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 - 龚延明 >
- 十二画
【道录】
247字 下载全书
(宋)宋制道官,共分九等,以总掌道教事。道官按类分,有“道录”与“都监”之别。而“道录”总名之下,又有都道录,副都道录,左、右街道录,左、右副街道录等六道官之区别。“道录”或用作某一道录的省称。政和八年(1118)又改道录为“知左右街道录院事”等官名。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二:“宣和五年,有黄冠丁希元者,得幸为侍晨、道录。” (明)道录司省称。掌全国道士政令及事务。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七《百官部·道录司》:“道录:左、右正一,各一人;左、右演法,各一人;左、右至灵,各一人;左、右玄义,各一人。”原注:“道当用唐高宗置。”《明史·职官志》三《道录司》:“左、右正一,二人,正六品;左、右演法,二人,从六品;左、右至灵,二人,正八品;左、右玄义,二人,从八品。……僧、道录司,掌天下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