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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六
两周后,艾略特到达克拉里奇饭店,她到后不久,我就顺便来看望他。他给自己订了几套衣服,并向我大谈特谈他选衣服的细节和理由。最后,我终于能插上话了,问他拉里的婚礼举办得怎么样。
“婚礼没有举行。”他冷冷地回答。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在婚期的前三天,索菲失踪了。拉里到处找她。”
“这事儿真蹊跷!他们吵架了吗?”
“没有,根本不可能吵架。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举办婚礼了。我本打算在婚礼上把新娘交给新郎。婚礼一结束,他们就乘东方快车去度蜜月。你现在问起来,我认为这反而对拉里更好。”
我猜伊莎贝尔把一切都告诉他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问。
“嗯,那天我们一起在里兹饭店吃过午饭,伊莎贝尔带索菲去了莫利纽克斯,你还记得索菲穿的那件衣服吗?实在寒酸。你注意到那件衣服的肩部了吗?判断一件衣服做工精良与否,就要看它肩部是否合适。当然了,可怜的索菲,她买不起莫利纽克斯店里的衣服,而伊莎贝尔,你知道她是多么慷慨,毕竟她们从小就认识,伊莎贝尔愿意出钱给她买一套服装,这样她结婚时至少有件像样的礼服。不用说,索菲高兴得手舞足蹈。嗯,长话短说,有一天,伊莎贝尔约她三点钟到她家来,然后两人一起去服装店最后试衣。索菲按时来了,但不巧的是,伊莎贝尔不得不带一个孩子去看牙医,直到四点以后才回来,那时索菲已经走了。伊莎贝尔以为她等腻了就先去了莫利纽克斯服装店了,所以马上赶去了那里,但是到了那儿却发现索菲根本就没去店里。最后,伊莎贝尔没有办法,又回到了家中。那天,他们本打算一起去吃晚饭的。拉里按时来了,伊莎贝尔一见到他,就问索菲在哪里。
“他一脸茫然,连忙给索菲的公寓打了电话,但没有人接,所以他说他要去那里找她。他们尽可能把晚饭延迟,但他们俩谁都没有出现,所以他们只好吃了。索菲在拉普街遇到你们之前,她过的什么日子,你应该很清楚。最为不幸的是,你竟然能突发奇想,把他们带到那种地方去。拉里找了一整夜,她常去的地方都找了一个遍,但怎么也找不到她。他一次又一次回到她的公寓,但看门人说她没回去过。他花了三天时间,一刻不停地寻找她,而她却无影无踪。第四天,他又去了公寓楼找寻,看门人告诉他,她回来了一趟,收拾了一个包,坐上一辆出租车走了。”
“拉里很难过吗?”
“我没见到他。伊莎贝尔告诉我,他相当难过。”
“她没有写信或者留下字条什么的?”
“什么都没有留。”
我沉思了一番,最后问道:
“这事你怎么看?”
“我亲爱的朋友,恐怕就像你所想的那样。她坚持不下去了,又重操旧业,去过那种花天酒地的生活了。”
这是显而易见的,但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有些奇怪,不明白她为什么选择那个时候逃走呢。
“伊莎贝尔怎么看这件事?”
“她当然很难过,但她是个理智的女孩,她告诉我,如果拉里娶了这样一个女人,那将是一场灾难。”
“拉里怎么样?”
“伊莎贝尔对他很好。她说,困难的是他不愿提及此事。他会没事的,你知道。伊莎贝尔说他从来没有爱上过索菲。他娶她只是出于行侠好义。”
可以看出,在事情发生突变时,伊莎贝尔表现得非常勇敢,但她内心肯定乐开了花。我很清楚,下次见到她时,她一定会说她早就料到这桩婚姻会有这种结局了。
但差不多一年之后,我才再次见到伊莎贝尔。虽然那时我本可以告诉她一些关于索菲的事情,让她深思,但鉴于当时的情况,我根本没心思去做。我在伦敦待到将近圣诞节,然后,直接回到里维埃拉自己的家里,中途未在巴黎停留。我开始着手写一部小说,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一直过着闭门谢客的生活。只是时不时可以见到艾略特,显然,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尽管如此,他还是坚持参加社交活动,这让我很心疼。他还是继续举办宴会,要我开车三十英里去参加,而我不想去,这让他很气恼。他觉得我只喜欢待在家里写作,真是太自负了。
“这是一个极其美好、热闹非凡的季节,我亲爱的朋友。”他告诉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与世隔绝,错过外面发生的一切,这简直是一种犯罪。还有你为什么要选择在里维埃拉这种完全过时的地方居住呢?就算我活到一百岁,我也无法理解。”
可怜、可爱又愚蠢的艾略特,他显然活不到那个年纪。
六月份,我已经写好了小说的草稿,觉得自己应该休息一下。所以,我包好行李,登上了一艘单桅杆帆船(夏天我们常乘坐这艘船去福斯湾洗海水浴),并沿着海岸向马赛驶去。因为风时起时歇,我们大部分时间都伴随着马达辅助装置的突突声缓慢行驶着。我们在戛纳港度过了一晚,尔后在圣马克西姆岛度过了一夜,在萨娜拉度过了第三晚。然后我们到了土伦。那是我一直向往的港口。法国舰队的船只同时赋予它一种既浪漫又亲近的气氛。在当地古旧的街道上闲逛,从来不会让人感到厌倦。我可以在码头上一待好几个小时,看着岸上休假的水手们两人一组地闲逛,或和自己的女友一起散步,看着那些平民百姓在来回漫步,仿佛他们除了享受和煦的阳光以外无事可做。由于在土伦港,所有的船只和渡船将熙熙攘攘的人群,载往广阔港口的各个码头,你不由得产生土伦港就是终点站的印象。形形色色、包罗万象,大千世界的所有特征都在这里汇聚。当你在咖啡馆里小坐时,天空和大海的光芒会使你目眩,你的幻想将带你进行一场金色的旅行,飞往天涯海角;你幻想着坐上一条大船,在太平洋上的一个珊瑚海滩登陆,海滩上长满了椰子树;你从舷梯下来,登上仰光码头,坐上一辆黄包车;你幻想着你乘坐的船只正快速驶向太子港的码头时,你从上层甲板上望去,看见一群黑人站在码头上,又是高声问候,又是挥手致意。
我们在上午晚些时候上了船,到下午三点左右登陆。上岸后,我沿着码头走去,边走边看,看路边的商店,看擦肩而过的行人,看坐在咖啡馆遮阳棚下的人们。突然间,我看到了索菲,同时她也看到了我。她笑着和我打招呼。我停下来和她握手。她独自一人坐在一张小桌子前,桌子上放着一个空玻璃杯。
“坐下喝一杯吧。”她说。
“你也陪我喝一杯吧。”我边说边找一把椅子坐下。
她上身穿着法国水手的那种蓝白条纹的海魂衫,下身穿着一条鲜红色的大宽松长裤,脚蹬一双凉鞋,涂了指甲油的大足趾从凉鞋里露出来。她没戴帽子,头发剪得很短,而且烫成了卷发,头发是近乎银色的淡金色。她化着和我们在拉普街相遇时一样的浓妆。从桌上的碟子来看,她已经喝了一两杯酒,但她很清醒,好像并不讨厌见到我。
“巴黎那边的朋友都好吗?”她问。
“我想他们都挺好的吧。从我们那天在里兹饭店吃过午饭后,我就没再见到过他们。”
她从鼻孔里喷出一团烟雾,开始大笑起来。
“我终究没有嫁给拉里。”
“我知道,这是为什么呢?”
“亲爱的,到了紧急关头,我觉得不能让拉里做耶稣基督,我来做抹大拉的玛利亚[27]。不可以的,先生。”
“是什么让你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的?”
她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头傲然地扬了一下,小小的胸部,细细的腰肢,加之穿着那身衣服,看上去像个顽童;但我必须承认,上次见面时,她穿着一身红衣服,显得有几分粗俗和忧郁,而现在却迷人多了。她的脸和脖子都被太阳晒成了棕色,而这种肤色使她脸颊上的胭脂和黑色的眉毛充满了挑衅,俗气中透着引诱的意味。
“你要我告诉你吗?”
我点了点头。侍者端来了我的啤酒和给她点的白兰地和苏打水。她用手里刚抽完的粗丝卷烟点燃了另外一支。
“我那时有三个月没喝过酒了,也没有抽过烟。”她看到我惊讶的神色,笑了起来,忙解释道,“我不是指香烟,而是鸦片。我感觉糟透了。你知道,当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我会歇斯底里地叫,叫声震天动地。我会说:‘我撑不下去了,我撑不下去了。’我和拉里在一起的时候,并没那么糟糕,但他不在的时候,简直就是地狱。”
我看着她,当她提到鸦片的时候,我更仔细地观察着她。她的针状瞳孔表明她还在抽。她的眼睛绿得吓人。
“伊莎贝尔本想送我一套结婚礼服。也不知那件衣服现在怎么处置了。那件衣服真是美极了。当时我们约好了我去找她,然后一起去莫利纽克斯服装店,在选衣服这一点上,我佩服伊莎贝尔。她对衣服实在是行家。我到了她家,她的管家说她急急忙忙地带琼去看牙医了,并留下口信说她会很快回来。我走进客厅,咖啡用品还在桌上,于是便请那个管家为我煮了一杯咖啡。咖啡是唯一能让我等下去的东西。他说他会给我煮些咖啡来,出去时顺便带走了空咖啡杯和咖啡壶,但是托盘上留有一瓶酒没有带走。我看了看,原来是你们在里茨酒店里谈论过的那个波兰玩意儿。”
“朱波罗卡酒。我记得艾略特说过他会送伊莎贝尔几瓶的。”
“你们都说那酒闻起来有多美妙,我很好奇,拔掉软木塞,闻了闻。你们说得很对,酒香扑鼻。我抽了一支烟,几分钟后,管家就端着咖啡进来了。咖啡味道也不错。人们都大夸特夸法国咖啡好,让他们去喝吧,我还是更喜欢喝美国咖啡。这是我在法国唯一想念的东西。伊莎贝尔的咖啡还不错,我本来感觉糟透了,一杯咖啡喝下去,感觉好多了。我看着放在托盘里的那瓶酒,那是一种可怕的诱惑,但我说:‘见鬼去吧,我想也不会想的。’于是我又点了一支烟,心想伊莎贝尔很快就会回来的,但她没有。我极度紧张,坐立不安;我不喜欢等人,房间里也没有什么书可看。我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看墙上的画,但我的眼睛却一直离不开那个该死的酒瓶。后来,我想,我只是倒一杯出来,看一眼。倒出来一看,那颜色漂亮至极。”
“是浅绿色的。”
“一点没错。你说怪不怪,它的颜色就如同它的香味一样迷人。那颜色就像你有时会在一朵白玫瑰花心里看到的绿色一般。我禁不住想知道它是否有那种诱人的味道,觉得只是品尝一下不会害我怎么样。我原本只想喝一小口,这时听到了响声,以为是伊莎贝尔回来了,便一整杯下了肚,因为我不想让伊莎贝尔看到我在喝酒。但那不是伊莎贝尔。天哪,我自从戒酒以后,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我真的觉得自己开始死而复生。如果那天伊莎贝尔很快就回来的话,我想我现在应该嫁给拉里了。我真不知道结果会怎样。”
“伊莎贝尔没进来吗?”
“没有,她没有。我很生她的气。她以为她是谁,让我那样等她。然后我看到酒杯又斟满了,我想我一定是鬼使神差地斟上的,但是,信不信由你,我不记得我斟过。把酒再倒回似乎也太没有意思了,所以我就把那杯酒喝了。无可否认,那真是美妙绝伦。我喝完后感觉自己像变了一个人,简直乐不可支,我已经有三个月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你还记得那个老家伙说波兰人大杯大杯地喝这种酒,面不改色吗?哼,我想我能和任何波兰杂种喝得一样多。一不做二不休,我把咖啡杯里的咖啡渣倒在壁炉里,往杯子里斟上酒,斟得满满的。什么琼浆玉液,管他妈的。后来的事我不太记得了,但我相信在我善罢甘休时,瓶子里几乎没有酒了。然后就想在伊莎贝尔进来之前,我得赶快离开。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差点儿与伊莎贝尔撞个正着。刚走出前门,我就听到琼的声音。我急忙跑上楼梯,等她们完全进了门,我便冲下楼梯,跳上了出租车,落荒而逃。我让司机拼命开车,当他问我去哪儿时,我却突然冲着他大笑起来,感觉自己真是帅呆了。”
“你回你的公寓了吗?”我问道,虽然我知道她没回。
“你把我当成什么样的大傻瓜呢?我知道拉里会来找我。我不敢去我以前常去的任何地方,所以我去了哈基姆那儿。我知道拉里永远也找不到我。另外,我想抽鸦片。”
“哈基姆是谁呢?”
“哈基姆嘛,哈基姆是阿尔及利亚人,如果你有钱买鸦片,他总能帮你搞到。他是我的一个相当好的朋友。他会给你任何你想要的,不管大人、小孩、女人,还是黑鬼。他手下总有五六个阿尔及利亚人恭候差遣。我在那里待了三天。我不记得我睡了多少男人。”她开始咯咯地笑,“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黑的白的,一应俱全。这三天我把过去戒烟戒酒失去的时间补了回来。但你知道,我当时很害怕。我在巴黎没有安全感,我怕拉里会找到我,而且,我已经身无分文。那些浑蛋,你得付给他们钱,他们才会和你上床睡觉,没有办法,于是我从哈基姆那儿离开,回到了公寓,给了看门人[28]一百法郎,告诉他如果有人来找我,就说我已经走了。我随即收拾好东西,连夜坐火车去了土伦。到了土伦,我的心才算放了下来。”
“从那以后你就一直在这里吗?”
“一点没错,并且我要继续留在这里。在这里,你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任何鸦片,都是水手们从东方运回来的上等货色,不是他们在巴黎卖给你的那些垃圾。我在旅馆包了个房间,商务海事宾馆。你晚上进去的时候,就会闻到走廊里散发出的鸦片味道。”说着,她放荡不羁地嗅了一下鼻子,“甜蜜而又刺激。他们在房间里抽烟,给人一种亲如一家的感觉。旅馆不干涉个人私事,带谁一起来睡觉都没事。他们早上五点来敲你的门,叫水手们回船上去,所以你就只管放心大胆地睡觉,不用担心延误行程。”然后,她突然话题一转,继续说道,“我在码头附近的商店里看到了你写的一本书;如果我知道会见到你的话,我一定会买下它,让你给我签名。”
路过书店的时候,我停下来看了看橱窗里的书,注意到在新书里面有一本我写的小说,是一本法译本,是最新出版的。
“我认为你看了也不会觉得有意思。”我说。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能认字识书,这你是知道的。”
“并且我相信你也会写。”
她迅速地瞥了我一眼,笑了起来。
“是啊,我小时候常常写诗。我想一定写得很糟糕,但自我感觉良好。想必这是拉里告诉你的。”她犹豫了一会儿,接着说,“人生险恶,要学会苦中作乐,如果不能追欢取乐,就是个大大的傻瓜。”她傲慢地把头往后一仰,“如果我买了那本书,你会给我签名吗?”
“我明天就要走了。如果你真想要的话,我买一本送你,把它留在你的酒店里。”
“那太好了。”
就在这时,一艘海军摩托艇到达了码头,一大群水手蜂拥着从船上跳了下来。索菲瞥了他们一眼。
“那个人是我的男朋友。”她朝着其中的一个人挥舞着手臂,“你可以和他喝一杯,喝完最好马上开溜。他是科西嘉人,一见到我跟其他男人在一起,就醋海翻涌。”
一个年轻人向我们走来,他看见我时,犹豫了一下,但是,看见索菲向他打招呼,就走到我们桌前。他身材高大,皮肤黝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黑眼睛熠熠发光,鹰钩鼻,一头乌黑的卷发,看上去不超过二十。索菲告诉他我是她童年时的美国朋友。
“他不会讲话,但长得很帅。”索菲用英语对我说。
“你喜欢他们的粗暴,是吗?”
“越粗暴越好。”
“总有一天,你会被割破喉咙的。”
“完全预料得到,”她咧嘴笑了,“早死早超生。”
“你们能不能讲法语啊?”水手厉声说。
索菲朝他笑了笑,带着一丝嘲弄。她说一口流利的法语俚语,带有浓重的美国口音,但这使她平时常说的粗俗下流的语言极具一种滑稽的腔调,令人哑然失笑。
“我告诉他,你很帅气,但怕你不好意思,我是用英语说的。”随后,她对我说,“他很强壮,有一身拳击手的肌肉,用手摸摸感受一下。”
水手的愠怒被奉承消解,他得意地笑了,弯曲起手臂让二头肌显露出来。
“你摸摸看,”他说,“来啊,你摸摸看。”
我摸了摸,表示自己真是羡慕不已。我们又聊了几分钟。之后,我付了酒钱,起身要离开。
“我得告辞了。”
“见到你很开心。别忘了那本书。”
“我不会忘的。”
我和他们两人握过手,便漫步走开。途中经过书店,我停下来,买下了那本小说,并签上了我和索菲的名字。我绞尽脑汁也没想到合适的赠言,突然间想到了龙沙那广为引用的精美小诗,便将小诗的第一行用法文写在了书上:
美人儿,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
我把书留在了索菲的旅馆里,旅馆就在码头附近,我自己也经常住在那里。天刚亮,你就会被船上招呼上岸过夜的人的号声吵醒,梦幻缥缈的阳光照射在港湾平静的水面上,似是给那些幽灵般的船只披上了美丽的色彩。第二天,我们起航前往卡西斯,我想在那里买些红酒,然后去马赛换乘我们预订的一艘新船只。一周后,我回到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