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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三
我最初认识埃略特的时候,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作家,他瞧不起我。凡是他见过的人,他都记得,每当我们在这里或那里路遇的时候,他和我热情地握手,但一点儿也不表示有进一步和我深交的意思。如果我在看歌剧时看见了他,比方说他正陪着一个显贵人士,他就会装作看不见我。但后来我突然发表了一个轰动一时的剧本,我便很快意识到埃略特对我热情多了。有一天我接到他的一份请帖,约我到克拉里治饭店吃午饭。他每次到伦敦就住在这个饭店里。宴会上请的人不多,并且不怎么像样,我心想他是在试我深浅呢。不过从那以后,由于我写作上的成功给我带来许多新朋友,我开始更常见到他了。在那之后不久,我在巴黎过了几个星期的秋天,在一个我们两人都认识的人的家里碰见了他。他问我住在什么地方,过了一两天,我又一次接到他请吃午饭的请帖。这一次是在他的公寓,我到后一看,感到吃惊——宴会很不寻常。我悄悄地笑了。我知道,根据他丰富的社交常识,他了解到我作为一个作家,在英国社会里没有什么了不起,但在法国,只要是作家,就受人尊重,因此我是了不起的。在此后的一年中,我们的关系变得相当密切,但还没有发展成友谊。我怀疑能否跟埃略特·坦普尔顿做朋友。他感兴趣的不是人,而是他们的地位。我偶尔到巴黎或者他偶尔到伦敦的时候,每逢他宴会上人凑不齐,或者他需要招待到欧洲旅行的美国人时,他仍然会邀我赴宴。在他招待的美国旅游者中,我猜想,有些是老主顾,有些虽是生人但带有给他的介绍信。他觉得他得对他们尽点儿意思,但又不愿意让他们认识他那些显赫的朋友们。打发他们的最好办法当然是请他们吃顿饭,领他们看场戏。但是,连这一点也常常不是很容易就能办到的,因为他三个星期之内的每个晚上都安排了约会,而且他也隐隐地觉察到,光是吃顿饭看场戏这些人未必就心满意足。因为我是个作家,没有多大分量,因此,他肯把在这个问题上的难处告诉我。
“美国人乱写介绍信,毫不体谅人。并不是说我不愿意见推荐给我的这些人,但是我的确想不通,为什么我得勉强我的朋友们认识他们。”
为了弥补招待上的不周,他送给他们一大篮一大篮的玫瑰、一大盒一大盒的巧克力,有时候还不止于此。就在他给我摆了这些难处之后,他要我参加他正在安排的宴会,那态度颇有些天真。
“他们非常想和你认识。”他在信上恭维我说,“某某夫人是个很有修养的人,你写的每一本书她都从头到尾读过。”
于是某某夫人就对我说,她很欣赏我写的《珀林先生和特莱尔先生》这部书,并祝贺我写的剧本《软体动物》获得成功。这两部书中的第一部是休·沃尔波尔(是)写的,第二部是休伯特·亨利·戴维斯(写)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