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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五
我正洗脸整衣准备动身应埃略特之邀去吃午饭,这时楼下柜台来电话说他已在楼下等我。我有点儿吃惊,一收拾好便马上下楼。
“我觉得我来接你比较保险一些。”我们一边握手,他一边说,“我不知道你对芝加哥的路熟不熟。”
他有一种我发现为某些曾长期侨居外国的美国人所有的想法,认为美国是一个难以熟悉甚至危险的地方,让一个欧洲人自己去找路会出问题。
“时候还早。我们可以步行走一段路。”他建议说。
空气冷得有些刺骨,但万里无云,活动活动腿脚倒也惬意。
“我想,在你见到我妹妹之前,我最好把她的情况给你介绍介绍。”我们一边走着,他一边说:“她到巴黎我住的地方去过一两次,不过我想你那时不在。告诉你,今天吃饭的人不多。只有我妹妹、她的女儿伊莎贝尔和格雷戈利·布拉巴森。”
“那个装潢家吗?”
“就是他。我妹妹的房子很糟糕,伊莎贝尔和我要她把房子重新修饰一下。我碰巧听说格雷戈利在芝加哥,我让她今天把他叫来吃午饭。当然他还算不上是一个完全上得台面的高雅人士,但他的艺术修养很高。他为玛利·奥里凡特装修过兰内堡,为圣欧兹斯装修过圣克莱门特·塔尔勃特。那位公爵夫人很喜欢他。你可以亲眼看一看路易莎的房子。这么多年她怎么能在里边住下来的,我永远不能理解。我甚至于永远不能理解,她怎么能在芝加哥住下来。”
原来,布莱德雷夫人是个寡妇,她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比女儿都大得多。两人都已经结婚,一个在菲律宾,在政府部门工作,另一个像他父亲过去一样,是干外交的,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布莱德雷夫人的亡夫在世界各地都干过,在罗马当过几年一等秘书,后来到南美洲西岸一个共和国里当公使。
“他去世之后我曾想让路易莎把芝加哥的房子卖掉,”埃略特继续说下去,“但是她依依不舍。这房子在布莱德雷家的手里已经有年月了。布莱德雷这个家族是伊利诺伊州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们1839年从弗吉尼亚来,他们占的土地大约离今天的芝加哥有六十英里。那地方现在仍然归他们所有。”埃略特犹豫了一会儿,看了我一眼,想知道我如何反应,“在这里定居的那位布莱德雷是个农民,我猜你会这样叫他的。我不清楚你是否知道,大约在上个世纪的中叶,中西部开始开发的时候,许多弗吉尼亚人,好家庭的小儿子们,出于对未知的幻想,抛弃了他们在本州过的蜜一般甜的生活。我妹夫的父亲切斯特看到在芝加哥有前途,就在这里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他最后挣了不少钱,他去世以后,他的儿子仍可生活得很好。”
埃略特说话的态度,而不是他的话本身,使人感到,也许他是在说:重要的不是已故的切斯特·布莱德雷离开祖上留给他的庄严的大厦和无际的田地而进入一个事务所,重要的是他积累了一大笔钱,这至少可以部分地补偿他丢掉的家产。后来有一次,布莱德雷夫人拿出了一些埃略特称之为“他们乡下庄园”的照片给我看,埃略特在一旁委实不太高兴。我看到那上边只不过是一所不怎么大的木房子,虽有一个小小的花园,但不到一箭之遥就是粮仓、牛栅、猪圈,房子周围是一片荒芜的原野。我不禁想到:切斯特·布莱德雷先生舍弃这些东西到城里奔前程是心中有数的。
过了一会儿,我们叫了一辆出租汽车。我们在一座用褐色石头建造的房子前下了车。这座房子窄而高,你得爬上一段陡阶才到得了前门。这座房子处于一排房子中间,它所在的街道直通滨湖路,房子的外表,即使在晴朗的秋天也是灰暗灰暗的,你会奇怪:这样的房子怎么还有人与它难舍难分呢?开门的是个又高又壮、白头发的黑人管家,他把我们领进了客厅。我们走进去之后,布莱德雷夫人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埃略特把我介绍给她。她年轻的时候一定长得漂亮,鼻子、嘴虽然略嫌大一些,但长得端正,两只眼睛很好看。但是她那几乎是过分不加修饰的发黄的面庞已经松弛,可以看出,她与中年发胖的趋势作斗争已经失败了。我猜她并不甘心失败,因为她坐的时候,笔直地坐在直背椅子上。带硬围腰的人,由于钢条过硬,坐直背椅子要比坐弹簧椅子舒服些。她穿着一件蓝色长袍,镶边很宽,长袍的高领用鲸骨排得直直的。她那一头好看的白发密密实实地烫成了波浪,梳理得七结八盘。她请的另外一个客人还没有来,我们一边等着,一边东拉西扯地聊天。
“埃略特对我说,你是走南线来的。”布莱德雷夫人说,“你在罗马停留了没有?”
“停了,我在那里停留了一个星期。”
“那么,亲爱的玛格丽特皇后还好吗?”
她的问题使我惊奇,我说我不知道。
“啊!你没有去看她吗?这么好的人。我们在罗马的时候,她对我们可好啦。那时候布莱德雷先生当一等秘书。你为什么不去看她呢?你可不像埃略特,你不能到意大利王宫去,真遗憾。”
“一点儿也不遗憾,”我笑道,“事实上我不认识她。”
“你不认识她?”布莱德雷夫人说,好像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什么不认识她?”
“对你说实话,作家一般不和国王、皇后们吃吃喝喝地来往。”
“不过她这个人好得很,”布莱德雷夫人劝告我,好像不认识那位皇家女人我就太自高自大似的,“我断定你会喜欢她的。”
就在此时门开了,管家领进了格雷戈利·布拉巴森。
格雷戈利·布拉巴森,尽管他的名字很响亮,却不是一个风流潇洒的人物。他个子又矮又胖,头秃得像个鸡蛋,仅在耳朵周围和脖子后边还有一圈卷曲的黑发,赤红的脸上连胡须都没有,看上去就像快要满头出汗,两只灰眼睛挺机灵,长着一张贪色的嘴巴和一只又宽又厚的下巴。他是个英国人,我有时在伦敦的不三不四的宴会上能遇到他。他非常快活,非常诚恳,动不动就哈哈大笑,但是你无须有多大的识别人的本事,就能看出他那热热闹闹的友好劲儿只不过是掩盖他这个精明的生意人的外衣。好几年来,他一直是伦敦最吃得开的装潢师。他声音低沉雄壮,两只肥胖的小手非常善于表情达意。只需他手势一比,只需他热情洋溢地谈吐一阵,他就会在拿不定主意的主顾心里激起一阵涟漪,使主顾无法抵制他的命令,好像接受他的命令是对自己的恩惠似的。
那位管家用托盘端着鸡尾酒又进来了。
“我们不等伊莎贝尔了。”布莱德雷夫人一边端起一杯酒一边说。
“她到哪儿去了?”埃略特问。
“她和莱雷打高尔夫球去了。她说她可能回来得晚。”
埃略特转向我。
“莱雷的全名是劳伦斯·达勒尔。据推测,伊莎贝尔和他订了婚。”
“我过去可不知道你喝鸡尾酒,埃略特。”我说。
“我不喝,”他一边喝着他举起的那一杯,一边冷冷地说,“在这个禁酒的野蛮国家里你有什么办法?”他又叹道:“巴黎有些家庭也开始喝鸡尾酒了。鬼交通弄坏了好风俗。”
“胡说,埃略特。”布莱德雷夫人说。
她这句话倒是好声好气说的,但口气决断,使我感到她是个有主见的人。她给他的眼色是快活之中富有刁滑,从她的眼风我判断出,她并不迷信埃略特。我在猜想她将怎样发落格雷戈利·布拉巴森。我看到他进屋的时候用职业的眼光把这间房子扫视了一遍,并且不自觉地扬了扬他那浓密的双眉。这间房子的确使人吃惊。糊墙的纸,做窗帘用的花布和罩弹簧家具用的套子都是一个花样;墙上挂着嵌在大金框子内的油画,这些画显然都是布莱德雷这一家在罗马的时候买的。拉斐尔(家)派的圣母像,基多·勒尼(派)派的圣母像,祖卡罗(派)画派的风景画,潘尼尼(画)派的废墟。房内摆设的有他们在北京居住时的纪念品:雕花过繁的乌木桌子和景泰蓝大花瓶;有他们在智利和秘鲁买的纪念品:硬石刻就的肥胖人体和一些陶制花瓶。有一张齐本达尔做的书桌和一个镶嵌细工做的橱柜。灯罩是用绸子做的,不知哪个欠稳重的画家在上边画了一些穿着华托式服装的牧童和牧羊女。这房子布置得实在难看,然而,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它又讨人喜欢。它有一种日常家居的气氛,使你感到这种难以置信的杂乱无章中自有它的意义。这一切东西虽然互不和谐,但却同属一体,因为它们都和布莱德雷夫人的生活密不可分。
我们刚刚喝过鸡尾酒,门忽地被推开,进来了一个姑娘,后边跟着一个男孩。
“我们回来晚了吗?”她问道,“我把莱雷又带回来了,有没有东西给他吃?”
“我想会有的,”布莱德雷夫人笑着说,“按电铃,叫尤金再搬个椅子来。”
“是他给我们开门的,我已经对他说了。”
“这是我的女儿伊莎贝尔,”布莱德雷夫人转向我说,“这是劳伦斯·达勒尔。”
伊莎贝尔匆匆忙忙地握了一下我的手,便急不可待地转向格雷戈利·布拉巴森。
“你就是布拉巴森先生吧?我一直盼着能认识你。我很喜欢你给克莱门泰茵·道默家做的活儿。这间房子不可怕吗?几年来我一直要妈妈整理整理,现在你到芝加哥来了,这是我们的好机会。请你说实话,你对这房子是怎么个看法?”
我明白这是布拉巴森最感为难的事情。他飞快地瞥了布莱德雷夫人一眼,但从她那毫无表情的脸上什么也看不出。他断定说话算数的人是伊莎贝尔,于是便哈哈大笑起来。
“我相信这房子很舒服,的确很舒服,”他说,“不过如果你要我直说,那么,我的确认为很可怕。”
伊莎贝尔是高个子姑娘,鸭蛋脸,直鼻梁,生着漂亮的眼睛和丰满的嘴巴,看起来这样的嘴巴是他们这个家族的特征。她长得好看,不过稍胖一些,我认为这可能是由于她还小。我估计随着她年龄的增长,她会苗条起来的。她的两只手强健而好看,不过也稍胖了一些。她那短裙下露出的两条腿也是肥肥的。她的皮肤很好,面色红润,无疑是运动及乘敞篷车回家增进了她面色的红润。她光辉夺目,愉快活泼。你从她身上能感到放射着光辉的健康、喜欢嬉戏的快活、生活的乐趣以及幸福的心情,使你为之振奋。她是那样的天真自然,尽管埃略特非常风雅,与她对比之下,便显得有点俗气。在她那鲜艳的脸色对比之下,布莱德雷夫人显得面色苍白,皱纹满面,看起来又老又没精神。
我们下楼去吃饭。格雷戈利·布拉巴森看见餐厅的布置,眨了眨眼睛。四壁是用仿呢的暗红色纸糊的,挂着一些画得十分糟糕的男女画像,一个个绷着脸,怒容满面,都是已故的布莱德雷先生的最近几辈先人。他自己的像也在那里挂着,留着大而浓的胡子,僵直地穿着方领大衣,戴着浆过的白领。布莱德雷夫人的像是一位19世纪90年代的法国画家画的,挂在壁炉台的上方,她身穿一套浅蓝色的缎子夜服,戴着珍珠项链,头发上戴着星形钻石。她一只手戴着宝石戒指,手指抚摩着针织披肩,披肩画得非常精细,一针一针清晰可数,另一只手心不在焉地拿着一把鸵鸟扇。室内的家具都是黑橡木做的,又笨又重。
“你觉得这些家具怎么样?”我们就座的时候伊莎贝尔问格雷戈利·布拉巴森。
“我敢断定买的时候花了很多钱。”他回答。
“是用了很多钱,”布莱德雷夫人说,“这是布莱德雷先生的父亲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它们跟着我们周游了世界——里斯本、北京、基多、罗马。亲爱的玛格丽特皇后非常欣赏它们。”
“如果是你的,你怎样处理它们?”伊莎贝尔问布拉巴森。但是没等他回答,埃略特替他回答了。
“一把火烧掉。”他说。
这三个人开始讨论怎么布置这间房子。埃略特主张完全仿照路易十五时代的风格,而伊莎贝尔想要一张大餐桌和一些意大利风格的椅子。布拉巴森认为齐本达尔做的家具更符合布莱德雷夫人的个人特点。
“我总觉着这件事很重要,”他说,“个人特点。”他转向埃略特,说道:“你肯定认识奥里凡特公爵夫人吧?”
“你说的是玛丽?她是我来往最多的朋友之一。”
“她要我装修她的餐厅,我第一眼看见她,就提出仿照乔治二世时代的风格。”
“你真有眼力。上次我在那里吃饭时留意了那间房子。装饰得再合适不过了。”
谈话就这样在进行着。布莱德雷夫人在一旁听着,但是你看不出她在想些什么。我话说得不多,伊莎贝尔的那个小伙子莱雷——我忘掉了他姓什么——则一句话都没说。他坐在桌子的另一边,夹在布拉巴森和埃略特之间,我不时地看他一眼。他看起来还很小。他和埃略特差不多高,差不多有六英尺,瘦瘦的,四肢松长。他样子令人喜爱,不算漂亮,也不算丑,有点羞羞答答,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我感兴趣的是,就我记忆所及,从他走进房子起,他连三句话都没有说,但他好像丝毫没有局促不安,而且他虽然口也不张,却以好奇的神情坐在那里,使人感到他也在参加谈话。我留意了他的两只手。手长长的,但与他的个子相配,不算大,手的样子很美,同时结实有力。我想,画家会喜欢画这样的手。他身材单薄,但样子并不纤弱,相反,我应该说他长得结实而有力。他的脸在沉静时显得严肃,脸色晒得有点发褐,但依然相当白皙,容貌虽然十分端正,但并不出众。他的颧骨较高,两鬓凹陷。他的头发是深棕色的,稍微有一点波浪状。眼眶较深,因此两只眼睛看起来比实际还要大。睫毛又粗又长。他的眼睛较为特别,不是伊莎贝尔和她母亲、舅舅有的那种深棕色眼睛,而是深得虹膜与瞳孔成了一个颜色,这就显出一种独特的紧张眼神。他有一种吸引人的自然的风雅,我看得出来为什么伊莎贝尔为他所迷。她不时地要看他一阵子,我从她的神态中看到她不仅爱他,而且疼他。当他们两人目光相遇时,他眼神中的温柔非常好看。年轻人相爱的情景是世界上最动人不过的了,我当时虽然已到中年,但还是羡慕他们,但同时,我又想不出是什么原因,我为他们感到惋惜。我是在糊涂发傻,因为,就我所知,并没有什么东西阻碍他们幸福;他们的家境似乎都很富裕,没有任何原因能阻挠他们结婚并且以后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
伊莎贝尔、埃略特和格雷戈利·布拉巴森继续谈论着房子的重新装修问题,至少想让布莱德雷夫人开口承认应该动一动,但她只是一味地和颜悦色地笑。
“你们不要想法逼我,得给我时间让我仔细考虑。”她转向那位男孩子,“你对这件事情是怎样看的,莱雷?”
他眼里含笑,环视了在座的所有人。
“我觉得改不改关系都不大。”他说。
“你这个蠢猪,莱雷,”伊莎贝尔嚷道,“我还专门对你说过叫你支持我们。”
“如果路易莎阿姨高兴现在这个样子,那么改的目的是什么?”
他的问题完全击中要害,问得非常聪明,我听了笑了起来。这时他看了我一眼,也笑了。
“别因为你刚才说了一句蠢话就笑得那么得意。”伊莎贝尔说。
但是他反而笑得更厉害了,这时我看到他的牙又小、又白、又整齐。他投给伊莎贝尔的眼神中有一种什么东西,使她双颊绯红,并且忘掉了呼吸。如果我判断得不错,她是在疯狂地爱着他,我不知道是根据什么,感到在她对他的爱情中有些母爱的成分。这发生在这么年轻的姑娘身上是有点出人意料的。她嘴上带着微笑,把注意力又转向格雷戈利·布拉巴森。
“不要理他。他又蠢又没有一点文化。他除了飞行,对什么都一无所知。”
“飞行?”我问。
“他在大战期间当飞机驾驶员。”
“我还以为他年纪太小,不会去打仗的。”
“是的,太年轻。他很坏。他从学校逃跑,到了加拿大,他扯了不知道多少个谎,哄得人家相信他有了十八岁,混进了空军部队。停战的时候,他正在法国打仗。”
“伊莎贝尔,你把你母亲的客人们都烦死了。”莱雷说。
“我从小就认识他,他回来的时候,身穿军装,上衣上面别着漂亮的勋章,模样儿怪可爱的。于是可以说我就坐在他家的门阶上,直到他答应娶我我才罢休。这场竞争可厉害啦。
“的确,伊莎贝尔。”她的母亲说。
莱雷向我俯过身来。
“她说的话希望你一句也不要相信。伊莎贝尔的确不是个坏姑娘,但是她爱撒谎。”
午餐结束了,埃略特和我很快就离开了。在这之前我曾经对他说过我要去博物馆看画,他说要带我去。我去画廊参观并不喜欢任何人陪我,但我也不好对他说我情愿一个人去,因此答应由他陪我。我们在路上谈到了伊莎贝尔和莱雷。
“看着两个小东西如此相爱,很有意思。”我说。
“他们还太小,不能结婚。”
“为什么?年轻、恋爱和结婚是这样有趣。”
“别讲笑话,她十九岁,他才二十岁。他还没有职业。他只有一笔小收入,路易莎对我说他一年收入三千美元,而路易莎绝不是有钱人。她的收入只够自己花。”
“那,他可以找个职业。”
“问题就在这里,他不去找。他好像满足于什么事都不干。”
“我想他在战争期间很辛苦,可能他想休息休息。”
“他已经休息一年了,这时间可不算短。”
“我当时觉得他是个好孩子。”
“噢,我也不认为他坏。他出身好,其他方面也好。他的父亲是巴尔的摩人,在耶鲁大学担任拉丁系语言助理教授,或其他类似的职务。他母亲是费拉德尔菲亚人,出身于老教友派世系。”
“你讲到他们时动词都用的过去时,他们已经不在了吗?”
“是的,他母亲是坐月子时死的,他父亲大约在十二年以前就去世了。他是由他父亲大学时的一位老朋友抚养大的,他父亲的这位朋友在马文当医生。这就是路易沙和伊莎贝尔所知道的他的情况。”
“马文在什么地方?”
“布莱德雷庄园就在那里。路易莎在那里过夏天。她同情这孩子。奈尔逊博士是个单身汉,根本就不知道怎样抚养小孩。路易莎坚持认为他应该被送到圣保罗教堂,她总是把他领出来过他的圣诞节假。”埃略特学法国人那样耸了耸肩膀,“我想,她应该预见到这不可避免的后果。”
我们这时已到了博物馆,我们的注意力转到了画上。埃略特的博学多闻及他的艺术修养又一次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像带领着一群游客一样领着我在各个展室里转,任何艺术教授都不可能比他讲的内容更丰富。我已经下决心一个人再来一趟,称心随意地参观,所以这一次我就由着他领。过了一阵之后,他看了看表。
“我们走吧!我参观画廊从来不超过一个小时。一个人的欣赏力只能维持一个小时。我们另找个日子把它参观完。”
我们分手的时候我对他说了很多感谢的话。也许我多知道了一点儿东西,但我确实也窝了一肚子火。
当我向布莱德雷夫人告别的时候,她对我说第二天伊莎贝尔要请她的几个年轻的朋友来吃饭,饭后还要跳舞,如果我愿意来,在他们走后埃略特可以和我谈一谈。
“你来对他有好处,”她补充说,“他在国外住了那么久,在这里有点不习惯。他好像找不到一个人能和他说到一起。”
我接受了邀请,在我们于博物馆台阶上分手之前,埃略特告诉我说我同意去让他很高兴。
“我在这个大城市里好像孤魂一样,”他说,“我答应路易莎在她这里住六个星期,从1912年以来我们没有见过面,但是我在扳着指头算还有多久能回巴黎。巴黎是世界上文明人唯一可住的地方。老弟,你知道在这里他们是怎样看我的?他们把我看作怪物。真是一些野蛮人。”
我笑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