贝尔告诉了她我的名字。
“噢,我记得,你曾经来过芝加哥。一板一眼的那个,对吧?”
“可能是吧。”我笑道。
我不记得她了,但是这也并不令人惊讶,因为我已经有十年没有去过芝加哥了,而且从那以后我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
她个头很高,由于瘦,站在那儿显得更高。她上身穿着一件鲜绿色的丝绸衬衫,但是衬衫皱巴巴、脏兮兮的,下穿一条黑色的短裙。她的头发剪得很短,很明显染成了棕红色,松散的卷发又蓬又乱。她的妆容骇人,胭脂从脸颊一直涂到眼部,蓝色的眼影打在眼睑周围,眉毛和睫毛涂着厚重的睫毛膏,嘴唇上涂着猩红色的口红。她涂了指甲油的手很脏。在那里的所有女人里,她看起来是最放荡的。我怀疑她不只是喝醉了而且还吸了毒。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的身上确实有股狐媚;她风流婉转地高昂着头,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糟糕的妆容使她闪亮的绿眼睛愈加凸显,虽然酩酊大醉,却有一种厚颜无耻的荡性,可以想象得到她颇得下流男人的心。此时,她冲着我们冷笑了一声。
“看来,你们都不太高兴见到我。”她说。
“我听说你在巴黎了。”伊莎贝尔胆怯地说,脸上露出冷冰冰的笑容。
“你应该给我打电话的,你的通信录上有我的电话。”
“我们也是刚到巴黎。”
格雷赶忙前来解围,问道:
“索菲,你在这里过得好吗?”
“挺好的。格雷,你破产了,是吗?”
格雷一听,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是的。”
“你真倒霉。我猜芝加哥现在也不好过。还好我逃了出来。天哪,那个浑蛋怎么还不把酒拿上来?”
“他就来了。”我说,我看到侍者端着一个托盘穿梭于餐桌之间,走过来,托盘上是玻璃杯和酒。
我的话引起了她对我的注意。
“我亲爱的婆家人把我赶出了芝加哥。说我毁了他们的名声。”她狂笑不止,“我是个侨居国外靠汇款生活的人。”
香槟来了,而且斟好了。她用颤抖的手端起一杯到嘴边。
“去他妈的老顽固。”她说。她干了那杯酒,然后盯着拉里,“拉里,你好像没怎么说自己。”
拉里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自从她出现,他的眼睛从未从她的身上移开过。此时听到她的话,便冲她亲切地笑了。
“我不是一个善于言谈的人。”他说。
音乐又重新响起了,一个家伙出现在我们面前。他身材高大,体格健壮,鹰钩鼻高挺,头发乌黑透亮,嘴大唇厚。他看起来像是邪恶的萨沃纳罗拉[8]。与房间里大多数的男人一样,他的衬衫没有领子,紧身的上衣扣子全部扣得死死的,显出他腰部的线条来。
“来吧,索菲。我们去跳舞。”
“走开,我忙着呢。你没看见我和朋友们在一起聊天吗?”
“我才不管你朋友不朋友呢[9]。去他妈的朋友们吧。你跟我跳舞去。”
他拉起她的胳膊,但是,被索菲迅速甩开。
“别管我,浑蛋[10]。”她突然暴躁地吼道。
“狗屎[11]。”
“癞蛤蟆[12]。”
格雷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但是我看到伊莎贝尔却能完全理解,奇怪的是,大多数品行端正的女子对这些猥亵的言辞有天然的领悟力,一听既懂。这时,只见她沉下脸,蹙起眉,显示出厌恶的表情。那个男人抬起胳膊,张开他那长满老茧的工人的手,眼看就要扇在索菲脸上,这时格雷从椅子上抬起身子。
“找死啊[13]。”他用蹩脚的法语口音叫喊道。
这个男人停下来,狠狠地瞪了格雷一眼。
“当心点,可可,”索菲苦笑着说,“他会毫不留情地把你放倒。”
这个男人忌讳格雷的身高、体重和力量,不满地地耸了耸肩,朝我们丢下一句脏话就溜走了。索菲醉醺醺地咯咯地笑个不停。除了她之外的我们都沉默着。我为她重新斟满酒杯。
“拉里,你住在巴黎,是吗?”她喝光酒之后,问道。
“目前是的。”
和一个喝醉的人交谈总是很困难,不可否认的是,没喝酒的人处于不利地位。我们继续交谈了一会儿,气氛沉闷、尴尬。后来,索菲把她的椅子往后一推,说道:
“如果我再不回到我男朋友身边,他会像地狱中的恶魔一样愤怒。他就是一个板着脸的畜生,但是天哪,他床上的功夫甚是了得。”她说着,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再见了,伙伴们。再来啊,我每晚都在这里。”
她挤进跳舞的人群,然后不见了踪影。看到伊莎贝尔经典的冷若冰霜的蔑视的表情,我差点笑出声来,有好一阵,我们谁也没说话。
“这是个污秽的地方。”伊莎贝尔突然说,“我们走吧。”
我付了我们的酒水钱,也为索菲的香槟酒买了单,然后我们就匆匆地走出咖啡馆。人们还在拥挤的舞池里跳个不停,我们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时间已经过了凌晨两点,我觉得应该上床睡觉了,但是格雷说他肚子饿了,所以我建议到蒙马特尔的格拉夫饭店去吃点东西。一路上我们都很沉默。我坐在格雷旁边,为他指路,一直把车开到装潢得很花哨的饭店前。那里饭店的露台上还坐有一些顾客。我们走进去,点了些培根、鸡蛋和啤酒。伊莎贝尔,至少在表面上,已经恢复了平静,她连讽带刺地对我表示祝贺,祝贺我竟然和巴黎那些藏污纳垢的地方有来往。
“是你自找的。”我说。
“反正我玩得非常高兴,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
“该死的,”格雷说,“真恶心。还有索菲。”
伊莎贝尔满不在乎地耸了耸肩。
“你完全不记得她了吗?”她问我,“你第一次到我们家吃晚饭时,她就坐在你旁边。她那时头发还是天然的浅棕色,还没有染成现在的这种糟糕的红色。”
我回想了一下当时的情景,记起了一个不大的小姑娘,一双近乎绿色的蓝眼睛,她歪着头的样子很迷人。虽然不漂亮,但是很清爽、坦率,腼腆中带有一丝傲慢,让人觉得很有意思。
“我当然能记起来。我当时喜欢她的名字。我有一个姨妈也叫索菲。”
“她嫁人了,那个人叫鲍勃·麦克唐纳。”
“那小伙子很不错的。”格雷说。
“他是我见过的长得最帅气的小伙子之一。我永远也不明白他看上索菲什么了。我结婚不久,她也结婚了。她的父母离异,母亲改嫁给了一个在中国工作的美孚石油公司的工人。她和她父亲一起住在麻汶,我们过去经常见面,但是,她结婚之后,不知为什么她很少与我们交往了。鲍勃·麦克唐纳是一个律师,但是他挣的钱并不多。他们住在城北一栋没有电梯的公寓套房里。不过,这也没什么。他们不想见任何人。我从没有见过两个人彼此爱得如此疯狂。甚至在他们结婚两三年且有了一个孩子之后,去看电影时,他用手臂环着她的腰,而她把头依偎在他的肩膀上,就像热恋中的情侣一样。曾经一度,他们在芝加哥成为人们谈笑的话题。”
拉里听着伊莎贝尔说的话,但是没有做任何评论。他的表情令人难以捉摸。
“后来怎么样了?”我问。
“一天晚上,他们带着孩子,驾驶着自家一辆小敞篷车返回芝加哥。他们经常把孩子带在身边,因为他们没有任何帮手。索菲所有事情都亲力亲为,不管怎么说,他们很疼爱自己的孩子。一群酒鬼开着大轿车以每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和他们的车迎面相撞。鲍勃和孩子当场死亡。索菲被撞成了脑震荡,断了一两根肋骨。大家想尽千方百计不让她知道鲍勃和孩子已经死亡的消息,但是最后还是把实情告诉了她。据说,当时的情景简直糟透了。她几乎疯掉了,哭天喊地,声音足以把房子震塌。他们必须夜以继日地守护着她,有一次,她差点儿跳楼自杀。当然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但是她好像很憎恨我们。她从医院出来之后,又被送进疗养院,在那里疗养了好几个月。”
“可怜的人儿。”
“没有了别人的监管,她就开始酗酒,她喝醉了之后,谁要她,她就和谁上床。这对她的公婆来说太可怕了。他们都是善良低调之人,非常憎恨她的丑恶行为。刚开始我们都尽力去帮助她,但是无济于事;如果你请她去吃晚饭,她会醉醺醺地应约,而且很有可能晚宴还没结束就已经喝得烂醉。后来她和那些残渣余孽混在一起,我们没有办法,只好与她断绝了来往。一次,她因醉酒驾驶被捕,车上还有一个人,是她在地下酒吧勾搭上的拉丁佬,结果发现那个男人竟是警方通缉的逃犯。”
“但是她依靠什么生活呢?”我问。
“有鲍勃的保险赔偿金,肇事的车主上了保险,她从那儿得了些钱。但是这点钱维持不了多久。她花钱如流水,不到两年的时间,她就身无分文了。她的祖母不让她回麻汶去。后来她的婆家人说,如果她能离开到国外生活,就给她邮寄生活费。我猜想,她现在就是靠这笔钱度日吧。”
“这真是风水轮流转啊。”我评论道,“想当初,我们国家将害群之马流放到美国,而如今你们美国把害群之马送到了欧洲。”
“我不禁为索菲感到难过。”格雷说。
“是吗?”伊莎贝尔冷静地说,“我不这么认为。当然,那着实是突如其来的打击,而且没有人能像我一样对索菲感同身受。我们一直心灵互通。但是个正常人都能从那样的事情中恢复过来。她身心崩溃,那是因为她堕落的性格。当然,她天生就不是一个身心健全的人;甚至连她对鲍勃的爱都太夸张了。如果她有骨气,就应该振作起来,继续生活下去。”
“如果,如果,如果!如果能当锅用,补锅匠就喝西北风了。人和人是不同的。伊莎贝尔,你太苛求了吧?”我低声抱怨着。
“我不这样认为。这是人之常情,而且我认为没必要对索菲唏嘘伤感。天晓得,我为格雷和孩子付出了那么多,没有人比我更爱他们,如果他们在车祸中身亡,我应该会发狂,但是早晚有一天,我会控制自己的情感,振作起来。格雷,你是愿意让我重新振作起来,还是你更想让我每晚喝得烂醉,然后跟巴黎的浑蛋们随便上床?”
格雷的回答很精妙,可以说是我听到他说过的最幽默的一段话:
“当然了,我更希望你穿着莫利纽克斯礼服跳进我的火葬堆殉葬,但是因为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我猜你能做得最好的事情就是打桥牌了。而且我希望你记住,在少于三点五到四个快速赢墩的情况下,不要去打无主牌。”
伊莎贝尔对她丈夫和孩子的爱虽然很真挚,但是不够强烈。此刻不是我向伊莎贝尔指出这个事实的最佳时机,只好作罢。也许她看出了我的心思,因为她跟我说话时带有几分挑衅。
“你有什么高见?”
“我和格雷一样,为那个女孩感到难过。”
“她不是一个女孩了,她已经三十岁了。”
“我想当她的丈夫和孩子身亡的时候,对她来说就是到了世界的尽头。我猜她并不在意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她甚至为了去适应这个对她如此残酷的世界,不惜堕入可怕的酗酒和淫乱中。她本来生活在天堂,当她走失了天堂之后,又无法忍受平凡人的平凡世界,于是,绝望把她拖进了地狱。可以想象得出,既然她喝不到天界的玉液琼浆,那她甘愿去喝厕所的小便。”
“你说的那种事情只会出现在小说里。完全是无稽之谈。索菲滚入阴沟是因为她喜欢这样。别的女人也有失去丈夫和孩子的,谁也没有像她。那场车祸不是让她变得邪恶的原因。邪恶不是来源于善良。邪恶是本来就存在的。那起车祸打破了她的防备,给了她自由,让她露出本性。不要再怜香惜玉,浪费你的同情心了;实际上,她本来面目就是如此,现在是这样,过去也是这样。”
在这段时间里,拉里一直保持着沉默。他似乎在沉思,看得出他几乎没有听到我们正在说什么。伊莎贝尔的话说完之后,一时没有人开口。后来,拉里开始说话了,声音奇怪而又嘶哑,好像不是在和我们说话,而是在自言自语,眼睛似乎穿越时空,看到了那如烟似梦的过去。
“我记得她当时是十四岁,长长的头发从额头梳到脑后,在脑后打了一个黑色的蝴蝶结,她脸上有一些雀斑,表情严肃。那时,她是一个谦逊、高尚、有理想的孩子。只要能得到的书,她都会去阅读,我们常常在一起谈诗论赋。”
“什么时候呀?”伊莎贝尔眉头微微皱起,问道。
“噢,那时候你和你的母亲一起出去社交了。我过去常常去她的祖父家里,我们就坐在他们家的一棵大榆树下面读书,有时我读给她听,有时她读给我听,她爱诗而且自己也写了很多诗。”
“很多那个年纪的女孩都会写诗。写的都是些难登大雅之堂的歪诗。”
“当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我对诗也不太懂,很难分出优劣。”
“那时,你最多也不过十六岁吧。”
“当然了,她的诗都是模仿之作,大多是模仿罗伯特·弗罗斯特[14]的诗。但是我觉得对于那么小年纪的女孩儿来说,能把诗写成那样,也是不同凡响的。她耳聪目明,写的诗很有韵律感。她能听到乡野间的声音,嗅到乡野的气味,她能感受到春风里的那一抹温柔,闻到久旱逢甘霖的泥土气息。”
“我从不知道她还会写诗。”伊莎贝尔说。
“她保守着这个秘密,她怕你们都嘲笑她。她很羞涩。”
“她现在可是不知羞耻二字了。”
“当我从战场归来的时候,她几乎已经长大了。她读了许多关于工人阶级现状的书,而且她自己在芝加哥也目睹了当时的现状。她能够解读卡尔·桑德堡[15]的诗,能够用自由体恣意地书写贫民的苦难和工人阶级受到的盘剥。我想这个话题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是她的诗非常真挚,显示出她的同情和抱负。那时,她想成为一名社会工作者。她的奉献精神令人感动。我发现她很有能力,明事理,不无病呻吟,能让人感受到她美好纯净和崇高的灵魂。我们在那一年里经常见面。”
可以看出,伊莎贝尔听着他的话,越来越愤怒。拉里没有意识到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像匕首在她受伤的心脏上搅动。不过,轮到伊莎贝尔说话时,她依旧保持着微笑。
“她怎么会选择你作为她的知己呢?”
拉里充满信任地看着她。
“我也不知道。你们都是富有之人,她是一个穷家女。而我不属于你们富人之列。我到麻汶,只是因为纳尔逊叔叔在那儿行医。我猜她感觉那让我们有了一些共同点吧。”
拉里没有亲人。我们大多数人至少有堂兄妹、堂姐妹或者表兄弟、表姐妹,虽然可能几乎不了解,但是至少给了我们一种归属感,让我们感到自己是这个大家庭的一部分。拉里的父亲是独生子,母亲是独生女;他的祖父是一个贵格会教徒,年纪轻轻就在航海中遇难了,他的外祖父没有兄弟姐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拉里更孤苦伶仃了。
“你就没想过索菲爱上你了吗?”伊莎贝尔问。
“好吧,她爱过。”拉里笑道。
“当拉里作为一个负伤的英雄,从战场回来的时候,芝加哥一半的女孩都疯狂地爱上了拉里。”格雷直率地说。
“索菲不只是爱慕你。她崇拜你,我可怜的拉里,她的感情你难道毫无察觉吗?”
“我确实不知道,而且我也不相信。”
“我认为你把她想得太高尚了。”
“我依然能看到那个瘦弱的女孩,扎着蝴蝶结,依然能看到她一脸严肃地朗读济慈的颂歌时,那颤抖的声音和夺眶而出的泪水,因为济慈的诗真是太美了。我想知道那个小女孩今在何处。”
伊莎贝尔有些惊诧,满腹狐疑地瞥了拉里一眼。
“时间太晚了,我累得都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咱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