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讨价还价的空间
661字 下载全书
基层为何“闹缠”不断?首先是基层治理提供了讨价还价的空间。这其中,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信访制度。国家《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人民群众有依法信访的权利,基层政府有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义务。《信访条例》的这一规定切实塑造了普通民众的行为。人们普遍相信,信访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最为便捷的途径,人民政府也有替弱者、受害者做主的责任。
信访干部既接待正常的上访者,也接待非正常的上访者;既要应对合理合法的诉求,亦要应对各种奇怪的诉求。久而久之,很多信访办主任都有个共识:信访的关键也许不在于化解问题,而在于耐心倾听,让人民群众感到受到重视才是最重要的。然而,正因为信访具有零门槛的特征,渠道通畅、干部热情、效果明显,反而刺激了人们过度依赖信访,由此催生了“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与信访制度类似的是,我国各级政府和各个政府机关几乎都极为重视调解。长期以来,基层自治组织、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大量采用调解技术来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应该说,运用调解而非法律制度来治理社会,是一种相对简约有效的方式。但麻烦也在于,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民间权威逐渐丧失,原初的人民调解越来越难起作用。即便是调解工作,也越来越依赖于行政和司法机关。笔者在农村公安机关调研时发现,公安工作要开展大量的非警务活动,而这些非警务活动很大程度上由民间纠纷调解占据。
一些地方,连简单的家事纠纷都习惯于打110报警,村干部和社区干部也习惯于将纠纷调解工作“移交”给派出所民警。更多的情况下,基层政府也被迫积极介入纠纷调解工作。由于深度介入纠纷调解工作,基层政府很容易从“仲裁者”变成“议价者”。
今日的基层政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成本越来越高,哪怕是看似简约的信访、调解制度,运转起来也不简单。稍不留神,基层政府就会陷入其中而不可自拔。