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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举常平等事】
306字 下载全书
(宋)北宋熙宁变法,诸路设提举常平官,全称为“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相度农田水利事”,省称“提举常平等事”。至元丰时,所命提举常平等事官,全称则为“提举常平、免役、坊场、农田水利、户绝、保甲、义仓、抵当事”。通称“提举官”,或别称“常平使者”。南宋沿置。《续资治通鉴长编·神宗熙宁三年六月壬申》:“提举京西路常平等事陈知俭言。”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二之一八、一九:“天下总二十三路:每路置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提举常平等事。”同前书四三之二、三:“(神宗熙宁二年九月九日)诏差官充逐路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三年七月六日,诏诸路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相度农田水利差役事官,依指挥疾速计会监司、州县,相度利害以闻。”同前书四三之七:“今复置常平官,而诏告乃止于免役法,恐名未正也。元丰称‘常平等’者,谓常平、免役、坊场、农田水利、户绝、保甲、义仓、抵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